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第79章

第79章 第79章

就如邬起等人猜测的那样,玉衡道出了小摇光的真实来历。

“这是我跟那位神使共同孕育的孩子。”说到这里,玉衡又摇摇头:“不,准确来说,是我偷了神使的灵力和部分修为,才孕育出来的孩子。”

玉衡的说法也让邬起等人惊呆了,众人万万没想到事到临头玉衡居然能给他们整这么一出狗血大戏!

就连身为前任摇光的棉漆也是压根听都没听过这种事,前世的玉衡对仙界和女儿的事情基本只字不提。

而这一世情况却翻天覆地的改变了,因为棉漆一走,摇光星的位置空缺,玉衡就找邬起帮忙,把自己女儿给复活回来了。

“所以为什么要这么做?”邬起也不禁求问玉衡。

他关注的重点和其他人不太一样,邬起问:“你这么容易就把仙使的修为给偷了?仙使能如此轻易任由你操作?”

“很简单啊。”玉衡耸了耸肩,“我跟仙使说我修为实在太低了,短期内又进步不了那么快,你一走,我恐怕就要被修真界群起而攻之。”

“于是仙使临走前主动将他的修为留了大半给我,给我保命……不要疑惑,选中我的这位仙使其实就是仙界第一仙君归鹤君的,他把的修为基本都丢给我了。”

邬起懂了,转头看向旁边好奇瞪大眼睛的小摇光:“所以仙君的部分修为现在都在她身上……”

“没错。”玉衡简单直接的说出目的:“我这么做的目的就是,我压根不想飞升仙界,但当时的局势和能力都没有给我能拒绝仙君的余地,所以我打算给仙君整个孩子,将她培养起来,日后让她代替我飞升仙界。”

天权一听,忍不住发话了:“你这也太缺德了!”

天权完全不能理解玉衡的这番操作,可能跟他自身身世也有关联,他竟然有点愤怒,语气激烈说:“你问都不问就给别人整出个小孩来,仙君冷不防喜当爹,这太冤了吧?万一他压根不喜欢这孩子,小摇光飞升过去又遭到亲人的冷遇,孩子的感受你想过吗?”

玉衡自是听到了天权的质疑,但却没有回答,只是长叹了口气。

“咳咳,天权……”邬起则突然发声打断天权的质疑,他伸手拍了拍天权的肩膀,引来天权一脸迷茫无错的表情。

天权可能从未谈过正经恋爱,性格也不太关注这些,所以他不知道……

其实玉衡这番话是比较委婉表明真相的意思,因为两个修士之间想要共同孕育出孩子,必须……结合才行。

灵气和修为都只是哺育孩子用的,想要孕育出孩子,受孕者得得到对方的元阳才行。

没错,必须是元阳,修士之间寻常的结合不太可能整出孩子,几率非常低,但是元阳不一样,能大大提高受孕者的受孕概率。

普通人从迈入修真大道的那一刻起,就基本已经摧毁自己生育能力了,因为修真的目的是为了让自己、唯一的自己、获得漫长乃至永久的寿命,再配备以强大的能力。

而普通的生命,它们存活在世的目的,就是为了后代。

生命是以后代的繁衍生息而发展的,修真则彻底逆转了这条道路,因此所有的修真者都不再具备生育能力,或是只有非常微弱的生育力,同时生育代价被加大,养一个孩子甚至可能要枯竭自己的全部。

