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做朋友吧

我们做朋友吧

如果我知道数钱会是这么快乐的事,我的梦想就是做一名银行收纳员。

我前前后后将盒子里的钱来回数了三遍,在确认是一百二十一元七角后,很满意人生里的第一桶金,虽然来源并不算光彩,但我们是用我们的劳动所得。

这比我们预料里的多很多,至少在解决下一顿饭之后我们还能有结余。

连续表演了三个小时也确实辛苦,聪明如我,半小时之后的两个半小时我将跪姿换成了优美的坐姿,发现并不影响财源。每个人的目光只会注视虫虫和麦子,我被严重忽视,我并不感到难过,我觉得我应该做这些牺牲,经纪人这种光辉的职位向来是吃力不讨好的。

我说:“每天要能这么数钱过日子就好了。”

虫虫很是鄙视:“你可真有追求。”

我说:“饱汉不知饿汉饥啊!”

虫虫笑了:“下一顿饭你可以继续饿着,让你能深刻的执行你的话。”

我说:“……”

麦子说:“不用和她计较,她就这点智商,已经很不容易了。”

虫虫附和:“也是。”

我:“……”

你知道的,好女不能和男斗,更何况是两男的,还是两狐狸男,更不能斗,因为结果就是一个字:输。

当有人说你傻已经成了一种习惯,作为听众也自然习惯了。

我也习惯了,如果哪天他们说我聪明,我的心脏会受到惊吓,这个不好,我的心脏向来比较脆弱。

所以他们这点言语已经伤害不了我了。

我很得意,他们果然觉得无趣而住嘴。

我将几张五元和十元的人民币小心的放入了口袋,然后将一盒子钢镚送给了虫虫和麦子。

虫虫说:“你打算私藏!”

我说:“你这就不对啦,作为你们的经纪人,当然要负责保管财物。这是咱下一顿饭钱,好好拿着。”我指了指盒子。

麦子和虫虫商量:“点点作为经纪人委实不放心呐。”

虫虫点头:“确实不放心,但目前找不到人啊,现在工资上涨得厉害。”

麦子说:“只好暂时雇佣了。”

虫虫扶额:“身不由己啊!”

很久以后,我才发现我被彻底忽视了。

在我当空气的那段时间里,我意识到我娱乐了虫虫和麦子,而且娱乐得很成功。

我们的晚饭并不是自己解决的。

这年头愿意请人吃饭的其实还是存在的,关键在于你是否对那人有愿意掏腰包的价值。

朴女士找咱的时候,我正在娱乐虫虫和麦子。我首先发现有一女士站在不远处,因为她站在那里很久了,从人群散开之后她就未曾离去,我起初以为她是在等什么人,直到她终于向我们走来。

虫虫首先从娱乐中回神,他默不作声的看着那女士,我安静的抱着钱盒,麦子低头调试吉他,好似那女士是路人甲乙丙丁,好似他真没看到那女士。麦子是不多话的人,也不大喜欢和陌生人近距离接触。

我们都等着女士开口,可惜女士也好像在等着我们开口,表情还有些踟蹰。

女士的衣着打扮确实普通,长相也很普通,但并不像打我们主意的人。

你们知道的,普通人自然说普通话。

女士的普通话说得很好,女士说:“那个,能不能请你们帮个忙。”

女士之前的一切行为在这一句话之后都被我们理解了。

这年头请人帮忙不是件容易的事,尤其是请陌生人帮忙,还是在一个半时辰前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

虫虫问:“什么忙。”

答:“其实就是想请你们去唱几首歌。”

我急忙开口:“我不想下跪了。”

虫虫鄙视了我一眼,继续问:“为什么是我们?”

答:“因为你们唱歌很好听,吉他也很好听。”

虫虫问:“不怕我们是骗子。”

对方答:“我知道你们不是,我相信你们。”

你知道被一个外人相信是件多么令人感动的事情,信任这种东西很奇怪,也许相处了十几年的人并不一定能相互信任,但从未相处过的人却说了相信,如果听者不感动就说明那人感觉神经失调。

虫虫点头说:“好,我们帮忙,但要把理由说清楚。”

