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0.荣耀的庆典(二十六)

170.荣耀的庆典(二十六)

“嘻嘻嘻嘻,尊贵的骑士大人,您不想知道我为什么来这儿吗?”

黑袍的男人诡异的笑着,这让爱尔玛微微皱起眉。

事实上,她对这个问题并不感兴趣,闯进店里的黑袍男人全身都在散发着死人的臭味,就连声音里也飘荡着若有若无的死气,若是在以往自己根本不用犹豫,直接杀了就是了,但是她现在的身份已经不再是那个叱咤战场的骑士了,所以她有些犹豫。

也许是察觉到了对方心里的那点犹豫,黑袍的男人无声的咧了下嘴,然后将身体后退一步,手掌也离开了爱玛的肩头。

“嘻嘻嘻嘻,尊贵的骑士大人,我不会愚蠢到与盛名远播的您做敌人的,就如我所说的,我没有一点恶意,所以请您听完我的话好吗?”

“哼,没那必要,滚出去。无论你说什么,但是在我看来威胁柔弱女性的家伙是没有资格与我交谈的。”

爱尔玛放下手。即便不打算杀他,但是长久以来对邪魔外道的厌恶使她面前的男人没有一丝一毫的好感。

“我知道我的存在会很令您厌恶,尊贵的雪丝莉丝骑士。”黑袍的男人转过身,然后摘下了兜帽。又黑又瘪,彷如烤焦的尸首一样的头颅上是一张如同剥去脸皮的白色的骨头脸,燃烧着绿色火焰的眼珠笔直的看着身前一身女仆打扮的女子。

“您可以叫我奥兰,尊贵的骑士。不过我先要说明,我与死亡森林的那些法师可是没有一点儿关系,我是正统的信奉冥王大人的信徒。”

“……不死者教会吗?没想到你们还残留着,我还以为四十年前的大远征就早已经将你们消灭光了呢。”

爱尔玛面色阴沉。虽然她并不是历史学者,也没有亲身参与过,但是那场以消灭吸血鬼为主要目的的远征中,据说大部分邪教都被消灭的一干二净,但是现在这里却出现了信奉冥王的邪教的教徒,这无论从哪点来说都不是个好消息。

“能被您记得真是我们的荣幸。在伟大的冥王陛下的庇佑下,创造者的信徒有这么可能将我们赶尽杀绝呢?”自称奥兰的男人弯腰行礼,然后他后退几步,隔着一段距离与爱尔玛对望:“这是无可辩驳的命运,相信您也清楚吧。”

爱尔玛没有理他,她走到爱玛身边,将手放在她的肩上,安慰着还没有在惊吓中回过神来的爱玛。

“如果你只是在向我炫耀你们那顽强的生命力的话,那么就滚吧!我没兴趣。”

奥兰笑了。在听到对方的话后,他眼睛中的火焰在一瞬间剧烈的跳动了一下,那就好像原本只是蜡烛的火焰一瞬间变成了冒出火山中的烈火一样,但是很快就恢复原状了:“真是失礼了,骑士大人。不过我觉得下面的事情一定会让您很高兴的。”

他停顿了一下,做了一个吸气的动作,似乎想用这个动作来表示接下来他说的话有多么的郑重:“雪丝莉丝骑士大人,我们组织的最高头领表示,希望?能加入我们。”

“不死者教会?”

“不。”奥兰对着反问的爱尔玛加重语气说道:“是夜之天军团。”

等我坐着装满橘子的马车回到红?亭时,已经快到开店的时间了。

但是很意外的,坐在马车驾座上向着红?亭望,视线透过敞开的窗户向着店内瞧去以后,我居然发现大堂里居然没有人,只看到两本摊开的书放在对着窗口的桌子上。

之后我发现,爱玛和爱尔玛并不在店里。

难道是外出了,但是没有锁门就出去真是太大意了。

虽然对两个人出去玩有些心有不忿,但是货物的钱已经给了,所以倒也没有出现没钱付给送货的商人的尴尬局面,于是我也没有多想,再将商品搬到后面的仓库后,我便送走了商人,然后便急急忙忙的开始忙碌起来。

桌子,椅子,酒水,托盘,杯子……因为开店的时间已经临近的关系,所以我忙着将东西全都检查了一遍。幸好桌子和地板早就擦好了,所以倒也没有太费心。

可是之后……

“莉莉艾塔姐姐!时间到了!我们要开始吗?”芙兰特搂着托盘,笑容满面的对我嚷道。

我扫了下身后的时钟,确实如芙兰特所说时间已经到了,但是……

“再等一等吧芙兰特,等爱玛姐姐和爱尔玛回来我们就开门接客,毕竟我可不会调酒。”

“好~~那我再去厨房看看温着的酒怎么样了!”

