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子我想你

公子我想你

辰风的新歌在如火如荼的录制中,说好晚上去和小书生一起吃饭也爽约了。辰风其实工作起来连命都不要,音乐是他的灵魂,只有生活在音乐里,他的人生才是完美的。

于是,三天三夜,他愣是没从录音棚里出来。

这边小书生拉筋拉得全身酸痛,可怜巴巴的在墙角一个人揉捏自己受伤的心灵,望眼欲穿的公子却依旧不见踪影。

第四天的时候,辰风终于出关了,虽然眼睛上拖着两条黑黑的黑眼圈,但是精神却好得出奇的好。

清远揉着酸痛的肌肉,这几天没像其他人一样学跳舞,薛平让他拉筋骨,做基本动作。一天到晚就是一个姿势,站到天黑。

但是让他意外的却是,薛平对他非常好,整天小远小远的叫,他感觉自己像多了个亲姐姐一样。跌打损伤的药水给他买了不少,这会他正在往膝盖上擦正骨水,今天压腿的时候,又不小心磕伤了。

辰风悄声走过去,心疼的抱在怀里,在他脸上浅浅的吻了一下。

清远一惊,抬头,正对上他闪着水雾的瞳孔,脸上微凉的水渍,满是他身上的味道。

“公,公子,你出来了?”

辰风扑哧一笑:“什么叫我出来了?难道我是被关起来了不成吗?”

清远摸了摸脑袋:“呃,难道不是么?”

辰风呵呵一笑,看来在清远的意识里,辰风这几天在录音室里和被关起来没有什么区别。其实想想也是,每次录歌都把自己搞得像个囚犯一样。

辰风摸了摸他的下巴:“是的,你家公子被关起来了,所以,为了庆祝今天晚上的出狱,我要请我最爱的清远出去好好吃点好吃的东西。怎么样?”

辰天王,你是真把清远当成女朋友了么?要知道,只有女生才喜欢吃那些乱七八遭的东西。

反正来到这里以后清远从来没出去过,刚好可以借这个机会好好认识一个这个世界。于是他轻轻点点头,由辰风扶着他从地上站起来。

然后一拐一拐的向外走,走到门口时,清远突然停住,抬起头,用他泛着盈盈水气的眸子望着辰风,喃声说道:“公子,我,我想你了。”

然后甩开他,自己一个人朝前走去。

辰风眼睛里满是笑意,紧走两步跟上他,将他揽在怀里,在他耳边呵气说道:“真的想我了?”

清远羞涊的点点头:“嗯。”

“是哪里想了?这里?还是这里?”辰风的手向下滑去,指了指前面,又指了指后面。

一把将那只腹黑的大狐狸推开:“公子!!!”(感叹号的数量升级了啊!!!哈哈!!!)

“好了好了,我们去吃饭。”

牵起小书生的手,一幅神仙眷侣的画倦,只羡鸳鸯不羡仙啊!(呃,貌似是这么形容?)

已近黄昏,辰风没有开他那辆很拉风的红色法拉利跑车。而是开了汤米的BYD,一辆银灰色汽车。清远坐在副驾驶座上,望着认真开车的辰风。

“公子,哪天你教我开车!这里的车太神奇了,我们那里的车都要靠马来拉的,这里的车竟然可以自己走,而且坐在里面还这么舒服。”

辰风轻笑:“好啊!改天我教你,不过~”他眼社是一转:“要教学费的。”

“呃!”清远愣了愣:“学费啊!”想了想后说道:“可是,我身上没有钱啊!”

辰风脸上又现出腹黑狡诈的神色:“没有钱啊!那可怎么办啊!怎么会有人免费教别人呢?你说是不是?”

顿了片刻,辰风继续说道:“那不如这样!用另外一个方法代替好了,你觉得怎么样?”

清远面露喜色:“公子请说。”

“那就以身相许!一次换一次,你许一次,我教你一次,很公平?”

清远皱眉,辰风等了半天,没有等到那句他期待以久的“公子”。却听小书生幽幽的笑了笑:“公子,已经三次了,您先教我三次!”

呃!三次。

古城一次,香榭丽舍车库一次,道一次。

的确,算得挺准,是三次。

可是,总觉得哪里不对。

究竟哪里不对呢?

辰风猛然转过身,看见小书生脸上露出和他方才一样邪恶的笑容。小子,这么快就学坏了?还好他从小读圣贤书,还生活在闭塞的小乡村里,否则,不敢想象这个家伙会是怎样的一个妖孽。

辰风摇摇头,这是不是叫做玩火**?

自己亲手调-教出来的小书生,现在可以反过来调戏他了。

可怜的辰天王,自求多福!

