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7.第十一章个体与社会群体(11)

87.第十一章个体与社会群体(11)

婚姻关系并不是神秘不可测的,因为他们对待婚姻的态度已经从他们的人生态度中反映了出来。所以只有全面了解一个人,才可以知道他对婚姻的态度,这和他人生的追求是相一致的。比如,我能够明确指出那些被宠坏的孩子对待婚姻的态度——当遇到问题时,他们总在千方百计地逃避。

在社会中这类人是危险的,他们在四五岁的时候对待人生的态度就已经形成。他们常常这样问:“我会得到我想要的一切吗?”如果他无法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就会觉得人生变得乏味。他们会这样认为:“如果连我想要的东西都无法得到,那活着还有什么意义?”他们的思想会逐渐消极,甚至生出“寻死”的想法,以至于他们把自己弄得神经兮兮、疑神疑鬼。他们还会从自己的处事态度中总结出一套处事方法,并认为自己的错误观点是绝无仅有的,而且无人能及。在他们心中,如果自己的**或感被压抑,那就是给自己找麻烦。他们就在这样的思想中逐渐成长。在过去,他们都有过一段美好的生活——要什么有什么,想怎样就怎样。而此时,有些人仍然以为自己再哭闹下去,再反抗下去,再固执下去,就会有人妥协,自己仍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他们并没有意识到个人应该和社会这个整体相融合,而是只想到自己的利益。

结果只能是:他们不愿奉献自己的一丝一毫,只想不劳而获,甚至贪得无厌。婚姻在他们眼中同样是随意而为的。他们尝试着感中的各种接触方式,同居、试婚、结婚、离婚,他们的婚姻不想受到任何束缚,只要他们不想要某一段婚姻,便会轻易抛弃,转而寻求新的恋。如果两人之间拥有着真正的爱,那么他们必定具有以下几点特征:忠实可靠,有责任感,值得信赖。我认为,不能很好地处理婚姻关系的人,在社会中的角色也不会扮演得很好。

婚姻中还有一个必要的条件——关心孩子。如果我们的婚姻不是建立在诚实互信的基础上,那么对于孩子的抚养也定会出现很多问题。如果父母经常吵架,对婚姻毫不负责,对于婚姻中的问题从不去积极解决,这样的家庭对培养孩子是没有任何好处的。

解决婚姻问题

有些人根本不适合生活在一起,可能是由很多原因造成的,但是不管怎样,他们最好还是分开。可是分开的决定到底由谁来做?是由那个对婚姻没有责任感的人吗?是那个只考虑自己利益的人吗?如果他们对离婚的态度和对待结婚的态度一样,总是想“我会从中得到什么益处”,那么这样的人显然不适合做决定。

我们经常看到,那些结婚多次的人,总是不断地重复自己的错误。那么到底由谁来决定婚姻是不是应该终结呢?我想,当你认为自己的婚姻不可继续时,最好由心理学家决定是不是应该分开。当然,在我们国家,这是很难办到的事。

我不知道美国是否如此,但是我现,欧洲的心理学家常常把个人的幸福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如果有病人向他们求救,他们常常建议病人去找个人,认为这样就可以解决问题。我想他们早晚会否定自己的这种做法的。他们提这种建议的原因是,他们并不了解问题的整体性以及这一问题和其他工作的关系。其实这种关系一直应该被我们所重视。

那些把婚姻当作个人问题加以解决的人,同样会出现这类问题。美国的况我仍然不了解,然而在欧洲,如果一个男孩或女孩在神经上有些病症的时候,那些医生同样让他们去找人或者开始生性关系。对于成年人,他们也会这样指导,因为在他们心目中爱就是一剂良药,可是如果谁服下,定会对自身有害无益,病人会更加迷失方向。将爱和婚姻问题处理妥当,将是完美人格的体现。爱和婚姻与一个人的幸福和价值紧密相连,它不是儿戏,更不是救助罪犯、酗酒和神经病的灵丹妙药。有神经官能症的人必须先将自己的病治好,然后再结婚。如果他们还没有能力处理婚姻问题就匆忙结婚,肯定会遇到很多难题和痛苦。维持幸福的婚姻需要很高的境界,如果有些人还没有作好承担责任的准备,就无法处理好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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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卑与超越(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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