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郎入室

第一章 引郎入室

“冷空气来了,这天冷下来了,把毛衣穿上吧。”罗美玉起身收拾餐桌。

“不用,我加件风衣在外面。办公室、车子里都有空调。”

“晚饭想吃什么?”

“随便。哦,今天晚上有个‘会前动员’会,我还不一定回来吃呢。”刘志奇从沙发上拎起公文包,“我要走了。别忘了,你今天去看看晚会场地。”

罗美玉将碗筷放进水斗,滴入洗洁精,打开水龙头,看着泡沫渐渐漾开,客厅的电视机里传来“交通路况早高峰”的播报声。抬眼望一眼窗外,天有点阴,似乎飘起了毛毛雨。“他伞都没拿。”她嘴里喃喃自语了一句。她和刘志奇结婚十九年了,他们的结婚纪念日正好是圣诞节,当初虽然并不是刻意挑这一天去登记结婚,但这的确不是个很难记住的日子。他们俩都是J省人,是高中同班同学,从同一个乡考进去的就他们俩。进入高中后,罗美玉的学习成绩不再像从前那样突出,甚至可以说是乏善可陈,而刘志奇却一直是被老师看好的最有前途的学生之一,不过这并不能阻碍他们俩每周回家和返校时自然的相遇。在那样的年纪里,带着青春期一点天然的羞涩,少男少女间一点朦胧的爱意,他们只是顺其自然的一起进进出出。虽说他们的往来尚且停留在纯粹的同学之谊,但在双方父母眼中,他们就是一对金童玉女,甚至周围的一些熟人也认为这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在不知不觉中大家就已经默认了这对才子佳人。

那年他考上了大学,而她直接进了当地的一个工厂当出纳。罗美玉家在县城里,她上面还有个哥哥,在县财政局工作,在当地也算是生活比较殷实的人家。而刘志奇的家在村里,家里经济状况极不好,兄弟姐妹多,他是家中老大,为了他能上大学,他的大妹妹念完初中就不再念下去了,他爸爸曾对他大妹妹说,“女孩子将来总是要嫁人的,书念得再多也派不上啥用,你哥哥可是家里的长子啊,他的成绩在学校里可是首屈一指啊,我们家全都指望他了!”就在他大学读到一半的时候,他父亲突然去世了,家中的经济支柱倒了,他原本准备中途辍学,出去打工养家糊口的,而他却意外受到罗美玉家的慷慨资助,这其实是一种心照不宣的承认——他在罗家的女婿身份。刘家老小只是一味的感激不尽,而他当然更清楚,不管将来如何,他的妻子只能是罗美玉。

那时罗妈妈和身边的一些亲戚不是很愿意这样做,罗妈妈说,“我们美玉又不是没人要,你看这隔三差五就有人上门说亲,想娶她的人家那是多了去了,就算那些人没上过大学,那又怎么样?那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罪过缺点。再说了,这刘志奇再好,终究是个外人,何况他家穷成那样,要啥没啥,就算等他将来大学毕业有了工作,美玉嫁给他也不见得就能过上好日子。而且万一这小子进了大学,眼界心气都越来越高,将来反倒小瞧了咱美玉,保不准在大学里还会遇上什么‘金枝玉叶’的,没准一转眼就变成个‘陈世美’也说不定,到那时咱这钱打水漂了也还算了,我们美玉这一辈子不就毁了嘛。人哪,啥都不怕,就怕个‘变心’。我呀,可不稀罕他这个大学生,过日子嘛,就图个踏实安稳,我可不指望他让我们家女儿飞黄腾达,我也不想沾这个光。”当罗妈妈说着这番话的时候,美玉摇着嘴唇,半坐在床沿上,低着头一声不吭。