车子停靠在大排档广场附近,广场很大,人也很多。红男绿女,鸭绿鹅黄,到处都是年轻人的激情与活力,却唯独没有辰风身上的那股与生俱来的气质。他是独一无二的,真的。

清远扭头看了看辰风,笑了笑。

他今天没有穿西装,也没有化妆,虽然戴着一副硕大无比的墨镜,快将整张脸都遮住了,但是单单露在外面那尖尖的下巴,都比那一张张或年轻或帅气或稚嫩的脸有看头得多。

辰风之所以会选择这个地方,是因为他不想把一场约会搞得像是地下恋情一样。虽然这种恋情的确只能在地下暗暗进行,但是能给他的自由,自己还是想多给他一点的。

找了一个偏靠角落的桌椅坐了下来,辰风说道:“你先在这里坐一会,我马上过来。”他提了提立领,让领子遮住半个脸,然后便去点餐了。

辰风走后,清远却发现他忘记带钱包了,拿起钱包站起身,冲着他喊道:“公子~”迎面走来一个人,撞了他一下,钱包被撞在地上,摊开来,露出辰风的身份证,以及其他证件。

清远立即道歉:“啊!真是不好意思,这位公,呃,先生。您还好?”

来人愣在那里,竟然像他一样留了一头长发,虽然不是很长,但是足够遮住他的半张脸,清远捡起钱包,顺手扶起他。抬头却看见那人的左半边脸上竟然有一条细长的伤疤,像是被人故意划出来的一样。可惜可惜,如果没有这条伤疤,这该是多么英俊的一张脸。

那人站起身,低声说了一句:“我没事。”然后转身走了。

难怪他会留长发遮住半边脸,原来,左脸上有一条伤疤。但是那条伤疤并没有影响他的容貌,反而有一种邪异的美感。

是他太过悲观了!清远叹一口气,辰风却端了几样肉串回来了。

“忘记拿钱包,先吃!我过去给老板送钱。”

清远点点头,坐了回去。回头看看那落寞的身影,竟然莫名的有几分心酸。他摇了摇头,自嘲的笑了笑,从前就算落拓到和李总管一起吃糠咽菜的时候,他都没觉得心酸过,现在竟然会莫名的心酸了起来。只是一个伤疤啊!

清远端起一块牛排,左右端详着,却不知该如何下口。这一堆红呼呼的东西,到底是什么?这里的食物,一个比一个莫名奇妙。

辰风在他面前坐了下来,左右看了看,没有发现狗仔的踪影。将硕大的墨镜摘了下来,然后左手拿插,右手拿刀,示范着吃了一块牛排。

清远效访着,虽然切得有点难看,但好歹吃到肚子里去了。咂了咂嘴,清远赞道:“这里的吃的虽然有点奇怪,但是味道还不错。”声音很小,又切了一块,放进嘴里咀嚼着。

“你在嘀咕些什么?”

清远抬头笑弯了眼睛:“没有呀!”

辰风却也不再追问,切开一块牛排放入口中品尝着:“嗯!味道的确不错,还是小时候的味道。”

“公子小时候经常来这里吗?”

辰风的脸上有些落寞:“都是从前了,不提它。”眼睛看向远方,却掩盖不住脸上的失落。随即他便转移话题:

见他不想说,清远也不再问,低头吃了一口牛排,抬起头来说道:“公子。”

辰风回答:“嗯?”

“不如,我们一直陪着彼此好了。反正你是一个人,我也是一个人。”

隐隐的觉得这句话熟悉,可是明明,从来没有任何人对他说过这样一句话。脸上一向挂着寡淡笑容,对任何人任何事都漠不关心的辰风,突然有一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心里沉淀。这个东西沉甸甸的,忍不住想抱住。这个东西暖呼呼的,窝心的舒服。

轻轻点点头,然后低头吃牛排,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觉。开心?是,这肯定是开心的感觉。

清远仿佛也很开心,他抓起辰风刚刚端回来的液体就喝了一大口,刚喝到嘴里,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喷了出来。若不是辰风闪得及时,他那张倾国倾城的俊脸绝对会被喷得面目全非。

一边猛烈的咳着一边伸出舌头来直呼气:“咳咳。。咳咳咳。。公,公子。。咳咳。。。这,这是什么东西?怎么,怎么这么难喝?”

呃,辰风端起啤酒幽哉幽哉的喝了一口:“男孩子怎么可以不会喝酒?慢慢学!”一脸的好笑,仿佛是在看热闹。

清远一脸莫名的望着那杯黄橙橙的液体。

酒?酒是这个味道的么?虽然他喝酒的次数不多,可他明明记得,酒不是这个味道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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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穿今之星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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