显然,唱歌好听,吉他好听这种理由是个人都不信,街头唱歌的人不少,唱得好的人更多,而且为什么不去请专业人士,或者别的人,却偏偏是我们。

女士姓朴,经营一家孤儿院,说起那家孤儿院也有些凄凉,是属于那种无人问津的孤儿院。不能说这家孤儿院没有营业执照,而是孤儿院里问题孩子委实太多,被领养了又被送回来的例子也委实不少,于是孤儿院真成了“孤儿”院了。加上孤儿院太小,又没什么人赞助,自然资金缺乏,全靠眼前的朴女士维持。本来吧,孤儿院是有一位资深的院长的,但很不幸的去世了,朴女士属于很老实又很善良的人,她不能抛弃这些孩子独自谋生,所以只好死撑着。

这是一个很老套也很感人的故事。

故事很感人,放在现实里更加感人了,我们没有理由不去帮忙。

事情是这样的,孤儿院里有一个男孩子特别喜欢歌曲,但是没有条件,他常常跑到那种会放歌的场所听歌,经常被某些自认为是好人的好人带领着去找妈妈。这孩子肯定受不了,一个本来没有父母的孩子,却因为喜欢歌曲而被路人甲乙丙丁拉去找妈妈,任何一个孩子心里都会有阴影,因为这是没有结果的事情,而且还会使孩子脆弱的心灵更加脆弱了。脆弱到最后这孩子看到陌生人向他走过来就如同看到恐龙现世,最后的最后这孩子不敢去听歌了,而且开始性格孤僻,连孤儿院的孩子都不愿接触,平日里都躲在不知名的角落自己哼歌。

这个孩子可真不容易,当一个人喜欢一件事情喜欢到一定程度,总是会变得很执拗,那种热爱不是旁人能够理解的,但是朴女士着实担心,想了很多办法给那孩子做心里工作,皆以失败告终,也是,朴女士并不是心理医生,那几本业余的书是不管用的。不是说具体问题还得具体分析么,朴女士想,孩子既然这么喜欢音乐,第一步是给孩子买了部收音机,不久之后那收音机就给退了回来,显然那孩子不喜欢,不知道是因为不喜欢收音机里的音乐还是不喜欢收音机,不得其解。第二步就想替孩子找一个搞音乐的家庭,希望能够被收养,那样不就有条件了么。可惜的是,这个想法实在太难实现,别说搞音乐的家庭了,就算是不搞音乐的普通家庭都很难找到。

于是,朴女士在这样偶然的时间碰到了偶然出现在那里的我们,又偶然看到了我们的行为艺术,并为之欣赏,想到要我们去唱歌给那孩子听。

话说这就叫做缘分。

我想既然那孩子不喜欢收音机里的音乐,根本问题应该不是在音乐本身也不是在收音机,而是在那孩子之前的经历。

这是个让人很悲伤的事,感觉一个孩子的梦想就这样被现实击碎了。

我本想把我的想法说出来,但又想,朴女士实在也不容易,就算帮不上什么忙,试一试总是可以的。

没想到这次麦子来了空前的兴趣,而且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热情。

我猜测,这是一种找到同类的感觉。

一到孤儿院,果然偏僻,也果然凄凉。

一层很普通的民房,一个没有什么娱乐设施的院子。

总觉得这里是被这座城市遗忘的角落。

这朴女士真的不容易,我表示肃然起敬。

麦子表现得很积极,他的眼睛一直在搜寻院子,希望能找到那孩子。

我问虫虫:“麦子并没有见过那孩子,你确定他能找到?”

虫虫说:“其实要找到并不难啊,这样的孩子毕竟只有一个。”

我点头表示明白。

其实真的不难,那孩子此时就坐在某块石头上面,低着头不知道在研究什么。与其他正在玩乐的孩子相比,他的确比较特别。

走近的时候发现,那孩子正在对着蚂蚁唱歌。

不过这歌曲跳跃性太大,从一首流行歌曲跳到一首童谣,有时候竟然还插播国歌,我表示很惊讶,这孩子真是太有才了!

麦子,虫虫和我,还有朴女士站在一旁看着,有一个小女孩走过来,很欣喜的牵起朴女士的手。

小女孩说:“朴妈妈,他们是谁啊?”

我看了看小女孩,长得不错,以后一定是个美人。

朴女士答:“你应该叫哥哥姐姐。”

小女孩走到虫虫面前,眨了眨漂亮的眼睛,说:“哥哥好。”

再走到麦子面前,眨了眨漂亮的眼睛,说:“哥哥抱。”

中间从我面前走过,直接将我忽视了。

果然三个人,三种不同待遇,小女孩这么小就有等级观念这可不好。

我很忧伤,思索着这小女孩是不是搞同类歧视,但又不像,她对朴女士就很热情,可能因为朴女士与她相处的日子太久,而且是被称作妈妈的人,而我什么都不是。

想到这里,我更伤心了,为何这么小就懂得异性相斥以貌取人了呢?这可不好,我很想教育几下这孩子,可是我发现麦子竟然将小女孩抱了起来。

这着实让我很惊讶,而且瞬间变成惊吓了。

我拖着虫虫问:“麦子是不是有恋童癖?”

