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第三章[09.09]

V第三章[09.09]

孟长安长臂一伸将她圈进怀里,双臂紧扣着,从身后抱住她,呼吸拂在她耳侧:「去哪儿?本督让你走了吗?」

秦绵俏脸染上一片绯红,幸亏天色已黑,灯光不明显,她强自镇定道:「天黑了,督主早些休息,我要回去了。」

孟长安抱得更紧,享受着她的乖顺。「本督刚才说的话你可有记在心里?」

秦绵顿了顿,回答:「我记着呢。」

孟长安轻笑:「今日先放过你,去吧。」他说着话,却迟迟不肯放手,且越发放肆地嗅闻着秦绵精致柔美的颈窝,再近,就要吻上去……

秦绵心里一紧,立刻低下头在他手臂上咬了一口,孟长安吃痛地放开她,眼神阴沉:「你敢咬本督?」

秦绵抖了一下提起裙角就跑,孟长安作势要追,吓得她跑得更快。

他站在原地朗笑出声,所有的阴霾一扫而空。

德喜溜过来问:「督主,您不追吗?」

孟长安冷冷看他一眼:「追什么追,吓着了怎么办?」

德喜:「……」这不是都已经吓跑了吗?

「你跟着她,把人安全送回去。」

「是,奴才这就去。」

德喜朝秦绵离开的方向追过去,秦绵见他追上来还要跑,德喜气喘着叫道:「秦娘子,别跑了,督主让奴才送您回去呢。」

秦绵松了口气,夜风吹散了她脸上的热度。上了马车后,她想起刚才的情形,不由抚了抚自己的唇,而后双手捂脸,埋在膝盖上。孟长安他怎能……

她从未与人有过这般亲密的举动,前世嫁进侯府梁明泽从未碰过她,但男女之事她多少也是了解一些的,孟长安那恨不得把她吞入腹中的眼神让她心慌不止。

她不禁开始怀疑,孟长安他真是个太监吗?

秦绵回到秦宅时,曹氏坐在前厅等她,见她衣服发髻未乱才微微放心。

「绵姐儿,孟督主找你何事?」

秦绵眸光微闪:「督主昨日捉拿刺客受了伤,让我帮他换药。」

曹氏心中存疑,问道:「督主府上就没有服侍的婢女吗?为何要你过去?」

还真没有……秦绵默默回答。

秦绵:「母亲,我也觉得这样不妥,我以后不会去了。」

他故意欺负她,那她从明日起就不出门了,他还能来抢人不成?

至于宫里那孩子,秦绵觉得,不管出于什么考虑,孟长安都不会让他死的。

她态度自然,曹氏不疑有他,便让她回房去了,只是曹氏依然觉得这样不是个办法,秦绵虽然和离在家,但以后还是要嫁人的,她得为秦绵的婚事打算打算了。

那天晚上从厂督府回来后,秦绵就待在秦宅里,一步都没迈出去。每日不是练字就是绣花,任谁来找都不见。

孟长安派德喜找了几次,就知道了她的态度,气得牙痒,但却拿她毫无办法。他不过是亲了一下,哪想到她反应这么大。

再加上最近东厂里忙着清理内鬼,孟长安腾不出空去见她,只能暂时放任,以后再收拾她。

秦绵躲避孟长安的前几日还时不时心惊胆战的,但时间一长,德喜仍然三不五时的往秦宅送东西,孟长安也始终没做出上门抢人的举动,她也就安下心了,时不时还陪着曹氏去大光寺进香礼佛。

日子过得飞快,正月末,定国公带着一家人搬回了泰安城中的定国公府,顺便也给秦绵送了消息。

曹氏得知此事,备了些礼,让秦绵去拜见外祖父和外祖母。

正月二十八这一日,秦绵带着冬枝和青桃坐上马车前往定国公府,定国公府距离内城稍远,马车走了半个多时辰才到,马车停下那一瞬,秦绵心里有些紧张。

里面那些人对她来说,既是亲人,又是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她不知道该以怎样的态度去面对他们。

青桃率先跳下车掀开车帘,秦绵微低着头,下车的时候扶着她的手,待站稳后才抬眸往定国公府的大门看去。

门楣高大,雄伟富丽,门前的两只石狮子威严端肃,让人一见便油然而生一种敬畏之心,不愧是将门之家。

周琦裕站在门口,乍见一粉衣俏丽女子迎面走来,呼吸微微一滞。她长得极美,一双水眸楚楚动人,抬眸看过来的时候,让他心跳骤然加剧,如坠酣梦。

「可是……绵表妹?」他克制半响才找回自己的声音。

秦绵顿住脚步,微微一愣,周琦裕上前一步,微笑道:「祖母一早收到你要来的消息,已经等候多时了,我见她着急就来门口看看。」

他这么一说,秦绵就猜到了他的身份,朝他微微一福:「大表哥安好。」

周琦裕的脸上慢慢覆上一层薄红,他干咳一声,回礼道:「表妹好。」他自小便谦和守礼,除了家中亲妹,甚少与女子说话,如今一见秦绵,总想与她多说两句,但却笨拙的不知如何开口。

秦绵见这位大表哥说完话就愣住了,便轻声提醒:「大表哥,怎么了?」

周琦裕顿时回神,耳根子悄悄的红了,太失礼了,他怎么能盯着人家姑娘瞧呢,就算是表妹也不行!

「没什么,表妹,咱们进去吧,祖母都等急了。」周琦裕侧首示意,将秦绵往国公府里让。秦绵点点头,跟在他身后。

定国公府里十分大,大门两侧是一排低矮的房舍,应该是专供府中下人住的,从大门到正厅是一段很长的石板路。出于礼貌,秦绵没有四处打量,周琦裕倒是有心给她介绍,奈何他嘴笨,一遇到这个好看的表妹就自动失声。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宁为宦妻 卷二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台言古言 宁为宦妻 卷二
上一章下一章

V第三章[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