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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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哈里波特周身大穴被点,轻轻巧巧的放置在树丛中,一动不能动,只能看着他的恩师邓布利多体态虚弱的靠在旁的树干上,勉强支撑——他的剑,已经远远的抛在了一边。而站在他面前的,正是不学无术的马尔斯,这个可耻的叛徒手持利剑,直至邓布利多的咽喉。只要他的手指轻轻一颤,一代大侠顷刻就要死在这无耻小辈的手上了。

哈里波特心中火烧一般,恨不得要将手中的剑在那马尔斯身上刺出几个透明的洞出来,可是现在,他就连小手指也不能移动分毫。只能静静的当一个生死关头的旁观者。

不远处的对峙还在继续。邓布利多大侠正义凛然,循循善诱,而马尔斯本来就意志不坚,心中胆怯,此时被邓大侠训斥的惴惴不安,原本直指咽喉的利器也微妙的垂下了几分。属于正义的胜利,近在眼前。

哈里波特的衣衫已经尽湿,额上的汗水缓缓的蜿蜒而下,模糊了他的视线,可是他一眨不眨,死死盯着那低垂的剑刃,生怕马尔斯转眼间又改变了主意。

这时,一条黑色的身影又加入了战局,血红的夕阳下,是一张惨白而又诡异的脸。这正是武林同盟中最被邓布利多大侠信任的左右手之一斯内普。即使面对死亡也毫不改色的邓布利多却微微变了颜色,但是他只来得及张张嘴,就感到喉头一凉,那星星点点的红,已辨不清到底是夕阳,还是血。

哈里波特万万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可怜他动不得说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代大侠邓布利多巍然倒下。

呵呵,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我啪的一下合上了扇子,喝口茶水,收工!

大咧咧的将我今天的收入随意放在口袋里,我看看头上的日头,慢吞吞的往回走去。

这种平实安稳的生活,放在以前简直是无法想象的。相对的,往日种种现在回想,就好像美梦一场,虽然爱过,恨过,被伤害过,也伤害过别人,可是遇到了那两个人,能够用尽所有的感情和勇气去爱,不失为一种幸福。即使,结局是离开。

当时的心情到现在也是一样的,就像是刚刚学会飞翔的小鸟,也许凛冽的风刮在脸上有点疼,也许还没有习惯飞翔的翅膀有些不适,可是这种轻松自由的感觉,终有一天可以让我忘记曾经只能抬头仰望时所拥有的幸福与温暖。

一路上只是走。尽管明明不可以再回去,不可能赶得上尘尘的大典,可在内心深处,还是偷偷的怀着那么一点点的侥幸,如果可以躲在远远的地方看那一眼猎猎风中终于能够站在最高点的身姿御风而行,我真的会觉得更加安心。

可是,还是没有赶上。这是自然的事情。没有钱,没有马,漫漫长路上的艰辛无法用语言去累积,但只是怀着这最后的一点点希冀,还是支撑着我走了很远。等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已经走到了中飒与下楚的边界上。

于是,赶不上就算了。听到了他的消息,也是一样的。往前看去,看不到这片土地的主人飒飒仙姿,回过头去,那逶迤壮丽的宫殿也早就不见了身影。索性就在这样的地方住了下来——两个人的中间,用以维持我仍旧坚持得可笑的平衡。

这样的边界小城其实并不适合人类居住,荒凉偏僻不说,光是频频战乱就已经让这里的百姓民不聊生了。可怜我一介专职米虫,好几次都差点成为这战乱的牺牲品。

幸运的是,这样坚持着留下来,环境竟然慢慢的好了起来。两国的关系从剑拔弩张到相安无事,只幸福了我们这些老百姓。朝廷又派来了一个大将军专门管制边境地区,这个下派将军意外的公正廉洁,以百姓为先,地方上的治安好了,又有好官罩着,邻里的百姓自然都寻了过来,重新安置家园。这个不毛之地没有半年的时间已经成为一个比较繁荣的小村镇了。而我,有幸成为了这个小镇子的第一代合法居住者。

有了安居乐业的环境,有了繁荣热闹的商市,讨生活也成了一种容易的事情。别看我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就连五谷杂粮都分不出来。但是俺有文化啊。虽然这样的环境,重操旧业——办媒体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这20多年来看的书,没有10吨,7、8吨还是有的啊,尤其是闲书~~~~~~

