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知道我在想什么吗?」贴在她的耳际,他压抑着无法倾滑殆尽的思念,他们住在一起多日,重新相处多日,他对她仍是患得患失。

她摇头,不懂。

「我在想,你会不会就这么消失;我在想,要是我不抓紧一点,你会不会一溜烟就不见;我在想,你站在这里会不会只是梦?」扳过她的脸,他深深的凝视着她潮红的脸。

他眼底的情欲太清澈,她颤动着身子,却在下一刻被他欺上的唇瓣给锁住了退路。

他的吻夹带着浓烈的思念,他的动作轻柔却炽热,像是恨不得让她融化,将她揉入他的身体里;他的气息六年来不曾变过——六年前,让她心乱神迷;六年后,她依旧任他予取予求。

衣衫从厨房绵延到卧房,卧房如旧,两抹交织的身影燃烧了清冷的空气,体热驱离了冷寂,她和他的契合令他疯狂。

自出生以来,他是她的第一个男人,也是除了家人外唯一最亲密的男人,他的阳刚烙在她的灵魂上,要她想忘也忘不了,只能任自己沉沦在迷蒙中……

云雨之后,她垂着疲倦的脸,趴在他的胸前;两人和缓的心跳慢慢变得相同,仿佛他们就是一体。

「可惜若不是亮亮的口香糖,你就不会把一头长发给剪了。」他记得她说是为父母祈祷才留长的,他没有长发情结,却很喜欢她那头如瀑长发。

她敛眸,藏着浓浓的睡音,「我不在意,因为我有新的福要祈。」

「什么福?可以告诉我吗?」拨开遮住她侧脸的散发,指头留恋的离不开她的乌黑。

「我希望你幸福。」

【第十章】

同居,成了于子枫和慕云非的新关系!

没有于子宣在中间当电灯泡,可是仍有两盏发光、发热的小鬼头夜夜侵占两人的房间——亮亮和浩浩挤在两人中间,硬是要他们夜夜陪睡。

「我们要补回失去的父爱。」亮亮学着于子宣的口气,一副小大人的模样。

「对,父爱。」浩浩点头,举双手赞同。

原本的双人床挤不下四个人,慕云非没办法,宠溺的把房间的双人床换成Kingsize的超大床,幸好房间本就够大,换张床不成问题。

清早起床,慕云非看着两双湛亮的眼睛正眨呀眨的打量自己——每天早上,两个小孩总要看上他好一会儿,好像不这么看着,他就会消失似的。

睡在另一边的女人已经起床,他抬头看了一下时钟,六点五十分,她习惯在六点二十分起床,梳洗并准备早餐。

亮亮和浩浩不约而同坐着,软软的床垫让他们跪坐有点东倒西歪。

慕云非一手撑着头,一边斜看着两个小毛头,他们不再是他皮夹里超音波照片上的两个白点胚胎,而是活生生的孩子。

「爹地,你什么时候要去上班?」浩浩问的好认真。

慕云非看着他认真的模样,想笑却得忍住,否则会招来另一双爱护哥哥的怒眼,「再过一阵子,等你们的妈咪愿意嫁给爹地以后。」

在他与子枫重逢后,曾和陈子风谈过,陈子风要放他长假,直到于子枫愿意再嫁给他为止。

「为什么你不直接告诉我子枫的下落?」这让他很疑惑。

「谁教你理不清你爱的是庄欣雅,还是小枫,唯有两边都断了关系,你才能理清,你该感谢我让你认清了爱情。」陈子风说得很骄傲,好像自己是个爱情专家似的。

「庄欣雅再婚时,你的嘴还是闭得很紧,一点口风都没露!」

「那是当然!要是我多说一点,干爹就会换人当了!」而他可是非常喜欢那对双胞胎呢!

要他怨陈子风吗?不!他没办法怨,若没那六年,他确实不会发现自己的心到底是遗落在谁身上。

留在台中的这段时间,他可以透过视讯处理公司的重要事务,台中分公司的位置他也已处理好,就只剩下与地主洽谈;等谈妥,产权拿到手,接下来就是开工盖大楼。

算一算他还得再台中待上好长一段时间,如果子枫不想离开台中,他可以请调坐镇台中分公司,陈子风应该不会拒绝。

「只要妈咪一天不嫁给爹地,爹地就会一直跟我们住在一起吗?」亮亮眯起眼,绽露精光。

这丫头,到底是谁教的?

