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弃伤

7弃伤

大一结束的暑假,我想像着毕业后回苗寨做一名老师。所以不愿早早回去。

写信给马玉兰说我要留下来赚取学费。谁知她欣然应允。我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再打电话过去验证。

她终究是希望我能自食其力着完成学业而后再回去凤城就业。我也就高兴。

大姐来信了,说“阿心,刻苦读书,务必完成学业,家里的事情不必过于在意”。并附带500块钱。我也没有回信,她知道我的辛苦,我也知道她的,再多的话都是余赘。

我不知道。白桂花说父亲呆不住要到城里去收破烂时候。以及大姐和马玉兰也给予相同回应,却是说骗人的话。

我还收到宋明来自长沙的信,我隐隐约约记得一些,他说,他永远会记得那个夜晚,我教会他成为一个男人,他现在很好并且快乐,读一所私立大学,再也没有成绩困扰,他现在跟省城同届叫辉的男生鬼混一起,周末在外面租了房子,一起睡觉,打牌,逛街,还买了电脑,他说想起高中的生活,自己跟自己过不去,说我是她第一个女人,他会永远珍藏着,还是很感谢,惦记我,别的说些什么我已记不得了。

我知道宋明终于过回该他有的生活。

因为要不是那封来信,我都忘记跟他有过什么关系,曾经在一个桃树林里*,我是为了什么跟他在一起发生性接触。我那么随便着付梓自己,把贞操献出,又得到些什么,是因为爱情吗?我的第一次落红就那样随随便便洒在一片漆黑杂乱的桃树林里,什么都看不见,我脱落破损的处女膜成了一只桃花的养分。如果有人第二年到相同的地方赏桃花,看见那枚有着血腥气味的花朵,颜色比别的都要娇艳,他一定猜不出来,那是一个叫做姜心的女孩曾经**所致。

我把长沙的来信撕了,撕得粉碎,丢在外语系三楼梯形教室挨住的女厕所,最里面的那个位置,跟带着肮脏血迹的卫生棉和擦拭大便用的卫生纸挤在一起。我不知道别人,有没有过同样时时绝望压抑的人生,有没有过那样的感觉,你操控不住你的人生,活着的人生由不住自己,感到痛不欲生,没有一双温暖的手可以被你握住,即使一觉醒来,尽是无边无际的黑暗。后来,当我开始渐渐对抽烟上瘾时候,我想像着迷漫的烟圈越过我的喉管进入我的胸腔,将我健康的肺一点一点蚕食,我看见我的肺叶由最初的鲜红颜色,一点一点变暗,渐成紫红,像干结的猪血,最后我看见它们终于成了黑色。象某些不幸的人生。

我想我大概是爱宋明的。

所以,大一下半学期,我大概是故意遭遇那个跟他相像的男生,样貌几乎是宋明翻版,都有好看的唇角和眼睛。那个我叫做尤生的男生是安徽芜湖人。我记不清他叫什么名字,是在体院的周末舞会上认识的。

我就是从上大学的冬天开始去舞会跳舞的,那个冬天之前瑶寨发生过什么我却浑然不知。我只知道在陌生的北城别人对叫姜心的女孩浑然不知。为什么不去跳舞呢?无望的人生只好就用骚动的扭摆泄愤,没有人规定生活不如意的人不可以去。

刚开始我什么都不会,战战兢兢,但我风姿绰约,我身高一米六九,体重九十几斤,你知道,那种身材,是千千万万个女人所梦寐以求的,不信,你去打开搜狐女人频道里面的减肥论坛,你就知道有多少肥胖或者并不肥胖的绝望女人们跟美食有着不共戴天之仇,被几片肥肉折磨得死去活来。我很少吃得起肉,能隔两三天吃一顿含油脂丰富的烧茄子和豆角,就备觉奢侈。

可贫穷只是一件搭在身上的外衣,灯光扑朔迷离的舞会,女人没有贵贱之分,漂亮才是她们高贵的筹码。因为姿色出众,有不同的男生带我,各个系别,各个年级,生长得各具形态,也有外校的男生或男人。体育系的男生最有型,但我觉得他们不够文化内涵;理科系的男孩子有些文质彬彬,像韩剧的男主角,我也喜欢;外语系的男生标新立异,所以无论什么样的异性出现,我都会娇媚着笑,挠首弄姿,像舞池里每一个居心不良的女人一样。我当时也买了口红,我嫌结婚时那只口红太土帽,颜色粗俗不堪,抹上去不小心黏在牙上像狗刚吃过鲜肉。尽管那支口红在火车上陪我一路颠簸,可是,三个月后,也落个被弃下场,我把它扔在长春市图东侧泛着臭味的下水沟里。

我穿的鞋子是结婚时候买的那件高跟布鞋,大概在宋明早没了印象,黄色,颜色一点也不艳俗,绣着好看的花案,一定配得上花样年华里面的各色旗袍。我有自信穿上那种衣装,也会媚艳得像三十年代大上海出名的交际花。

我的人生,过了一些年后奇迹般发生逆转,我可以随意穿上价格不菲的女装,每年秋天,我会去到韩国的巴厘岛或者巴黎的香榭大街,或者东京等什么地方随心所欲着购物或者旅游。那个时候,我用得起昂贵的口红和粉底,从不为生计担忧,我以为我会快乐。