所以说书对于好逸恶劳、又善于耍嘴皮子的我来说,绝对是相当合适的一份职业了。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就已经初夏了。我拿着扇子遮着日头,走了差不多一炷香的功夫,终于看到了袅袅的炊烟,是从我家的烟囱里冒出来的。

又往前走了几步,扔掉扇子顺势往后跌了一下,站稳的时候,怀里已经多出来两只可爱的狗狗了。

“不要,不要舔了。”我一边说,一边往后躲。真是的,有时候过分热情真的不是一件好事,尤其对象还是两只畜牲的时候~~~~~~

“好了好了,香香、美美~~~~~~”我摸摸它们光滑的背脊,终于可以继续前进了。

再往前走一点,是一个荷塘。还没有到花季,但只是满池的荷叶,也已经熠熠飘香了。荷塘的后面,是一个小小的院子,稀稀拉拉的种着些时令果蔬,当然少不了我最爱的葡萄。

院子的北边,是一栋小小的草房,半掩的门里,正传来阵阵饭香。

推门进去,果然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影正弯着腰忙里忙外,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忍不住扑了过去:“小宝,我回来了~~~~~”

谁知道明明近在眼前的身影一花,就不见了。扑了个空的我在险遭火舔的一瞬间被揪了回来,赶紧哀号:“哎呀呀,小宝,快松手,耳朵~~~耳朵要掉了~~~~~~”

迟了几十秒,眼泪都要掉下来的时候,那死命的狠狠拎着我耳朵的手才松了下来:“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在我背着的时候扑上来,成天吃那么多饭,都不长脑子,你是不是猪啊?”

我一边揉着耳朵一边嬉皮笑脸的凑了上去:“谁叫阿宝你这么娴熟可爱,我实在是一时忍不住才……”

“懒得和你废话,赶紧洗手去,饭好了。”

我连连点头,屁颠屁颠得出去洗手了。

说是晚饭,其实只是简单的青菜和粥。但是人心情好了,吃什么都好吃。就像我,明明伙食都要媲美兔子了,可是身上的肉还是一点一点的悄无声息的长了上来。直到有一天穿了件以前的衫发觉气都喘不上来了,这才知道,原来我竟然胖了。

吃过晚饭,本来还很毒的日头已经变成了圆滚滚的大红球,噗哧噗哧的往下沉。习习凉风吹得荷叶哗哗作响,一派清明。一座茅屋,几亩薄田,两条可爱的狗,离我的梦想、我的幸福很近很近,只除了我的爱人。不,是我的爱人们。

不知道他们现在生活得怎样,是不是又有了新的目标,又有了新的征服对象,又有了……新的爱人。想到这里的时候,心里还是很痛很痛。

睁开眼睛的时候,竟然听见熟悉的声音在我旁近呼喊:“小猪~~~~~”

我扭头一看,竟然是应该远在天边的尘尘:“我等你等了好久好久,你为什么不回来,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没有,我没有。”我的大脑已经被惊讶的蛇吸食的半点不剩,“我实在是没有脸面再见你了,我喜欢阳阳,在喜欢你之前,我的心里,就一直有着他。”

尘尘听罢对我冷冷一笑,刚才的伤心欲绝顷刻不见踪迹:“你不用解释了,你以为你是谁啊,我怎么可能会等你?别做梦了,现在的我,要什么有什么,随便什么人都要比你好一千倍。哼哼~~~~~~”

“尘尘~~~~~”我只觉得一盆冷水兜头泼了下来,你不要这样对我,我、我还是像以前一样喜欢着你啊~~~~~~~

刚要过去,就被狠狠拉住了,是阳阳。

“到现在,你还是只选他。难道我的感情就这么容易让你弃如敝履吗?”

“没有,我、我~~~~”

“大福、大福!!!”耳朵上一阵剧痛,我立刻醒了过来。

眼前怒气冲冲的面孔是阿宝的。

“让你躺在我腿上就已经很给你面子了,你居然给我睡着不说,还敢流口水!你想死是不是??”

