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小时候看《新白娘子传奇》看得都有点儿“走火入魔”时常常幻想自己要是跟白素贞似的那样有本事多好,想要什么只要动动手就可以了!我小时候常常和我家邻居的孩子玩儿过家家的时候就是玩得《新白娘子传奇》,还记得那时候因为是短发的原因所以常常要戴个小裙子在头上装作头发,没有裙子就拿个长点儿的枕巾捆绑在头上也行,反正只要能戴在头顶上装作长发就不管是什么都可以。我总是扮演小青,我到现在最喜欢的还是“小青”,我觉得她虽然蛮横但很讲义气,对白素贞可说是“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法海这个老家伙让人一看就来气儿,白素贞太完美了,许仙又太老实,还是小青丫头好!

“忘字心中绕,前缘尽勾销”这句话是在白素贞替张公子疗伤时的口诀,为的是让张公子能彻底忘了小青。当然,张公子的确将小青忘了个一干二净,不留一点儿痕迹!当他再见到小青的时候他是如何对待小青的我想大家都知道,如同见到了陌生人一般,小青帮他捡起荷包还给他时他对小青说了句“谢谢大姐!”后就离开了,徒留小青站在原地望而却步。他忘了她但她还记得他,记得当初如何偷了他的荷包害他被打的,又如何假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样子帮他解围的。想到这我忽然发现了小青与张公子原来是因荷包开始而又因荷包结束!

那个忘了的人是不会明白这个没忘了的人此时此刻是怎样地痛苦,明明还记得他明明还认识他明明还爱着他却要装作陌生人却要装作从不相识、相知、相爱却要不能继续爱,他忘了他们发生过的一切但她还记得他们所发生过的一切的一切。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也不是我站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而是你忘了我我却还记得你!

“爱”这个字不是说忘就能忘得了的,有的人需要用一生的时间来忘也还忘不了,有的人只要分秒钟的时间就忘了!感叹中…。

幻让那个无名女孩子离开也无非是想让她将自己忘了,但他不知道的是忘记一个自己爱过的人有多么地难,尤其是真心爱过的就更难以忘了!我说过如果那个无名女孩子是真心爱他的话就一定会回来,如果不是那她就永远也不会再回来,至少不会再出现在幻的面前。为什么?你们说为什么啊!我想各位还没达到连这种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道理都弄不明白的地步吧?哦,还真弄不明白为什么我要说“如果那个无名女孩子是真心爱他的话就一定会回来,如果不是那就她永远也不会再回来,至少不会再出现在幻的面前。”,这句话包含着什么意思啊?好好好,我给你们解释解释我为什么要说“如果那个无名女孩子是真心爱他的话就一些定会回来,如果不是那她就永远也不会再回来,至少不会再出现在幻的面前”这句话呢?是是是是,不是你们弄不明白我才解释的而是我怕你们有的人弄不明白所以才要解释的,你们都是眼力厉害得恨的人,这点儿小道理你们看一眼就能明白个十有**!那是,你们是何等聪明的人啊,我敢说就是“一休”也得拜你们为师,而且你们愿意不愿意收他为徒还要看看心情如何再做定夺!耍嘴皮子中…。

敢问你们知道什么是“爱”吗?我好像记得我在前面说过的,但记不得都说什么了!本人记性不太好,总是说过什么过后就忘得所剩无几了,所以下面如有雷同,纯属无意!我笑。

爱是什么,是无微不至的关心;是时时刻刻地牵挂;是不知不觉得想念;是远在天边似在眼前的感觉;是信任;是依赖;是除了她以外看什么都是一样的,我对爱的了解有限。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会对她们有说不完的话,我们会想时时刻刻与他在一起,我们会有心电反应,我们会经常不自觉地嘴角向上,形成一个月牙。爱上一个人以后就是他远在天边也似如在眼前,就算不在身边也什么事都要在取得他同意后才能做,他不认同的事物我们也不太会认同。无微不至的关心,对自己粗心大意可对他却是细心至极,只要有关他的一切都肯用心。时时刻刻地牵挂,不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了,到饭点的时候就是自己不吃也要提醒他记得吃饭,他在另外一所城市我们就会关注着哪所城市的天气变化比关注自己的所在地还重要!他的一切似乎胜过我们自己的一切,爱屋及乌地他的爱好变成我们的爱好。不能爱他的日子一分一秒都过不下去,没他的日子生不如死,行尸走肉如没有灵魂的木偶。