芙兰用甜甜的声音回应我,然后便跑进了厨房,我则留在大堂里着急的走来走去。

……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转来转去转来转去……

就在这时候,只听见哗啦一声,鹿皮的门帘就拉开了。

我喜出望外:“爱玛……姐……切……是吉大叔呀。”

违背我的期望,走进来的是矮矮胖胖的隔壁花店的老板。

刚刚向高峰冲起的心情立刻又掉进了低谷,我有点没精打采的弯了下腰:“欢迎观临……不过要是找爱玛姐姐的话,她不在呦……和爱尔玛一起去拉斯维加斯度假了……”

“那是哪?”他眨巴了下两只眼睛,完全听不懂我的胡言乱语。

“反正不在这儿就是了……那么,喝酒还是吃饭?”

“十个面包圈,五个松饼,再来两条熏鱼和一瓶蓝莓酒!”

麻利的点出菜单,还穿着工作时穿的白围裙的胖男人一屁股坐在了吧台的圆椅上。

真是的,拜托下次来最起码把围裙摘下来吧!

不满的吐了下槽,我便去厨房端来了食物。

不过说起来她们到底去哪了呢?出去的话留个便条不就好了吗……

我有些沮丧,也有些不安。

这时旁边传来吱吱的怪响,我一扭头,原来是吉大叔正在拔酒的塞子。

面色憋得通红,一手抓着酒瓶,另一只手则抓着开瓶器。但也许是因为太久没有动了,结果木塞塞的太紧,根本拽不出来。

看他可怜,于是便一手夺过来,然后用力一拽,伴随着彭的一声闷响,木塞连着几滴酒液一起喷了出来,在刚刚擦拭干净的柜台上溅出几片水渍。

将酒还给目瞪口呆的男人,我从腰上抽出手帕将溅上酒的柜台擦干净。

“喔喔……真是厉害啊,小莉莉艾塔,看不出?一个女孩子臂力居然比男人还大!”

“没什么,那只是需要一点小技巧而已。”

“唔?技巧?”

“嗯,是的。要拔开密封的酒瓶主要就是让空气进入,开瓶器前面有钻头就是因为这个……”

我对他心不在焉的解释着一些显而易懂的道理,毕竟即使心里面全都是在担心爱玛和爱尔玛的事,但我还得打发时间不是?

不过很快我就不用在和面前的家伙插科打诨了,因为就在我顺便问了一句你知不知道我们家两个美女去哪了之类的问题之后,他还真的回答我了。

“爱玛?哦……说起来我好像见到她和昨天开始在这里工作的黑头发的漂亮女人一起坐上一辆马车走了……诶??瞪我做什么??问我去哪了?这我可就不知道了,不过那马车看起来很高级的样子,也没有私人的纹章,应该是在贵族区附近租的吧。诶?我的饭……”

我端起了他面前的盘子:“很抱歉,今天红?亭休息。”

“咦――?等……”

“芙兰特!!芙兰特!!看好店!我出去一下!!”

我大喊了几声,接着连等幼女回答的时间都没有,我就跳出了吧台,推开红?亭的门,跑到了被夕阳的光芒洒成褚红色的街道上。

我有不好的预感,而通常情况下,不好的预感往往比好的预感准得多。

贵族区吗?我虽然并没有星辰帝国贵族的身份,但是我想我应该去过。

两个月之前那场找错人的意外发生时,坐在那辆马车里,我很清楚地记得在经过的那条街道上满是站岗的卫兵,而有着铁刺荆棘的墙后边也可以看到高高的红色屋顶。

想到这儿我突然感到一阵从背脊爬上的恶寒:难道是那个贵族老头,他知道我没有死就想再次下手,而爱玛两人就是第一批牺牲品?

越想越想那么回事,我心里懊悔的直咬牙,早知道我应该一开始回到城的当晚就去杀掉他的。

即便是思索也无济于事,但是最起码我有了一个探查的目标。

快速的跑动在屋顶,从一栋屋顶跳到另一栋屋顶。在一如昨日的金色的夕阳光芒中,我的影子被拉的细长,迅捷的脚步踩在狭窄的屋檐上。若是从街上的话,我根本没时间绕开一栋栋房子,所以干脆就在人们的头顶上直线的前进。

而所谓的贵族区也不是那么难找,皇室的城堡下面便是,除去那些官员们的办公占地,剩余的全都是星辰帝国的贵族们的私宅。

大约一个小时以后,剧烈运动而出了一身大汗的我已经接近了我的目标。其实我很想继续前进,但是现在不仅仅是街上,就连屋顶也出现手持强弩的卫兵了。盔甲泛着阳光,正面绣着双头鹫的罩袍在寒风中摇摆。

这是个一看便知与众不同的街区,进出的马车全部都宽敞豪华,并挂着代表身份的纹章旗帜,无数栋巨大的别墅矗立在这里,而围着它们的白色围墙全都高的难以攀爬,并且全都安着如同宝剑般锋利的护栏,如果说正面突破的话还有可能,但若是妄想能够无声无息的摸进去的话根本不可能。

我有点头疼,并不是说我害怕了,我对自己的实力很有信心,只是看着这少说也四五百栋的豪华别墅们,我根本不知道哪个才是上次来的那个什么伯爵家的。若是只是怀着杀掉那个伯爵的念头而来的话我并不介意一家一家搜索,但是若是牵连上爱玛和爱尔玛的话,我绝对不允许自己的选择有一点差错。

只希望她们现在还不会遭遇不幸吧,否则……我不介意自己变成连环杀手或是第二个专门袭击贵族的黑骑士,我以莉莉艾塔的名义保证!

