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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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果码字码累了就逗小昭玩,小昭虽不像她刚来时那样,她一动就吠,但也不大搭理她。给它吃的它看都不看一眼,好像有仇似的。这让她好奇。她问丁百为什么。丁百说它可能认生,慢慢就好了。一个月过去了,三个月过去了,小昭始终对她不理不睬。她在网上查了有关博美犬的资料。网上说,它要喝清洁的水;它的耳道易患病,应每周检查和清洁;它的脚爪长得很快,应及时剪短;还有就是它生性骄傲。

高果想:也许不仅仅是它天性骄傲的原因吧?那会是什么呢?她问它为什么,它不理她,只低低地呜着。也许它和她没有共同语。

她问丁百它为什么叫小昭。丁白慌张地笑笑说:“那阵子我看《倚天屠龙记》,喜欢上了小昭。”

她没有追问,因为自己已经现了一些痕迹。这间房子之前肯定有女子住过。淡淡的脂粉香,几根长长的黑,洗浴房里半瓶沐浴露,甚至这只叫小昭的小狗……高果是敏感的,她开始以为这些与她无关,但她慢慢现,她嫉妒这些东西的存在。她问自己:“我是喜欢上了他吗?”她不能确定,但是她决定做点什么。

那天他们说起了博客。丁百问她写不写博客,高果说她不写,先事不多,第二心事不多,第三有那个时间不如投稿,投稿能挣钱;她问他写不写,他说他不写,前两条跟她的一样,他的第三条是有那个时间不如溜溜小昭。她就说他玩物丧志,他说她见钱眼开。两人故意都把轻蔑装在眼里,然后都笑了。

高果说,有天她看一个博客写最佳男友的身高标准:

女友看他时,只要微微抬头,就是一张英俊的脸;女友打他耳光时,不很费力,并且保持手与你脸接触时产生音响效果。

丁百夸张地用手捂住脸。她字正腔圆地说了一句讨厌。他作电击状说:“这一声讨厌是不是等于太可爱了?”

她说小昭才可爱。小昭咧了一下嘴,卧了下来。

她变着法子骂他,但他没有理会。他说他也想看那个博客,她让他百度一下。

丁白说其实他最喜欢看那些有着半遮半掩的**博客,特别是不顺心的时候看,心会立刻变好。他用夸张的语气说道:“就想着他们的心多苦啊,而我仅仅是因为一件事,犯得着吗?”

她说他真会想,那是典型的阿q精神,吃不到葡萄就想着酸的狐狸心理。

“你的嘴上有一粒米饭。”他盯着她看。

“你怎么不说我的牙齿里有白菜叶子呢?”她说。

“我是那种败兴的人吗?”

她起身准备回房间了,柳枝一样的腰。

丁百也回了房间,打开电脑,想找到那个有关男友最佳身高的博客,在百度里搜,百度给了他很多网页。他最终找到了高果说的那个,因为只那个博客里有“我打你耳光时,不很费力,并且保持手与你脸接触时产生音响效果”这样的句子。

那个博客的主人叫蓝蝴蝶,上面有一句话是这样的:

抱着的距离,很近,如果不爱了,就是抱着,也是远。

他立刻喜欢上了这句话,并注册留说,这是他看过最有分寸的话。

蓝蝴蝶的博客都是很短、很跳跃的句子,也许只有她本人明白具体的意思,读者只能欣赏文字的节奏和意象。

他曾经也喜欢写诗。

博客里写:

黑茫茫的人世间,不早不晚,遇见了。所有的成长都是为这一场相遇。

冷夜,相拥着,隔着衣服的心跳和体温,慢慢热起来。

你要向哪走,把我灵魂也带走,它为你着了魔,留着有什么用。傻里傻气的可爱歌声。

嘴唇寻找嘴唇。衣服一件一件地落下来,闭着眼睛,苹果一样的香突袭而来,一只半熟的苹果,盛夏的果实……

丁百深深吸了一口气,夜色正浓,他突然很想念小昭,想念不辞而别的小昭。

这套房子起先是小昭租的,他最开始只是她的房搭。他们一起住了一年,慢慢地成了恋人。小昭生日那天,他买了只小小的博美犬给她,她立刻就喜欢上了。她不反对叫它小昭。他和她牵手、亲吻、拥抱,每一步都是确认,都是喜悦。他不止一次说过,要把他们之间那堵墙给拆了,他说这样他一醒来就能看到她的样子。她哪能不明白他的意思呢?他没有给她压力,不求也不逼,能做的就是好好爱她,并且等到她肯托付终身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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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的奇异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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