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走向外面

第一章 走向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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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格陵法瑞斯特大6,二十一岁的贵族子弟就是net了,这个年龄段的贵族子弟如果不是家族的长子,只有两条路可走。

一个是剃一个蘑菇头,到罗马教会里当一个见习修士;另一个,就是册封成骑士。

在纷乱的局势中,高等贵族们都需要一些在战争上具有压倒xìng优势的兵种,为此他们会悉心培育一些低等贵族甚至不是贵族的年轻人使之成为骑士。而骑士的身份,往往不是继承而来的,其本质也与贵族不同,除了和贵族一样能够获得封地之外,骑士也必须在领主的军队中服役,并在战争时自备武器装备与马匹。

所以从此就可以看出,骑士属于贵族的最底层,比最低爵位的男爵还低,仅仅是拥有贵族血统的重骑兵。

在格陵法瑞斯特大6上的骑士文学中,骑士往往是勇敢、忠诚的象征,每一位骑士都以骑士jīng神作为守则,是英雄的化身(实际情况不一定是如此)。

对于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这多半来自人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骑士们居住在古sè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巨人、亡灵、吸血鬼和恶魔,保护着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令人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者格陵法瑞斯特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

但是,即便是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骑士,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所以说,骑士是一个处于贵族阶层最底层,身份最为尴尬的存在。

但是拥有贵族血统的荣誉称号中还有比骑士更低的,连骑士都不算的“勋爵”。

骑士好歹勉强算是贵族,被人尊称为“爵士”,所以二十一岁的贵族子弟中,十有仈jiǔ都选择了骑士之路。

训练一个贵族男孩成为骑士需要十四年的时间,在这段期间,受训的男孩最初要跟随其他比自己更高等的贵族夫人担任侍童、学习礼仪,之后要学习“骑士七艺”(游泳、投枪、击剑、骑术、狩猎、弈棋、诗歌),又要为领主或负责训练他的骑士工作。

成为骑士后,他要遵行骑士的“侠义jīng神”,例如效忠国王或领主、保护教会和妇孺、锄强扶弱以及奋勇作战等等。

为荣誉而战,甚至不惜牺牲。“骑士”这一称号本身就是一个荣誉,获得这样的称号并不容易。一名贵族子弟想要成为正式的骑士,需要经过很多严格的考验,那不仅仅是需要高明的骑术,还需要有杰出的统率力、丰富的战斗经验,和一个显眼的标志xìng成绩。需要付出代价来成全大多数人利益,敢于牺牲。

而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作为一个“老宅男”,一直到二十一岁,他基本就没有走出自己家族的领地外两公里过......

但庆幸的是,当时还是六岁小孩的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还是按照父亲的要求接受了在家训练。

结果,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就开始了他十五年的悲怆生活......

领地上的酒馆曾经来过一个落魄的巡游诗人,讲过几个格陵法瑞斯特大6上著名骑士的传奇故事,当时让年幼的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听得如痴如醉,做梦都想像故事里那些孤傲高洁的骑士那样,骑着高头大马,手提一杆骑枪,纵横大6......那是何等的拉风啊!

但是,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的父亲只让负责他的武技教官教了不少乱七八糟的武器使用技巧。

什么战斧、钉头锤、战锤、军用稿就不用说了......甚至是作为骑士自尊不能使用的长弓和石弩,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的武技教官都强迫他要熟悉使用这些武器战斗。

原来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还想撂担子不干,但是他老父亲轻飘飘一句“要是不练也可以,那你就去学习贵族的礼仪风度吧。”,他就老老实实地拿着训练用战斧打草人靶子去了。

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一直不太想和那些假兮兮的贵族交往,导致的结果就是,他到现在为止连自己的哥哥长什么样都不清楚。

至于要练习乱七八糟的各种武器使用方法,马克西米连心中还是有所怀疑的,其他的贵族子弟练习武技的时候都有一种固定的某种称手武器使用的熟练技巧,而自己练习只能把所有武器都使用练习。