修道者能获得后代的机会非常少,无论仙魔人妖都是如此,如果想有孩子,最好的机会就是在还未开始修行的阶段先结婚生子,等修为上去了,再过去把孩子带过来入门。

而已经是修道者的修士想获得孩子,最好的机会就是元阳。

受孕者自己有没有元阳倒是没那么重要,毕竟是在自己体内孕育,能直接拿自己的精血精气来培育,除此之外,最重要的就是「父亲」的元阳。

相当于一个大大提高概率的激发器。

所以修士们的元阳给出十分慎重,日后如果非常想有个属于自己的孩子,又不想自己当受孕者,那对道侣的挑选就必须严格。

如果不要孩子,可以终身不染尘,或是特意找个「安全」的对象给出,可以是无修为的普通人,这样对方不会整幺蛾子,也不会惹任何麻烦。

在任何情况下,把元阳给予一个同为修道者的修士,都是有极大风险的,日后整出孩子也不能抱怨,这是修道界约定俗成的规矩。

当然,整出小孩的消耗是非常大的,对培育者双方都是如此,所以给出元阳的风险虽大,却也不是很大。

这归鹤仙君当时已经是仙界首屈一指的存在了,玉衡本以为他已经是千锤百炼的熟练工了,但令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几千年的修行时间下归鹤君依旧保持自己元阳健在,甚至毫不犹豫直接将其给了玉衡。

如果玉衡没作出事,老老实实修行随后顺利飞升仙界,身上还揣着仙君的元阳,仙君不可能不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所以在邬起看来,玉衡拿着对方的元阳偷偷造了个小孩,这没啥大不了的,因为这其实是对方默许了的。

玉衡稍微有些尴尬,天权的质疑让他无奈的笑起来,他对天权说:“的确不问一声就自作主张整出个小孩确实是我的错,但没办法,我本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天权疑惑:“你明明是个神医!”

“医生就必须良善吗?”玉衡反问天权,“我只在治病救人方面有天赋,让别人恢复健康并活下去就是我的存世之道,至于后续他怎么活活成什么样,我才懒得管。”

“把我这个人和良善、光辉、悬壶济世的伟大概念强行联系在一起,这是你的错,天权。”

天权瞪大眼睛看着玉衡,这不是他第一次见到玉衡,但确实是他第一次认识玉衡。

“培养出摇光这个孩子,我完全不后悔。”玉衡打算把事情继续往下说,他道:“只奈何当初我死得早,小摇光没能真正成型就夭折了,她在我肚子里时还没有自我意识,但也凝聚了小小的灵魂。”

“后来我复活在邬起大人座下,每每想到她就十分愧疚,于是就决定让她变成了现在的摇光。”

“她留在我身边,被我栽培着长大,经过这么多事情,我也不想让摇光去什么无聊的仙界,只想让她留在我身边,虽然和其他孩子不太一样,但她以后依然可以长大,她可以去任何她想去的地方。”

邬起问玉衡道:“所以你对那位仙君一点感情没有吗?”

玉衡考虑一会儿才摇摇头,淡然道:“一时冲动的相好而已,本以为是好聚好散,交往时那仙君看着也不像个雏,我是真没想到对方元阳还在。”

“事后他还各种温柔体贴要和我私定终身,我一看这是来真的,就、有点慌了……”

邬起也忍不住无奈叹气:“你这典型的渣男行径啊!”

“咳咳。”玉衡咳嗽两声掩饰尴尬:“没办法,我一直在寻思仙君大人的元阳实在拿不得,所以我想把对方给的元阳还回去,然而这东西能怎么还呢?只好整出个孩子还回去了。”

“毕竟你想啊,这样的人物肯给我元阳,那必定是做好了心理准备的不是吗?”

邬起点点头,明白了一切:“但你现在又不想还了?”

玉衡也不装了,摊牌道:“我人都已经死了,如果没有邬起大人救我,这个债务能不能还都不一定呢。既然我已经「死」了,那我就和生前一笔勾销了。”

玉衡把话说得特别任性:“总之,摇光这孩子现在就是我的!我绝对不会拱手把她让给任何人,哪怕是她的「父亲」。”

邬起似乎明白他的意思了:“所以你去仙界取水的话……”

“是的,邬起大人,归鹤仙君给了我一件可以联系他的道具,系心铃,然而我生前死后都一直没使用过这东西。”玉衡摇着头,“仙君说若我有自身无法解决的要事,就用系心铃联系他,无论什么要求他都会帮我完成。”

邬起皱眉,心情复杂说:“系心铃……你竟真的到死都没想过联系他?”

