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鼓浪屿四周海茫海水鼓起波鼓浪屿遥对着台湾台湾是我家乡。登上日光岩眺只见云海苍我渴我渴快快见到你,美丽的基隆港。”

这首歌名字叫鼓浪屿之波,是鼓浪屿的岛歌,也是厦门的一大标志。鹭岛,这个让人向往的名字,以白鹭见称,以海浪著名。这个城市是中国十大宜居城市之首,是很多人梦寐以求的地方。我,将要在这里至少呆上四年,飞机降落的时候,我觉得我的家乡到了。

父母就在我旁边,老爸还一直问我,后不后悔,如果后悔,现在回去还来得及。我后悔什么?这条路是我自己选的,虽然离家乡几千公里,可我对这个城市的憧憬已经不是一天半天了,让我回去?没门。我既然选择了厦门,就不会回去的。在出了机场的时候,我看见我的哥哥在迎宾口等我们,具体的说,应该是在等我。这个哥哥我要具体说一下,我本人实际是没有哥哥的,包括表哥。就在我决定去了厦门后,老爸实属无奈之举,找了个好朋友的儿子,当然也是在厦门念书,和我是一个学校,希望他能在厦门帮我。可是我俩第一次见面,就觉得特别亲切,很多话题都能聊得开。于是我认了这个哥哥。老哥,在这里呢,别怪弟弟会给你爆料啊。

看见老哥的时候,我正是兴奋的时候,那时厦门还没有开通BRT,所以去学校只能打车走。而这时,老爸的一位厦门朋友也过来接我们。我瞬间觉得,原来厦门也是有朋友的,应该不会觉得孤单了。

我们一家三口是提前到的厦门,离开学还有几天,于是老哥充当向导,带我们逛这逛那,可是我一点心思都没有,一心就在想新学校是什么样,宿舍什么样,同学什么样。不得不说,那时我真的很傻,还在想这些东西,如果放在现在,我一定会先搬进宿舍,然后闷头大睡,等到那帮人来,管他们什么样呢。不过在这几天,我确实吃到很多好吃的,也是我以后经常吃的,什么烧仙草啊,海蛎煎啊,瓦罐啊,小海鲜等等,都是我以前没吃过的东西。看小说最快更新)老爸特别不爱吃,就一直在嘟囔,说这里生活不习惯,不像东北大鱼大肉,这地方吃饭太清淡。可是我很喜欢,我觉得哪样东西我都爱吃,尤其是土笋冻,比东北的肉皮冻好吃多了。老妈实际一直没说话,后来才说了一句,我就是喜欢厦门,也适合生长在厦门,你就在这好好呆着吧。

对,我就是喜欢这,我觉得这比我在学校,在家乡好玩多了。长这么大,好多城市我也都去过,不过没有一个城市能比得过厦门。尽管有些逃避的成分在里面,可是主导因素还是因为喜欢这。

我跟父母说,你们回去吧,我留这了,放心好了。而且开学的日子马上就到了,军训也即将开始,他们该回去了。我记得很清楚,他们走的那天是我军训开训的第一天,晚上的飞机,我特意请假要去送他们,可他们不让,怕我耽误军训,偷偷的走了。我于是疯了似的打车去机场。到机场的时候,他们已经过了安检。看见我的时候,特别的惊讶,两位瞬间就哭了,我也哭了,于是构成了机场一道奇特的风景线。我没离开过父母这么远,这是头一次。老哥拍着我的肩膀跟我说,人,总要有这么一次,有过了,就长大了。我看着起飞的飞机,跟老哥说,我会好好在厦门混的。那天回学校,我没有直接回寝室,而是在老哥的寝室呆到很晚,直到熄灯才回去。

