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劫人之前

第一章:劫人之前

为了克服恐惧,我在楼下小卖部买了瓶五块钱的劣质酒。我从小讨厌酒味,闻到就作呕,但今晚我必须喝,因为我不知道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比酒精更能驱散心里的恐惧……

我觉得浑身发抖,一波接一波的不安折磨得我几乎想放弃,为了尽快结束这懦弱的念头,开酒后我未做片刻停留,把这一斤装的白酒喝矿泉水一样一股脑灌下去。可能喝得太猛,我没怎么感觉到那讨厌的酒精味,这样正好。

为了让酒精发挥最大效应,我之前特意没吃晚饭,此时空荡荡的胃里全是酒。

五分钟后,我开始觉得眩晕,可恼人的是我心里的恐惧并没有消失,只是大脑的迟钝让它变得稍微淡了一些。这不够,远远不够,我需要的是把那无孔不入的恐惧从我心里彻底清除!我想只有那样我才能像冷酷的猎人一样有条不紊地抓住我的猎物,然后理所当然地杀死它。

当然,对于性格懦弱的我来说这只是一种希望,至于到时我会是什么状态,只有老天爷知道……

回头看一眼一片狼藉的房子,算是道别,半个月前它还是我温馨幸福的家,但是现在,它对我来说就是一间陈旧的房子,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意义——里面再不会弥漫着妈妈炒菜的香味,再不会听到父亲抽烟的咳嗽声,再也不听不到‘路上小心车’的嘱咐声,再也看到那两个陪伴了我二十年熟悉亲切身影……

所有的一切突然从我生命里被无情剥夺,而今剩下形单影只举目茫然的我——一个生性懦弱的十九岁男孩……

对于今晚的行动,我事先做了大量准备工作。首先我暗暗跟踪了他们一星期,基本弄清他们的活动规律。其次是选择第一个下手对象。我选择的是‘金姗姗’。她是女的,比那几个男的好对付。

我只有勉强一米七的个头,身体瘦弱,由于平时很少参加体育锻炼,上个楼梯都喘,实在没信心能制服那几个男的。他们都是学校柔道队的队员,一个个身材魁梧,肌肉发达,估计一拳就能把我砸爬下。

当然,我是不会放过他们的,只是要等解决了金姗姗积累了经验之后再想办法对付他们。我已经决定了,我要一个一个把我名单上的人全杀了,除非我运气不好被警察抓住,否则他们一个都别想活!

锁上防盗门,望着手里的钥匙犹豫了一下,我在想,杀了金姗姗之后,警方肯定会根据之我父亲死亡背景把我设定为第一嫌疑人,我恐怕要在那采石场的洞里躲很长一段时间,这个家一是半会儿是回不了了,钥匙对我已经没有意义,干脆丢掉算了。

然而当我到楼下准备把钥匙丢进垃圾桶的时候,突然觉得这房子是父母留给唯一的东西,我不能就这样舍弃它,于是我把钥匙装进了上衣口袋。

楼道里停着许多自行车,其中最破旧那辆是父亲的,我决定今晚就用它来作为我逃跑的工具。虽然这听起来很可笑,但我相信,这沾满父亲气息的自行车一定能保佑我顺利逃脱……

自行车的铃早就松动了,推出楼道的时候发出凌乱的噪音,这让我觉得很刺耳,干脆把它摘下来扔进垃圾池里。

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深秋的夜风冰冷刺骨,了无人迹,只偶尔有出租车呼啸而过。

路灯早已熄灭,长长的街道延伸至黑暗的尽头……

我跨上自行车卖力地踩踏,车速逐渐加快,冷风的作用果然让我的头更加眩晕,恍惚间,我觉得自己仿佛在路面上低空疾飞,那种感觉让我觉得心情愉快起来……是的,确实是一种愉快的感觉。