“当初我本就想着恩怨两断、因果偿还,哪里敢再欠更多因果,这东西拿来就没想过要用,后来更是直接忘了。”玉衡说,“可能就是因为忘了,这也是我唯一没有拿去典当的道具。”

“邬起大人可以拿它去联系仙界,用来取水。”

“所以系心铃现在何处?”邬起问。

玉衡答:“在大人您身上。”

“我身上?”邬起震惊。

“成为您座下玉衡星之后,我已经把全部家当都给您了,那系心铃自然也在您的口袋里。”

邬起顿时下意识翻找了起来,北斗七星交给他的东西邬起一件都没动过,只是放在自己的须弥戒之中,这下一番寻找,果然摸出了当年玉衡交给他的包裹,再在里面摸索一下,便翻出了一枚灰扑扑且蒙尘了的铃铛。

“大人就用它联系仙君。”玉衡看到铃铛,继续道:“另外有个不情之请,大人联系仙君时,若仙君问起我来,就说我已经死得透透的了,临死前把铃铛托付给你,叫你随意使用。”

邬起明白了:“让我彻底掩盖你和小摇光的存在,对吧?”

玉衡笑:“是的,麻烦邬起大人了。”

“这可不太容易啊。”邬起捏着手里的铃铛,感受了一下,“这铃铛上被下了禁制,它必须是由你来摇铃,才能被激活。”

“而且有定位符。”邬起用手指摩挲了一下铃铛上细微的花纹:“被激活的瞬间就会发送当前所在位置给仙界……等于说,摇响它的瞬间,仙君就会亲自来找你。”

玉衡惊呆了,瞪大眼睛后说道:“我猜想过仙君可能会在铃铛上做点什么,没想到……”

这下玉衡犯了难:“这就……有点麻烦了。”

“并不麻烦了。”邬起却有了新计谋,他意有所指说道:“反正你一直是我的「傀儡」,我让傀儡摇铃铛,不是什么大问题吧?”

玉衡顿时明白了邬起的意思:“大人愿意帮我?”

“你这是什么话?”邬起不满意玉衡恭顺的态度,“以我们的交情,我哪次不会帮你?”

玉衡便笑了,点头道:“也是。”

玉衡随后又冷酷道:“只不过那仙君性格看似温文儒雅,但却是个强势的人,他要是看见我变成了你手下的傀儡,说不定是要发难的……所以不管怎样,我们得准备好天罗地网来等着他。”

既然要对付仙界首屈一指的仙君,那么肯定要有足够的战斗力,然而大家面面相觑,发觉就算把在场邬起等人全加起来,对付仙君恐怕都是难以制敌的。

众人为此商议了一番,最后棉漆给出了令人始料不及的方案:“我们让魔王去对付仙君就行。”

天权也听到了棉漆的提议,一脸震惊:“谦微怎么对付得了仙君啊?”

“你还真别小看谦微。”棉漆笑道:“他拿走了本属于你的魔王金镌,在位魔界这么多年,没有实力怎么可行。”

“况且仙界魔界本就是对立关系,作为魔界之首,若是谦微真没实力,魔界群众也不会让他坐上魔王的位置。”

“让谦微过来对付仙君是最好的,我们完全可以设局让他们斗得你死我活,然后坐收渔翁之利。”棉漆短短几句后就把一个完善的计划给立了起来,众人听后纷纷表示赞同。

“那就这么干。”邬起也认为这个计划很不错,当即就更进一步和众人商议了细节,然后给每个人分配任务。

商议到最后,邬起用一句话作为收尾:“事情我们都说好了,那么择日不如撞日,现在就开始行动起来吧!”

众人纷纷点头,随即转身扭头,各自去做自己要做的事务。

……

最开始行动的,是棉漆。

棉漆用异化林彻底占领了魔界王宫和王城以后,就成了魔王谦微的眼中钉肉中刺,是迫切恨不得处之而后快的存在。

但谦微却又除不了他,棉漆用特殊的孢子挟持了整个魔界魔族的生命,谦微只要还是个魔王,就不能不对自己的臣民不管不顾。

而且谦微不确定棉漆那个可怕的孢子会不会对他也有效,万一异化林里某棵树突然死了,把谦微绑定着也一块去了,那事情就大条了。

谦微是非常非常不想死的,他好不容易有了第二次人生,改写了自己既定的命运,他这辈子既不想当邬起座下的星座,也不想和曾经的主角谢楷明有所牵扯,那么自己掌握权利和地位,就是上上之选。