最后决定支持刘志奇上大学的,是罗美玉的爸爸,他可是乡政府办公室主任,也是县里远近闻名的“老革命”。他对那些反对者说,“我们乡到现在总共出过两个大学生,上一个是五十年代出是,现如今是省里的干部,刘志奇就是这第二个,怎么能说不稀罕呢!他家穷谁都知道,那也不能怪他呀。等他大学毕业奋斗几年,家里几个兄弟姐妹都大了,还怕没翻身的日子嘛。如今他有困难,我们能帮他,那叫雪中送炭。穷咱不怕,难得他有志气,连老师都说他有才能,将来能成大事,更难得他人品也好,这里的乡亲谁不说他懂事孝顺啊。你们都担心他将来会变心,变个‘白眼狼’,我看他不会,打从小吃过苦的孩子,知道好日子来的不易,那才会更加珍惜,会加倍对咱美玉好。如今他要是辍了学,我们乡里不仅少了一个大学生,而且他一旦到了外面打工,看到外面那些花花世界后,反而人会变,跟咱女儿也只会越加生分疏远了。”经过小小一番家庭争执后,美玉爸拍板决定出资供刘志奇上大学。整个事件中,美玉自始至终都沉默不语,她只说过一句话,“我只等他回来。”她无言但坚决的表态,甚至带着倔强执拗的神情,让所有想说话人都住嘴了。

大学毕业后,刘志奇被分配到县政府机关工作,那时罗美玉的哥哥婚后分得一套公房,小两口就搬出去单住了。为了方便刘志奇上下班,他的准丈人就让他住到家里去,起先他还很犹豫,美玉他爸说,“和咱老夫妻俩住一块,不怕别人说啥闲话。再等个把年,你就跟美玉结婚,别人更没什么好说的,咱们早把你当半个儿子看待了。”于是,他就搬到她家居住,实际上也是半入赘到了罗家。他的确是个很明白的人,对曾经给过他最大帮助的未来的丈母、岳父非常尊敬,凡事都主动请求他们的意见,即使是他和罗美玉两人的事情,他也不会擅自做主,总是要先问过岳父再说;而他对这个未来的妻子也很恭敬,在两位老人面前,从不敢有半点随便亲昵的举动。这让先前反对资助他上大学的罗妈妈倒很高兴,她逢人就说,“这孩子真是好,我们家那老头子没看错人。”

唯独有一件事,他只跟未婚妻一个商量的。他对她说,“我一直吃住在你家,啥事都没干过,连家务活也是你妈操持不让我沾手,我觉得挺不好意思的。我想贴些钱给你爸妈,那也算我对他们的一份孝心。你说呢?”

“我们家不缺钱,你刚上班没多久,机关里的工资也不高,我爸是不会要你钱的。不如你把钱送些到你自己家里去,你那个小弟弟初中快毕业了,你不是说他成绩挺好的嘛,还是留些给他将来上学用吧。”

“这两年我家生活好多了,大弟弟出去打工了,一直有钱寄回家来;我那大妹妹虽然结了婚,倒也时常贴些钱给我妈;就是二妹妹太辛苦,在家一直帮我妈干农活。我把一半工资都送家里去了,我跟我妈说了,让她省些下来给小弟将来读书用。现在每月我手上还剩下一半,我也不好意思在你家白吃白住的。”

“你现在是白住着,这要将来我爸妈他们有个要帮忙要照料的,你也不会不管是吧。”罗美玉低着头,抿着唇,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以后你照顾他们的时候多着呢,也不急着这一时半会儿的。”

“那这钱,这钱还是你给我收着。”刘志奇不觉傻傻笑了起来,“我在这儿都没啥要花钱的地方。”

“那这样吧,你给我一半就行,我帮你存着;你自己身边也总要留一些钱的,一个大男人身上一分钱都不留,万一要有个啥急用,那还不让人笑死。”她扑哧一声倒笑了起来。刘志奇看着她娇羞可爱的模样,忍不住凑过去,在她嘴上亲了一下。这是他们自高中同学以来,最亲密最浪漫的一个举动,这忽然让他意识到,自己其实已经在恋爱中了。

