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诛仙

第94章 诛仙

阿三此刻已经潜入了古墓里。

他为什么一个人悄悄地进入了古墓,难道真的象有人说的那样,是为了独吞珠宝?

非也,阿三虽不富有,但他也不会为了这么一点珠宝而抛弃兄弟们。

现在一人独自前来,实因事情非常重大。

什么事情这么重大,使得他抛下那么多的人在沙漠中,竟无一人守夜?

当然是与那灵猫有关。

阿三在古墓里见到了传说中的灵猫,当真是千年一遇,固然是很兴奋,但兴奋过后就再也不能安心下来。

他想把那只灵猫据为己有,那岂不是这一生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按照古老的《灵猫术》所载,若能和灵猫相伴,这一生无论遇到什么危险的事情也能化解,这一生必定是大富大贵。

一生时时和灵猫相伴相伴的人自然就是灵猫的主人了。

成为灵猫的主人,按照《灵猫术》面的说法,是要有机缘的。如若灵猫与某人有缘,它自然就会跟随某人,一生护他平安,送他富贵。

阿三企图盗墓,不知道那灵猫为何在那古墓里,他已经触怒了灵猫。幸好他没有和灵猫发生冲突,他在下墓之前点的灯实际就是灵猫给熄灭的,他向灵猫求饶,灵猫才饶了他。现在灵猫可能还在那古墓里,不知道它和古墓里的尸体有什么瓜葛,要一力去保护着古墓。

除了要和灵猫有缘外,要成为灵猫的主人还有另一个办法。

这个办法要冒着生命危险。

就是要在看到灵猫的第一个月圆之夜的前一天晚能够“诛仙”的话,就能成为灵猫的主人。

所谓“诛仙”,乃捉猫行家的专用术语,特指用来捕捉仙猫的一整套绝密方法和全过程。

捉猫人在看到仙猫第一个月圆之夜的前一天晚行动,而这个晚必须要有月色,月色不能浓,一浓就不行。

在捉猫人和灵猫之间,还必须有天地间另一种气存在。

这种气更是可遇不可求。

当捉猫人和灵猫以及天地间这种神秘的气相遇时,就有机会“诛仙”,意即短时间去除灵猫身的仙气。“诛仙”后,灵猫即归此捉猫人所有。

有了述两个条件,在夜里丑时,灵猫必打三个瞌睡。

捉猫人要在灵猫打第二个瞌睡的时候把自己身的鲜血涂抹在灵猫的脑后。

但是最后一个条件也是很苛刻的,是以捉猫人的生命为赌注的。从灵猫打第一个瞌睡开始,捉猫人就必须划开头部的皮,让头流血,意味用人类的智慧来消除灵猫身的“仙气”。当灵猫打第二个瞌睡的时候,就必须把自己的血涂抹在灵猫的脑后。同时又要划开胸襟的皮肉,流出大量的鲜血,在灵猫打第三个瞌睡的时候,再次把鲜血涂抹在灵猫的脑后,“诛仙”方能大功告成。

捉猫人就真正成为灵猫的主人,就可以驱使灵猫横行天下,有了灵猫的帮助,那真的可以说是在世没有几件事情是不能不办成的。

但是捉猫人也不可以为所欲为,他“诛仙”成功,只意味他和灵猫之间定了一个两者共同遵守的契约。灵猫也可以命令主人干一些事情,如果捉猫人企图残害灵猫,违背灵猫的指令,将会受到被灵猫吃脑挖心的惩罚。而且由于灵猫身有捉猫人的血,违背契约的捉猫人,无论他逃到哪里,总逃不脱灵猫的追捕,即使逃到火星,凭灵猫的灵异能力也许总能追到。

但总的来说,“诛仙”成为灵猫的主人,总是很有好处的事,因为捉猫人**要大于灵猫,而不具备灵猫的灵异能力。灵猫虽然灵异,总归是一只猫,它没有人那么多的**,它要求人办的事总不会太多太难。

所以“诛仙”所定的这一份契约,对捉猫人和灵猫来说总是双赢。任何一个捉猫人成为灵猫的主人,没有哪一个会发疯到要打骂甚至残害灵猫的程度,对于灵猫一些要求也总能满足,因而也不会担心违背契约给灵猫吃脑挖心。

但是在“诛仙”过程中,从灵猫打第一个瞌睡开始,捉猫人就开始割伤自己流血,如果在灵猫打第三个瞌睡之前,时间过长导致捉猫人流血过多死亡,那只能是捉猫人自己倒霉。

总之,尽管有很大的危险,但会相猫之人无不期待能够“诛仙”。

阿三见到了灵猫之后,先是兴奋,在守夜时候还是不能平静下来。忽然想到今夜正是农历十四,不正是自己见到仙猫第一个月圆之夜的前一天么?

而且今夜月色淡泊,正好符合“诛仙”第一个条件吗?

而自己和灵猫之间的另一种神秘的气,因自己是在古墓里遇到的,古墓里不正好有尸气吗?

想到这里阿三兴奋的要命,这两个条件,可真的是千年一遇啊。要是成了灵猫主人,那简直就是世界最有能耐的人了,比联合国秘长、什么美国鸟总统还要厉害,真是要钱有钱,要美女有美女!

灵猫一定还在古墓里!他也顾不得守夜了,直奔古墓。

他到了古墓边,一颗心简直就要跳出喉咙!

他摸索着下里墓室。

果然在黑暗中又看见了那一双碧绿的眼珠!

灵猫还在!

他兴奋、紧张!兴奋、紧张得就要晕了过去。

他掏出表看了时间,丑时马就要到了,他睁大了眼睛,悄悄拿出一把刀,做好了割伤自己的准备,一边对着灵猫说:“猫大大,我来陪你守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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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女明星同居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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