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人法与法人!

第十二章 人法与法人!

(写在本章之前――――香烟可没有映射现在社会的意思啊~~~)

扶苏听我说完,很是不解的问我:“法人?人人平等?按照叔父之前的话说,岂不是永远无法实现?”

我能怎么说?

莫非真点头说是?

“人人完全平等,那是不可能滴~~”

见扶苏黯淡的眼神,我小声接上一句:“不过,要是想要做到人人平等的一部分,还是很有可能滴啊!”

扶苏一下子就精神了,冲我恭维道:“我就知道,叔父既然提了出来这个问题,就一定有解决的方案啊!快快告诉扶苏啊!”

我故意拿捏啊!

不拿捏不行啊!

主要是我下面说的话,要是传到嬴政那小子耳朵里面,赶上他心情好,也就是笑笑了事~~要是赶上其心情不好,那我可真有被咔嚓的可能啊!

毕竟我要说的话里面,可是有不少约束皇权的意思啊!

嬴政那小子呢?偏偏喜欢大权小权一把抓啊!

我就神神叨叨的冲扶苏说道:“法不传六耳!”

说话的时候,神色很是庄重!

扶苏一愣,见我神色,很是小心的问我:“连我父王也不能透露半分?”

“别说半分,就是半厘都不成!”我拿眼瞪着扶苏,鼻孔喷着粗气,道:“要是你不能保证不会往外吐露一丝半点,那我下面的话,绝对不说!”

扶苏神色复杂的考虑了半天,才特正式的冲我点点头,道:“我扶苏发誓,今日之耳闻,绝不向外吐露半点,如若不然,鬼神弃之!”

见我点点头,扶苏才弱弱的问我:“我不能说给别人,那以后我掌权之后呢?可否使用一会儿叔父说讲的?”

耶?

要是不想让你用,老子我唠叨这么半天,莫非纯粹就是陪你小子唠嗑?

“我说给你听,就是让你小子自己看着,如果有了合适的时机,让你定人世间的法律的啊!”我肯定的告诉扶苏道。

就见扶苏舒了一口气,也不说话,暗自朝我靠了靠,直溜溜的望着我,等我给其讲解。

“你别插话,就听我说”我提醒扶苏到。

见其点头答应,我才说道:

“现在,也不能说是现在!怕是上可追溯到远古先民时期啊!我中华大地,屡屡有圣人出世!”

“要么教化万民,要么一统百姓,置不济,也会称霸一时啊!”

“我中华大地经常出人杰,本来是一件好事啊!”

“你想啊!要不是这些个大人物,能有现在我华夏民族生存的这片土地?那些蛮夷,那些异族,会乖乖的对我中华恭恭敬敬,不敢冒犯?”

“我华夏民族生存的这方土地,包括我老秦脚下的这片土地,不都是先辈们,用手中的武器,心中的热血,从这蛮夷手里面夺过来的?”

“可以说啊!每一方土地里面,都渗透着我中华前辈们的血与汗啊!”

我们应该感谢这些先人啊!不过,人杰多了,却也有一个致命的短处啊!

那就是这些个人杰,都不是安分守己的人物啊!

他们那一个不是自认老子天下第一的人物?

所以啊!这些个大人物们,一个个掌权之后,都要制定符合自己心意,符合自己利益的法律啊!

结果呢?结果就是我中华大地,万法横行啊!

家中有家法,族里有族规,各各封地里面也有贵族自己定制的法律,到了郡里,又有各郡的法律,到了国家层次呢?各各国家法律可有相同的?也没有!都是各行其道啊!

有的事情,在这个国家,算是正常,到了别的国家,却会触犯法律啊!

再往上,还有周礼,虽然周礼现在没人当真了~~

呵呵,你算算,我老秦有多少种法?全天下呢?又有多少种?

就像是天上的星星,数不过来啊!

这些法,都是些什么法呢?

我告诉你!

这些个法,都是个人或者集团,按照自己的喜好,按照自己的利益,自己制定而让其他人使用的啊!

我就管这些个为了某个个人或者集团而制定的法,统统称作――――人法!

你同意!

点头,那就是同意我的意见啊,呵呵,

我要说的法!

不是这些随处可见的祖宗之法,这些个人法!

我要说的是――――法人!

人人平等?那纯粹是放屁!

除非全世界的人都是傻子,不然就不可能人人平等!

有本事的人就应该身居高位!

没本事的人就应该在田间辛苦!

只要能够做到这些,这也是一种平等啊~~~

人不能生而富贵!生而贫瘠啊!

所以先圣人们,都努力传播知识啊!人人识字,人人有学问,不使贫穷的人没有翻身的余地!不使富贵的人,万年富贵!

这也是一种平等!

想要实现这些,就需要一个法!

此法谓之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啊!

这就是平等,人人平等!

不管贫贱,不论富贵!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不管百姓,不管王侯!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就是你!将来的秦王!将来的天下之主!

在法律面前,也和百姓平等!

王者!身为一国之主!一个族群之主!

任务不是奴役自己的族人!

而是要带领族人,领导族人,争取更加广阔的生存空间,使本民族,站立在世界之巅!

而关起门来,称王称霸!那是懦夫!那是不合格的,那是触犯民族的利益,那他就违反了作为王者的法!

那他就应该下台!

就应该把王者的位置,交给更加适合那个位置的人!

至于此法何来?

――――万千贵族!万万百姓!山野遗民!

――――既然其都是华族,那就都要参与进来,每十人中选择一人,选出来者,再十中取一!全靠人们自己推选!

一直到最后,选出一千贵族!为贵族元老议员!

选出两千富贵人家,可以商人!可以地主!可以军人!是为大议员!

最后选出六千平民,可以农夫,可以手艺人!哪怕是妓女,只要人们选举出来,也为法人!这些人统称下议员!

贵族元老议员,大议员,下议员,共同组成全国华族代表大会!共同制定法律!

共同制定自己需要,别人需要遵守的法律!

少数服从多数!

百分之六十以上同意的直接列入法律!

百分之五十的,再次表决后列入法律!

老子就不信了,这样制定出来的法律,天下之人,谁人可敢反对?

扶苏你敢吗?

你也摇头啊!

呵呵,这就是法!

这就是法人之道啊!

你要是说这么多人,无法长期聚集,可以啊!

这些法人里面,每百人选举一人出来,担任常务议员,一共不就才九十人?再加上我皇室也可是派遣九人,一共九九置极之数啊!

统称最高议院!

为全国,为全民族领袖!

你要问我嬴氏何为?

哈!哈!哈!哈!哈!

幼稚啊!

这些人为议员,我赢氏之主就为皇帝!就为大议长!主持所有议会!

出了错误,那是议员们的错误,出了成绩,那是大议长,那是皇帝的成绩啊!

皇帝永远不会犯错误啊!

那我赢氏也就可以永远不会犯错误啊!

那全国人民还有理由推翻我赢氏的领袖地位?

我赢氏不就可以万万年?

你要是担心我赢氏的权利!

只要加上一条!

想要让皇帝退位,好啊!只要让全国华族代表大会,百分之百通过,不就得了?

其中我们赢氏那些议员吃干饭的?

哈!哈!哈!哈!哈!哈!哈!牛bb小说阅读网www.bxwx.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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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里秦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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