大约一年多后,罗美玉的嫂子给罗家添了个孙子,罗家上下高兴至极,罗妈妈笑着叨叨着对一众七大姑八大姨说:“现在国家只让生一个,多生就要罚,国家干部多生罚得更厉害呢,还好是个孙子呢。”

“看你说的,现在生男生女都一样,要生个孙女儿我照样喜欢。”罗爸爸乐呵呵的说,“当初美玉生下来,我比谁都高兴呢。等她上了学,我也跟她说,只要你成绩好,我就送你上大学,把你培养成乡里第一个‘女状元’。”正说着,美玉和刘志奇一起进来,一位亲戚问,“现在孙子是有了,你们就不想抱外孙吗?”

“是啊是啊,女婿也是半个儿,早些把婚事给办了,你们二老就彻底省心了。”另一个亲戚也跟着说,“不如趁现在家里添新丁,再来个锦上添花,双喜临门呢。”大家一起笑了起来,一对准新人也相对而笑,脸上带着一抹腼腆和窘迫。

“也是啊,这倒是个好主意,再有一个月又是新的一年了,志奇啊,你们俩就挑个日子,赶在元旦前去领个证吧。等开了春,我们家再办个喜事啊!”罗爸爸微微点着头,经过这一年多的考察,他对这个自己“钦定”的女婿非常满意。罗妈妈也高兴得连连点头说,“美玉的嫁妆我老早就准备妥当了,只等你们登了记,我们就可以操办婚礼了。”

“我回去跟我妈妈说一声,她早就问了我婚礼的事了,她说她多少也备了些见面礼给美玉,我回去问她要了,回来就结婚。”大家听了他这一番憨憨的回答,都大笑起来。

他们登记结婚的那天是十二月二十五号。等到后来的某一天,他们到了现在定居的这个全国最大最繁华的城市里时,美玉忽然在某个豪华餐厅的门口看到“圣诞大餐”的字样,她这才知道,她的结婚纪念日有个名称叫“圣诞节”。那时已是他们婚后第十个年头。

刘志奇做的唯一一件违背丈人丈母意愿的事情,就是从县政府辞职。女儿一岁多的时候,他的一个大学同学劝他下海一起创业,经过一番剧烈的思想斗争,他先悄悄跟大舅子透了点风声。大舅子虽然在县财政局工作,他居然也时常露出想“下海”经商的意思,没想到受到大舅子强力支持,“现在谁不想多赚点钱啊,国家公务人员听着好听,其实你也清楚,咱们拿的是死工资,统共就这么一点,还得成天看上面脸色,等着排资论辈,要是没有后台撑腰,得熬到哪天才能出头啊!”

“那你跟不跟我一起去。你在财政局工作,最了解国家财政政策,经商最要紧的就是懂这个。”

“你还不了解我那老头子的脾气,要是我辞职下海,那还了得,他非跟我断绝父子关系不可。他小时候在日本侵华战争时吃过苦,十七岁又参加过抗美援朝,在部队里呆了半辈子,转业回来在乡政府又呆了半辈子,是个地地道道的老革命,还是个老脑筋只认死理,一天到晚说什么报效国家,他哪里知道现在世道变了,已经不是他那个时代了。至于我妈,还有我那老婆,她们只关心要是辞了职,那就等于没了工作,没了单位,变成了无业闲散人员,那就等同于被社会抛弃了;没有养家糊口的工资和劳保福利,以后就根本没法活了。她们俩准会联合成统一战线,一起向我开炮,会成天盯着我唠叨个没完,想想她们那个唠叨劲啊,在这一点上,她们这对婆媳倒真是像极了。”大舅子遗憾的拍拍大腿说,“我是怕了他们的,我也只敢在你跟前发发牢骚,要是让我爸听到,他准会冲我大发一通脾气,再来上一堂‘爱国主义教育’课。”

“那你还让我去?要是我跟爸提辞职的事,那他还不气坏了。”