“痛痛痛~~~~~我的耳朵要掉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真是的,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像个白痴似的?”阿宝总算高抬贵手,又放过我一马。

我一边揉着耳朵,一边擦他腿上的水痕——这分明是我的眼泪,哪里来的口水。所以心里明明堂堂的知道,阿宝貌似狠毒的关心。

唉~~~~~~我又忍不住了,一下子抱了上去,这次阿宝没有像往常一样给我爆头。

“阿宝,”我蹭蹭:“我好喜欢你啊~~~~~~”

“话说哈里波特周身大穴被点,轻轻巧巧的放置在树丛中,一动不能动,只能看着他的恩师邓布利多体态虚弱的靠在旁的树干上,勉强支撑——他的剑,已经远远的抛在了一边。而站在他面前的,正是不学无术的马尔斯,这个可耻的叛徒手持利剑,直至邓布利多的咽喉。只要他的手指轻轻一颤,一代大侠顷刻就要死在这无耻小辈的手上了。

哈里波特心中火烧一般,恨不得要将手中的剑在那马尔斯身上刺出几个透明的洞出来,可是现在,他就连小手指也不能移动分毫。只能静静的当一个生死关头的旁观者。

不远处的对峙还在继续。邓布利多大侠正义凛然,循循善诱,而马尔斯本来就意志不坚,心中胆怯,此时被邓大侠训斥的惴惴不安,原本直指咽喉的利器也微妙的垂下了几分。属于正义的胜利,近在眼前。

哈里波特的衣衫已经尽湿,额上的汗水缓缓的蜿蜒而下,模糊了他的视线,可是他一眨不眨,死死盯着那低垂的剑刃,生怕马尔斯转眼间又改变了主意。

这时,一条黑色的身影又加入了战局,血红的夕阳下,是一张惨白而又诡异的脸。这正是武林同盟中最被邓布利多大侠信任的左右手之一斯内普。即使面对死亡也毫不改色的邓布利多却微微变了颜色,但是他只来得及张张嘴,就感到喉头一凉,那星星点点的红,已辨不清到底是夕阳,还是血。

哈里波特万万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可怜他动不得说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代大侠邓布利多巍然倒下。

呵呵,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我啪的一下合上了扇子,喝口茶水,收工!

大咧咧的将我今天的收入随意放在口袋里,我看看头上的日头,慢吞吞的往回走去。

这种平实安稳的生活,放在以前简直是无法想象的。相对的,往日种种现在回想,就好像美梦一场,虽然爱过,恨过,被伤害过,也伤害过别人,可是遇到了那两个人,能够用尽所有的感情和勇气去爱,不失为一种幸福。即使,结局是离开。

当时的心情到现在也是一样的,就像是刚刚学会飞翔的小鸟,也许凛冽的风刮在脸上有点疼,也许还没有习惯飞翔的翅膀有些不适,可是这种轻松自由的感觉,终有一天可以让我忘记曾经只能抬头仰望时所拥有的幸福与温暖。

一路上只是走。尽管明明不可以再回去,不可能赶得上尘尘的大典,可在内心深处,还是偷偷的怀着那么一点点的侥幸,如果可以躲在远远的地方看那一眼猎猎风中终于能够站在最高点的身姿御风而行,我真的会觉得更加安心。

可是,还是没有赶上。这是自然的事情。没有钱,没有马,漫漫长路上的艰辛无法用语言去累积,但只是怀着这最后的一点点希冀,还是支撑着我走了很远。等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已经走到了中飒与下楚的边界上。

于是,赶不上就算了。听到了他的消息,也是一样的。往前看去,看不到这片土地的主人飒飒仙姿,回过头去,那逶迤壮丽的宫殿也早就不见了身影。索性就在这样的地方住了下来——两个人的中间,用以维持我仍旧坚持得可笑的平衡。

这样的边界小城其实并不适合人类居住,荒凉偏僻不说,光是频频战乱就已经让这里的百姓民不聊生了。可怜我一介专职米虫,好几次都差点成为这战乱的牺牲品。

幸运的是,这样坚持着留下来,环境竟然慢慢的好了起来。两国的关系从剑拔弩张到相安无事,只幸福了我们这些老百姓。朝廷又派来了一个大将军专门管制边境地区,这个下派将军意外的公正廉洁,以百姓为先,地方上的治安好了,又有好官罩着,邻里的百姓自然都寻了过来,重新安置家园。这个不毛之地没有半年的时间已经成为一个比较繁荣的小村镇了。而我,有幸成为了这个小镇子的第一代合法居住者。

有了安居乐业的环境,有了繁荣热闹的商市,讨生活也成了一种容易的事情。别看我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就连五谷杂粮都分不出来。但是俺有文化啊。虽然这样的环境,重操旧业——办媒体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这20多年来看的书,没有10吨,7、8吨还是有的啊,尤其是闲书~~~~~~

所以说书对于好逸恶劳、又善于耍嘴皮子的我来说,绝对是相当合适的一份职业了。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就已经初夏了。我拿着扇子遮着日头,走了差不多一炷香的功夫,终于看到了袅袅的炊烟,是从我家的烟囱里冒出来的。

