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编制

第八十六章 编制

李家堡子后边猪肚状的河湾,已在人手充足的情况下,如愿地恢复水田面貌——早早从长安运来的稻种,已育成秧苗,并移栽田间。

要不是临河一边的堤坝式高地上暂时还没来得及建筑房舍,几乎可以说是初现江南水乡般的阡陌、人家、炊烟景象。

从成、武两州迁徙来的人口,还有关外流民的加入,各处住房情况依旧紧张,李卓远只能稻田旁的帐篷内居住兼办公——其实是图个清静。

有多大能耐就有多大的责任与担当,也就有各式各样的期待眼神在盼着,这是哪个社会都一样的事。

夜已深,李卓远仍在油灯下逐项衡量,斟酌军队编制规模。

隔音效果差的牦牛毡,挡不住四周几位美眉的轻微鼾声,更别说是雨后此起彼伏的蛙声。

“人不是虫蛙,安可随意呱呱!”伸个懒腰,轻轻地揉了揉太阳穴,有些以古人自居地感慨着。

比较细致的“人口”普查,已经在赵厨子率领的典官努力下完成了,关外流民加上陇右数州各部百姓,总人口数为15万7千余。

如此人口数,维持太大规模脱产队伍是行不通的。

但不保持一定规模,却又不行!

入手的这块地盘,除了归义军这个方向可以确定是友非敌,刘氏父子三人拢着的各部方面暂可放心,其余方向均属威胁。

其中以原吐谷浑境内抱团的部族为最,据谍报人员汇报,逃散的各部残余多半往那边去,切开始相互联络,将可能又全新联盟出现。

松州方向的大小部族次之,这些大唐强盛时期的疆界,要么嫌苦寒丢弃,要么像金城公主的汤浴邑名义被赏赐给吐蕃,大小部族难以计数,来些挑头的搅合一块,攻击力不可小觑。

秦成节度使这边还不算太难缠,除非朝廷权宦着急动手。

就像释道儒各家离不开政权支持,计划中的隐形政权亟需可靠的军队来保障。

一个师下辖两个旅,另外编制三个团,是权衡再三的定案。

旅辖团都是原来确定的编制,每团820人,旅部再辖一个包括旅将、疏导长在内的500人小团。

一个旅是2640人,两个旅就是5280人。

到了师一级,李卓远没再给什么直属小旅编制,而是给了一个包括师将、训导长在内的指挥营一个。

这个指挥营三百零六人,其中三百人分作三个队,六人组为指挥组。

三个队分别是警卫队、通讯队、参谋队。

指挥组六人,是师将、训导长、斥候长、参谋长、书记长、军法长。

当然,另编的三个团是属于师直序列的。

一个训导团,编制、人数不定,驻地固定在练兵用的小草场。

别小看这个编制、人数都不定的团。

其职责是非常大的!既要定期训练新兵、集训导官,又肩负防丁训练,还要对典官中带有导官性质人员的培训。

所以,该团团校、督导长之类都不设,每逢训练时才由师指挥组确定。

教官、教练,也都是临时从非作战值班人员中抽调。

一个骑兵团,编制六百人,包括团校、督导长在内,不按旅辖团的编制来。

一个弓弩团,编制五百人,也是包括团校、督导长在内。

这样,一师二旅另三团,一共6686人。

加上十多个防典,每个典手下数目不等的“防吏”算真正军籍,达到七千规模。

按照人口基数来说,每二十人就有一个脱产的战兵,实在有些穷兵黩武了!

但这“脱产”,只是相对参与民间生产活动,分批轮流担任治安巡逻,适当补助的防丁而言。

七千人的队伍,自己有耕作、放牧、制作场所。

亦耕亦牧的吐蕃部族夺得陇右地区,自是草场放牧、耕地种植并举。

以伏羌索别杰论家支为例,既蓄养远超人口数的牲畜,又控制了大面积耕地。只是,深受大唐农耕影响的索别家支,依旧耕作简单粗放。

大片耕地实行轮播,也就是一块耕地种个一两茬青稞后抛荒,去种另外的。等到荒草长个两三年,一把火烧了翻翻土点上种子又算耕地。

这样一来,等于每年有三分之二甚至更多的耕地,处于抛荒状态。

实行基肥与施肥并重,盘活哪怕其中一半,都够队伍自力更生。

于是规定:凡未担任侦测、执勤、守卫任务的人员,训练之余必须参加生产。

地广人稀,不至于与民争利,部队养活自己不成问题,甚至可以解决大部分军饷。

按照李卓远制定的《军阶饷》年标准:

习兵九石、中兵十二石、上兵十五石。(三石递加)

功勋兵、火长、什长二十一石。(六石递加)

功勋什长、见习队正三十石。(九石递加)

队正六十石,功勋队正与见习营尉一百二十,营尉、见习团校二百四十石,团校四百八十石。(倍增递加)

旅将六百石,师将七百石。(百石级差)

此外还有依据《军功条例》需要支出的优抚。

倘若队伍吃喝用度之外,还要百姓完全承担这样的军阶粮饷,那可是竭泽而渔式的掠夺!

当然啦,单靠肩负作战任务的部队耕作生产,容易出现脱节或说半途而废的情况。

战事的发生,往往不依据个人意愿转移。

军垦的衔接是必须优先考虑的。

用来施工的五千多名“不安定分子”,恰好用来填补。

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纷争,也就有为非作歹者。

这些分子,都是随唐军着手接收地方的典官,带着防丁拘捕来的。

有不甘失败暗地杀人放火的昔日掌权成员,有无视三申五令趁火打劫的各类泼皮无赖,也有浑水摸鱼想要趁乱捞好处的“轻犯”。

要是依据赵厨子等读书人的认识、观点,这其中至少得有一半该用来杀头示众,以展示铁腕手段、无上权威。

李卓远不屑如此,他下令:“凡犯者,罪不及家人。轻犯劳役一年,重犯苦役三年视表现决定。当杀者,暂留其命以供役使,五载后定夺。”

自以为小命不保的,也暂时舒一口气:苦役五年再定生死!

诸多以为知军用法过于宽厚的将士、典吏、百姓,这才有点儿明白过来:用以养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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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唐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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