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包公儿媳其人其事(1)

第九章 包公儿媳其人其事(1)

清理工作继续在进行。

被标为“七号墓”的坟墓,是位于整个墓地中轴线东南侧下方左起的第一座。挖开后发现是一座用石条砌成的、分为南北二室的夫妻合葬墓。两室均为红糙石砌墙,青石板作盖板,条石上满布着密集的斜条形凿纹。

北室的面积较大,按照“男尊女卑”的传统,该是男方墓池;南室较小,应为女方墓室。

北室的南壁,和南室的北壁,共为一墙。石墙是用长方形的石条由底向上平砌,到了墓口处用石板平铺而成。

清理时发现男方墓室的盖板已经不全,从塌陷到墓底的四块残断盖板的面积推算,还应该有八块盖板不翼而飞。再从北墙大部崩塌、条石破碎、位置凌乱的现象分析,此墓已被盗掘过。

两个墓室中的人骨架均已腐烂,只有头盖骨的碎片混于墓底的乱石与淤泥之中。陪葬的东西因被盗掘过,无从知晓了。在男方墓室中清理出漆果盒一件,残破得无法复原,只依稀可辨木胎内部髹着黑漆,外表髹着红漆。盖子上和底子上似乎是以十二个莲瓣形成,就其形象推测,当年肯定是一个相当精美的漆果盒,为墓主生前十分喜爱的一件器物。此外,还找出了残损陶器三件,属于陶罐、陶壶之类;再就是铜钱四枚,“乾元重宝”和“皇宋通宝”各一枚,其余二枚经泥土长期的腐蚀,字迹不清。女方墓室的墓口盖板却较为完整,没受到多大的破坏。但煞费苦心地搜索随葬的遗物,最后找到的也只有一枚“元丰通宝”的铜钱。

但是,就在这种看似枯燥无味的搜索中,奇迹又一次发生了!

看上去好像“一贫如洗”的女方墓室,发现了一合墓志。这合方形墓志居然与包拯的墓志同等大小;墓盖上的篆字竟也和包拯墓志盖的一样,都是出自当时著名书画家文勋的手笔;撰写墓志的,想不到还是翰林大学士钱勰所为,志石上的文字也是当朝宰相文彦博之子文及甫的手书。

男方墓室之大,表明着他的高贵,却空有一方石椁;女椁虽较男椁要小,但非凡的墓志却让人刮目相看,显示着她生前的显赫!

男椁没留下丁点儿文字,女椁的墓志盖上却清清楚楚标明了墓主的身份:宋节妇永嘉郡君崔氏。崔氏的墓志出土时,两面的文字相当吻合并立于墓室的西墙之处,底部垫土夯实,志石仍十分平稳,刻文几乎没有受到丝毫的损坏。

从墓志上得知,原来这是包公长子包繶和长媳崔氏的合葬墓。

崔氏的墓志铭记述了一个十分美丽而且感人的故事。崔氏家住荆州(今湖北省江陵市),母亲姓吕,外公是当过三朝宰相的吕蒙正。因此,崔家与包家,算得上门当户对。她十九岁与包公长子包繶结为伉俪。包繶因包公官居高位,受到特殊的“荫补”,很小就获得“太常寺太祝”的官衔,但还未上任便于婚后的第二年病故。崔氏悲恸欲绝。谁知,祸不单行,几年以后,好不容易已经长到五岁的儿子包文辅又夭折。

包公和董氏失去了惟一的儿子,心如刀绞,但他们毕竟是开明的人,不希望崔氏在家守节,念及她太年轻,劝她重新建立一个新的家庭。崔氏却执意不从,认为公婆失去独子已够悲伤,她再离开岂不叫老人更添一层痛苦。便说:“公公是天下敬慕之人,我能够代替丈夫奉养公婆,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其实,崔氏是个有心人,她已发现包公身边的媵女孙氏,突然被包公打发回了娘家,而孙氏是怀有身孕的。饱尝丧子之苦的崔氏,于是背着公婆,暗下里不断派人去孙氏家问寒问暖,送去钱财、衣物和食品。天遂人愿,后来孙氏生下一个男孩,崔氏又偷偷把男孩抱养在自己的房里,名为长嫂,实为养母。一年之后,在包公六十大寿之际,把孩子抱了出来,送到包公面前,说:“这是公公的小儿子!”不仅包公开怀大笑,已经痛失了爱子的董氏,也乐得合不拢嘴。

包公遂将这个一岁多的小儿子取名包綖。

包公去世之后,崔氏陪着婆婆,抱着五岁的包綖,护送着包公的灵柩从开封回到合肥。包家人刚把包公安葬完毕,崔氏的母亲吕氏也从荆州赶到合肥。母女多年未见,自然格外亲热,但小住数日之后,吕母便向崔氏道出这次来的意图,原来,她已为女儿找了个有才有貌的郎君,要崔氏跟她一道回去。

可是崔氏决心已定,她说:“我已守节数年,如果想改嫁,就不会等到今天了。”吕母一次次地开导女儿:“‘在家从父,出门从夫,夫死从子’,大家都是这样做的。如今你丈夫去世多年,儿子又死了,还有什么可守的呢?”

崔氏说:“从前我没有离开包家,主要是为了公婆。现在公公虽去,婆婆年事已高,还有一个小弟弟,如同我自己的儿子,包家的门户全靠我来撑持,我怎能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丢开他们不管呢?”

吕氏生气了,冲着女儿道:“我也老了,为了你,我千里迢迢,不辞劳苦地赶过来,你不跟我回去,我就呆在这里不走了!”

崔氏耐心地劝说着母亲:“如果陪伴母亲回去,顺便看看舅舅、舅母,这些都是我乐意做的;但您千万别勉强我去做不愿意做的事。”

几天之后,崔氏打点行装,只带了几件随身换洗的衣服,金银首饰一件不拿,连箱柜的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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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山何处埋忠骨:包公遗骨记(精彩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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