夺得魔王宝座,是谦微自打「重生」以来便早早定下的目标,现在他已经实现了目标,但谦微没想到的是,最难的不是夺得魔王之位,而是当上魔王之后的日子。

“魔王大人!”臣子都在下方恭敬的俯身,但谦微连看都不想看他们一眼,谦微的目光落在四周破败的王宫宫殿造景上。

棉漆和他的异化林把最恢宏的魔宫给彻底占领了,因此谦微不得不带着他的亲信和军队另外找了个山头作为临时宫殿。

身为魔界最有权势和地位的王者,谦微竟然只能待在这个临时搭建起来的破烂宫殿里当一个备受他人讥笑的草包魔王!

所有人都知道他们的王宫被一片成精的森林给占领了,魔界国民的性命也被这些树精所挟持。

魔族民众痛骂他是个一无是处的废物庸君,既保不住魔界千万年来最繁荣的宫殿和城市,也保不住魔界的臣民,连最珍稀的水源也要拱手相让。

谦微知道他们在想什么,他们觉得身为魔王的谦微没有能力处理眼下魔界面临的极端事态,他们想要换个君王。

这么想的人有很多,民间已经有很多呼声了,而魔宫的政要大臣们,暗地里也流转着各自的声音。

谦微的地位很不稳固,尽管明面上这些臣子各个伏小做低看着很尊敬自己的模样,但谦微知道他们打从心底里瞧不起自己。

谦微疲惫焦虑又愤怒。

他迫不及待向他的臣子们施压,他说:“水,更多的水。”

底下的臣子们顿时面面相觑起来,其中一位在位多年颇有声望的老臣上前说道:“殿下!不能再蒸发海洋了,水位太低了,海里的那些魔兽迟早要引发暴动,生灵涂炭啊!”

谦微冰冷的目光扫向老臣:“那你还能给我什么建议?从哪里变出更多的水来?浇灌那片森林,好保住你们这群废物的性命?”

“殿下,我们应该想办法切断我们和那些树木的联系!不受其威胁”又一个臣子勇敢站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我们不能任由情况再继续恶化下去了!”

“说的好!那寻找这个办法的任务就交给你了,十天之内若你提不出有效的方案,我就把你扔进万魔坑里喂魔兽!”

提出建议的年轻臣子顿时被谦微这番毫不客气的话吓得脸色惨白,连着退了几步一屁股坐在地上。

臣子是前几天刚上任的新官,顶替上任一个被扔去喂魔兽的大臣的位置,本以为自己坐上政要职位可以改善一下魔界的局势……但很明显,所有局势都和这个年轻人想得不一样。

没人有空怜悯这个新大臣,大伙都活得朝不保夕,他们心里都很清楚,自从那片可怕的异化林占领了魔界王城和魔宫以后,魔王就差不多已经疯了。

谦微在一朝一夕的时间流逝中渐渐丧失了耐心,一开始他很努力很积极的寻找各种办法想要化解异化林给魔界带来的危机,可所有办法都尝试过了,只有异化林还在茁壮成长。

谦微显然受不了了,魔王的位置并没有他想象中的那样拥有无上的权利,可以让他为所欲为。

多数情况下,这群煞笔臣子总是要求他顾及魔界大局,顾及臣民的性命,要求他是一个威严又和善的「王」的形象。

曾经谦微的确是这么做的,然而现在……还有什么好顾及的呢?

