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二十六正义也有遗憾(5)

28.二十六正义也有遗憾(5)

在进行审判前,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战犯进行了长期的侦讯工作,通过各种途径调查取得了大量证据,证据表明:这些战犯在侵略中国期间,违反国际法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对中国人民犯下了各种战争罪行。***

这些战犯中,除一小部分犯有严重罪行外,其余多数是犯有一般罪行的普通战犯,其中一些人在关押期间,经过教育感化,已经有不同程度的悔改表现。此时,日本已经和台湾国民党当局建立所谓“外交关系”,但中日两国民间交往已经开始启动,为了争取中日关系的早日正常化,需要为中日正常交往创造一个良好氛围,因此,尽快按照宽大原则对这些战犯做出处理成为中国政府的决策。1956年4月25日,第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处理在押日本侵略中国战争中战争犯罪分子的决定》。

《决定》的第一条做了如下规定:

“对于次要的或者悔罪表现较好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可以从宽处理,免予起诉。”

“对于罪行严重的日本战争犯罪分子,按照各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在关押期间的表现分别从宽处理。”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组织了由贾潜任庭长、袁光和朱耀堂任副庭长的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至7月,对关押在中国的铃木启久、富永顺太郎等45名战犯分别在沈阳和太原进行了审判,这次审判也被称为“沈阳和太原审判”。其余战犯被免予起诉,陆续释放。1956年6月21日,335名战犯被释放,7月15日,328名战犯被释放,8月21日,354名战犯被释放。

沈阳特别军事法庭于1956年6月9日至19日第一次开庭审理。沈阳特别军事法庭审判长是袁光少将,席检察官为国家检察院检察官王之平少将。

全国政协代表、各民主党派代表、人民团体代表,以及沈阳的工厂、学校、机关代表数百人出庭旁听。

第一批受审的日本战犯一共8名,分别是:日本陆军第117师团中将师团长铃木启久、第59师团中将师团长藤田茂、第59师第53旅团少将旅团长上坂胜、第39师团中将师团长佐佐真之助、第59师团第54旅团少将旅团长兼济甫防卫司令官长岛勤、第137师团第375联队大佐联队长船木健次郎、日本关东军第731部队第162支队少住支队长(木神)原秀夫、第39师团第232联队本部中尉俘虏监督官兼报主任鹈野晋太郎。

法庭开庭前5天,日文本起诉书送达给被告,辩护人与被告进行了接触。

6月9日上午8时30分,审判长袁光宣布开庭。

席检察官王之平宣读了对铃木启久等8名战犯的起诉书。

9日上午开始,法庭调查被告的犯罪事实。法庭调查证实,铃木启久等8名被告,积极推行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政策,公然违反了国际法和人道主义原则,犯下了严重的战争罪行。

法庭先传讯了铃木启久。法庭传讯结束后,证人开始出庭作证。潘家戴庄农民周树恩讲述了他亲眼目睹的骇人听闻的事件。

1942年10月28日凌晨4时许,铃木启久部队包围了潘家戴庄肥全村,把老少全部赶到村口,并把男人和女人分开。几个日本兵找来铁锹,让男性村民挖坑。大坑挖好后,日军把村民赶进坑里,上面盖上草和庄稼秆,然后放火烧。村民们哭叫着爬上来,日军就把他们踢进坑里。村民戴作胜从坑里爬上来时,被日军用木棒打碎了脑盖。日军把男人杀害后,把100多名妇女赶到一边,集体强奸她们之后用刺刀捅死。周树恩是趁烟火浓烈时爬上来躲藏在草堆里才幸免于难的,但他全身烧伤严重,落得终身残疾。他向法庭审判官展示烧伤的伤痕,哭诉道:“这天,我们村有1280余人被残忍地夺去了生命。大部分是被烧死,还有一部分人是被刺刀刺杀了。我的父亲兄弟、媳妇等6人被活活烧死。我恳切地要求法庭严惩这些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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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东审判(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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