那个无名女孩子要是真心爱幻的话就不会因为不在他身边而停止对他的爱,爱他就不能随随便便的就将他忘了,所以她如果真心地爱他的话就一定会回来,不然的话就说明她不是真心爱他。爱是独一无二的,不会因为有个人对她好她就不爱幻而爱那个人,再好也是不会的,因为她的心已心有所属。一个人的心里只容得下一个人,她如果真的让幻在她心里住下了就很难再让幻搬出她心里,所以她会回来,不然的话她就是根本没有让幻进入她心里,那样就不存在搬移不搬移的问题了!因为他根本就没住在她心里,没住又何来得“搬不搬”呢?所以她不会回来,至少不会再出现在他的面前,因为她根本就不爱他。

《她还爱我》

今天她给我来信了,厚厚的一封信装满得了得都是她对我深深的爱,对我的思念。她说她很想我,她说她找到工作了,她说等她挣了钱就马上回来和我结婚,她说她爱我。我的天使说她爱我,我的天使没有把我忘了,我的天使还会回到我的身边,我的天使还是我的天使。当时从护士阿姨手中接到这封信的时候我激动得浑身都在发汗,我用发抖着手拆开信纸看,看着看着我哭了,真的哭了。我失败了,我输了,我投降了。我真的向她投降向心认输也向爱宣告我彻底地失败。

我要爱她,不再躲避。我要爱她,不再胆怯。我要爱她,我要告诉她我等她,永永远远地等。我要告诉她,我多么地想她。我要告诉她,我是多么的离不开她。我要告诉她,我错了,我不该自欺欺人不该自私地让她离开,使得她背井离乡的独自一人在他乡打拼。真的错了,我以为我们在一起她不会得到幸福,我以为我们只是彼此的过客,我以为我们不可能在一起,我以为自己很伟大可以做到忘我,我以为我自己这样做是为了她能得到幸福,我以为这样她就能把我忘记,我甚至还怀疑她并不是真的爱我只是因为习惯所以才和我在一起的。

她爱我,她是真的爱我,我不再怀疑她的真心了。我们会一起坚持下去,直到她回来。我爱她,真的好爱好爱,我等她回来以后我要亲口告诉她我有多么的爱她。此时此刻的我有多幸福多轻松多快乐这是别人所不能理解也理解不了的。

我们会幸福的,一定会幸福的。我看着那封不知道已经看了多少遍的信自言自语,一会儿我还要给她回信。

某年某月某日——幻。

有多少人曾经以为自己可以做到“伟大”、“忘我”却到头来不也还是向爱“低头”向自己的心“认输”?我说我能做到伟大,可以做到忘我但有人相信吗,没有,就连我自己也不会相信自己有那么“伟大”居然可以做到连神仙也不能做到的“清心寡欲”?!那既然如此我又为什么要那样说,明明做不到、办不到却说自己做得到、办得到呢?这不是自欺欺人是什么,是想显得自己多么伟大吗?伟大吗这样?伟大的背后是什么,是寂寞是孤独也是心痛的眼泪,更是心酸。爱是伟大的也是能使人变得伟大的“灵丹”,说是灵丹倒不如说是“毒药”,喝了会要命不喝会生不如死!然而,尽管如此,我们也还不是都争先恐后地要服下这瓶看似灵丹实是毒药,尽管知道喝下它会没命也还是笑呵呵的将它喝到心里,然后任它折磨自己的心。“爱得痛了,痛得哭了”这句歌词写出了所有爱过的人的心声!