谦微用看死人一样的目光看着底下的所有人:“我的臣子们,现在我们都是一条线上的蚂蚱了。”

“那片林子步步紧逼,而我们没有任何办法。”谦微声线冰冷道,“去想办法给我弄到更多的水!否则你们所有人,都别想全须全尾地站在这片宫殿上。”

“我倒是有个好办法,殿下。”就在宫廷会议的气氛紧张之际,宫殿外面突然走进来一个人,一边走向前一边发出声响:“不知道殿下有没有空闲听听我的见解。”

因为水资源不足,魔界很多魔族都喝不上几口干净的水,照理说他们这些修炼魔功的魔族也应该和人间那些修道者一样辟谷,但辟谷只是说不用吃食物,可以直接从天地灵气中获得营养。

而水,作为生命之源的水,是组成血肉之躯的重要成分,仙魔人妖各大族,除了作为能量体的冥族,没有任何生物可以不去摄入它。

可以不吃任何食物,但绝对不能不喝水。

没有水,就连修为高超的大能都要弱上三分。

魔界很多魔都喝不上水,临时魔宫里的守卫都一副虚弱的模样,外面这个发话的人甚至都不用特意去打倒这些守卫,就这么大摇大摆地走进了这座临时宫殿,来到谦微跟前。

而谦微一见到此人,冰冷的脸庞上顿时出现了一道裂痕。

“好久不见,殿下。”走进宫殿的人……正是天权。

天权是个身强力壮的魔族,一现身气势就摆在那儿,使得旁人纷纷退却开来,让天权站在宫殿中央。

大臣们当中有几个年事高阅历深的,似乎已经认出了天权是谁,小声惊呼喊出了天权原本的名字:“是鬼玥,鬼轩的儿子!”

“鬼玥?不早就死了吗?都几百年前的事情了。”

“他怎么会在这里?”

“难道鬼轩军又从贫瘠的北地爬出来了?”

“呃……”

“我以为你已经死透了。”谦微不自觉倒吸一口凉气,颤抖出声,他恐怕也没忘记天权,这是时隔数百年两人的再次会面。

当初他们分开时,是天权一身伤痕累累地狼狈不堪地逃出魔宫,而谦微站在高高在上的殿堂上望着他离开。

而现在,天权却闲庭信步、如幽灵般不知不觉地出现在殿堂上,他干净得体,身强体壮,从容看着憔悴且瘫坐在王座上的谦微。

“我死与不死,殿下不是最清楚吗?”天权微微偏头叹气,他上下打量了一番谦微现在的模样。

平心而论,谦微是长得好看的,这也是当年天权喜欢他的原因之一,不过当年天权最喜欢的是谦微的那份温柔,那时候的谦微总是对他笑,阴差阳错使得天权错把对方虚假的温和善意当做了情感的萌芽。

而现在,天权看到谦微,却觉得他已经面目全非了。

当年天权看见的那个温柔美丽的谦微,仿佛是一个幻影,像泡沫一样消失于天际。

而现在的谦微,只剩下冰冷和狠厉,和一具干枯瘦弱的身体。

天权不知道在他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也不知自己在他眼里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存在,谦微是否有对天权有过那样的感情,天权始终不能确定。

或者说,就算确定了,又能怎么样呢?

对方确实是有目的的,而且把这份目的贯彻始终,就像邬起和棉漆他们说的那样,谦微改写自己的人生,将天权推进了他认为的火坑里。

天权突然想起先前莫缘大人临走前对他说过的话。

莫缘告诉天权,如果天权真的喜欢谦微,就不要退缩不前,亲自坐上那个魔王宝座,将权利和地位都收入囊中,这样天权才能拥有最厚实的资本,才能把想要的一切紧握在手中。

“你是来找我报仇的吗?”谦微只能想到这个缘由,他从破败王座上起身,他拿起了依靠在王位旁边的长剑……先前说过,谦微是整个以拳头至上擅长肉搏的魔族中少见的善用剑的魔族。

他拥有魔王的金镌,金色长发和金色眼眸,和他闪光的长剑交相辉映。

天权似乎从他身上看到了过去的幻影。

“不,我是来告白的。”天权微微摇头好稳定精神,他咳嗽了两声,稍微整理一番自己的着装,拍了拍衣服上的灰尘,力求足够正式,随后他盯着谦微的眼睛:“魔王殿下……不,谦微大人,我很喜欢你,我想和你成亲。”