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在这即将杀人的时刻,我居然感到愉快……

很快到了‘颓废酒吧’。门头上的霓虹灯已经熄灭,只有几盏绿色的弱光灯还亮着,洒下一片诡异气氛……

经过一星期的跟踪,我知道这个时段金姗姗他们一伙一定在这家酒吧里鬼混,而且会在两点左右的时候结束夜生活,各自回家。

我站在街对面向门口望去,看到他们的跑车果然停在门前。

我不知道他们的车是什么牌子,只认得样子和颜色,而那辆红色的就是金姗姗的车——虽然‘李景龙’的车也是红色,但款式不一样,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

抬腕看一下手腕上的电子表,已经是一点四十五分,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会在三十分钟到一个小时后出来。

头越来越晕,我几乎有些站立不住,胃里也开始翻江倒海,直想吐,但是我强迫自己忍住我担心酒一吐出来眩晕感就会削弱,害怕恐惧会再次占据上风……

为了好受一点,我不得不蹲下去,右手握拳使劲顶住胃,不过我的眼睛却一刻也不能闲着,死死盯住酒吧的门。

没出什么意外,三十五分钟后金姗姗一伙勾肩搭背地摇晃着走出来,胡言乱语的嘴里喷着白气,我仿佛能闻到那恶心的酒味儿。

当然,我嘴里的酒味估计不比他们的弱。

死死盯着活生生的金姗姗,我突然觉得害怕起来,之前被酒精驱走的恐惧一下子全回来了,我觉得两腿发抖,心在胸腔里咚咚直跳……

这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那说话声,举手投足的动作,无不代表着鲜活的生命,难道我真的能下得了手把这活生生的生命终结吗?我能吗?

意志的动摇让我感到懊恼,狠狠抽了自己两嘴巴,心里狠狠骂道:“夏刚啊夏刚,那女人可是害死你父母的仇人,当时她就是穿着脚上的高跟鞋狠狠朝你父亲的胸口上踩,父亲死后那鞋跟的血印还留在胸口!你还记得她当时的表情吗?那嘴脸是那样恶毒,眼神是那样冷酷!对这样的恶魔难道你动了恻隐之心了吗?还是你那该死的懦弱的老毛病使你害怕了?就因为你的懦弱,整天受他们欺负,就因为你的懦弱,他们才敢肆无忌惮地踢打你的父亲!你最亲最爱的父母都死在他们手里了,这样血的代价难道还换不来你的刚强吗???拿起你手里的刀,狠狠地割向那魔鬼的喉咙吧,就像她当时对你父亲一样冷酷!你必须这样做!必须这样做!!!”

书上说人是可以和自己心灵对话的,我从来不相信,也没有体验过,现在我体验到了,我真的听到心在清清楚楚地对我说这些话!它是那样刚强,那样坚决!

一瞬间,我觉得我突然变得强大起来,就像我心目中幻想过千万次男子汉的样子……

酒劲不失时机地冲上头脑,我干燥的双唇不由自主地狠狠挤出一个字:杀!

为了克服恐惧,我在楼下小卖部买了瓶五块钱的劣质酒。我从小讨厌酒味,闻到就作呕,但今晚我必须喝,因为我不知道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比酒精更能驱散心里的恐惧……

我觉得浑身发抖,一波接一波的不安折磨得我几乎想放弃,为了尽快结束这懦弱的念头,开酒后我未做片刻停留,把这一斤装的白酒喝矿泉水一样一股脑灌下去。可能喝得太猛,我没怎么感觉到那讨厌的酒精味,这样正好。

为了让酒精发挥最大效应,我之前特意没吃晚饭,此时空荡荡的胃里全是酒。

五分钟后,我开始觉得眩晕,可恼人的是我心里的恐惧并没有消失,只是大脑的迟钝让它变得稍微淡了一些。这不够,远远不够,我需要的是把那无孔不入的恐惧从我心里彻底清除!我想只有那样我才能像冷酷的猎人一样有条不紊地抓住我的猎物,然后理所当然地杀死它。

当然,对于性格懦弱的我来说这只是一种希望,至于到时我会是什么状态,只有老天爷知道……

回头看一眼一片狼藉的房子,算是道别,半个月前它还是我温馨幸福的家,但是现在,它对我来说就是一间陈旧的房子,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意义——里面再不会弥漫着妈妈炒菜的香味,再不会听到父亲抽烟的咳嗽声,再也不听不到‘路上小心车’的嘱咐声,再也看到那两个陪伴了我二十年熟悉亲切身影……

