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5情况有变

no.5情况有变

接连几天赶路,千瑾歌已经累到瘫痪了,每天都过一样的生活,上午辰时起床,然后开始赶路,走啊走,中午午时吃饭,然后休息一会继续走,下午申时再休息一会,再走个时辰,就要吃晚饭了,吃完晚饭还要走,走到戌时快到亥时的时候才找个客栈休息然后睡觉,当然,木心丝虽然是这四个人里面位置最大,待遇最好的人,但是她毕竟是个小孩子,所以金钱银子什么的肯定不能归她管,所以,车夫兼生活助理就荣幸的接纳了这一职。由于车夫的勤俭持家(?这玩笑开的大了点吧!),银子还剩下一大半,差不多也就300多两吧,反正一共就给了他们几个500两,不要问我车夫是怎么花的钱。。。五天过去了,离他们约定逃跑的日子也渐渐逼近了……

终于到了第六天,他们约定好逃跑的日子,这一天早上,他们又出发了,千瑾歌出奇的没有抱怨,因为离自己策划开始逃亡的地点还远的很呢,今天睡觉之前必须到荣华巷那里,因为那里附近500米以内有一座山,名叫碧屏山,他们只要趁着月黑风高,偷偷溜进碧屏山,不被发现,就可以一起携手江湖,独自闯荡了呢。千瑾歌心里已经在脑补着她独走江湖,无人能敌的场景了,“哈哈哈!”想着想着,千瑾歌忍不住笑起来,却看见木心丝和车夫奇怪的眼神:‘这娃子今天怎么了,以前她赶路的时候都是板着脸的,今天怎么换了态度?’当然,木心丝知道千瑾歌要逃跑,她只是不习惯以后缺衣少粮,要靠自己赚钱养家的生活,甚至。。。想想都恐怖。不过,她还是确定着绝对不能入佛,所以要逃跑的决心还是很强烈的,而车夫便是彻彻底底的不明白了。

到了黄昏,身手敏捷的白寻含被‘封’为盗银贼,在亥时大家都休息的时候专门偷200两银子作为经费,可以在找不到工作又被老爷夫人追回的情况下活一阵子不死。盗完银子,他们三个就连夜藏在碧屏山里不出来,因为千瑾歌会把行李什么的分一小部分装起来,然后带走。床什么的又不是必需品,就算睡不惯,大不了不睡了!熬一下夜又不会怀孕。就这样,一切都在按他们的计划进行……

晚上,他们吃完饭,还要赶一段路,现在数数,还有差不多1000米就到了碧屏山,而他们这一次晚上赶路的目的地就是碧屏山下的奇缘客栈,所以,三个人就拼了命的赶路,赶路,赶路。。。

一切,按他们所想,到达了碧屏山山下的客栈,他们歇息了,半夜里,某三个将要逃跑的人此时此刻热血沸腾,激动不已。

“寻含,你去吧。”千瑾歌对白寻含说(不要问我他们是怎么聚在一起的,我会告诉你是他们大晚上的不睡觉集合嘛?)“嗯。”然后白寻含就进去盗取银子了。千瑾歌她们两个等了一会,等的不耐烦了,千瑾歌拉起木心丝的手,对她小声说:“小姐,不如我们先做好准备,等寻含过来我们就可以一起啦。”正合木心丝的意,当然欣然接受。于是,两个黑衣女人偷偷的出了院子,由于夜色宁静,谁也没有看见她们两个。

现在分开报道吧,先说千瑾歌和木心丝的:

“千瑾歌,我累了。”才走了一小段路,都没有爬到山腰上,木心丝就在抱怨了,千瑾歌黑线:如果这几天总是在走着赶路的是她,她岂不是要哭爹喊娘然后赶紧回去?!“小姐,你要多走几步,要不然等一下白寻含出来就找不到我们了。”千瑾歌说,“哦。。。”木心丝沮丧的哼了一声。

话音未落,一道紫色的闪光就朝她们袭来,“轰咔!”千瑾歌旁边的土地上出现了一道痕迹。“啊!”木心丝这个大小姐哪里受过这种惊吓,一时脑子抽了,吓昏了。“小姐,你没事吧!”相对木心丝,千瑾歌镇定了很多,但是木心丝一昏倒,千瑾歌也有了几分焦急。漆黑的天空里出现了一个黑色衣服的人,他带着面具,嘴角勾起一丝邪笑,浑身散发着严肃而放荡不羁的气场。千瑾歌虽然看不见是谁,但是根据他的气场,就可以推断出他是谁了。并不是第一次见,千瑾歌从上一回两个不是人的男子零零散散的对话中就可以看出这个男人一定是想要她的那个所谓的“法力”。

“不想知道我是谁吗。”他的声音还是那么低哑,但有一种说不清的好听。

“宵夜眷,不用猜了,我记得呢。”千瑾歌不知怎的,气质什么的看到了宵夜眷的气场以后也变得冷淡疏离。

听到她这句话,宵夜眷勾起了三分微笑——修罗的笑容:“呵呵,我的目的你很清楚。现在,给你两个选择,第一,我可以放过你,但是那个昏倒的女人留下献给我;第二嘛。。。”说到这里,他疑迟了一下,千瑾歌咽了口口水,不明白为什么他找到了自己还会开出条件放过自己。“你和这个女人一起去魔界我的府邸,给我天锐毒端(这个是什么以后你们就明白了)的法力,虽然你可能会死,不过我可以保证我不会对那个女人怎么样,还会把她送回去,你考虑考虑吧。”他不是给她了一个机会,而是单纯的想玩玩人类的良心,看看可不可以用别人来顶自己的死,就算她选了让这个女人去死,他也不会真遵守承诺的,顶多就是一起被杀了呗,多死个人又没什么大不了的。

此时,千瑾歌多希望白寻含在,至少不会自己一个人面对那种两难的抉择,她闭上眼睛开始沉思,要是第一个的话,虽然自己不死,虽然木心丝小姐一直也对自己不好,虽然。。。但是,纵使有千般万般的理由,木心丝的命也不是自己的,而且如果现在抵了自己的命,自己的一生也会在愧疚中过去,倒不如,就这样吧。‘选第二个好了。’千瑾歌在心里这样和自己说,她睁开眼睛,斩钉截铁的说:“我选第一个!”宵夜眷听到这话,噗嗤一声笑了:“你这女人真是够傻的,好了好了,你走吧,反正我也不想多留你。”“哈?”千瑾歌愣住了,所以说,刚刚那是。。。什么?“宵夜眷”看到她这呆萌的样子,又捧腹大笑起来,“就是你可以走了。听不懂吗?还有,我不是宵夜眷啦,我是魔尊,我叫暗归隐。”唰的一下,原本的“宵夜眷”变成了另一副模样:尖尖的下巴,带有红色三角形图案(类似眼影)在他的两只眼睛上面覆盖着,银白色的头发在黑夜下尤其耀眼。真是漂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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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开花落生三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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