“嗨,你是女婿,说句你不爱听的话,你到底还是打外面进来的,只是‘半个儿子’而已。我爸对你不会像对我这样,往死里拖后腿。他反对你去那是肯定的,但至少不会和你彻底断绝往来,只要美玉赞成你去,这事就成了一半。毕竟你们俩是夫妻,她支持你去那才是最关键的,将来你要是经商成功了,她有福气那是躲都躲不掉的,连我们全家也跟着一起占个光啊!到那时,就算老头子对你再有气,只要你跟美玉过得好,那他也就只能认了。”

“我也担心美玉会不会同意。”刘志奇沉吟了一会儿说,“她像咱爸,有些固执认死理的。要是一下子辞职,什么生活保障都没了,她不一定会赞成。”

“你不一定要马上辞职啊,可以先办个‘停薪留职’,万一真不成功还可以有个退路。”大舅子越发点拨起他来,“我这妹妹是最有心气儿的,平时话是不多,但是最有主见的。她那脾气跟我爸的确像,他们两个都看重你有人品、有志气,又有才干,所以当初一力支持你上大学。你回去好好跟美玉说说,她到底也是个读过书的,就算没考大学,在咱们乡她也算个‘女秀才’,你应该了解她,只要她相信你,她的脑袋绝不会像咱爸那样不开化。还有,我反正是绝对支持你的。你的脑袋比我好使,连我爸都这么说,只要你出去好好干,一定会光宗耀祖的回来。”刘志奇起身,激动的拍拍大舅子的肩膀,以示对他的感激之意。

经过和大舅子的一番攀谈,刘志奇心中更有底气了,他决心首先说服美玉。他没想到他刚把想法对她一说,她不仅同意了,而且她居然说,“我支持你出去闯闯,你别担心家里,爸妈那里我会想办法去说服他们的。”但他也没料到,最激烈的反对来自自己家里。他办完停薪留职的手续后,回家和自己的母亲告别,没想到他妈妈竟大骂起来,“你这个不省心的东西,咱家才刚过上安稳日子,你就不太平了。你辞了工作,拿什么东西去养老婆养孩子啊!你也不想想,你能有今天容易吗?你走了,就留美玉一个在家照顾老人孩子,你怎么狠得下这个心呢!当初人家是怎么帮你的,你都忘了,现在刚过上好日子,你就自顾自地跑了,你让人家说啥,你那不是‘白眼狼’还是什么?”骂着骂着,她竟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骂,“老头子,你可好好看看,这是个什么儿子啊!真是个不忠不孝啊!扔下老婆孩子、一大家子人就这么走了,难为你活着的时候这么相信他,可现在他变了,完全变了,真不该让他上什么大学,如今他翅膀长硬了,会飞了,就这么不管不顾的跑了。”

“妈!”刘志奇忽然不知道该怎么劝阻自己的妈妈,甚至也无法向她做任何解释,因为以她的对世界的认知是根本无法理解他所作的决定,于是他越加感激美玉对他的理解,和为他所做的一切。“妈,我不是抛弃妻子,也不是扔下这个家,我出去工作是为了将来给你们更好的生活。无论如何我都不可能做出对不起你和爸爸,还有美玉的事情的,我是你亲儿子,你怎么能怀疑我呢?!连美玉都支持我出去闯闯,你应该更相信我才对啊!”

“好,好,你走,你走了就别回来。我就权当没生过你这个儿子,我家也没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儿子。”她有着农村老太的传统的顽固与偏执,一经她认定的,便是不可更改事实,及至于后来儿子衣锦还乡,替家里造起了小洋楼,她仍是唠叨着,“赚那么多钱又怎样,也不过是住好房子,吃点好东西而已,我老太婆不图这些。我只希望你一辈子健健康康平平安安,要对得起老婆和孩子,那才是咱做人的根本。这才不辜负我养你一场,也不枉美玉和你夫妻一场。”

