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包子番外

第54章 包子番外

这日的伦敦,太阳依旧藏在厚重的云层后,空气也显得有些窒闷,让人不由猜测是不是会下雨。

今日正好没什么行程的阿格莱亚,正盘腿坐在自家客厅的茶几前,低头在自己的日程本上整理自己接下来一周的事务安排。

正在她写得认真的时候,忽然有双手从她身后一下子蒙上了阿格莱亚的眼睛。一个明明还带着奶声奶气,却非要压着嗓子扮成熟的声音,凑在她的耳边说道:“猜猜我是谁?”

阿格莱亚便笑起来,却不拆穿,反而非常配合地做出一副苦恼的样子,说:“唔,是谁呢?是汤姆吗?不对,声音不像,是我的奥德小宝贝儿吗?好像也不是?那到底是谁呢?”

看阿格莱亚似乎真的受到了迷惑,她身后的人乐呵呵的笑弯了眉眼,只当自己的伪装手段真的极为到位。

他得意洋洋地松开双手,不再掩住阿格莱亚的双眼,转而揽住了她的脖子,笑嘻嘻地说道:“妈妈,是我呀,是奥德修斯,妈妈好笨,都猜不到!”

阿格莱亚回身,含笑将自己的宝贝揽进怀里,亲了亲他粉嘟嘟的小脸蛋,温柔地说:“是呀,妈妈好笨呢,都没有猜到是我的奥德,妈妈觉得好失落呀。”

奥德修斯歪着头想了几秒,仰起脸给了他的母亲一个甜蜜的吻,并煞有介事地安慰道:“没关系,妈妈,就算妈妈再笨,也是奥德最最喜欢的妈妈,奥德会一直一直爱你的。”

儿子的话让阿格莱亚的心中甜蜜,于是她忍不住低头又给了儿子一个吻,心里还不由想着,也许在口才上,她的奥德还真的继承了汤姆的那份能言善辩呢。

就在母子俩一亲我一下,我吻你一口的时候,汤姆回到了家里,一进客厅,看到这一幕,就不由会心的微笑起来,似乎连工作所带来的那种疲惫感,也在这个瞬间迅速地蒸发殆尽了一样。

他将领带拉松一些,噙着笑意走向了阿格莱亚和奥德修斯。

面对着门口方向的的奥德修斯,先一步看到了自家爸爸的身影,他那双和汤姆如出一辙的蓝眼睛一下子就亮起来,里面瞬时充满了喜悦。

他连忙从阿格莱亚怀里退出来,还不待阿格莱亚反应过来,就像个小火箭炮一样,口中一边唤着“爸爸”,一边快速地冲向了汤姆。

汤姆适时地蹲下了身来,张开怀抱迎接他的儿子,奥德修斯扑进他的怀里,热情地亲了汤姆一口,高兴地说道:“爸爸,你终于回来了!奥德可想你了。”

明显被儿子的话取悦的汤姆登时发出了他标志性的“ehehehe”的笑声,单手抱着儿子直起身来,侧头亲了亲他的脸蛋儿,说道:“谢谢你,奥德。我也很想你和妈妈。”

说着,他就自然地伸手牵住走过来的妻子的手,倾身和她交换了一个吻。

阿格莱亚柔声说道:“累不累?很快就能吃饭了,你先去换衣服,然后带着奥德去洗手吧。今天的饭后甜点有你们俩最爱的布丁哦,快去吧。”

汤姆故作惊讶的瞪大眼睛,颇为戏剧化地对奥德修斯说道:“奥德,didyouhearthat?今天有我们最爱的布丁哦!amazing!”

奥德修斯也非常高兴地欢呼鼓掌,三呼万岁,然后父子俩一起吵吵闹闹地向里间而去了。阿格莱亚好笑地看着这对父子,这俩人,有时候真是幼稚到一起去了!

晚饭后,一家人照例出门,到家附近的那个小公园里散步,在并不繁忙的时候,一家人都很乐意花些时间来完成这样温馨而闲适地家庭活动。

在结婚之后,阿格莱亚和汤姆搬离了汤姆以前的那个公寓,搬进了一个更保护*的小区里的一栋二层小楼里,那个小公园,正是小区自带的公共设施。

最开始的时候,小区里的有些住户在看到汤姆和阿格莱亚时,还觉得兴奋,但后来日子久了,大家也就慢慢淡然了,在面对阿格莱亚和汤姆时,也会自在地与之攀谈了。

后来,阿格莱亚生下了奥德修斯后,跟小区里同样当妈妈的那些女士们,就更有共同语言了,相处日子久了,大家也就将这对明星夫妻,看做了平凡人。

几乎整个小区里所有认识奥德修斯的人,都会称赞他是个很有礼貌的孩子,而这一优点,自然和他的生活环境是密不可分的。

在他的日常生活中,身边最亲近的人都是相当举止有度的,其中,首推的就是他那对明星双亲了。

他的母亲阿格莱亚,从出道伊始就是出了名的具有淑女气质,她从不骂脏话,也不在背后诋毁人,即使是对什么事情表示不赞同,也不会使用太过偏激的字眼,总是比较委婉,也相对温和。