所有的一切突然从我生命里被无情剥夺,而今剩下形单影只举目茫然的我——一个生性懦弱的十九岁男孩……

对于今晚的行动,我事先做了大量准备工作。首先我暗暗跟踪了他们一星期,基本弄清他们的活动规律。其次是选择第一个下手对象。我选择的是‘金姗姗’。她是女的,比那几个男的好对付。

我只有勉强一米七的个头,身体瘦弱,由于平时很少参加体育锻炼,上个楼梯都喘,实在没信心能制服那几个男的。他们都是学校柔道队的队员,一个个身材魁梧,肌肉发达,估计一拳就能把我砸爬下。

当然,我是不会放过他们的,只是要等解决了金姗姗积累了经验之后再想办法对付他们。我已经决定了,我要一个一个把我名单上的人全杀了,除非我运气不好被警察抓住,否则他们一个都别想活!

锁上防盗门,望着手里的钥匙犹豫了一下,我在想,杀了金姗姗之后,警方肯定会根据之我父亲死亡背景把我设定为第一嫌疑人,我恐怕要在那采石场的洞里躲很长一段时间,这个家一是半会儿是回不了了,钥匙对我已经没有意义,干脆丢掉算了。

然而当我到楼下准备把钥匙丢进垃圾桶的时候,突然觉得这房子是父母留给唯一的东西,我不能就这样舍弃它,于是我把钥匙装进了上衣口袋。

楼道里停着许多自行车,其中最破旧那辆是父亲的,我决定今晚就用它来作为我逃跑的工具。虽然这听起来很可笑,但我相信,这沾满父亲气息的自行车一定能保佑我顺利逃脱……

自行车的铃早就松动了,推出楼道的时候发出凌乱的噪音,这让我觉得很刺耳,干脆把它摘下来扔进垃圾池里。

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深秋的夜风冰冷刺骨,了无人迹,只偶尔有出租车呼啸而过。

路灯早已熄灭,长长的街道延伸至黑暗的尽头……

我跨上自行车卖力地踩踏,车速逐渐加快,冷风的作用果然让我的头更加眩晕,恍惚间,我觉得自己仿佛在路面上低空疾飞,那种感觉让我觉得心情愉快起来……是的,确实是一种愉快的感觉。

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在这即将杀人的时刻,我居然感到愉快……

很快到了‘颓废酒吧’。门头上的霓虹灯已经熄灭,只有几盏绿色的弱光灯还亮着,洒下一片诡异气氛……

经过一星期的跟踪,我知道这个时段金姗姗他们一伙一定在这家酒吧里鬼混,而且会在两点左右的时候结束夜生活,各自回家。

我站在街对面向门口望去,看到他们的跑车果然停在门前。

我不知道他们的车是什么牌子,只认得样子和颜色,而那辆红色的就是金姗姗的车——虽然‘李景龙’的车也是红色,但款式不一样,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

抬腕看一下手腕上的电子表,已经是一点四十五分,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会在三十分钟到一个小时后出来。

头越来越晕,我几乎有些站立不住,胃里也开始翻江倒海,直想吐,但是我强迫自己忍住我担心酒一吐出来眩晕感就会削弱,害怕恐惧会再次占据上风……

为了好受一点,我不得不蹲下去,右手握拳使劲顶住胃,不过我的眼睛却一刻也不能闲着,死死盯住酒吧的门。

没出什么意外,三十五分钟后金姗姗一伙勾肩搭背地摇晃着走出来,胡言乱语的嘴里喷着白气,我仿佛能闻到那恶心的酒味儿。

当然,我嘴里的酒味估计不比他们的弱。

死死盯着活生生的金姗姗,我突然觉得害怕起来,之前被酒精驱走的恐惧一下子全回来了,我觉得两腿发抖,心在胸腔里咚咚直跳……

这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那说话声,举手投足的动作,无不代表着鲜活的生命,难道我真的能下得了手把这活生生的生命终结吗?我能吗?