元宵节晚上,刘志奇和美玉、岳丈岳母、还有大舅子夫妇坐在一起吃元宵。明儿一早,他就要走了,一家人都沉默不语。自从知道他要离职下海经商后,岳母总是一边吃着饭一边唉声叹气起来,而岳父一直沉着脸,没见过他脸上有什么笑容,他倒希望岳父能像骂儿子那样大骂他一通,那他至少可以有解释辩驳的机会,因为他知道岳父虽然固执,但却是个很明白事理的人。然而,他竟然如此克制,一点脾气都没发出来,他知道这肯定是美玉在里面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此时,大舅子的老婆忽然很不应景地说,“人家都说十五的月亮十六圆,可明天你就要走了,连陪美玉看月亮的人都没有了。”

“去,去,就你话多。”大舅子冲老婆瞪了一眼,“出去是为了求得更好的前途,又不是一去不回。以现在交通、科技的发展,就算你到国外、到非洲那也联系得上啊,如今上哪儿不都很方便嘛,买张票就去了,哪里就搞得像生离死别的似的。”他老婆噘了噘嘴,翻了他一个白眼,不再说话。岳父站起身来回自己房间去了,岳母看看他,又看看美玉,叹气起来,喃喃着,“这真真是的。。。。。。”

“妈,我和志奇先回房了,我要帮他收拾行李去了,明天一早的车。”美玉对罗妈妈说。

“行李应该不少吧,气象预报说,明天可能有小雨,我向单位借了车,明天一早我来送你们去。”大舅子说。

“谢谢。”志奇感激地拍拍大舅子臂膀。

美玉在碗池边洗着碗筷,脑子里却不觉闪回到很久很久以前。电话铃声响起,打断了她的连绵不绝的回忆。她关上水龙头,拎起电话,是女儿美美从美国打来的,她已经十七岁了,去美国已经快两年了,再有一年多的时间就要考大学了。到底是年纪小,没什么太多的留恋和负担,记得她准备出去前那几天,常在晚上抱着妈妈哭,差点就想不去了,刚到那美国那一阵,她天天会打电话回来,说要听听妈妈的声音,一说就是十几二十分钟,可也就几个月的功夫,她的电话越来越少,而且说不上几句就撂下了。到了现在,她每个月只打一两个电话回来,通常只是报个平安而已,还美其名曰,“节约通信费用”,好在美美在那里也算是一切平安,这倒让她稍感安慰。

自女儿离开后,这套房间突然显得特别的大。挂掉电话,美玉像往常那样收拾房间,最先打扫的便是美美的那间。浅粉色的墙壁上挂着一个“布谷鸟”闹钟,粉红缎面窗帘外罩着一层白色蕾丝窗纱,乳白色的书桌上依旧放着她出国之前温习用的那些书,床上那只大大的“维尼熊”靠枕而坐,美玉刻意让这个房间保持它原来的面貌,一点都没移动过。每次她走入时,都仿佛感觉到女儿天真烂漫的少女气息,好像她依旧会每天放学回家。她拉开女儿的衣橱,里面整齐的挂着女儿曾经穿过的衣服,她随手拿出一件看看,脑子浮现出女儿穿着这件衣服时的模样,嘴角不禁荡起一丝微笑,再将衣服放进衣橱中原来的位置。

女儿六岁的时候,刘志奇终于在这个大城市里扎根了。他安顿下来的第一件事,是让妻子带着女儿上来。“美玉,来吧,带着咱们的美美一起来,你要和我在这里一起开创新的未来,我要让美美接受更好的教育,这里的一切都预备好了,快来吧。”听到这来自远方的最热烈真挚的召唤,她激动的巴不得马上插翅飞奔过去。她挂上电话后,几乎是高喊着跑出去:“妈!爸!”