爱得心都痛了,心痛得都哭了。可还是不能不爱,因为不爱会死,而爱了更会死,那样的话我们还是会爱吗,会的。就算不愿意也还是会,爱不是说不爱就不爱,说爱就爱了的,不是吗?我不要爱就能不爱了,就能不想了?能吗,有人能吗?!如果有人能我还真要问问那个人是怎么做到的,是不是有什么特异功能?居然能做到想爱时就爱,不要爱时就能不爱?了不起啊,请问您是怎么做到的?是爱吧,她让您爱您才能爱,相反不让您爱他您就不能爱,因为您就算爱了也是无用的。我说的对吗?有她才能爱,无他爱了也成无爱!所以您就选择了顺其自然,所以您就在她想爱的时候您才会爱她,他不要您的爱了的时候您就停止你对他的爱,所以这就是所谓的“特异功能”。什么?我是怎么知道的吗,我不能告诉您,因为这是秘密!但我想说您真伟大同时也很无奈,不吗?!

做逃犯不易做个爱的逃亡者就更不易,正可谓“天罗地网都不如一张”情网“”啊,任你有十八般武功外加三十六计再加飞机火箭也同样逃不过一张情网,任你逃到天涯海角只要情网那么一收你就乖乖的向她投降,而且不用劝不用说你就自己心甘情愿地向他伸出双臂任他捆绑,接受他对你的任意地宣判。不信就试试!你如果逃得过“情网”的魔爪的话我就给你一亿元,如何?我向来都是说话算数的,关键是你逃得过逃不过?!别问我能不能,我可以坦白地告诉你我逃不过!

我们都曾逃避过爱情也都得承认自己到头来还是向爱情自首,不管怎样逃到哪里最后也还是束手就擒地跟着它灰溜溜的回来。逃不过的始终逃不过,放不下的始终放不下,爱始终是爱,不然会有“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和“在天愿做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这样绝世的诗句吗!何为情?何为爱?爱离开了情还叫“爱”么,没有了爱哪里会有“情”呢?情爱,情爱,原本就是一体的,没有哪个都不行!人是感情动物,再无情的人也有他柔情似水的一面,不管他愿意不愿意他都逃不过“情关”。所谓的“逃”不是“无”,什么都没有还用得着“逃”么?有了还能逃得了吗?!

当然,任何事物都经不过的是时间的考验,但“爱情”也不例外吗?我问却没人回答。

《爱你一万年》

今天终于又能听到她那如婴儿般嫩嫩的声音,能听到她远在天边却近在耳旁的话语声真的好开心。她在信上说这部手机是她用第一笔工资给我买的,她还说有了这部手机她就能随时随地的听到我的声音了,再也不用依靠写信来解彼此的相思之苦。她说她有时想我想得都哭了却还是停止不了想我,想着我的脸是每天晚上睡觉前必不可少的必然规律,还有每天晚上睡觉前的聊天也成为了她的习惯。我问她什么聊天儿?她笑嘻嘻地说就是在睡前把当天所发生过的事情都在心里和你说一遍啊,什么今天穿着什么衣服啦,都干过什么啦,反正什么都要跟你说一遍后才能睡觉呢。是吗?我怎么没有感觉到呢?我们笑逐颜开的隔着手机的无线电波传着情。啊?她大叫一声后说,我还以为你能听到呢,你没有听到我的心每时每刻都在不眠不体的跟你说话吗?我以为我的话无论在多远的地方你都可以听得到,所以我每时每刻都在心里跟你说话,你真的没有感觉到吗?她总是像天使般的带给我许多许多温暖,幸福,快乐还有感动。她的每一个眼神每句话都曾带给我许多无法用语言来表达得震撼,但更多时候的她带给我的是温暖是幸福。有啊,我感觉得到你对我说得每一句而且也听得清清楚楚的。我眼眶含着幸福的泪珠对她说着我对她的思念。