这让我很难过,这说明麦子也以貌取人,是个视觉动物。

想到当初麦子是如何对我的,我就觉得心寒了。

虫虫答:“不是的,那孩子确实可爱,我也挺想抱抱。”

这回我忧伤了,我在想,如果我倒退个十年是不是也能获得同等待遇,貌似妈妈说我小时候也蛮可爱的,还人见人爱呢。

我苦恼的蹲下来,陪着那孩子看蚂蚁,顺便附和的哼两句,我觉得这孩子比我们又艺术多了。

我不知道我无意中的举动竟然获得了让所有人都跌破眼镜的效果。

那孩子不看蚂蚁了,改看我,并且还对我露出了个微笑,说:“姐姐,你唱歌真好听。”

我瞬间如同走进糖果的世界,周围都甜甜蜜蜜啊。

我太感动了,感动得行为快过大脑,用力的将那孩子抱进怀里。

这么多年来我头一次被人夸得这么舒心的,真不容易,这将被记入到历史中去。

虫虫把我轻松的拉起来,说:“别勒死他了,人的生命是很宝贵的。”

我不高兴的看了看虫虫:“你怎么不将麦子拉开啊,你看麦子,抱那么紧,就不怕勒死祖国花朵啊?还有你哪只眼睛看到我要勒死他了,话说回来你是不是嫉妒?”

虫虫做了个恶寒的动作,很无辜的摇头。

朴女士看着我们,显然也很感动,笑得很开心。

她一定觉得她找对了人。

我继续对这孩子表示感动的目光,说:“小朋友,你唱歌也很好听。”

那孩子说:“我不叫小朋友,我叫秦小离。”

我说:“小离小朋友,要不要听更好听的歌。”

这时候又一个小男孩跑了过来,对着麦子大喊:“色狼大叔,快放敏敏下来啦!”

我一时没能忍住,捧着肚子笑了。

突然想到这个世界有一个浪漫的词,叫做青梅竹马。

因为这个词,也产生了很多浪漫的故事,而我的眼前好像就是其中一个,不知道这个故事最后延伸成悲剧还是喜剧。

不过不管是悲剧还是喜剧,我不感兴趣,我更感兴趣麦子扭曲的脸。

他将敏敏小女孩放下,对着小男孩怒目而视。

麦子也委实可怜,被一个年仅不过十岁左右的孩子当情敌就已经很不容易了,却还被可怜的喊成色狼大叔,就更加可怜了。更过分的是,麦子无意间竟然和小男孩怒目了,却因为一个小女孩,这真是可怜的没天理了。

此时我心里平衡了。

我很感激的看向小男孩,真是太给力了,将我之前的那点不快一扫而光。

小女孩更有意思,完全不搭理小男孩,竟然始终抱着麦子的腿对着男孩充满敌意。

我说:“麦子,做人要厚道,要讲究个先来后到啊!”

麦子对着阴笑说:“点点,你难道忘了一句千古名言,损人不利己啊!”

我立即闭嘴了。

笑声立即爆发了。

这让我想起毛爷爷的话,与人斗,其乐无穷;我很痛苦的答,与神斗,苦海无边。

我闹腾的肚子打破了这个局面,这个局面的确很难收拾,我想朴女士一定也相当的为难。难道这就是所谓的阶级斗争是不分年龄种族的?

为了掩饰尴尬,我说:“用脑用得太多,确实容易饿。”

几个孩子都笑了出来,我想我又一次娱乐了大家。

小离好像比较亲近我,靠得离我也近,却对别的人充满防备。

我都没想到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和这孩子建立友谊关系,之前还想着虫虫和麦子来这里表演,而我连打酱油的份都没有,只能跟在他们的背后混口饭吃,可惜,我怎么没发现其实我比他们要有用呢。这大大的增加了我的自信心。