好吧,得开始介绍寝室的这些奇葩了。一个寝室六个人,我们来自五湖四海,江西,辽宁,云南,重庆,福建。这几个人真的是各有特色,尤其是在语言上,每次我们打电话回家,都会操着一口家乡话,还各不相同。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六个人的电话同时响起来,瞬间寝室里面就乱了。最终,还是各自到门外去打,才算是平息了一场小骚乱。在这个小集体里,每个人都是自私的,因为各自都是来自独生家庭,貌似只有一个是还有个亲生哥哥,不过也有一定的防备心理。总之,寝室里刚开始看起来很热闹,逐渐到后期,一些争端就逐渐开始产生了。这是后话。新学期开始,军训似乎成为了每个学校的必修之课。不过我们寝室除了我以外,都不愿意军训。九月份的厦门,38度,前一天晚上灌得水,第二天早上带着水壶去军训,到中午,水就又烫嘴了。天气是军训的第一大难关。我能坚持军训,并不是有多高尚,而是想把自己弄得累一点,这样就不想家了。尤其是刚开始,寝室那时还有个地图,看着自己所在的位置,再看看家乡的位置,用手比量长度。现在想想,自己很丢人。训吧训吧,天天这么忙,也算是能排解点相思之痛啊。随着军训时间的增加,我们和教官的关系也逐渐融洽。白天训,晚上也训,但是晚上就能轻松不少。教官也跟我们讲故事。比如厦门和金门的关系啊,九十年代,我边防哨所与金门暗杀行动啊,好多事就像亲身经历一样。后来我去了一趟厦门沿岸的哨所,还真就看见了当年被暗杀士兵的墓碑,以及一个团编制的空碑,隔着海岸,仍感觉意味深长。正是听了那个故事,看见那个墓碑,我才想到,战争,实际离我们并不遥远。

军训结束后,新学业正式开始。班会第一天,看着美女辅导员阿贵,我和寝室的哥们都在想这个问题,这个美女能做我们辅导员吗?我们跟这个辅导员第一次见面,她就特别热情,这让我们不禁毛骨悚然。不过在这次班会上,我认识了我的第一个女朋友,洁。之前喜欢女生,都是暗恋了,真的没正式追过。上大学第一次班会,我认识了洁,尽管洁长得一般,可是我和同学打赌了,我说我用一个月追到她,同学不信,结果我赢了。不过这件事,让我后来反思很久,就是因为洁之前有男朋友,我是把她撬来的。这种事实际是有报应的,尤其在我后来越来越能体现的出来。我深感后悔,当初作出这样一种愚蠢的举动,可是已经在一起了,难道还能随便分开吗?都说人的初恋是美好的,可我觉得我和我的初恋,却是糊里糊涂的。

总之我和我的初恋在一起以后,虽然也有欢乐,不过后来吵架和不愉快也越来越多。在这我不想多谈初恋,尽管我们在一起一直持续到大三,可是我觉得我和她之间是有隔阂的。寝室其他人也都在寻摸女友,有的已经有了,还在寻找新的,有的没有,准备摆脱单身生活。大学其实也就这样。

十月份,是学生会纳新的日子,我很荣幸,也很有幸,被校外联部和生活部录取了。这个归功于老哥,他跟我讲,大学不能被寝室束缚,要出去看看,而且你的能力要在人群中,才能得以发挥。好吧,听着我哥的话,就去呗,反正也没事。大学社团里,有好多,是学生自己创办的,也是好多学长欺骗学妹的场所。只有学生会,才是正经学校创办的,而且归属于校团委。纳新会开了好几天,我是最后一天去的,同寝室的小温跟我一起。而在那场纳新会上,我见到了一位非常漂亮的女生,一把红伞,黄色的衣服,蓝色的短牛仔裤,在操场上极为耀眼。我看到那个女生的第一眼,心就紧张了,好久没有的感觉,突然冒出来了。于是我问小温,看见那个女生没有?怎么样?小温说,你看中啦?我点点头,可我也知道我有女朋友了,但是那种第一眼就心里激动的感觉,是无法言表的。后来,也是通过小温,我知道了这个女孩的名字,凡。

写到这,我希望不要有人喷我,因为我知道,这种情况发生,是不应该的。可是我确实在那一个瞬间,似乎发现了我的归属。我说过,我和我当时的女朋友,是不应该在一起的。可是对于凡,我只知道,我愿意看见她,看不见我心里难受,看见了,还特别激动。后来我和凡在路上和楼梯里,见过几次,每次我的眼睛都是没离开过她。终于,在大一上学期快结束时,我有了凡的电话,并且联系到了她,真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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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的半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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