我这样一个人究竟有何德何能竟值得她如此眷恋,我曾经以为老天把我忘了把我丢弃了也把我跟幸福拆散了,我也曾经一度的怨恨过老天爷为什么要对我如此地残忍?为什么要我从暖融融的天堂一下子掉落到冰冷刺骨的地狱?又为什么让那个人走进了迷宫般的到现在还出不来,找不到我?为什么别人有的我没有而别人能的我却不能?自从认识了她后我才了解为什么,因为它把最好的留在了最后,因为它想让我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因为它想让我体会什么是真正的温暖,还因为它虽然让那个人走丢了可它又让另外一个比那个人更好的人找到了我并且把最好的最幸福的和最温暖的带给了我。这个人把从我冰冷刺骨的地狱又重新接到了暖融融的天堂,这个人让我对孤独说了再见与寂寞道了珍重,同样是这个人让我从一个半死不活的人竟在一瞬间像脱胎换骨般的死而复生,这个让我有如此大的变化的人就是她,我的天使。

还记得以前她总是让我给她唱那首《爱你一万年》,而我却不能满足她这个在旁人看来是力所能及的小要求可我还是满足不了她。我不是不想给她唱而是唱不了,我是连说话都说不好的更何况给她唱歌呢,为了这个我还曾经偷偷地练习了一段时间但到底还是唱不完整,勉强断断续续的给她唱了一次。我还记得当时给她唱的时候把她惊得呆住了,等我断断续续的唱完了的时候她眼睛微红的拉着我的手对我说我没有想到你真的能给我唱这首我最喜欢的《爱你一万年》,你怎么学会的?什么时候学的?我怎么一点也不知道。她这时眼睛已有泪光在闪烁,我当时万万没有想到自己努力的汗水换来的是她感动的泪水,我也没有想到我这一举动竟让她感动得一夜未眠。呵,她总是这样像个孩子般的容易满足,一些小小的给予她就感动得不得了。我以前常常为此逗她,我说你也太好满足了吧?人家给你一点儿甜你就像吃了蜜似的。她听后笑眯眯地看着我说,人嘛,都应该学会知足才是,要求那么多不累吗?还有,如果不是你我也不会那么好哄的哦,要是换个人说的话就没这么便宜了啦。是吗?我的面子这么大啊?我跟她逗乐。

现在她不在我身边我也不能看到她那偶尔才会出现在她脸上的俏皮了,她俏皮的笑脸是那么可爱,可爱得就好像一个淘气的小天使。她告诉过我她最喜欢刘德华的那首《爱你一万年》,因此她让我答应她爱她一万年,我也答应她我爱她一万年。我们都答应会爱彼此一万年,但她不知道我会爱她一百万年。

她又在给我打手机了,因为我把那首《爱你一万年》设定了彩铃,所以她每次给我打电话的时候她都会听到刘德华深情的唱着那首她最喜欢的《爱你一万年》,我不能唱就让刘德华代我唱给她听吧。我伸出手去拿起正闪动着的手机并按下那个有点绿色的键接听。

某年某月某日——幻。

看来那个无名女孩子是真的爱幻的,要不然也不会给幻买手机,而且是用她自己打工挣到的第一笔工资买的。她是干什么工作的?居然能做到一月下来就挣到够买一部手机的钱?一部手机怎么也得千八百吧,就别提进口的了可少则两千多则五六千甚至上万的都有得是,一般人买不起啊!她能给他买个手机就说明她一月的工资不仅仅是够买一部手机的钱,如果是仅仅一部手机的话那她这个月该怎么生活?她不能每天只靠喝西北风来生存吧,所以我说她不可能为了一部手机而活活“饿死”自己她一定除了给他买一部手机的钱外还留着些钱做这个月的生活费,毕竟人都是…那句话是怎么说的来着,我想不起怎么说了,反正就是说人打一顿饭不吃都不行!什么“一顿不吃饿得慌”来着?自问中…。

哦想到啦:“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是这么说得吧?!