这话一出,满堂哗然,殿堂上的大臣们不可避免地开始议论纷纷起来,各种细小的惊呼此起彼伏,但在不到一分钟后又平静下来,众人接二连三转头看向王座高台上的谦微。

谦微握紧长剑,神色没有丝毫动摇,甚至出现了一丝嘲讽,他没有把天权的求亲当一回事:“你是来讥笑我的?的确现在魔界的局势不太安稳,但我身为魔王,也不是随便哪个蝼蚁都能来踩上两脚的。”

“怎么会?”天权不理解,他认真道:“和那些都没有关系,我是真心实意过来向您求亲的,而且我还给殿下您带来了礼物。”

说罢,天权从怀里摸出一束花来,那是棉漆摘了自己树上的花朵打包给天权的,这些花朵比较奇特,在不同的光线下展现不同的颜色,在暗淡的光线下会呈现蓝紫色,正是它现在的颜色。

这束花十分鲜艳饱满,谦微一眼就认出这是谁的花,他的脸色变得苍白并浸染上愤怒,他高声:“是棉漆让你来的?”

天权也不绕弯子,说道:“是的,棉漆大人给我出谋划策,并且还让我准备了这些花朵。”

谦微怒上心头,举起剑便朝着天权来了一招剑气竖劈,那股凌冽的剑气形成实质朝天权飞来,而天权不闪不躲,他死后是修炼尸身来进阶自己实力的,说的直白些,他就是一具铜身铁骨的僵尸。

不过谦微身为魔王,在加上有金镌加身,道行还是比天权深,天权明知不敌却也硬吃这招,剑气让他胸口皮开肉绽,连下颚和嘴唇都裂开了一部分,没有流血,一分钟不到就开始愈合,只是可惜整洁的衣物又破了,手里捧着的花也碎了一地。

天权伸手摸了摸自己嘴巴愈合的部位,抬头看着谦微,不温不怒道:“殿下是要拿我出气吗?”

“废话少说!”谦微一剑劈过去后反而稍稍冷静许多,他深呼吸然后收起剑:“你根本不是来求亲的,说清楚!棉漆叫你来干嘛?”

“棉漆大人说,他想要水。”天权捏了捏手里仅剩的一朵花。

谦微立刻怒目圆瞪吼起来:“我们所有的水都给他了!根本没有水!”

谦微疯的厉害,他冲着天权大声嘶吼道:“回去告诉他!没有水,只有我们全魔族上下所有人的性命,他想取,那就取吧!”

“殿下冷静啊!”谦微话音刚落,底下的一众大臣们也绷不住了,还是那个年事已高的老臣,上前劝慰道:“总归有办法的!殿下,千万不可自暴自弃!”

眼瞅着局势有些混乱起来,天权适时地再次出声:“殿下,不要着急。”

“棉漆大人的确想要水,但他也知道魔界已经没有水了,再如何压榨你们也榨不出一滴水来,所以他想从其他地界取水,为了这个目的,他想要魔王大人的帮助。”

天权的这番话确实让谦微的精神稳定许多,谦微用剑身撑地,看着天权:“我可以帮他取水,但他到底要多少水?什么时候是个头?如果要我永无止境的帮他取水,恕我直言,我办不到,还不如痛快点把我们全杀了。”

“当然,这点我也是知情的。”天权无奈说,“魔王大人不用担心,只要这次的事情您做到位了,很快棉漆大人就能蓄满他需要的水,届时,就没有魔界魔族什么事情了。”

“他那下三滥的孢子之术,棉漆也会撤除吗?”谦微目不转睛的盯着天权。

“当然,全都会撤除。”天权继续道,“棉漆大人还让我转述给您一句话,他说:这是你谦微欠了他、也欠了邬起大人的血债,你必须偿还,竭尽全力的偿还。”

谦微听了这话,握剑的手微微颤抖,他的确竭尽全力了,竭尽全力不让自己脸上露出扭曲的神情。

“好,我还给他!”谦微咬牙切齿,一字一句地沉声说话:“说吧,到底要我怎么做?”