又往前走了几步,扔掉扇子顺势往后跌了一下,站稳的时候,怀里已经多出来两只可爱的狗狗了。

“不要,不要舔了。”我一边说,一边往后躲。真是的,有时候过分热情真的不是一件好事,尤其对象还是两只畜牲的时候~~~~~~

“好了好了,香香、美美~~~~~~”我摸摸它们光滑的背脊,终于可以继续前进了。

再往前走一点,是一个荷塘。还没有到花季,但只是满池的荷叶,也已经熠熠飘香了。荷塘的后面,是一个小小的院子,稀稀拉拉的种着些时令果蔬,当然少不了我最爱的葡萄。

院子的北边,是一栋小小的草房,半掩的门里,正传来阵阵饭香。

推门进去,果然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影正弯着腰忙里忙外,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忍不住扑了过去:“小宝,我回来了~~~~~”

谁知道明明近在眼前的身影一花,就不见了。扑了个空的我在险遭火舔的一瞬间被揪了回来,赶紧哀号:“哎呀呀,小宝,快松手,耳朵~~~耳朵要掉了~~~~~~”

迟了几十秒,眼泪都要掉下来的时候,那死命的狠狠拎着我耳朵的手才松了下来:“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在我背着的时候扑上来,成天吃那么多饭,都不长脑子,你是不是猪啊?”

我一边揉着耳朵一边嬉皮笑脸的凑了上去:“谁叫阿宝你这么娴熟可爱,我实在是一时忍不住才……”

“懒得和你废话,赶紧洗手去,饭好了。”

我连连点头,屁颠屁颠得出去洗手了。

说是晚饭,其实只是简单的青菜和粥。但是人心情好了,吃什么都好吃。就像我,明明伙食都要媲美兔子了,可是身上的肉还是一点一点的悄无声息的长了上来。直到有一天穿了件以前的衫发觉气都喘不上来了,这才知道,原来我竟然胖了。

吃过晚饭,本来还很毒的日头已经变成了圆滚滚的大红球,噗哧噗哧的往下沉。习习凉风吹得荷叶哗哗作响,一派清明。一座茅屋,几亩薄田,两条可爱的狗,离我的梦想、我的幸福很近很近,只除了我的爱人。不,是我的爱人们。

不知道他们现在生活得怎样,是不是又有了新的目标,又有了新的征服对象,又有了……新的爱人。想到这里的时候,心里还是很痛很痛。

睁开眼睛的时候,竟然听见熟悉的声音在我旁近呼喊:“小猪~~~~~”

我扭头一看,竟然是应该远在天边的尘尘:“我等你等了好久好久,你为什么不回来,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没有,我没有。”我的大脑已经被惊讶的蛇吸食的半点不剩,“我实在是没有脸面再见你了,我喜欢阳阳,在喜欢你之前,我的心里,就一直有着他。”

尘尘听罢对我冷冷一笑,刚才的伤心欲绝顷刻不见踪迹:“你不用解释了,你以为你是谁啊,我怎么可能会等你?别做梦了,现在的我,要什么有什么,随便什么人都要比你好一千倍。哼哼~~~~~~”

“尘尘~~~~~”我只觉得一盆冷水兜头泼了下来,你不要这样对我,我、我还是像以前一样喜欢着你啊~~~~~~~

刚要过去,就被狠狠拉住了,是阳阳。

“到现在,你还是只选他。难道我的感情就这么容易让你弃如敝履吗?”

“没有,我、我~~~~”

“大福、大福!!!”耳朵上一阵剧痛,我立刻醒了过来。

眼前怒气冲冲的面孔是阿宝的。

“让你躺在我腿上就已经很给你面子了,你居然给我睡着不说,还敢流口水!你想死是不是??”