……虽然这么说很酷又很帅,但是我在进入贵族区这件事上仍然一筹莫展。

本来我是打算就这样从屋顶入侵,或是悄悄趴在某辆贵族的马车顶上混进去的,但是看起来那是不可能的,我绝对会变成射手们的靶子。

如果能够有块布……对了!!

我差点忘记了我的城堡里有着专门的工具呢!

隐身披风――杀人越货,小偷小摸的不二选择。

绿底金丝的披风再次覆盖我的身体,变成透明人的我跳到了街上,然后大摇大摆的对着贵族区的街入口走过去。

但是我却没有料到,这里居然设有破除隐身法术的防御魔法。

当那明亮的光芒在我身上闪起的时候我就大呼不妙,但是已经晚了。

“什么人!!?”

头盔有红色鸟羽的卫队长大喝一声,然后手一挥。我连反应都来不及,就被五个持着斧枪的卫兵围住了。

枪尖与斧刃泛着霜雪般的光亮,杀气腾腾的指向我。

既然已经失去隐身的作用了,那么我也就没必要再遮掩住自己的面目了。

我将披风解下,然后从这些看到我真面目的战士们的瞳孔中理所当然的看到了动摇。

是女孩?……我可以读懂他们正如此的在心中惊讶的嚷着,不过即使被我震撼到了,但是这些人却没有一个将手中的武器降低。

真不愧是帝都的精锐,力量和意志都如此优秀实在是让人羡慕。

我在心底感叹着,接着便拉起嘴角,从咬合的牙齿间吐出灼热的气流,全身上下的肌肉全都绷紧到极限。

五个人,投出飞刀可以解决掉三个,然后抢过他们的斧枪再解决剩下的两个以及那个队长――一瞬间我就拟定好计划,并且准备好实施。

没什么可说的,我也不喜欢拖拖拉拉。既然已经暴露了,那么我就看看有多少人能够抵挡我吧!

兴奋的笑着,我缓缓摸向腰间。系在宽大的白围裙下面的皮带上,五把小巧的飞刀就安然躺在皮革制的飞刀囊里。

卫队长打量了我半天,然后手一挥:“抓起来!关进牢里好好审问!”

我冷冷一笑,战斗一触即发。

可是这个时候我却听到有人喊我的名字。

“阿莉塔小姐!阿莉塔小姐!”

愣神,扭头。

一个强壮的秃头男就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即使换了一身新的法袍,但是他穿起来仍然不像是个魔法师,足足高出我一大截的身体以及无论怎么看都比围着我的这些战士还粗壮的胳膊……正如我第一次看到时所想的,这家伙若是去当狂战士的话绝对会比魔法师风光――就算不用倍化术,他的身体就已经有两个我大了。

“金?”

我叫出了他的名字,声音中充满了不可思议和尴尬。

其实对于这个被我从旅店楼上揍飞的魔法师我还是有些愧疚,毕竟都说养狗还要给块骨头呢,但是在我的记忆里我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从来都是我吃肉他吃糠的样子,虽然说畜生也吃糠,但是这么对待一名魔法师未免有些太苛刻了。

当然,反省什么的是绝对不可能,道歉更提都别提。主人虐待奴才是天经地义的,我因此、所以、一定没有任何罪恶感。

可是不可否认的,在这个时候我见到他其实还是很高兴的。

魔法师+骑士……这下大概能对付一百个人了吧。魔法师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记得以前在幻想故事中看过一个魔法师曾如此说过:“每撑十分钟,我能多拉一百个人下地狱。”虽然不指望他能拉多少人一起死,但是举手之间消灭我身边的这六个卫兵应该轻而易举吧。

那么就没必要在玩什么手段了,强攻就是了!

我这么认为,在众人呆傻的目光中随便抽出一把剑直砍向那个红羽毛的卫队长时也这么认为。

但是结果只听“锵啷啷!”一声金铁相交的爆响。我鲜红的瞳孔猛然收缩成针状,对于自己的剑斩被对方挡住大吃一惊。

“大胆!!”

对方一声暴喝,手中的长剑突然之间光芒大闪!

“呜呃!!”

我闷哼一声,只觉一阵强烈的风压从对方剑上发出,螺旋状的气流变成狂暴的旋风,竟然眨眼间就将我弹飞出去!

落地之后,我惊骇的看着手中的宝剑――精铁打造的剑身竟然段段碎裂,变成了一块儿废铁。

卫队长大步走了过来,双眼杀气毕露的盯着我,雄壮的身体如同狩猎的猛兽一样凶猛而危险。

“哼!连斗气都没有的小丫头居然敢向伟大的帝国骑士挑战,我就让?变成剑上的血锈来偿还这侮辱吧!”

我顿时怒不可歇:杂种!居然敢对本公主无礼,看看我怎么将你撕成两半!

什么斗气,屁!不过是武器好一点罢了,有本事就对阵我的圣剑艾克斯卡力巴吧!看在你将我击退一次的份上,我将赐予你最痛苦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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