“怎么啦?这是怎么啦?”罗妈妈瞪大了眼睛,望着女儿兴奋得满面通红的面孔。

“什么事,这么大呼小叫的。”带着老花镜的罗爸爸,从报纸上缓缓抬起头来,眼神中充满了疑惑和惊讶。

“爸,妈,我这就要去志奇那里了,他一切都准备好了,所有的一切都准备好了,只等我带着美美一起过去。”

“真的,那可太好了。”罗妈妈脸上露出些许欣慰,“这些年他在外面是赚了不少钱回来,对我们的孝敬的确也不少,他自己家里连小洋楼都造起来了,可到底你们两地分居啊。现在这世道跟以前也大不同了,这人都奔着钱去了,人心变得快啊!想当初他穷的时候,咱没嫌弃过他,现在他阔气了,但愿他也不会变才好。以后你到了那里,一定要牢牢看紧他,守在他身边才是啊!”

“妈,看你说的。他要变心,出去这些年早变了。”美玉自信的说,“志奇不是这种人,他除了一心忙事业,他对其他的事才不感兴趣呢。”

“瞧你说的,我不过是提醒你一句罢了。”

“你们是要留在那里发展,不再回来啦?”这几年罗爸爸忽然老了,鬓角已完全发白,前额的抬头纹更深了,“那美美呢,也一起去吗?”

“嗯。志奇说,等明年他就要自己开公司,他要我跟他在一起开创我们的事业。”美玉望着父亲头上的白发,突然感到鼻子有点发酸,“他说大城市的教育更好,他要让美美到最好的学校读书,将来她才会更有出息。”

“这也对。”罗爸爸沉默一会儿说,“去吧,别担心家里。”

第二天乡里就到处传遍了美玉要走的消息,她嫂子带着孩子进门就说,“美玉,大家都知道你要去和志奇团聚了,你的好日子可等来了,大家都说志奇在那儿开公司了呢!现在他可发财做了大老板,你记得可得让咱们全家都沾光啊!”

“八字儿还没一撇呢!公司还没开呢,哪来的什么大老板啊!”美玉笑着说。

“是你哥说的,志奇搞了个什么化妆品公司,就是专卖女人擦脸东西的公司。”

“是做这个生意的,不过他计划明年才开公司。”

“明年就明年,反正你哥说的可神了,说志奇要如何大干一场什么的,还埋怨当初我拖了他后腿。唉,你说靠这女人擦脸的东西也能赚大钱?”

“志奇和他同学一直就是做这个的,他说,只要用心用脑子,做哪门生意都能成功。明年他同学就要移民了,要把生意统统转给他做,他打算明年自己注册一个公司。”

“那太好了,还是你有福气,嫁了个这么有出息的老公。要早知道是这样,那会儿我真该支持你哥出去闯闯。”

自打美美进了小学,美玉就去“思美”化妆品公司上班,她原先就是厂里的出纳,现在理所当然成了自家公司的财务。“思美”这个名字还是美玉给起的,也就是“想要漂亮”的意思。这一转眼已经十年过去了,公司的办公室从小的换成大的,从几个人发展到几十个人,代理的产品从低端的做到高端的,他们的加盟店从十几家扩展现在的一百多家,美玉也从完全的外行,到现在彻底的摸清门道。“十年了。”她正擦着自己卧室里的穿衣镜,擦着擦着不觉停下手来,瞧着镜子里那个自己,心里有种莫名的淡淡惆怅。她觉得自己相貌变得很厉害,尽管每年她都回家乡过年,甚至这几年她回去探望父母的次数更多了,而老家的那些亲朋好友却常说,“美玉啊,你真是越变越好看了,我们见了都觉得有点不认得了。”尤其是她的嫂子,常同人家说,“哎呀呀,我们家美玉到底是去了大城市的,从头到脚都变了呢,差不多换了个人似的,你看她那皮肤,比以前白嫩多了吧,她打小就只留着‘刘胡兰’头,现在可好,连头发都染了烫了,还有啊,她离家前从没穿过高跟鞋,在大夏天都不大爱穿裙子,现在是每双皮鞋的鞋跟都又细又长,连大冬天都敢穿‘一步裙’呢!”她凝视着自己那张面孔,用时下流行的“空气烫”烫过后微微翻卷的深栗色长发下,藏着一张有些四方的脸,脸部轮廓清晰硬朗,但不是很精致,五官长得很普通,但鼻子倒很挺拔秀气,经过精心养护的皮肤虽然还未露出明显衰老的迹象,但眼角几根浅表性细纹和越渐加深的法令纹依然让她感觉到岁月的痕迹,猛然间想起学生时代那张红扑扑有点土气的脸,那一瞬间她觉得镜子里的那张脸变得有些陌生起来。

