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爱我要么滚

要么爱我要么滚

千堂那关于“冰激凌”的故事,让我的心一直很悸动,以致于某天到了哈根达斯,要了一个单球冰激凌,舌尖上满满地洋溢着甜腻丰满的触觉时,我竟然还想到了他的这个比喻。\\www.kanshuge.com^看书阁*/

他不过是在说那种宛若初恋的感觉。

千堂一直都很忠实于自己的内心。所以,当他如此曲折幽微地告诉我,他并不是个圣人,他对我是身心合一的爱时,我的惘然若失感竟率先超过了一切。这个世界实在太粗砺了,粗砺的,谁还会,或者有能力了解他这样细致,娇嫩,宛转,古典的心思?连三三这样剔透聪敏的女人,都以为他只是占有与掠夺前的一种手腕而已。

这世上乌糟委琐的男人实在太多了,放眼望去,漫山遍野皆是;就像我们铺天盖地的LV的赝品见得太多了一样,以致于,当我们真正见到真品时,与真实觌面相对,我们最先流露的,依然是悲剧性的怀疑与审视的表情。

“那么,你是铁了心要芭拉芭拉东渡啦?”三三这样问我。

“再多读几年书没什么不好。”我这么回答她。当然,我心里也还有一句话没说出来,那就是:我想开始新的生活。

大概女人想开始新生活的**,心志,与能力都比男人要强烈与勇猛。在我还没彻底跨进我的新生活的门槛时,有一个女人却已然比我先走了那么一步。

这个女人就是嫣然。

当我在学校门口看到嫣然时,我首先注意到她穿了件7分袖的风衣,露出细细的手腕,没有戴任何护腕,只左手戴了一条蒂棼尼的银手链,回形针形状的链子,吊着一颗捏得扁扁的,变了形的心。在这颗扁扁的心底下,肌肤凹凸不平的,有着蚯蚓一样蜿蜒突起的纹路,有点触目,看得出曾经有利器深深地刺入过的痕迹。

对于别人做到了我永远都做不到的事,对于这样的女人,我永远保持着敬意。*www.kanshuge.com*看*书*阁*尽管这敬意让我很嫌恶。

“想和你说几句话,不会耽误你很久的。”她说。

说什么?我和你还有什么可说的?我心想。

“我恨你。”她一字一句,清晰地说道。阳光下,这句话有着锐利的质感,简直在我心里顿时砸开了一个窟窿。

“我恨你。”嫣然再一次重复这三个字,不过语气稍微柔和了一些:“明天我要去美国了,我家里人都在加州。”

“啊?”这倒实在有点出于意料:“你什么时候回来?”

“不回来了。就算回国,我也不会再来这个城市。”她淡淡地说。

“你一定很奇怪,我为什么会回美国对吧?是因为文瑄。”

“文瑄?”

“对。你记得那天你送我去了医院,后来文瑄来了,你想知道他对我说了些什么吗?”

已经是第三次了,又有人问我,想不想知道他们俩之间的对话。其实我一直都很逃避,一直都不想接开那只蛊碗,去看看真实的答案。

只是,该来的,永远都会来,怎么都无法逃避。

“那天他对我说,你怎么会这么傻,你知不知道你死了,我这一生都不会心安的,我这一生都会为你心痛。你一直要我选择,是更爱你还是更爱她,是想和她在一起还是和你?我没有给你答案,你就要死吗?我没给你答案,是我一直都不敢想这个问题,也不知道该怎么回答你,可是今天,我知道了,当我听到你割腕的时候,我心痛的要命,我连车都没办法开了,只能打车来医院;可是,在路上,我一直在想,如果是我老婆自杀了,我会怎么办?想到这里我感觉世界都开始灰暗了,如果她死了,我怎么还能再活下去?如果她离开我,我是没办法再若无其事地活下去,没办法再那么矫情地表示自己会心痛一辈子的。不能比较,永远都不能比较,不能比较我更爱谁,更想和谁在一起,只能说,她是另外一个我,是血肉相连,无法分割的一部分。”

