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子 初见旷世

引子 初见旷世

月色如勾,皎洁的月色下一只狼在寻找者猎物,忽然,一个人影闪过,一切,照旧,只是狼的脖子上,多了一道血痕……

叮铃铃~~~~

云舞阳被闹钟吵醒了,揉了揉惺忪的睡眼,回想起那个梦,已经连续好几天这样了,也不知道为什么

洗漱了下,看了下电子日历,2030年8月8日....很平常的一天....忽然,云舞阳想到了什么,飞奔了出去

原来今天是中国第一网游《旷世》的公测

《旷世》,一款十年磨一剑的网游,是第一款将现实的一切,都几乎融入到游戏里的网游,开发商曾开口断言,《旷世》将成为人类另一个世界,所以大家都想来尝试尝试是不是开发商说的那么神

这里介绍下我们的主角:云舞阳,本科毕业,长相还可以,有风度,总想当绅士,具有当小白脸的潜质,最崇拜的人是:堂吉诃德(没事抽风),最喜欢的人:貂蝉(可惜没缘),座右铭是:如果给不了自己爱的人幸福,那就没理由去爱别人

《旷世》其实就是一个头盔加一个芯片,工作原理是干涉脑部神经,在游戏里受打击后可以发送错误指令,不过这个痛感是可以调节的

经过奋战,云舞阳拿到游戏头盔,以超音速的状态,飞奔到了家中,他想马上试试这个游戏是不是有开发商说的那么神

到家,一切准备就绪,云舞阳进入了游戏

云舞阳为自己起名冷锋,因为所有网游都用这个名字,冷傲如锋.职业用的是刺客

《旷世》的外貌调节是幅度20%,云舞阳想了想,还是运用自己本来的面貌了,反正长的也不难看

冷锋(云舞阳,以后以冷锋称呼)被送到了新手村,立刻引起一片轩然大波,因为刺客职业本来就是以帅出名,一身黑衣,只不过这个职业除了速度外其余的实力是整个旷世比较弱的,而刺客又是以轻功敏捷为主,所以除了为了泡妞外根本没有多少人会选刺客……但大家都是为了玩的,而且游戏里实力才是吸引女孩子的地方,只有冷锋这小子,是个例外

做了新手任务,把冷锋郁闷的要命……不是帮村长去送信,就是帮卢大婶找猫,还有什么帮张大爷倒洗脚水,冷锋气的在心里一直骂这个任务的设计者.

费尽力气把任务做到5级,得了把新手剑与新手衣服,穿上他,冷锋开始出去打怪了

清溪原,一个遍地绿草的地方,是新手最常去的练级的地方,冷锋在这杀杀兔子打打猫,不知不觉10级了

10级,意味着可以出城了,也意味着可以拜门派了,几经辗转,来到了繁华的京都,蝶月城

本来打算去找门派的,忽然冷锋感觉自己玩的有点太久了,有点不想玩了,于是摘掉头盔下线吃饭去了。

看了下手机,四个未接电话,一大堆的短信,云舞阳(现实用本名)苦笑了下……全是和《旷世》有关的,不是什么一起去升级就是互相加个好友,云舞阳很奇怪,玩《旷世》感觉这只是一款比较平常的游戏,除了全息感应这方面外其余的并没有宣传那么好,怎么大家都迷上它了呢?甩了甩头,管他那么多干嘛,先吃饭去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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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游之血色江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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