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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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封爵虽仍分为宗室和异姓两类,但具体爵称有较大变动。

男性爵位

亲王:皇嫡长子立为太子,皇帝诸子年十岁立为亲王,有封地,故又称藩王。亲王的正式名称为王,其封地称国,王玺称“某国之宝“,二十岁就藩。按照皇室的规矩,没有皇帝的旨意,这些藩王不得离开自己的封国,更加不允许回到京城。一些不守规矩的藩王,因此获罪的人屡禁不止。后来朝廷和皇帝制订了严格的法规,犯事的藩王交由宗人府处置,轻者训斥,重者圈禁。整个大明朝,光是被圈禁起来到死的亲王就不下十七位,宗室被圈禁的人就更多了。宗人府掌握在皇帝手里,皇帝要处理谁,谁就会倒霉。这是皇帝唯一可以制约这些宗室的手段,更是皇帝对这些亲戚的杀手锏。

郡王:亲王嫡长子年十岁立王世子,长孙立为世孙;亲王诸子年十岁,则封为郡王;有些郡王有封地,有一些郡王只有一个虚名。这主要看皇帝和这家人的关系,皇帝比较亲近这家人,他们的孩子长大成为郡王之后,每个人都可以有一小块封地。要是皇帝不亲近这家人的话,这些人的孩子长大了,就算可以封王,也只不过是一个空头郡王而已。同样都是王爷,有没有封地很重要,和皇帝关系好不好也很重要。一些郡王初次相见的时候,先排一排辈分,然后说一说地位和封地,谁都想比别人待遇好一点,地位高一点。

镇国将军:郡王嫡长子为郡王长子;嫡长孙则授长孙;郡王诸子则授镇国将军;

辅国将军:镇国将军长子袭位镇国将军,诸子为辅国将军;

奉国将军;辅国将军长子袭位辅国将军,诸子为奉国将军;

镇国中尉;奉国将军长子袭位奉国将军,诸子为镇国中尉;

辅国中尉;镇国中尉长子袭位镇国中尉,诸子为辅国中尉;

奉国中尉,辅国中尉长子袭位辅国中尉,诸子为奉国中尉

所有爵位世袭,永远有别于齐民。

自亲王以下,不再食租税而领取岁支禄米。

亲王封号一个字,如周王,燕王等。一般在亲王死后由皇帝赐予谥号,称呼时采用封号加谥号加王的方法:如朱樉,封秦王,谥号愍,习惯上称为秦愍王。

郡王封号为两个字,如靖江王等。

洪武二十八年,重定岁支禄米数额,

亲王一万石,

郡王二千石,

镇国将军一千石,

辅国将军八百石,

奉国将军六百石,

镇国中尉四百石,

辅国中尉三百石,

奉国中尉二百石。

此外,国家还为宗室修建宫邸、坟墓,提供随从官员、仆役以及其他待遇。

明初,宗室封爵中亲王名高位崇,在国家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洪武年间,朱元璋授予亲王以兵权。特别是分封在北方沿边的藩王,不仅拥有直属的护卫军,还经常统率大军出征,称为塞王。其中的燕王朱棣,在朱元璋死后不久,发动靖难之役,夺取皇位。朱棣即位后,逐步解除藩王兵权,加强对宗室的限制和监视,从而形成了“分封而不锡土,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的局面。

那个时候的王爷真的是王爷,不但手里有权,而且地位尊崇。除了皇帝之外,他们是最有权势和地位的人。虽然说朝中官员不得私下结交藩王,但是依然有许多官员和藩王保持着若即若离的关系。一旦藩王一步登天当了皇帝的话,

他的一家人就可以由王爷变成皇爷了。朱棣之后,历代皇帝都十分忌惮这些藩王,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渐渐把这些藩王们隔绝在了政治中心之外。只要皇帝本人没有子嗣上的后顾之忧,这些藩王就没有死灰复燃的机会。