慕云非闻言失笑,「如果妈咪嫁给爹地,爹地不只会一直跟你们住在一起,还会每天接你们上下学,陪你们一起吃饭,我们会永远住在一起。」

这么好康的事,总该合这个小商人的胃口吧?

浩浩马上倒戈,举双手赞成;倒是亮亮抚着下颚,如同电视里精明的生意人般,很有奸商的模样,「听起来不错,可是……」

「可是什么?」

「于文亮比慕文亮好听,而且爹地的姓笔划好多,要写好久。」幼儿园正在教写自己的名字,她问过老师,老师说慕的笔划比于多,写个名字要花很久的时间。

她又不是笨蛋,坐她旁边的小胖姓张,每次看他写名字都要写好久;老师说慕比张的笔划多,所以还是姓于比较好,两个一再加一个左勾勾就成了!

「对喔!那我也不要姓慕。」浩浩一听,立刻成了墙头草,倒向亮亮的阵营。

慕云非怎么也没想到有一天会因姓氏笔划太多而被小孩拒绝,一般小孩不是都希望父母的婚姻幸福吗?

唉!他忘了他家双胞胎可不是一般的小孩,他们在人多嘴杂的咖啡店里长大,还有个思想前卫的小阿姨于子宣,再加上对他很不谅解的干妈店员小妹,他注定无法从小孩身上取得赞同票。

他向于子枫提过复合,他想再娶她一次,这一次他想办个盛大的婚礼,可以让两个小孩当小花童;这次的婚礼一定不会寒酸,他想昭告天下,她已成为他的妻。

但于子枫总是语带保留——她很满意现在的同居关系,并不急着把自己再次嫁出去。

对于他提起的盛大婚礼,她的眼中是有闪烁着憧憬,可一当他说要付诸行动,她又踌躇,不肯给他正面的响应。

他心想,从小孩身上下手,她对两个孩子很疼爱,孩子若开口,她就不好拒绝吧?

「如果爹地跟妈咪结婚,你们不用改姓呢?」他再祭出利多,姓氏这种事情他并不在意,反正他是孤儿,用的是院长的姓。

亮亮沉吟了一会儿,「听起来不错耶!可以考虑一下。」

还考虑呀!双胞胎才五岁,怎么这么难拐?「如果爹地跟妈咪结婚,你们可以当花童喔!可以穿很漂亮、很可爱——」

「我已经很可爱了。」亮亮没好气的说,可爱这种词她听得可多了——她不说话,露齿微笑时,大家都这么说;可她一开口,再加上拳打脚踢,大家都说她有变成野蛮女友主角的天分,这应该是称赞吧?

慕云非在女儿身上吃瘪,转看向儿子。

浩浩正用甜甜的笑脸迎着他,并以甜甜的嗓音缓缓说着,「我听亮亮的。」

看样子从儿子身上下手也不是好办法,那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娶回妻子呢?

唉!

星期六早上,于子枫和慕云非一手牵着一个小孩走进体育场。

幼儿园每个学期都会办一次幼儿运动会,选在星期六早上让父母可以偕同孩子一起参加。

以前是于子枫和于子宣带着两个孩子出席,今年在亮亮和浩浩的坚持下,于子宣只好把家长的位置让给慕云非。

亮亮牵着浩浩走向点名的老师,老师一见到慕云非夫妻,立刻朝两人点头致意。

这些日子慕云非天天到幼儿园报到,接送小孩上下学,成为幼儿园里的模范爸爸;而且还和于子枫同进同出,简直羡煞了幼儿园那些还没结婚的老师。

几个老师更认出他就是创亚集团的总经理,他的私人空间一直是媒体世界的一道迷,如今能就近看到他,还知道他是爱妻爱子一族,每个人都对他露出崇拜的目光。

慕云非从背包里取出前两天到3G卖场买回来的摄影机,熟练的打开电源,像个傻爸爸一样对准自家小孩,开始准备捕捉下孩子的身影。

「枫,我去看一下亮亮。」他放下摄影机,对坐在一旁的于子枫轻声道,走向护着浩浩的女儿,谁教他女儿正对着一个比她高半个头的男孩张牙舞爪。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我的完美前妻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台言古言 我的完美前妻
上一章下一章

第二十四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