不过,那也是很久以后的事情。

我穿着那件配得上花样年华旗袍的鞋子,清淡泛黄的鞋面绣着玫红颜色的丝线,走起路来发出纤巧的哒哒声响,我的小腿圆润纤细,正好跟那双鞋子搭调。我抹着桃红颜色的口红,嘴唇细薄但却性感,那天穿什么质感上衣或是裙装,我回忆好多次仍然记不起来。我猜应该是裙装,因为只有裙子才可能将我腿部的线条展露无遗。你想,外面的雪齐及膝盖,女大学生们如花似玉,穿着裸露着小腿的裙装,什么都不再重要,只要能在舞会上受到吹捧,就可以疯到半夜。很多男生跟我跳舞,一边跳舞一边询问,试图索取信息。我看着他们微笑,我已经渐渐学会跳舞,也渐渐高傲,我纤瘦娇弱的身姿舞动起来时候是美好和有力的,鞋子媚惑着踩出节拍。

对面的男孩心驰荡漾,“你念哪个学校,跟我一样,念北立大学吗?我是物理系九七级的,你跳舞的样子好看,我从来没有见过女生跳舞时候有你这样的眼神,你念大三吗,在外面的夜店跳过舞吧。”

我就笑,也不说话。所以他接着问询,“你有男朋友吗?你不该一个人出来跳舞的,我一看就知道的,像你这样子的女生,应该有一个很有钱的男朋友,下课后开车载你去高档餐厅吃东西。”

那种稚嫩男生。他以为他说的某屯是什么高雅去处,他不知道,我向来对东北的猪肉炖粉条、小鸡炖蘑菇或者酸菜饺子不感兴趣,那个时候,我从来不曾听说什么岸咖啡是什么鸟。“跳舞吧,我讨厌话多的男人,你应该出去锻炼,长一些肌肉回来,打篮球比起跳舞更适合你,或者干脆老老实实呆在实验室里,你的后背摸起来像个女人,纤瘦,腰部也是,女孩子会不喜欢。”嘈杂的音乐和嘈杂的喧嚷,他几乎听不见我讲话,我把脸贴到他的脸上,我温热的呼吸直接扑进他的耳膜,声音也是,我感受到他的颤抖,那不是因为跳舞所造成的,是我的亲热,他的心脏跳动得厉害,就在我右胸的对面。

我离他太近了,我所说的每一个字他都渐渐听得清楚。“我念高三时候有一个跟你身形相像的男生喜欢我,喜欢的发疯,天天给我买饭打水,连作业都帮我抄袭,我只让他吻过我一次,我告诉他我不喜欢,所以我跟他接吻,你知道吗?吻完我的第二天,他就死了,死在三楼的宿舍里面,用床单勒死的,死的时候舌头伸在外面,酱紫色,像卤制的猪舌。别人都以为是高考压力太大造成的,只有我知道他为什么死,她是为我而死。你见过吊死人的模样吗?我第一次觉得他很男人。”

我借着舞场转动闪烁颜色变换的灯光,看见他的脸渐渐煞白,他已经第三次踩我的脚,我美丽的鞋面粘着他鞋底的脏痕,我也不去责备。我拽住他,要不他就跑了,我感觉到他往外撕扯着身子。我的话还没说完,“你的唇很漂亮,如果接吻不代表什么的话,我们接吻吧,你看周围,很多恋人拥在一起,接吻是最正常不过的行为。”

然后,那个可怜的傻瓜再也呆不下去,他的额头全部都是汗珠,豆子一般大小,像手术室里开膛破肚时生孩子的女人。他连一个拍子也不愿再跟我共舞,狼狈着挤出人群,踩住一个高个男生的脚,我听到那人愤怒的叫骂。他头也不回仓惶着向门外逃窜。如果在北立大学正门口左侧的树底下,我突然从里面钻出来,立在他面前,我想他会疯的。不过,你知道,我不会那样去做,并且,我的鞋跟又细又尖,不好走路,不见得比他更快。

总有男生打听我的下落,大学里面这是他们泡女生的惯用伎俩,知道了她的系别年级姓名住处,然后就像厚实听话的狗一样蹲在人家经常出入的地方死守,帮人家打饭,抄笔记,占座位,不知在哪里搞些钱买一些花花绿绿的零食和漂亮衣服贿赂,然后,就摘得了一颗花心,那女生就是你的了,那女生从此就和你成双入对,手牵着手,一起吃饭一起自习一起逛街,找处僻静的花前月下拥抱接吻,然后再找个什么地方上床缠绵,青春的色彩染成彩色,也不用担待责任,顶多毕业时假惺惺撒泡眼泪唱一首凄伤的挽歌。然后劳燕分飞,各奔前程。两年以后,找一个条件相当,门当户对的女人结婚,像*似的在校友录上晒出自己的结婚照片和光屁股孩子的百天相,美曰“幸福”。那个时候,爱情存在与否绝不会比一套房子更有价值。

如果我哪天跳舞时候兴致不错,我会告诉他们我是东北大学外语系大二,或北立中文系大三,再或者什么学校的某某,他们也信。我从来不说自己是大一的,不会有人相信,我念大一的时候,眼神和面容已经发育得像沦落风尘很久的女人。但是我并没有想跟其中的任何一个认识,谁都不想。我不愿意任何人揭下我漆黑的面纱,不容许任何人偷窥我的秘密,谁都知道,我的身后,是一堆破败的坟墓,里面埋葬着我破烂不堪的眼泪、青春还有欢乐,我的人生和梦,以及我的爱和早亡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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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填满我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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