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人员“公权批发”之患(3)

临时人员“公权批发”之患(3)

规范与问责并重

在采访中有不少专家认为,处理好临时人员问题,将有助于解决人事管理混乱、工作效率低下等不良状况,更有助于减轻财政供养压力或单位的财务支出压力,从而降低行政成本。“要解决临时人员的问题,一是实现有效清退;二是实行合理聘用。”李成言认为,“近年来,各地清退临时人员的效果并不尽如人意,根子就在缺乏问责追究。在治理超编问题上,国家已出台一系列法规和举措,比如国务院颁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等。现在,缺的就是问责追究。应该先追究组织人事部门监管不力或失职渎职的责任,追究有关机关领导滥用权力、违法乱纪的责任,先处理他们的问题,再清退临时人员。”

“清退临时人员对规范人事管理是有积极作用的。”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李和中教授认为,“不过应该拿出相关的配套政策,解决被清退人员的工作问题。被清退人员如果参加招聘考试,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依据他们以往的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有时候单位也需要临时人员,一味地清退不是办法。”南开大学商学院博士生导师齐善鸿教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临时人员聘用和清退,常常呈现出波浪状:一段时间清退,然后又慢慢地招聘,直至再进行清退。之所以会这样,原因在背后:如何科学制定编制、如何科学分工与协作、如何运用科学方法提高效率以及如何改进管理水平。在这样的基础上,瞎忙、乱忙的现象就会减少,临时用工也会减少。在此基础上,即使有临时用工,也不会很多。”

“临时用工也是用工,必须将临时人员的招聘和使用程序规范化,而不能非正式招聘却又正式使用。”齐善鸿认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不论以何种渠道增加何种人员,必须全部纳入编制管理和人事计划管理范畴;确因工作需要增加工作人员的,要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合同聘用、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其工资支付也要纳入预算,而不能从预算外自行解决,否则,必然滋生两类严重问题:一是人员不合格,工作质量差;二是所需费用以不正当办法筹集。总之,科学编制是前提,科学管理是关键,规范管理是保证。”

“鉴于临时人员的存在有其客观原因,应从制度上予以考量和规范。”杜立元建议,“首先,对应该强化的政府职能进行分类。一类是必须由常任公务员行使的职能,如公安、卫生、安全、工商等执法性岗位。另一类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这类职能中的一部分可以进行市场化和社会化改革,委托给企业或非政府非营利组织。其次,按照工作性质对政府部门的工作岗位进行区分,严格界定临时人员的工作范围。”

杜立元还建议:“鉴于用人单位聘用的临时人员所从事的工作是公共事务,应适当抬高门槛,严格资格准入。同时,在临时人员的待遇上,用人单位可以考虑借鉴国外做法,以员工对单位的贡献而不是身份来论酬,并依法为临时人员在福利、工资、保险方面提供更优厚的待遇,以强化临时人员的归属感、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意识。”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权力场扫描:中国隐性权力调查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玄幻奇幻 权力场扫描:中国隐性权力调查
上一章下一章

临时人员“公权批发”之患(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