大约三年多前,志奇同她商量,让她呆在家里,一来是为了帮助美美准备出国考试,二来他从长远考虑,决定从外面请一个更专业的财务经理到公司任职。那时美玉倒很赞成丈夫的这个想法,但自从美美出国后,她越来越觉得时间变得太宽裕了。每当早上丈夫离去后,屋里只剩她一个人时,她更加觉得心里空荡荡的若有所失。自女儿走后,她迷上了小区里的美容和健身会所,她办了两张会员卡,每天下午她几乎都准时出现在瑜伽馆或拉丁舞馆;这家叫“云裳”的女子美容会所做的就是“思美”的产品,跟她更是熟得不得了,而她也差不多从头到脚将各种项目都包下来做。来这里的女人大约分成两类:一类是红粉佳人型,这个小区里台湾人不少,他们中有不少都包养了“二奶”,时间一久,美容师们就会打探到她们各自的底细。第二类是正房财娘型,她们中有些自己开公司或是有自己的事业,要不就是在家既有话语权又有决定权的正房太太。她们共同的特点就是——极度蔑视另一类。这两类人似乎生活在不同的星球上,使用的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语言,所以彼此从不和对方讲话,即使对面走过,也权当对方是透明的。

没进过美容院的人会对那里充满各种联想和揣测,有人认为进了美容院便能立刻改头换面,有人认为那里充满各种陷阱、都是骗人的把戏。至于说美容院到底是个什么地方?其实,它既不是女人的天堂,也不是女人的地狱——也就是说别对它抱有太多的幻想或恐惧。去那里其实也就是图个享受,当然对很多女人来说,还会获得某种程度的虚荣心的满足。在那里美玉倒有着不一样的地位,她不仅跟“云裳”的老板娘和美容师都很熟,甚至连那里的大部分顾客都跟她认识,大家也都知道她是谁,她倒也不刻意区分她们是“哪一派”的,跟谁都客气的笑脸相迎,因为她觉得这些客人其实就是她们公司的终端消费者,她没理由拒绝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人,所以在这里无论是谁都挺喜欢她。

手机响了。“同桌的你”的铃声传进她的耳里。是刘志奇的助理廖胜国打来,“美玉姐,刘总让我过来接你去看场地,我一会儿就到了。”

“行,我一会儿下楼等你。”她迅速将屋子收拾停当,打开衣橱发现里面满满的,但她仍是挑了那件常穿的黑色鸡心领羊绒衫,换上黑色紧身牛仔裤,随手拿下那件暗红色收腰短大衣。没时间吹头发了,她赶紧用宽齿梳将头发理顺,绾起一个简单的发髻;再赶紧往脸上拍上一层BB霜,扫了一点娇兰的“幻彩流星”粉,这个年纪不上一点粉底,真的是有点“黄脸婆”的意思了;最后用眉刷沾了一点深褐色眉粉轻快的一刷,涂上DIOR经典款蓝金唇膏。她站在在镜子前,微微向两边侧转头部,“这下好了。”她冲自己略一点头以示肯定,将先前的一点惆怅和疑惑挥散而去。

美玉到楼下时,廖胜国正驾着刘志奇的“奥迪”车过来。她跨上副驾驶座,“胜国啊,这回我们开会,上来的客户很多,再加上我们自己的员工,吃、住、开会都放在一家宾馆,宾馆方面你都联系好了?”

“前两天就说好了,你去最主要是看看晚会庆典的场地是不是合适,还要做那些布置,还有就是确定咱们的菜单,要是这些都确认下来的话,我们才能交一部分定金。”

“行。晚会主持人定了吗?前几天你跟我说,咱们公司有个新来的大学生,演讲挺有水平,可以让他试试做主持人的。那女主持人找了吗?”