……

归鹤君抬起头看着被自己珍稀地放在透明结界罩里的铃铛。

他用隐形的线让自己的心脏和铃铛相连在一起,只要铃铛响起,不管何时何地他都能感知到。

在数百年里,归鹤君已经渐渐忘记了这个铃铛背后代表的含义,甚至也几乎忘了得到铃铛的那人的长相,只有每天盯着铃铛看一阵的习惯被保留了下来。

他在等铃铛响起,等了很久很久。

每年他都会查看新晋仙界的飞升人员名单,他把这些新人们一个个找过来查看,期待在这些人当中看到自己眼熟的脸庞。

没有、没有、还是没有。

这个不是,那个不是,全都不是。

归鹤君觉得自己在做梦,这挺可笑的,他干嘛要这么期待一个近乎萍水相逢之人的到来?

仙界会派使者去往人间,每隔百年都会给出不少仙界特选外门弟子的名额,每次选中的都十有八九个,可每隔百年能成功飞到仙界的人,能出一个都堪称是神迹了。

所以即使归鹤君给了对方「弟子」的名号,但对方来仙界的希望依然是非常渺茫的。

这个地界是整个归墟世界最高耸最飘忽的地界,这里聚集了归墟世界的众多强者,这是只有实力达到某种界限,才能被天道肯定,并跨入的地界。

但是偶尔,归鹤君也会觉得这个仙界像是一个巨大的牢房。

仙族的确很强大,但他们很少离开自己的地界,所有的人在抵达仙界之后都会面临一个新的目标——即朝着成为半神的目标而努力。

甚至都不是神,而是半神,成为半神后才有机会被天道选中,被选为圣子,这样就有机会前往那个传说中的真正制高点——众神殿。

一山还有一山高,很多年前归鹤君以为,到达仙界就是终点,却没想到,到达以后他才发现,自己只在跑道上跑了一半而已。

从仙族修炼成半神,这就是剩下的跑道,是一段无比崎岖且几乎看不到额任何希望的道路。

仙界已经近万年没有再出一个半神了。

很多人说归鹤君有那种可能,但归鹤君心里对此嗤之以鼻,他知道,他根本没那个本事。

他有些后悔了,在漫长的修道道路中,他只感觉到了无尽的孤独。

归鹤君是很多人嘴里的天才……并不是,他其实是少见的由修道者结合后生下来的灵子,父母给他哺育了很多修为和灵气,才导致他先天比旁人有了更高的起跑线。

开始修炼后,他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修道书,修为稳扎稳打地进步,他从不关心尘世间纷纷扰扰的名利纷争和儿女情长,心中至始至终只有一个字「道」。

所以他异常顺风顺水,摈弃七情六欲,没有任何波折地修炼至大圆满,离开人间飞升仙界,又在仙界消耗千年时间,成为了首屈一指的仙君。

这条漫长的道路上,归鹤君从来只有自己,只有孤独与他作伴。

太漫长了,长得归鹤君始终看不到前路的光芒。

他走得太远,所有人都被他抛之脑后,再也没有能追上他的人,而他只能继续独自一人往前走下去。

不得不承认,到了这一步,归鹤君其实是害怕的……或者说,他怕得要命。

他意外发现自己的心性脆弱的很,完全不符合他强大仙君的名头。

周围的人仿佛来自和你隔着无限远的地方,他们的声音在你耳朵里比蚊子呐呐还细小,你站在摇摇欲坠的制高点,上上不去,下又下不来。

所以归鹤君忍不住了,他犯了一个错误,他捏了一个和自己命脉相连的,让假装成仙使,跑去了人间界。

他是想去透一口气的,从高耸入云的云端之上下来,在那个连空气都稀薄的地方,他连呼吸都做不到。

这就是一切错误的开始。

铃铛还是没有响起,这很正常,归鹤君已经习惯了,他知道这铃铛恐怕永远都不会响起了,但他还是没有走,傻愣愣地站在铃铛跟前看着,一直看着。

就在这时,他突然发现系心铃忽然摇晃了一下,发出一声清脆的声响,那声响扯着他的心脏隐隐作痛。

归鹤君觉得自己的心脏差点炸裂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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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反派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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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章 第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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