在成为母亲之后,本来就很喜欢小孩子的阿格莱亚,明显更加具有母性了,她的母性不止针对自己的孩子,她同样非常怜惜那些生活不幸地孩子。

最近两年,阿格莱亚将自己的一部分精力投向了慈善事业,和早已成为英国金融界投资新贵的克洛诺斯一起,成立了一个慈善基金,就像玛丽莎曾经做的那样,他们将这笔钱,用于抚养和帮助那些被遗弃的孩子。

热衷公益事业的阿格莱亚,拥有着极好的社会形象,有人甚至称她为“21世纪的奥黛丽·赫本”,因为她们都是那么优雅美好,富有爱心的英式淑女。

除此之外,奥德修斯的父亲汤姆,对他的性格形成,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奥德修斯看来,自己的爸爸就是他的英雄,他好像什么都会,也什么都懂。

他会说好多语言,对很多典故和名言也总是信手拈来,不管奥德修斯的问题再怎么天马行空,他永远能用最合适的方式让奥德修斯明白过来。

从开始记事起,奥德修斯就在父母的耳濡目染下,逐步形成了良好的礼仪,爸爸曾告诉他,要用自己希望被对待的方式,来对待别人,而妈妈也告诉他,永远不要低估一句友善的话或一桩好事的作用,所以不要轻易对人恶语相向,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也可以帮帮别人。

父母是这样教导的,而奥德修斯也就是这样做的,他以为这是理所当然地事情,可是等到他进入小学之后,他却发现现实并不完全是这样子。

虽说才不过六七岁,奥德修斯的言行举止,已经开始初具绅士风范了,而大多数这个年龄的孩子,还正处于招猫逗狗的胡闹年纪。

奥德修斯在女生中人缘还不错,因为他总是会很自然地帮助女孩,但同班的男生里,和奥德修斯关系好的寥寥无几,因为他们总觉得奥德修斯跟他们不是一类人。

这种不同不仅仅体现在礼仪上,更体现在奥德修斯的积累上。也许是受了汤姆的影响【注1】,跟那些睡前故事多为童话的孩子不同,奥德修斯最喜欢的,就是听爸爸给自己念些跌宕起伏的史诗故事。

他是听着《罗兰之歌》、《熙德之歌》【注2】和《荷马史诗》长大的孩子,他对那些故事深深地着迷。

爸爸会用他充满感情的声音,为奥德修斯说起那些古老而久远的故事,那一幅幅壮阔而秀丽的画卷,就会随着爸爸的讲述,在奥德修斯的脑海中浓墨重彩地铺陈开来。

受着这些故事的熏陶,奥德修斯不管是词汇量,语言的逻辑性和文采,已经思考问题的方式上,都和班上的孩子大不一样,这使得他深得老师的喜欢,也使得他和同学的关系更加疏离。

他无法跟同学谈论自己的爱好,因为他只要一说起那些他深深热爱的那些故事,就会招致同学异样的眼神,仿佛他是什么不被包容的异类一样。

在这样的目光里,小小的奥德修斯倍感受伤,于是,久而久之,他就对班上的同学关闭了心防,越来越不愿意跟同学交流,也就越来越沉默,越来越独来独往。

一日里,汤姆接到了儿子班主任的电话,表达了自己希望与汤姆交流一下的意愿。汤姆隐约意识到,也许是和奥德修斯有关,也许是儿子遇到了什么问题。

本来几小时后他还有一个行程,但他毫不犹豫地就让卢克帮他延期了,并很快赶到了奥德修斯所在的小学,因为在他看来,没有什么比家人更加重要了。

奥德修斯的老师是一位上了些年纪的中年男子,他先是跟汤姆笑着打了招呼,然后请他坐下,等双方都落座后,他才对汤姆说起奥德修斯的事来。

他告诉汤姆,奥德修斯是一个很有礼貌,也很有主见的好孩子,他总是乐于助人,也一直很尊重大家,但是他却并没有受到欢迎。

相反的,有好几次上课,在讲完提纲并让大家组成小组自主学习时,老师都留意到奥德修斯是一个人在学习,他不去加入别人,别人也不来邀请他。

老师认为这并不是一个乐观的现象,他认为他应该告诉汤姆这个情况,并且和他一起为此作出努力,使奥德修斯能够真正地融入这个班级。

和老师交流过后,当晚,一家人一起吃过晚饭后,汤姆牵着奥德修斯的手,走进了汤姆的书房。

父子俩坐在书房中的小沙发上,汤姆摸着奥德修斯的头,询问道:“奥德,你最近似乎不是很开心,你愿意跟爸爸说说吗?”

奥德修斯抿了抿嘴,没有立即回答,汤姆也不急,很有耐心地等待着儿子的回复。良久,奥德修斯才说:“我不喜欢他们。”

汤姆虽知道儿子指的什么,还是故作不知地问道:“他们?他们是谁?”

奥德修斯嘟嘟嘴,说:“是班上的同学。爸爸,每次我一说我喜欢的东西时,他们就会用那种看异类的眼神看我,我不喜欢这样。我讨厌他们,也讨厌他们喜欢的那些幼稚的东西!爸爸,我是不是真的是个怪人?”