“痛痛痛~~~~~我的耳朵要掉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真是的,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像个白痴似的?”阿宝总算高抬贵手,又放过我一马。

我一边揉着耳朵,一边擦他腿上的水痕——这分明是我的眼泪,哪里来的口水。所以心里明明堂堂的知道,阿宝貌似狠毒的关心。

唉~~~~~~我又忍不住了,一下子抱了上去,这次阿宝没有像往常一样给我爆头。

“阿宝,”我蹭蹭:“我好喜欢你啊~~~~~~”

“话说哈里波特周身大穴被点,轻轻巧巧的放置在树丛中,一动不能动,只能看着他的恩师邓布利多体态虚弱的靠在旁的树干上,勉强支撑——他的剑,已经远远的抛在了一边。而站在他面前的,正是不学无术的马尔斯,这个可耻的叛徒手持利剑,直至邓布利多的咽喉。只要他的手指轻轻一颤,一代大侠顷刻就要死在这无耻小辈的手上了。

哈里波特心中火烧一般,恨不得要将手中的剑在那马尔斯身上刺出几个透明的洞出来,可是现在,他就连小手指也不能移动分毫。只能静静的当一个生死关头的旁观者。

不远处的对峙还在继续。邓布利多大侠正义凛然,循循善诱,而马尔斯本来就意志不坚,心中胆怯,此时被邓大侠训斥的惴惴不安,原本直指咽喉的利器也微妙的垂下了几分。属于正义的胜利,近在眼前。

哈里波特的衣衫已经尽湿,额上的汗水缓缓的蜿蜒而下,模糊了他的视线,可是他一眨不眨,死死盯着那低垂的剑刃,生怕马尔斯转眼间又改变了主意。

这时,一条黑色的身影又加入了战局,血红的夕阳下,是一张惨白而又诡异的脸。这正是武林同盟中最被邓布利多大侠信任的左右手之一斯内普。即使面对死亡也毫不改色的邓布利多却微微变了颜色,但是他只来得及张张嘴,就感到喉头一凉,那星星点点的红,已辨不清到底是夕阳,还是血。

哈里波特万万没有想到事情会发展成这样,可怜他动不得说不得,只能眼睁睁看着一代大侠邓布利多巍然倒下。

呵呵,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我啪的一下合上了扇子,喝口茶水,收工!

大咧咧的将我今天的收入随意放在口袋里,我看看头上的日头,慢吞吞的往回走去。

这种平实安稳的生活,放在以前简直是无法想象的。相对的,往日种种现在回想,就好像美梦一场,虽然爱过,恨过,被伤害过,也伤害过别人,可是遇到了那两个人,能够用尽所有的感情和勇气去爱,不失为一种幸福。即使,结局是离开。

当时的心情到现在也是一样的,就像是刚刚学会飞翔的小鸟,也许凛冽的风刮在脸上有点疼,也许还没有习惯飞翔的翅膀有些不适,可是这种轻松自由的感觉,终有一天可以让我忘记曾经只能抬头仰望时所拥有的幸福与温暖。

一路上只是走。尽管明明不可以再回去,不可能赶得上尘尘的大典,可在内心深处,还是偷偷的怀着那么一点点的侥幸,如果可以躲在远远的地方看那一眼猎猎风中终于能够站在最高点的身姿御风而行,我真的会觉得更加安心。

可是,还是没有赶上。这是自然的事情。没有钱,没有马,漫漫长路上的艰辛无法用语言去累积,但只是怀着这最后的一点点希冀,还是支撑着我走了很远。等我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已经走到了中飒与下楚的边界上。

于是,赶不上就算了。听到了他的消息,也是一样的。往前看去,看不到这片土地的主人飒飒仙姿,回过头去,那逶迤壮丽的宫殿也早就不见了身影。索性就在这样的地方住了下来——两个人的中间,用以维持我仍旧坚持得可笑的平衡。

这样的边界小城其实并不适合人类居住,荒凉偏僻不说,光是频频战乱就已经让这里的百姓民不聊生了。可怜我一介专职米虫,好几次都差点成为这战乱的牺牲品。

幸运的是,这样坚持着留下来,环境竟然慢慢的好了起来。两国的关系从剑拔弩张到相安无事,只幸福了我们这些老百姓。朝廷又派来了一个大将军专门管制边境地区,这个下派将军意外的公正廉洁,以百姓为先,地方上的治安好了,又有好官罩着,邻里的百姓自然都寻了过来,重新安置家园。这个不毛之地没有半年的时间已经成为一个比较繁荣的小村镇了。而我,有幸成为了这个小镇子的第一代合法居住者。

有了安居乐业的环境,有了繁荣热闹的商市,讨生活也成了一种容易的事情。别看我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就连五谷杂粮都分不出来。但是俺有文化啊。虽然这样的环境,重操旧业——办媒体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但是这20多年来看的书,没有10吨,7、8吨还是有的啊,尤其是闲书~~~~~~