再后来皇帝对这些亲戚们越来越严格,不但取消了他们手里不多的权力,而且把他们彻底封闭在自己的王府里面。什么不准离开自己的封地,什么不准随便离开自己的府邸,什么不准插手地方事务等等。皇帝有会送一些美女和美食给他们,就是把他们当废物一样养着,不让他们有机会插手政务。一些亲王也很聪明,故意配合皇帝的行为,每天混吃混喝,就是为了让皇帝放心自己。可是久而久之之后,他们和他们的子孙真的变成了混吃混喝的废物。不过这样也好,真的保住了他们的后代,让她们的后人可以不用担心地活下去。作为宗室子孙,吃穿是永远不用担心的事情,只要明朝不灭亡,少不了他们的吃和喝。

明中期,宗室受封人数不断增加,禄米成为明政府的沉重负担。藩王也竞相非法占田,少者几千顷,多者数万顷,减少了明政府的赋税收入,激化了社会矛盾。万历以后,为解决这些矛盾,朝廷被迫开放宗室出仕的禁令,允许镇国将军以下参加科举考试,以期宗室自养,而不再寄生食禄,但收效甚微。

这个时候一些宗室子孙,特别是一些关系和皇帝很远的人,就需要为自己的温饱问题担心了。虽然每一个宗室都会有一份俸禄,但是一些人的禄米被克扣或者是拖延的话,就会影响这家人的生存。一些宗室不得不自谋出路,想办法赚钱养家。有些家底的宗室,可以变卖家当过日子,勉强可以度日。一些没有什么家底的宗室,就需要通过借贷过日子。这些人虽然顶着宗室的头衔,但是已经没有了朱元璋后代的威风。不要说是宗室亲戚们了,就连一些老百姓也看不起他们。

女性爵位

皇姑曰大长公主,皇姊妹曰长公主,皇女曰公主,俱授金册,禄二千石,婿曰驸马都尉。

亲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县主,孙女曰郡君,曾孙女曰县君,玄孙女曰乡君,婿皆仪宾。郡主禄八百石,余递减有差。

异姓爵位

明初一循元代旧制。洪武三年(1370),定封爵之制,分公、侯、伯三等,罢子、男不置。有明一代,受公、侯、伯爵者除功臣、外戚外,还有宦官子弟与少数民族首领。

受封而领铁券者,为世袭封爵,否则为流爵。袭封则还其诰券,核定世流降除之等。爵位世袭,或降等以袭,如封侯而世袭伯。

公、侯、伯封号分四等:

佐太祖定天下者,曰开国辅运推诚;从成祖起兵,曰奉天靖难推诚;余曰奉天翊运推诚和奉天翊卫推诚。武臣曰宣力武臣,文臣曰守正文臣。岁禄以功为差。

洪武初规定:

公五千石至二千五百石,

一等开国辅运推诚,

二等奉天靖难推诚,

三等奉天翊运推诚,

四等奉天翊卫推诚,

侯千五百石至千石,

一等开国辅运推诚,

二等奉天靖难推诚,

三等奉天翊运推诚,

四等奉天翊卫推诚,

伯千石至七百石。

一等开国辅运推诚,

二等奉天靖难推诚,

三等奉天翊运推诚,

四等奉天翊卫推诚,

但有的伯仅当侯爵俸禄的三分之一或六分之一。洪武十年后,伯之禄与侯等;至永乐初,规定伯之禄居侯之下,正一品之上,其阶勋皆与侯等,而伯爵益重。公侯伯入则可掌参五府总六军,出则可领将军印为大帅督,辖漕纲,但不得预九卿事。

番外

明朝初年功臣有死后被追封为郡王,如魏国公徐达洪武三年十一月丙申大封功臣,进封奉天开国推诚宣力武臣魏国公,禄五千石,世袭。十八年二月己未卒。追封中山王,谥武宁。

南明时也有功臣因勤王有功被封郡王,如延平王郑成功。

对于朝贡国,一律封为郡王,如朝鲜王,越南王,日本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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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边城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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