不过这套训练方法马克西米连还是练了足足十五年,他练得很勤奋,但是每次训练的时候,自己的父亲都不做评价,最多看几眼以后就走了。

当二十一岁生rì的时候,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举行完成年礼并册封成骑士后就按照普鲁士的习俗离开了家族的领地,这一片承载了自己二十一年记忆的土地。

当然,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不是穷光蛋一个来闯世界的,成为骑士后的他一身全套的罩衫链甲,头上套着圆桶型头盔,手持一面刻画着自己家族纹章红底黑龙的杉木制扇形盾,和一把双手大剑。

册封骑士的时候,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被自己的父亲授予了这把双手大剑才正式成为了骑士。

当时父亲拍着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的肩膀叹息道:“儿子,原本我想把家族祖传的长枪授予你,但是因为你是次子所以......只能给你这把双手大剑了,这也是家族的祖传之物,它的重要程度不亚于那把长枪。”

家族祖传的长枪马克西米连知道,名叫“昆古尼尔”,据说它“一掷出就一定会命中目标”,是百百中的神枪,可以击穿它击中的任何东西。

虽然估计是因为要被家族的长子,也就是自己的哥哥继承的缘故自己无法拿到它,但是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并没有生气,反正自己的投枪技术一向不好......

但是父亲的那句“它的重要程度不亚于那把长枪”却让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困惑了很长一段时间。

那把双手大剑,就是普鲁士地区和rì耳曼地区最为常见的武器,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试过,这把双手大剑并没有什么神兵利器的潜质,也就懒得想这事儿了。

至于名字,叫什么“雷沃廷”,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也从没听说过这个名字。

可以肯定的是,马克西米连·冯·尼德霍格这十几年肯定没有好好阅读《埃达》这本阿斯神教的典籍,不然,他怎么会连这两把武器名字的典故都不知道?

............

年轻人总是有很多幻想的,所以即使是很懒得到处走的马克西米连,也很想出去闯荡一番。

谁没有自己心中的一个梦想?心中谁没有一个热切的太阳?所以马克西米连想出去闯一闯。

至少......在马克西米连看来,到外面的世界上当一个商队护卫或者是佣兵骑士,也总比一直窝在家里只能成天看书要强得多。

如果要是运气好,被外面世界的一个伯爵或者侯爵看上,把自己收为手下,赐自己一两座庄园,那自己就可以舒舒服服地过上了“领主大人”的生活了。

凭自己看过那么多种类的书籍,马克西米连很有信心到时候把自己的小封地经营好,到时候再身边有一些美女的话......啊,那真是太完美了。

即使是没有这样的好运气,马克西米连也很有信心用自己的血与汗赚取金钱来生活。

但是在如何走出普鲁士的问题上,马克西米连却犯了难。

与其他大6上的地区不同,普鲁士地区要闯荡世界的骑士是不会被家族授予战马的,这就导致了马克西米连现在就是一个无马的重装步兵。

而且这里并不是太平盛世的世外桃源,每个贵族之间都充满了龌龊的yīn谋,战争从来都是格陵法瑞斯特大6上的主旋律。

匪徒、强盗、绿林好汉活跃在各个城镇和村落之间,打劫着来往于各地之间的旅行者以及商队;一些没有土地继承权的骑士贵族们,他们依赖自己从小学到的武技和战术聚集雇佣一些人来为商队提供保护,或者加入到贵族之间的领地战争中来谋利,借此获得财富和荣誉,当然也有许多人走上了强盗之路。

但是马克西米连并没有为此闹心太久,他很快就找到了一支来自高卢地区属于巴黎公爵所有的商队,他们那里正在招募商队护卫。

于是乎,马克西米连以每天一枚银币和管吃管住的代价,成为了这支高卢商队的一名雇佣骑士。

当从商队头领口中自己这支队伍已经走出了普鲁士地区后,坐在运货马车上的马克西米连以只有自己才能听到的声音喃喃地说道:

“也许会有一天,我还会回到这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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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丈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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