第二百二十八章 我爱你(尾章)

第二百二十八章 我爱你(尾章)

前世的记忆还如此清晰,欢子的一张脸却微微有些陌生,这半年对每一个人的考验都很残酷,现实跟几次梦回的情况差不多,阿珠新婚的家散了,欢子要娶的女子也负气离去。

原因就在那个新婚盛典上,一个迷迷糊糊的女人从喜宴离开,一头栽倒在石阶之上,路人把电话打给了她最近联系的人,于是新郎官变身运动健将抛下新娘奔赴事故现场……

这一去就回不来了,失去了知觉的女子在病房苟延残喘,欢子如何能弃之不理?

婚礼未成,婚事成了个笑话,据说新娘子跑到病房来甩了欢子十几个大嘴巴,这件事才算结束。

听到这些,阿珠几乎羞愧的要重新插了管子做“植物人”去。

她的前夫已经拥有美好生活,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欢子呢?为了自己弄瞎了一桩婚事……

病房里,最常出现的一幕就是,一男一女安静的对视着,阿珠的左手握在欢子的掌心,阳光从透明的玻璃窗斜射进来,在白色的被褥上无声无息。

除了刚刚醒透了的时候,傻姑娘嘶哑着嗓子叫了一声“爸爸妈妈”,就再没发过声,她身上的各种管子已经拔尽,除了身板儿枯瘦干瘪,脸上也没几两肉之外,看起来,已经像个活物。

“阿珠,大夫说过两天你就可以出院了,我琢磨着,你的父母年纪大了,又劳累了这多半年的时间,不如让他们休息休息,你搬到我那里去,我来照顾你。”

欢子已经习惯了阿珠的沉默。事实上只要病床上这个人始终存在,他就觉得心里踏实。

得了怪病,又离了婚的女人,可能回娘家真的不是一个好去处。

三十多岁了还要继续折磨父母劳累父母也确实不像话。

可是劳累欢子就合适么?

多次试验,紧握左拳,都没有再进入“伊甸园”般的小世界。

阿珠第一次能够高高的抬起胳膊,把枯瘦的手掌伸展在阳光下的时候。发现。曾经微微的凸起的红痣,几乎找不到了,只留下一粒浅褐色的小点儿。像是巧克力的余痕。

她用了太多太多的时间去继续睡眠状态,可是,任凭如何的挣扎求告,诸葛王朝只是她的一抹幻象。梦境里,白茫茫一片。欢儿、虎头豹子、王家姥爷、陈大川王秀娥、阿兰阿草……,都没有出现过。

爸爸妈妈很恐惧这样嗜睡的女儿会继续从前的“植物状态”,总是掐着时间点把她召唤回来。

“阿珠你不要吓我们,爸爸妈妈老了。经不起再来一次……”。

在丁爸爸的一次老泪纵横的思想工作之后,阿珠从病床上主动坐了起来,气喘吁吁地搬起两条腿落地。在众人的惊呼声中,拒绝搀扶的迈动了脚步。

事实证明。当一个人可以直立行走之后,大脑就焕发了新的生机,当欢子下了班直奔病房的时候,迎接他的是一抹簇新的笑容。

那一天的欢子简直想要打几个滚儿来表达愉悦的心情,他的双手在阿珠身体的每个关节处都做了推拿按摩,亲自把傻姑娘搀扶回床上。

从其他城市赶回来共度周末的兄弟们也终于放下了这桩大心思,丁阿蛮是做大哥的,对妹子的情况了解的不少,又跟欢子早就厮混熟了,此刻帮丁家父母拿了大主意。

“阿珠,我得把咱爸咱妈接到我那边去住一段日子,正好,老家就给你和欢子,也省的欢子为了你背井离乡的还得租房子住,有欢子照顾你,我们也放心。”

丁爸丁妈早就被做通了思想工作,此刻点头如捣蒜,丁妈解释:“你大哥那边确实需要我们接送下孩子,等过了年,我们想再转去你弟弟那边,小娜的预产期在年后……”。

总之就是一家人商量妥了,要帮着打包儿,把从小缺心眼儿又木讷笨蛋的阿珠推入欢子的怀抱。

至于未婚大龄男女住在一起是不是不妥当,要引起别人争议,老两口儿可真是顾不得了。

阿珠斜靠在病床上,湿漉漉的眼睛只凝望着欢子,她其实想说,在这半年的睡梦中,她已经重新成长了一回,学会了坚强勇敢自信,没那么懦弱笨蛋不堪一击了。

她只是心结未解,她只是想回到诸葛王朝再看一眼欢儿,还有家人,看看他们过的好不好……

从始至终,她心心念念爱着的,其实就是这一世的欢子,从大学初见,到婚礼上的歌唱,她偷偷向往过的,也不过就是与这个男人相伴相守。

但是那一世的欢儿怎么办?破损的心脏再难修复,阿珠只能用本名草连根拔起,去重新赋予欢儿生命,现在,绛色草没了,小世界没了,她也回不去了。

生活,总是要继续的。

听说了阿珠苏醒的消息,学校里也专门派了个教务主任来探望,并且许诺说等身体将养一段时间之后,仍然可以回去上课,工资待遇等一切不变。

那时候欢子正在为阿珠办理出院手续,瘦的一把骨头的女人现在多点几下头都挺疲累的,但是提到学生提到课堂,还是轻声的笑了起来。

但是,未来到底会如何,谁敢保证?