嫣然在引述这一段话的时候,眼里一直含着泪,那些眼泪晶莹如露珠,在阳光下颤巍巍地闪烁着:“那天我明白了,其实他根本就不爱我,他说他爱我,为我心痛,对我好,只不过是他爱上了他的过去,他的年少时代,他的青春,他的初恋,我算什么?我只不过是一个载体而已。所有属于我的东西,我一定要拿回来,那是我曾经以为他还会属于我,因为那时我很自信他是爱我的,他爱我超过爱任何人,你算什么?你不过是一个老婆,老婆又算什么东西?随时可以更换的替代物罢了。但是,我没想到,他会这么残忍,这么无情,他会告诉我这样的真相。”

“我真是傻透了,会为这样的男人去死。”说到这里,她取出纸巾拭了一下眼泪,那对黑色的眸子经过眼泪的洗涤,变的清澈而透明“我这个人向来感情强烈,爱憎分明;对男人,我的态度是:要么爱我,要么滚;他不滚的话,我可以滚。现在我知道真相了,所以,我滚。”

她真是个烈女。尽管我不怎么喜欢她,但是我无法否认她的烈。这样的烈也不是凡尘俗世中的人可以具备的。只是她的烈,恰是犹如一柄利剑,剑有双刃,寒光凛凛,冷郁的美,但是,随时可以伤人又伤己。

“嫣然。”心里很感慨,可又对她说不出什么具体的字句来。

也许,“爱情如雪,新雪丰美,残雪无奈”。嫣然的悲伤是她和文瑄的爱已经到了“残雪期”了,再也无法如初时一般丰盈洁白,可她当时却看不到这一点。

“没什么,”她对着我微笑道:“其实我也看书的,忘记在哪儿看见的这么一句话:女人第一次遇见爱情,而爱情阅女人多矣,所以女人必败于爱情。”

她是在说初恋大都是不成功的,而她虽败犹荣。这个女人,胸口真是挂了个“勇”字,一往无前。

“我一直都不喜欢回美国,虽然我爸爸在那里,可我妈妈早已去世了,现在是继母,两个弟弟,都不是亲的,无法血浓于水。我对我爸爸的那一家人,永远都无法和他们融合,所以,你现在可以明白,当时我为什么宁愿回文瑄这里,都不肯回美国了吧。”

可怜的孩子。听她这么一说,我忽然对她产生了莫名的怜惜之情,“嫣然,别走了,留在这里。”

“你真善良。”她看着我,忽然璀然一笑,说道:“有的女人,只能征服男人,而有的女人,不仅可以征服男人,同时,也能征服女人,我觉得,只有这样的女人才是真正有魅力的。至少,你在某些方面已经征服了我。所以我理解文瑄在医院对我说的那些感受。”

“我还一直没对你说声谢谢,谢谢那天你救了我,你救了我,让我可以在无尽的岁月里一直恨着你,你知道,恨是比爱需要付出更多更强烈的感情的。我恨你,我永远都会恨你。”

“无法忘怀,对吗?”我说:“正如你无法忘记我一样,我也无法忘记你。你也看书,记得钱钟书的那句话吗,‘其实我们每天想念情敌的时间,比想念情人还多’,我们对情敌的感情,也许比对情人还深厚,还强烈,这没什么不好的。”

“有个男人,”我忽然在此时想起了千堂,“他说你像年轻时的赫本,要知道,这世上有的是爱你的男人,永远川流不息前赴后继。”

“这男人一定不会是文瑄。”嫣然皱眉道:“他以前说过,像赫本这样的女人,就只有一张脸还算好看,身材么,平板的像个小男孩,发育了吗?”

“动物。”我和她忽然同时异口同声地吐出这相同的两个字。隔着7年的岁月差距,终于,在相同的阳光下,破开时间的氤氲,有一缕相同相近相似的气息,淡淡的,悄然的,泯灭了所有的纠缠与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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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个儿子做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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