汤姆有些明白事情的原委了,他说:“奥德,你当然不是怪人,你是个很聪明也很懂事的孩子。不过奥德,有些事情,在了解之前,是没有发言权的,你说你讨厌你同学喜欢的东西,但你真的有去接触过那些东西吗?”

奥德修斯沉默的摇了摇头。汤姆继续道:“这样吧,奥德,你告诉我你的同学们经常谈论的有些什么东西,咱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好不好?”

奥德修斯下意识地想要拒绝,但是看着父亲温和却隐带鼓励的眼神,终究还是答应了下来。于是他就和汤姆,一起去了解了一下那些他经常听周围人提及的东西。

在这个过程中,奥德修斯的态度,慢慢从开始的不情不愿,变得好奇而主动,他开始意识到,那些被同学们广泛提及的东西,并不都是一无是处的,至少其中有一些,看起来也真的挺有意思的。

看着奥德修斯一步步转变了态度,汤姆就微笑着说道:“look,奥德,事情并不完全像你所想的那样不是吗?你曾口口声声说自己会讨厌的东西,其实也一样激起了你的兴趣,不是吗?你觉得这说明了什么?”

奥德修斯微微红了脸,嚅嗫道:“爸爸,我以后再也不那么武断的下评价了,我会先去了解一个事物,再评价的。”

汤姆欣慰的摸摸儿子的头,赞道:“嗯,说得很棒。不过爸爸觉得,还有一些要补充的,那就是,有时候,在面对一些事情的时候,不妨换一个角度来考虑,也许就会大不相同呢。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物,都像一枚硬币,有正面,也有反面,只是有些是正面更重,有些是反面更重罢了。darling,在完全否定之前,我们也许也应该看看它的优点,从而立体而全面地了解它。要善于发现任何事物,乃至任何人的闪光点,你觉得呢?”

在第二天的课间,当奥德修斯周围的男生又一次聚在一起讨论他们热爱的那部动画片新播出的那一集时,一个出乎他们意料之外的人也加入了他们的讨论。

奥德修斯开口说:“我觉得故事里的主人公xxx,其实可以……”在他说完自己的一番见解后,发现周围的好些男生都一脸呆愣的看着他。

奥德修斯不解道:“怎么了?我有哪里说错了吗?”几个男生一下子回过神来,他们没想到历来看起来这么高大上的的奥德修斯,也会跟他们看一样的动画。

这一发现让一众男生顿时大感亲近和受宠若惊,也很快接着奥德修斯的话题讲了下去。于是,就凭着这一部动画片,奥德修斯令很多男生对其大为改观。

而随后,在一次课上,当老师在讲完提纲后,并没有由着同学们自行分组,而是自己划分了几个小组,并要求大家比赛哪个小组能够更快地完成老师的学习任务。

很快,跟奥德修斯一个小组的同学纷纷发现,当他们有什么不解的疑问时,奥德修斯总能够很好地帮他们解决。

在他的帮助下,他们所在的那个小组很快完成了任务,夺得了第一,每个人都得到了老师奖励的一只漂亮的彩色铅笔。

从那之后,每次到了大家自主学习那个环节时,奥德修斯便成了所有小组争相抢夺的对象,因为有了他,就等于拥有了一套方便快捷的参考书。

就这样,奥德修斯慢慢从班里的编外人员,变成了班级里的核心人物,他和每一个人都能很好的交流,也从来都乐于倾听和帮助别人。

于是大家也不由自主地亲近他,信赖他。他的朋友越来越多,人际关系也越来越好,那曾遭排挤的过往,就仿佛仅仅是一场梦一样,没有人再提及,也没有人再记得。

抖森先森教育指南第一条:让孩子对世间万物长存一种宽容,试着去理解,试着去宽恕,试着去懂得,试着去原谅。

作者有话要说:我对jj的间歇性抽风表示已经筋疲力尽,从九点过点就开始发,一直刷到现在才刷上,真是累觉不爱……

因为昨天看到有个孩纸说希望看到小包子的番外,于是写了这章。接下来会继续正文内容,当然,如果大家有想要看的番外,也可以留言告诉我,我会酌情写的。

附上抖森先森美图一张,安慰安慰偶因jj而受伤的心~~o(>_<)o~~:

【注1】:抖森先森曾在采访中提及,他天生就喜欢那些史诗故事的跌宕起伏和气势恢宏。于是我让他的小包子,也继承了他这一高大上的爱好╮(╯▽╰)╭

【注2】:《罗兰之歌》是法国英雄史诗,是中世纪武功歌的代表作品。全诗共分为291节,长4002行,以当时民间语言罗曼语写成。它几乎可以称得上是最古老的法国文学作品之一了。《熙德之歌》跟《罗兰之歌》题材类似,都是英雄史诗,只不过《熙德之歌》不是法国的,而是西班牙的。它是西班牙文学史上最早的一部史诗。是迄今保留最完整的一部游唱诗,写作时间一般认为在公元1140~1157年之间,全诗长达3730行,是根据历史事实写成的。使用语言为卡斯蒂利亚语(西班牙方言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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