意志的动摇让我感到懊恼,狠狠抽了自己两嘴巴,心里狠狠骂道:“夏刚啊夏刚,那女人可是害死你父母的仇人,当时她就是穿着脚上的高跟鞋狠狠朝你父亲的胸口上踩,父亲死后那鞋跟的血印还留在胸口!你还记得她当时的表情吗?那嘴脸是那样恶毒,眼神是那样冷酷!对这样的恶魔难道你动了恻隐之心了吗?还是你那该死的懦弱的老毛病使你害怕了?就因为你的懦弱,整天受他们欺负,就因为你的懦弱,他们才敢肆无忌惮地踢打你的父亲!你最亲最爱的父母都死在他们手里了,这样血的代价难道还换不来你的刚强吗???拿起你手里的刀,狠狠地割向那魔鬼的喉咙吧,就像她当时对你父亲一样冷酷!你必须这样做!必须这样做!!!”

书上说人是可以和自己心灵对话的,我从来不相信,也没有体验过,现在我体验到了,我真的听到心在清清楚楚地对我说这些话!它是那样刚强,那样坚决!

一瞬间,我觉得我突然变得强大起来,就像我心目中幻想过千万次男子汉的样子……

酒劲不失时机地冲上头脑,我干燥的双唇不由自主地狠狠挤出一个字:杀!

为了克服恐惧,我在楼下小卖部买了瓶五块钱的劣质酒。我从小讨厌酒味,闻到就作呕,但今晚我必须喝,因为我不知道还能有什么别的办法比酒精更能驱散心里的恐惧……

我觉得浑身发抖,一波接一波的不安折磨得我几乎想放弃,为了尽快结束这懦弱的念头,开酒后我未做片刻停留,把这一斤装的白酒喝矿泉水一样一股脑灌下去。可能喝得太猛,我没怎么感觉到那讨厌的酒精味,这样正好。

为了让酒精发挥最大效应,我之前特意没吃晚饭,此时空荡荡的胃里全是酒。

五分钟后,我开始觉得眩晕,可恼人的是我心里的恐惧并没有消失,只是大脑的迟钝让它变得稍微淡了一些。这不够,远远不够,我需要的是把那无孔不入的恐惧从我心里彻底清除!我想只有那样我才能像冷酷的猎人一样有条不紊地抓住我的猎物,然后理所当然地杀死它。

当然,对于性格懦弱的我来说这只是一种希望,至于到时我会是什么状态,只有老天爷知道……

回头看一眼一片狼藉的房子,算是道别,半个月前它还是我温馨幸福的家,但是现在,它对我来说就是一间陈旧的房子,除此之外再没有任何意义——里面再不会弥漫着妈妈炒菜的香味,再不会听到父亲抽烟的咳嗽声,再也不听不到‘路上小心车’的嘱咐声,再也看到那两个陪伴了我二十年熟悉亲切身影……

所有的一切突然从我生命里被无情剥夺,而今剩下形单影只举目茫然的我——一个生性懦弱的十九岁男孩……

对于今晚的行动,我事先做了大量准备工作。首先我暗暗跟踪了他们一星期,基本弄清他们的活动规律。其次是选择第一个下手对象。我选择的是‘金姗姗’。她是女的,比那几个男的好对付。

我只有勉强一米七的个头,身体瘦弱,由于平时很少参加体育锻炼,上个楼梯都喘,实在没信心能制服那几个男的。他们都是学校柔道队的队员,一个个身材魁梧,肌肉发达,估计一拳就能把我砸爬下。

当然,我是不会放过他们的,只是要等解决了金姗姗积累了经验之后再想办法对付他们。我已经决定了,我要一个一个把我名单上的人全杀了,除非我运气不好被警察抓住,否则他们一个都别想活!

