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巫族之行8

第271章 巫族之行8

透过熊熊焰火,陆汐影影绰绰看到一个穿着红色民族服的男子缓步走来,高挑挺拔,玉树临风。

她缓缓站了起来,难以置信地看着消失了整整近三个月的男人,他瘦了,走路有些微微的异样,但无损他的气场。

这身红衣像是对襟长褂,里面是刺绣的白色棉对襟衫,看着别有一番风姿。

盛卿尧好心提醒:“这是巫族人结婚用的服饰。”

陆汐大惊:“阿尧你?”

“不用感谢,我只是舍不得你难过而已。那家伙抱着你从神坛跳下来的时候撞断了腿,在你圣女殿养了两个月才勉强能走。”

盛卿尧说着站起来牵着陆汐走向了封霆煜,酸溜溜地瘪了瘪嘴:“如果我早一点遇见小汐,她今生今世爱的可能是我。”

封霆煜没理盛卿尧,他所有心思都在陆汐身上,她眉她的眼,她的一切,有种恍如隔世的感慨。

因为他们离得这么近,却又那样遥不可及。

巫族没有通讯工具,所以封霆煜站在高山之巅能看到下面小不点似的陆汐,却根本喊不应,因为隔着障碍。

盛卿尧是故意让人把他弄到山顶上的,跟他打了个赌,赌陆汐会不会自己来到这上面发现他的存在。

显然盛卿尧赢了,因为陆汐这两三个月就忙着找出路离开,压根就没想到封霆煜就在圣女殿里。

“老婆,好久不见。”

“……我就知道你没死,我就知道你没死,你到底藏在哪儿呢,也不出来见见我,你知道我多想你吗?”

“死?”封霆煜一愣,看向了盛卿尧:“你跟汐汐说我死了?你他妈的居然跟汐汐说我死了?”

要不是腿还没怎么好利索,封霆煜当即一脚就踹过去了。

盛卿尧退了两步,道:“其实小汐也没有多悲痛,她坚信你没死,还吵着闹着要回去A市找你。”

封霆煜指了指高山之巅的圣女殿,哭笑不得:“傻瓜,我就在那上面养伤,天天看着你坐在河边发呆,还以为你是想我了!”

怪不得一直觉得有双眼睛在看着她,仿佛如影随形,所以她坚信他没死,他就活在那个地方看着她。

陆汐已经激动得说不出话来。

大长老裹着黑袍子走了出来,仍旧是那不卑不亢的语气:“在巫族成了亲,你们就是名正言顺的夫妻,请接收我们的洗礼!”

他语音一落,巫医就端着一大碗乌漆嘛黑又奇臭无比的液体走了过来,里面还放着一根柳条儿。

以盛卿尧为首,都拿起那柳条儿沾着那奇臭无比的东西弹在陆汐和封霆煜身上,很快把好好一套衣服给染成了屎一样的。

族里百来个德高望重的人全都给他们俩弹了一柳条儿,臭得陆汐好几次要吐,都被她生生咽了回去。

四下里响起了雷霆般的掌声,久久都散不去。

与此同时,巫族没结婚的女子开始拉起圈儿围着她们俩唱歌跳舞,唱的词谁也听不懂,但舞姿却很漂亮。

盛卿尧拿着一片树叶儿站在一边吹叶哨,竟是一首脍炙人口的《滚滚红尘》。

圣火越染越旺,但人却越来越少,最后就只剩下了陆汐和封霆煜两个。

陆汐仰头望着这张日思夜想的脸,幸福得想要落泪,终于是举行了婚礼,虽然在异国他乡,但寓意特别好。

她柔声道:“霆煜,有件事情要告诉你。”

“嗯?”

“你又要当爸爸了!”

……

贯穿巫族这条圣女河的暗河分支,居然就是湄公河。这是盛卿尧告诉封霆煜的,有且仅有他知道。

他用木舟逆流而上,把两人送出了暗河。湄公河码头,封三和其余的保镖已经开着车在这儿候着了。

陆汐看着依然是民族装扮的盛卿尧,问道:“阿尧,你真的不跟我们回去A市吗?”

“他留在这儿挺好!”封霆煜打断了陆汐,淡淡道:“陪着老头子过完下半辈子,再出来也是糟老头子一个,没什么杀伤力了。”

陆汐瞪了封霆煜一眼,嗔道:“你内心怎么这样肤浅?你以为我喜欢的是你的脸吗?真是的。”

她一顿,补了句:“我要不是看到你有钱,才不会嫁给你呢!”

盛卿尧眸光缓缓从陆汐脸上划过,才又落在封霆煜脸上,冷了许多:“好好照顾小汐,守着封氏集团,别把封家这点基业败了。”

封霆煜一挑眉:“你觉得我能败?”

“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这儿正好有个大项目,从湄公河建一条高速公路在暗河,你觉着如何?”

“为什么不直达巫族?”

“这个地方需要保护,隔着暗河总归是能杜绝一些好事之人。当然,你要是闲得发慌,可以再建一个小型机场。”

“等老头子百年过后再说吧,届时我让我儿子来给他叔伯开发机场。走了老婆,多跟你小叔说几个再见,以后怕是不会见了。”

封霆煜说着一把拉起陆汐往车边走,她转头看着站在船头一脸落寞的盛卿尧,忽然间有些于心不忍。

他一直挥着手,然后那船在慢慢朝暗河里退,直到他们谁也看不见谁。

这条河,仿佛就隔着两个世界,一个世外桃源,一个红尘俗世。

“霆煜,我觉得阿尧其实挺想回A市的,为什么要留在这儿呢?”

“他不光是巫族族长,还是大毒枭,回到尘世中谁又能饶过他?纵使岳父想要睁只眼闭只眼,还有别的国家呢?”

“可,他不是给了银兀那些资料吗?”

“不能功过相抵,罪孽就是罪孽。再有一点,他若好好活着,威名还能震慑黑三角那些余孽。若是落入法网,可能很多年后又会出来一个像银兀那样的毒枭。”

很多时候,平衡一旦打破就会出现更难以控制的局面,所以盛卿尧留在巫族是最为明智的选择。

再有一点封霆煜没有分析给陆汐听:盛卿尧不在A市,他心里就没有那么大的危机感,毕竟他还觊觎着他的老婆孩子。

陆汐若有所思地看了封霆煜一眼,问道:“霆煜,我们在巫族成了亲,回到A市还举行婚礼吗?”

“当然,无论如何要弄个比巫族仪式感更强更震撼的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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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先生又争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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