所以说书对于好逸恶劳、又善于耍嘴皮子的我来说,绝对是相当合适的一份职业了。

日子过得飞快,转眼就已经初夏了。我拿着扇子遮着日头,走了差不多一炷香的功夫,终于看到了袅袅的炊烟,是从我家的烟囱里冒出来的。

又往前走了几步,扔掉扇子顺势往后跌了一下,站稳的时候,怀里已经多出来两只可爱的狗狗了。

“不要,不要舔了。”我一边说,一边往后躲。真是的,有时候过分热情真的不是一件好事,尤其对象还是两只畜牲的时候~~~~~~

“好了好了,香香、美美~~~~~~”我摸摸它们光滑的背脊,终于可以继续前进了。

再往前走一点,是一个荷塘。还没有到花季,但只是满池的荷叶,也已经熠熠飘香了。荷塘的后面,是一个小小的院子,稀稀拉拉的种着些时令果蔬,当然少不了我最爱的葡萄。

院子的北边,是一栋小小的草房,半掩的门里,正传来阵阵饭香。

推门进去,果然看见一个瘦小的身影正弯着腰忙里忙外,幸福的感觉油然而生,忍不住扑了过去:“小宝,我回来了~~~~~”

谁知道明明近在眼前的身影一花,就不见了。扑了个空的我在险遭火舔的一瞬间被揪了回来,赶紧哀号:“哎呀呀,小宝,快松手,耳朵~~~耳朵要掉了~~~~~~”

迟了几十秒,眼泪都要掉下来的时候,那死命的狠狠拎着我耳朵的手才松了下来:“跟你说过多少遍了,不要在我背着的时候扑上来,成天吃那么多饭,都不长脑子,你是不是猪啊?”

我一边揉着耳朵一边嬉皮笑脸的凑了上去:“谁叫阿宝你这么娴熟可爱,我实在是一时忍不住才……”

“懒得和你废话,赶紧洗手去,饭好了。”

我连连点头,屁颠屁颠得出去洗手了。

说是晚饭,其实只是简单的青菜和粥。但是人心情好了,吃什么都好吃。就像我,明明伙食都要媲美兔子了,可是身上的肉还是一点一点的悄无声息的长了上来。直到有一天穿了件以前的衫发觉气都喘不上来了,这才知道,原来我竟然胖了。

吃过晚饭,本来还很毒的日头已经变成了圆滚滚的大红球,噗哧噗哧的往下沉。习习凉风吹得荷叶哗哗作响,一派清明。一座茅屋,几亩薄田,两条可爱的狗,离我的梦想、我的幸福很近很近,只除了我的爱人。不,是我的爱人们。

不知道他们现在生活得怎样,是不是又有了新的目标,又有了新的征服对象,又有了……新的爱人。想到这里的时候,心里还是很痛很痛。

睁开眼睛的时候,竟然听见熟悉的声音在我旁近呼喊:“小猪~~~~~”

我扭头一看,竟然是应该远在天边的尘尘:“我等你等了好久好久,你为什么不回来,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没有,我没有。”我的大脑已经被惊讶的蛇吸食的半点不剩,“我实在是没有脸面再见你了,我喜欢阳阳,在喜欢你之前,我的心里,就一直有着他。”

尘尘听罢对我冷冷一笑,刚才的伤心欲绝顷刻不见踪迹:“你不用解释了,你以为你是谁啊,我怎么可能会等你?别做梦了,现在的我,要什么有什么,随便什么人都要比你好一千倍。哼哼~~~~~~”

“尘尘~~~~~”我只觉得一盆冷水兜头泼了下来,你不要这样对我,我、我还是像以前一样喜欢着你啊~~~~~~~

刚要过去,就被狠狠拉住了,是阳阳。

“到现在,你还是只选他。难道我的感情就这么容易让你弃如敝履吗?”

“没有,我、我~~~~”

“大福、大福!!!”耳朵上一阵剧痛,我立刻醒了过来。

眼前怒气冲冲的面孔是阿宝的。

“让你躺在我腿上就已经很给你面子了,你居然给我睡着不说,还敢流口水!你想死是不是??”

“痛痛痛~~~~~我的耳朵要掉了~~~~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真是的,这么大人了,怎么还像个白痴似的?”阿宝总算高抬贵手,又放过我一马。

我一边揉着耳朵,一边擦他腿上的水痕——这分明是我的眼泪,哪里来的口水。所以心里明明堂堂的知道,阿宝貌似狠毒的关心。

唉~~~~~~我又忍不住了,一下子抱了上去,这次阿宝没有像往常一样给我爆头。

“阿宝,”我蹭蹭:“我好喜欢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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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猪快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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