现在手机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工具之一,不管男女老少都有手机,就拿我姥姥来说吧,她老人家都到了“人到七十,古来稀”的“古稀”之年还走到哪里都随身携带着我们用旧了的手机,那部手机是我姐不用了的我给我姥姥买的电话卡后安上送给我姥姥做生日礼物,所以也就是说我姥姥现在也是“有机一族”便是!我们这群“少的”凡是十九岁以上的都是人手一个手机,记得去年春节前期的一个晚上我和姐姐围着炉火而坐,当时我们一人拿得一个手机在那儿发着短信的时候我爸跟我们开玩笑着说:“瞧你们姐妹俩一个人拿着一个手机的样子,不知道的还以为咱家做得多大的生意呢!”,我们当时头也不抬的笑了笑后就继续发我们的短信根本没理会我爸,反正知道他在逗我们玩儿嘛!

手机的用处是在于“方便”,有了它无论何时无论何地我们都可以随时随地的找到彼此和彼此聊聊天,就算彼此相隔千里万里也如同近在咫尺。朋友之间在于联系,正可谓“越走越近”嘛!朋友之间如同陌生人似的不闻不问那还叫“朋友”么?有个名人说过“多联系老朋友,少结交新朋友”,由此可见“联系”对于我们人事关系起到着无坚不摧的重要用处!“沟通从心开始”这句话是“诺基亚”手机的广告语同样也是开机语,我每次开机都能看到这五个字和一双相握的手的时候都会感觉到心头一暖,我相信凡是用过“诺基亚”手机的朋友都会有和我相同的感觉吧?!

手机的方便不仅仅是对于正常人的,我觉得残疾人用手机更能让手机的用处发挥到淋漓尽致的地步也大大的增加了它的价值。聋哑人不能听不能说但能用手机发收短信,这样不是正好弥补上了他们心中不能与他人沟通的遗憾了吗?!其实不止是语言能沟通文字也成,而且我认为“文字沟通”比“语言沟通”更能拉近人与人的距离,因为只要是中国人就不会不认识“汉字”。现在不像古时候似的有人不识字、不会写字什么的,但虽然也有不过不像古代那么普通了!手机对于所有人来说就如一扇门,一扇通往别人心中的门,一扇开起沟通的门,不管自己的朋友还是家人都是需要沟通的但有时候有些话是无法用语言来表达,这样就需要手机来帮忙需要文字来代替语言表达出我们所想要表达的!比如一句我爱你,比如一句对不起,比如一句谢谢你。

说到听歌我可算是半个行家,是不是一首好歌我一过耳就能听出个**不一十!喜欢听歌词是我一大特点,我说过凡是写的好点的歌词我只要听一遍就能记个十有**。人家都是听曲我却听词,我觉得一首好词就如同一段好故事似的使人感动,故事有开端、**、结尾歌词同样有开端、**和结尾,只是故事过于复杂而歌词又过于简单罢了!歌词似乎是一首诗而一首诗就是一首歌词,古代歌女唱得就是诗人作出的诗,一首好诗至今还在传唱着,这首好诗就是由“诗圣”作的《明月几时有》。

方文山虽然长得不怎么样但写着一手好歌词,都说是周杰伦捧红了方文山其实不如说是方文山也将周杰伦捧到了现在这样高的位子,想想如果不是方文山替周杰伦写出一首又一首的好歌词他周杰伦还能够红到现在吗?当然,如果不是周杰伦他方文山就是写得再好也是无用的!什么情事都是相辅相成的,少了那个都发挥不了它应有的极限。

刚才又看到幻说到“那个人”了,那个迷了路的人,那个将他丢失了的人,那个让他等了十几年还没等到的人,那个人我想我知道是谁但我却不敢说出来!因为她拥有一个最响亮最伟大最让人尊敬的名字,这个名字可能是我们学会说话时学会叫的第一个名字,这个名字陪伴我们长大后我们的孩子也会叫我们这个名字,这个名字我们每天都会叫或被叫上千遍百遍。

我怕接触到那个人的名字,我想不明白那个人为什么这么残忍,既然将什么都不会做的残疾孩子丢下不管?我不知道那个人当时丢下幻一个人走时心里是否有忍痛割爱,日后良心是否有不安?我不清楚那时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儿,竟然能让那个人如此地狠心?真的,不明白不知道不清楚,一切又太明白太知道与太过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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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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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頁 言情穿越 幻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