一个孩子,尤其是一个自闭的孩子要想向别人敞开心扉是多么的难。

往往事情之所以没能解决,不是那事情太难解决,而是没有找到关键所在。

要是之前朴女士知道只要能够陪着这孩子唱首同样的歌就能解决问题,她一定不会耗费这么多心力,还跑到大街去寻找帮助。

晚饭让我感到我回到了学校食堂,只是周围坐着的是一群孩子。

这种感觉很奇特,突然觉得自己长大了一般,我们不再是需要父母庇佑的小孩子了,而是可以去庇佑别人了。

小离其实很安静,吃饭更是安静,不像别的孩子那般边吃边说话,还边掉饭粒。

他吃得很干净,也吃得小心翼翼,好似眼前的食物是他的珍宝。

如果将这孩子吃饭的样子拿去拍广告,广告语是: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效果一定很好。

我喜欢上了这样的孩子。

虫虫说:“被你喜欢需要去寺院烧上三炷香。”

麦子接口:“从此很难再有安宁的日子了。”

我觉得他们最近配合得越来越好,抓住机会就开始损我。

还是这孩子深得我心,因为这孩子对我说:“姐姐唱歌给我听吧,我很喜欢姐姐。”

真棒,让我不禁遗憾,为何这孩子不早出生个十年八年的呢。

孩子们睡在一个房间,朴女士表示很抱歉,没有空房子能够给我们腾出来,出了她自己的一间很小的房间,就是孩子们住的一间如同教室那般大的房间了。不过另外还有一间屋子,是孩子们平时看书的地方,简称:书房。孩子们到学习的时候,朴女士大手一挥:上书房。

很不错,皇帝的地儿。

朴女士不想这些孩子将来大字不识一个,所以每天都会拿两三个小时教孩子们看书认字,朴女士真不容易。

试想,一个家庭主妇,只要照顾两三个人,就已经很辛苦了,打扫屋子,做饭,洗衣等等,就让很多人抱怨不已。朴女士是这么多个孩子的家庭主妇,数数有差不多二十几个人,虽然有一个老伯帮忙做饭,但朴女士也确实不容易了。可她从未抱怨过。

我猜测是因为没有找到抱怨对象。

和二十几个孩子睡在同一间屋子的感觉,其实除了拥挤之外还尚可。

朴女士其实想让我和她睡一间,我没答应,一方面小离确实喜欢我,一方面我也确实喜欢小离。

给小离唱歌的自然不是我,而是虫虫和麦子,这次虫虫和麦子合唱,麦子依然弹吉他。小女孩挤到麦子身边,很崇拜的看着麦子,眼睛就没离开过麦子的脸,我感叹,这可要不得,还这么小呢,而且身边还有只青梅竹马。

那一晚,我们睡得都很迟,也睡得很满足。

事实证明,睡得晚的后果是起得也晚,我们第二天中饭才起来。

这真好,日子还没过得这么舒适过,以前上学的时候,无论前一晚多晚睡,第二天都必须准点早起。

人生最幸福的事情,果然是吃饭吃到八分饱,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啊!

在孤儿院呆的几日里,我们仿佛回到了童年,小离很黏我,在我的大力帮助下,他渐渐不那么远离人群了,不过依然不怎么说话。

朴女士很高兴,也特别感激我们,感激的方式就是任由我们在这里白吃白喝,也不赶我们走。如果我们都未满十八岁,就让朴女士收留算了,这多好啊,有吃有喝还有得玩,真是神仙过的日子。

找朋友的游戏其实已经在记忆里淡去了。

敏敏主动提出要玩找朋友,一双明亮的眼睛眨巴眨巴的看着麦子,任谁都无法拒绝,更何况是麦子。

我很果断的答:“这么幼稚的游戏,不玩。”

小离拉了拉我的衣摆,真的,那眼睛水漉漉的,像只小猫,我立马改口:“玩,当然要玩,这么有意思的游戏,我早就想回味一下了。”

虫虫又一次很主观的鄙视了我。

竹马老找青梅当朋友,青梅总是找麦子当朋友,虫虫很公平,轮到他了,他就一个一个挨着找,每一个几乎都成为了他的朋友。

找呀找呀找朋友,找到一个好朋友,握握手,敬个礼,你是我的好朋友!

我很甜蜜的对小离说:“我们做朋友吧!”

小离笑容灿烂:“好!”

这么小就长得这么帅,啊,迷死我了。

作者有话说:我很喜欢这篇文,不过章节之间其实联系并不大,我希望将文章写得幽默而风趣,我现在有些纠结,他们仨这么换来换去也不是个办法,请大家支持我吧,你知道的吧,写的是七人行,自然不能只三个。不过大家多多投票啊,俺最爱票票,那样比较有动力,说不定后面就有惊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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