“跟那小子说了,他还挺有积极性的。别人给我介绍了一个业内的女主持人,她是‘朗俪’公司的促销部经理,我让她去宾馆和我们碰面。”

“你认识她吗?”

“有个朋友请客吃饭时见过一次,她叫方达玲,是音乐学院附中毕业的,一个自我感觉挺不错的女人,其他倒也没什么。等你去见过了再说。”

罗美玉在见到方达玲的第一眼,心里便有一种没来由的轻微的抵触,这不是她喜欢的人。但方达玲似乎很喜欢她的样子,亲切的叫她“美玉姐”,还不时挎着她胳膊跟她说话。看着方达玲满面春风堆着笑,美玉一面在心里揣摩这个女人的真实本性,一面在脸上露出少许浅笑表示对她的欣赏。

他们三人踏看了场地后,一起坐下来喝了一杯咖啡。实事求是的说,方达玲不是个惹人生厌的女人,短发小眼,中等相貌,穿着得体,很会装扮,言语亲切,很懂得赞美别人,也很喜欢听别人的赞美。她家境不错,老公在澳洲,儿子去年已考上大学。渐渐美玉搞明白为什么对她有点抗拒的原因了,方达玲是当地人,论年纪只比她小三、四岁,说不上漂亮,甚至有那么点“老气”,但她身上似乎有种天然的优越感,说话时总在有意无意间用眼神传递着一种叫“嗲”的东西,尤其是和廖胜国对话时,她能感觉到方达玲源源不断输送的出来的“女性魅力”。“这可能就是异性相斥吧”,美玉想。她总觉得对面这个女人眯起眼睛在笑的时候有点像老鼠。

美玉最终还是决定让她作晚会主持人。因为在查看场地时,方达玲提出了一些很中肯的意见,对场地安排、设施准备、会议流程都很熟悉,显然她在这方面是很有经验的。美玉是很明白“在适当的时候用适当的人”这个道理的,所以她和方达玲谈妥了“劳务费”。“只是主持一场晚会而已,以后也不见得会有什么接触。”当她心里这么想时,却总有一丝若隐若现的不安。不过,她不是那种反复不定的女人,一经做出决定,她便将一切疑虑都从心底扫除出去了。周年庆定在十二月二十六、二十七这两天,各方准备工作都已做好,客户邀约都已完成,离开会只剩一周多时间了。

看完场地,从宾馆出来,廖胜国先将罗美玉送回家里。“胜国啊,我听说你搬新家了?”因为他是刘志奇的助理,罗美玉很欣赏他,一直对他也比较关心,“你妈妈身体还好吗?”

“刚搬了新家,我妈高兴得不得了,成天在房子里忙来忙去,我也不知道她在忙什么,以前我从没见她这么忙过,她还说房间和人一样的,每天都要扫一扫洗一洗。”

“以前你们是租别人的房子住,现在住的可是自己的房子,当然要收拾得干干净净的,那样看得也高兴,住得也舒服。你回家代我向你妈妈问个好。”

那天傍晚,廖妈妈从菜场买了菜回到家,正做着晚饭,这时门铃响了。这时候会是谁?胜国不可能现在回来的。廖妈妈心里想着,打开了门,那一瞬间她看着站在门外的那个人,她都以为自己眼花了,怎么可能是他呢?!她整个人都怔在了那里。

“淑贞。”门外这个男人50多岁的样子,保养得很好,头发浓密,明显是染过的,他身材高大魁梧,即使现在上了年纪,依然能感受到他盛年时的英姿。在他的映照下,门里的廖妈妈则更显得寒怆,她的两鬓已经花白了,温良的眼睛四周布满了张开的皱纹,在暗淡的肤色映衬下,整张脸就像一帧封存的抽屉里的陈年黑白相片。

“你。。。你怎么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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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里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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