锁上防盗门,望着手里的钥匙犹豫了一下,我在想,杀了金姗姗之后,警方肯定会根据之我父亲死亡背景把我设定为第一嫌疑人,我恐怕要在那采石场的洞里躲很长一段时间,这个家一是半会儿是回不了了,钥匙对我已经没有意义,干脆丢掉算了。

然而当我到楼下准备把钥匙丢进垃圾桶的时候,突然觉得这房子是父母留给唯一的东西,我不能就这样舍弃它,于是我把钥匙装进了上衣口袋。

楼道里停着许多自行车,其中最破旧那辆是父亲的,我决定今晚就用它来作为我逃跑的工具。虽然这听起来很可笑,但我相信,这沾满父亲气息的自行车一定能保佑我顺利逃脱……

自行车的铃早就松动了,推出楼道的时候发出凌乱的噪音,这让我觉得很刺耳,干脆把它摘下来扔进垃圾池里。

此时已经是凌晨一点多,深秋的夜风冰冷刺骨,了无人迹,只偶尔有出租车呼啸而过。

路灯早已熄灭,长长的街道延伸至黑暗的尽头……

我跨上自行车卖力地踩踏,车速逐渐加快,冷风的作用果然让我的头更加眩晕,恍惚间,我觉得自己仿佛在路面上低空疾飞,那种感觉让我觉得心情愉快起来……是的,确实是一种愉快的感觉。

我感到有些不可思议,在这即将杀人的时刻,我居然感到愉快……

很快到了‘颓废酒吧’。门头上的霓虹灯已经熄灭,只有几盏绿色的弱光灯还亮着,洒下一片诡异气氛……

经过一星期的跟踪,我知道这个时段金姗姗他们一伙一定在这家酒吧里鬼混,而且会在两点左右的时候结束夜生活,各自回家。

我站在街对面向门口望去,看到他们的跑车果然停在门前。

我不知道他们的车是什么牌子,只认得样子和颜色,而那辆红色的就是金姗姗的车——虽然‘李景龙’的车也是红色,但款式不一样,很容易就能分辨出来。

抬腕看一下手腕上的电子表,已经是一点四十五分,不出意外的话,他们会在三十分钟到一个小时后出来。

头越来越晕,我几乎有些站立不住,胃里也开始翻江倒海,直想吐,但是我强迫自己忍住我担心酒一吐出来眩晕感就会削弱,害怕恐惧会再次占据上风……

为了好受一点,我不得不蹲下去,右手握拳使劲顶住胃,不过我的眼睛却一刻也不能闲着,死死盯住酒吧的门。

没出什么意外,三十五分钟后金姗姗一伙勾肩搭背地摇晃着走出来,胡言乱语的嘴里喷着白气,我仿佛能闻到那恶心的酒味儿。

当然,我嘴里的酒味估计不比他们的弱。

死死盯着活生生的金姗姗,我突然觉得害怕起来,之前被酒精驱走的恐惧一下子全回来了,我觉得两腿发抖,心在胸腔里咚咚直跳……

这毕竟是个活生生的人,那说话声,举手投足的动作,无不代表着鲜活的生命,难道我真的能下得了手把这活生生的生命终结吗?我能吗?

意志的动摇让我感到懊恼,狠狠抽了自己两嘴巴,心里狠狠骂道:“夏刚啊夏刚,那女人可是害死你父母的仇人,当时她就是穿着脚上的高跟鞋狠狠朝你父亲的胸口上踩,父亲死后那鞋跟的血印还留在胸口!你还记得她当时的表情吗?那嘴脸是那样恶毒,眼神是那样冷酷!对这样的恶魔难道你动了恻隐之心了吗?还是你那该死的懦弱的老毛病使你害怕了?就因为你的懦弱,整天受他们欺负,就因为你的懦弱,他们才敢肆无忌惮地踢打你的父亲!你最亲最爱的父母都死在他们手里了,这样血的代价难道还换不来你的刚强吗???拿起你手里的刀,狠狠地割向那魔鬼的喉咙吧,就像她当时对你父亲一样冷酷!你必须这样做!必须这样做!!!”

书上说人是可以和自己心灵对话的,我从来不相信,也没有体验过,现在我体验到了,我真的听到心在清清楚楚地对我说这些话!它是那样刚强,那样坚决!

一瞬间,我觉得我突然变得强大起来,就像我心目中幻想过千万次男子汉的样子……

酒劲不失时机地冲上头脑,我干燥的双唇不由自主地狠狠挤出一个字: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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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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