离开躺了半年的病房医院,阿珠的心,第一次有了雀跃的感觉。

父母提前回家,收拾的窗明几净,弟弟还专门挑选了新窗帘更换上了。

“妈知道你天生性子冷清,可是对欢子再不能那样了,你得热情点儿,这孩子真心不错,妈老了,你哥你弟也不用我费心,就只盼着你能跟欢子过到一处去……”。

丁阿蛮做事雷厉风行,等阿珠安顿下来就立刻带着老两口离开了,弟弟丁阿城也挤鼻子弄眼睛的告别,房间里,就剩下两个大龄青年的呼吸声。

“阿珠。你确认不需要找个保姆守着你吗?我上班的时候你要是有事儿——”,欢子的脸颊上也不怎么有肉,增添了几分刀削斧刻的凌厉,但是对待阿珠,始终温言细语。

“我确认。”

离开了父母兄弟的殷切目光,阿珠觉得骤然轻松,这三个字说的挺流利。

回了家。再不肯赖在病床上保持躺卧的姿势。此刻,坐在沙发上的身板儿单薄,也多出几分轻灵。

凡是能自己做点事儿的。谁喜欢家里多一个陌生人?

欢子在厨房忙碌,客厅里也时而闻到一股子菜香,阿珠慢慢儿的起身,挪动脚步……

据医院的大夫讲。像阿珠这样意外“植物”了的病患,又意外苏醒。很少见,苏醒之后能迅速恢复各部分身体机能的,就更是奇葩了。

所以,阿珠很满足。脑子没傻,身体也在一天比一天有力量,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

“一、二、三、……十……二十”。

从客厅到卧室。她气喘吁吁地走了二十步,感觉到身上的血液都燃烧了起来。

这。就是活着的感觉吗?

真好!

欢儿喷血的后背、愈合的后背,在阿珠眼前不断转换。

如果,那段岁月是真实的,那么,把生命换给爱自己的少年,是值得的。

即便是此后的生命里,要承载更多的痛苦,活着,也是值得的。

阿珠倚着门框,微笑着。

多活了一辈子才明白,任何时候都要扬起头挺着胸脯过日子,些许的痛苦不算什么,遗憾也不算什么。

休息够了,继续走。

“一、二、三……十……二十……三十”。

三十步,已经足以把自己送进卫生间,送进厨房,不需要再考虑请保姆的问题,自己完全足以独立生活。

卫生间里面的镜子有些模糊了,阿珠弯腰,去擦拭模糊的镜面。

人影渐渐清晰,一张巴掌脸陌生又熟悉,单眼皮小眼睛依然如故,苍白的脸颊敷在颧骨上,因为运动而多了红润,嘴唇有些厚,保持了原本肉肉的质感。

但这不是最主要的。

欢子听到卫生间里面传出的轻呼,急忙忙站在门外询问:“阿珠你怎么啦?我可以进去吗?”

“一步、两步、三步……”,阿珠木乃伊般的把身子挪出去,细长的手指指着嘴巴,喃喃问道:“我的——龅牙——哪儿去了?”

她的眼珠子还四处转动着,想要确认一下周围的环境,到底是哪一辈子的轮回场景。

没有了龅牙的阿珠,到底是姓丁还是姓陈?

欢子扶住阿珠的手臂,“呵呵”笑起来:“当时你一头磕到石阶上,不但磕昏了脑子,还磕出一嘴巴的鲜血,那颗龅牙也壮烈牺牲了,我们是不知道你这班宝贝那颗牙,要不然,咱再想办法找个医生给镶上?”

“油嘴滑舌!”阿珠狠狠的白了欢子一眼:“谁宝贝那东西了?这不是猛不丁看到没了,不习惯嘛。”

那一眼,把欢子的整颗心都给麻醉了。

“阿珠,你这样会说会笑可真好。”大男人的眼眶有些湿润:“你不知道,看到你日日在病床上毫无知觉的躺着,我心里有多后悔。”

“后悔直到那时候,才知道你有多重要。”

“后悔没有早早的憨脸皮厚的追在你身后,后悔读书时错过了可以陪伴你的日子,后悔毕业后只敢偷偷询问一下你的消息,后悔结婚时邀请了你,却听到同窗说你失魂落魄……”。

“你无声无息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是真的爱你,我辞了那边的工作,赶来你身边照顾你,我幻想着你能醒过来,接受我的爱。”

“我甚至会想,如果你醒来了,还是要无情的冷漠我的爱,我也不会离开,就在你近旁陪伴着你,直到——我的心彻底死了,不记挂你了。”

……

阿珠的眼泪忽然肆虐汹涌起来,细瘦的双臂,紧紧的环住了欢子的后背,手指反复摩挲着后心的位置。

欢子的心跳很急促,急促的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男童,在泪水的浸染中欢呼雀跃。

一饮一啄,早有天定。

心爱的人啊,不要再后悔了。

阿珠抬起泪眼,望着近在眼前的爱人。

欢儿与欢子的两张脸,交错,混合,再交错。

“珠——下一辈子,我不这样——在意你了,如果——你还是——不喜欢我,我——扭头就走……”。

“你扭头就走,我也不怨你。”又哭又笑的女人扬声宣布。

“欢子,我爱你。这一辈子,就算你厌弃了我,我也会追随在你身后,毫无保留我的爱。直到——真的不爱……”。

无论有没有龅牙,无论有没有美貌,无论智慧与财富拥有多少,在爱你的时候,大声宣告,不卑微,不怯懦。(未完待续)

ps:感谢kkmay和紫妍的粉红票,原本计划下个月完稿的,忽然的就写到了尾章,以至于寂寞此刻还有些呆傻,完本后还有番外,朋友们要看谁的番外,给寂寞留言啊!

感谢你们一路陪伴,爱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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掌上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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