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谁是真凶(1)

1.谁是真凶(1)

陈求真自杀未遂,我是最大的受益者。***我被调回刑警大队,虽然没能马上官复原职,却能直接参与侦破0513案件,我在心里谢天谢地了。

所有知悉陈求真试图畏罪自杀的人,都相信他是杀害蓝雪的凶手。

但是我却想到,就目前我们所掌握的证据,都没能非常直接地证明陈求真就是杀害蓝雪的凶手,比如案现场就没有他的痕迹——血液、精液和指纹等,更没有他使用过的凶器。严格地说,陈求真只不过是经由逻辑推理而成的证据链上的凶手。

未经审判定罪,陈求真只不过是一个犯罪嫌疑人,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凶手。

几天后,陈求真要求跟我见面。

我和张宾到讯问室里,陈求真开门见山地说,不是缺少铁证吗?他说他只求速死谢罪,愿意向我们提供铁证。就是他愿意提供精液和指纹,并愿意完全按照我们的意思签字画押,让我们所寻求的证据链变得牢不可破。

我说:\"我们不能这样做。\"

陈求真不解地说:\"那不是你们一直求之不得的东西吗?\"

我说:\"那不是事实,违反程序正义,妨碍司法公正。\"

陈求真想了一下,问我们在案现场是否提取到可疑的鞋印?我没有回答他,以免有诱供的嫌疑。陈求真说,案当晚,他穿的是一双刚买不久的皮尔·卡丹休闲皮鞋,鞋底几乎没有一点儿的磨损。在案当晚,陈求真就把那双鞋子及盒子全扔掉了。至于那双鞋子是什么系列或货号的,他一点儿记忆也没有。不过,只要把皮尔·卡丹皮鞋的产品图片给他看一下,他就能指出那双260码的鞋子是什么款式的。或者简单一点儿,因为那双鞋子他是通过淘宝网购买的,只要查一下\"我的淘宝\"中的\"已买到的宝贝记录\",就能找到那双鞋子的款式和货号,然后再到皮尔·卡丹专卖店去,提取与那双260码鞋子相同的鞋印,再跟案现场找到的鞋印作对比,或许就能取得一个有力的证据。

看来陈求真崩溃了。我根据他的建议,找到那双260码的皮尔·卡丹休闲皮鞋的鞋印,再跟现场所提取到的大半个较为清晰的可疑鞋印作对比,完全吻合。

陈求真还作了认罪供述,跟我此前所作的案件推理大致相同。但是,他没有提到蓝雪尸体**内的精液。我针对这个问题反复讯问,他始终矢口否认。这是他唯一不愿意交待的问题。

几天后,我和张宾再次来到看守所提审陈求真。

我说:\"有一个问题我想搞清楚。你作案后离开现场,可是一个小时后,你又返回作案现场搞痕迹清理。你在作案现场待的时间比较长,你可以不担心蓝雪的儿子会醒来,但难道也不担心乔君烈会突然回家吗?\"

陈求真说:\"我估计当晚乔君烈不会回来了。即使回来了,也没什么。因为当时我已经没有恐惧的感觉了,我只想求生。求生让我变得无畏,我相信我会绝处逢生。\"

我说:\"万一乔君烈回来了,或者蓝雪的儿子醒来,起床上厕所,你会怎么样?\"

\"要么杀死他们,要么我投降。\"片刻之后陈求真毫无怨地说,\"我最大的不幸是,遇上了你这个警察。\"

我摇摇头,我的意思是这个案子并不复杂。

陈求真说:\"我知道,我没有避开监控录像。但是在这之前,在中秋之夜,你竟然在蓝雪家的楼下等我,我有两点理解:第一,你的直觉非常准确;第二,你了不起,就像蓝雪是你的亲人一样,注定了你会费尽心机去抓凶手,为她报仇。你就像为这个案子而生一样。\"

我说:\"我看过一本叫《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的书,我对案件入迷。\"

陈求真说:\"看过那本书的人不少,极少有人像你这样的。\"

我说:\"现在,科技进步了,用科技办案,更容易把案子办好。\"

陈求真点点头。

由于陈求真曾经非常细心、彻底地清理作案现场,我们只能找到一些较为接近地能还原凶杀案件的证据。我觉得我已经尽了全力了。我在心里也认定陈求真绝对是凶手了。至于法院如何判决,那得取决于法官对证据的理解。我认为,那些参与审判的法官一定会判决陈求真故意杀害蓝雪的罪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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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凶快跑(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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