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绝地寝室

第十三章 绝地寝室

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狭小狭小的寝室,我希望逢着一个漂亮的姑娘。我低吟着一首忧伤的诗,严琦大叫:胡城阳,不要在那里瞎搞诗意了,很吵,知道吗?(呵呵!我的诗引起的反响大吧。)

我如鬼一样飘上床,盖上被子,闭上眼,睡觉。

泪雨纷纷,落满了我的脸庞,泪与雨的完美融合,使这片天、这块地,更凄凉、更悲伤。眼中仅有的一丝物影慢慢消逝、消逝。

“不要,真的不要。”我呐喊着,用力追赶着!天地间,只有我一个人,害怕了吗?蜷缩在一个小小的角落里,将头紧紧的护在自己的臂膀下,噼啪!雷鸣电闪,我被吓醒了。

擦了擦脸上的冷汗,四周黑漆漆的,整个寝室,回旋着同学们熟睡的声音,我拉了拉被子,倒下,沉睡。

每天叫我们起床的不是公鸡,而是一部手机,它是摩托罗拉,这是一部神一般的手机,名牌下隐藏着山寨的本性。它有着音量大,容量大的忧点之外,它的信号接收能力堪称一绝,在寝室里,上百度,最少需花半个小时缓冲时间。

它的主人就是被我们称为情场杀手的何流星,曾记否?到元旦晚会,星仔全场。灯火弥漫之中,他披着一件黑色大衣,戴着红军帽,走出来时,我们都为之倾倒,这装扮、拉风拉到了极点。星仔借着这个机会,一首《大海》彻底的击败了我们,尖叫、鲜花顿时充满教室(其实没那么夸张),何流星在这里打出了自己的风格,可惜没有星探来发觉这块未雕琢的朴玉。

无论在什么时刻,寝室里总有一些疯狂的思想。一个风和日丽的星期一,寝室大会上,锋哥说:“为了完全落实“每天锻炼一小时,健康生活一辈子”的战略方针,我提议:大家在早上起床后,来一场篮球赛,不是一次,是每天。”我吃惊的说:“那我们不是要起很早,我可起不来。”

锋哥笑着说:“别担心,我有秘密武器。”邓锐迫不急待的说:“这个想法好,我举双手双脚赞成。”程如意无所谓的说:“我不会去。”吴鹏伸了一个懒腰,说:“我不喜欢打篮球。”

星期二,天蒙蒙亮,五点,摩托罗拉的大嗓子一下子将我从睡梦中拉了出来,望着远方圆圆的东西,我思索着:这到底是太阳呢,还是月亮?何流星无奈的望着自己的手机,其感觉就好像拿着一块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一样,不疼但是好困哟!邓锐精神抖擞,快速跳下床,说:“我怎么又失眠了,希望打篮球能有点儿用处吧!”

锋哥的神情让人一看就有一种想打人的冲动,他的脸上,显出恨铁不成钢的意味,说:“你们快点儿呀!乌龟都比你们快。”王洲说:“那你拿一只乌龟来和我们比比。”锋哥无语了!

老天太给面子了,接下来几天都是在下雨,因此锋哥的计划就在摇篮里被扼杀了。

学校领导要求每一个寝室长为寝室命个名。这个事情一下子难到了我们的小邓同志,而且牵扯甚广,连我也惊动了。我底气硬硬的说:“就叫狂人院。”小邓同志当时就好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呆呆的望着我哑口无言。

几天后,小邓变得削瘦了,“莫道不**,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他很苦恼,将我们的意见收集起来以后,他的思维混乱了,邓锐仰天长啸:天使姐姐呀!就就我吧!寝室名最终还是定下来了,叫:那不可思议的地方。

因为学习加紧,我的一个室友开始了“闻机起舞”的生活,他默默无闻,低调成性。个子不高,但精力惊人。真是俗话说得好:浓缩才是精华。

他就是我们的三好学生:张庆运。我们寝室有一个特殊的比赛,叫掰手腕,他过五关,斩四将。不费吹灰之力就夺得冠军!(奖励:一根阿尔卑斯棒棒糖)我一关没过就被淘态了。这就是差距呀!

他是一个好学生,虽然成绩不拔尖,做人又内向,但我相信张庆运一定有一颗不灭的雄心。

我们寝室算得上非常活跃的一种,每天晚上,我们这里就将会迎来大量的游客,为什么呢?因为我们这里有着让男人血液沸疼的东西,掰手腕比赛,每个人都想表现一下自己男人的气概,有一次,比赛相当激烈,张庆运被一个胖子挑战,僵持不下。突然,寝室被值班老师破们而入,但我们没有受到任何的影响,全神贯注的盯着桌子上青筋爆起的两条手臂。那一夜,我看着掰手腕;那一夜,老师破们而入;那一夜,我们被通报了。但我们依旧激情四射,因为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现在我浓重介绍一个我并不熟悉的同学,吴鹏。他乃王义贞人也,家世小康,他的爱好是(我自认为)看,不管类型,能看就看。早先我们总喜欢这样和他开玩笑,当我们走在他的后面的时候,用手大力的把他一拍,说:“鹏-----”他刚开始的时候对此很不高兴,但慢慢的他就无所谓了。我们也不好意思那样做了,他也是一个低调的人,一学期以来,出过的最大的风头就是手机被当场没收。(和我一样可怜)

在我心里认为:室友就等同于战友,共同生活在一个空间里,每天一起吃,一起睡,一起疯。

离开寝室以后,每当我想起这些小事的时候,我会伤感,我不可能再回去了,我永永远远也不会忘记这些日子的,它是我人生财富。

愿以后我们这些人还能在茫茫人海之中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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