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进步党简介(1)

民主进步党简介(1)

1986年9月28日,反对国民党**独裁、追求民主自由、主张“台湾住民自决”的各股“党外”势力组建成民主进步党(简称民进党),打破了国民党长期“一党**”的局面。民进党成立后,逐步变为一个公开主张与追求台湾独立的政党。在2000年3月“总统”选举中,因国民党阵营的分裂,民进党取得执政权,成为执政党。

一、基本情况

民进党自成立后,到执政前,基本支持者一直保持在35%左右。2000年3月上台后,民进党不断利用手中所掌握的资源积极发展基层实力。

(一)选票实力稳步上升。自1989年首次参选后,民进党的得票率一直稳步增长。在“立法委员”选举方面,1989年第一届“立法委员”选举得票率为2829%,1992年第二届“立法委员”选举得票率为3609%,1995年第三届“立法委员”选举得票率为3317%,1998年第四届“立法委员”选举得票率为2956%,2001年第五届“立法委员”选举得票率为3338%;2004年第六届“立法委员”选举得票率为3972%。目前民进党在“立法院”所占的席次为87席,为“立法院”第一大党。在县市长选举方面,1989年第11届县市长选举得票率为3834%,1993年第12届县市长选举得票率为4103%,1997年第13届县市长选举得票率为4312%,2001年第14届县市长选举得票率为4527%,获得9个席次,连同高雄市,目前执政的县市共有10个。在“总统”选举方面,1996年“总统”选举得票率为2113%,2000年“总统”选举得票率为393%,2004年“总统”选举得票率为5011%。

(二)党员人数稳步增加。民进党成立之初,民进党的党员人数仅有1万余人,1995年发展为8万余人,1999年发展到20余万人。2000年3月上台后,社会上涌起了一股入党潮,民进党党员数成倍增长,目前已突破40万人。

(三)政党认同度稳步上扬。民进党成立之初,民进党的民意认同度仅有7%,1996年升为15%,在上台前一直维持在20%左右。上台后,其民意支持度一直维持在23%—29%之间,居于国、亲两党之上,成为岛内第一大党。

二、组织架构

民进党的党务机构主要分为中央、县市及乡镇市区党部三级。各级区域组织以党员大会为最高权力机关,执行委员会为执行机关,评议委员为评议机关。

(一)“党员代表大会”。为该党最高权力机关,每年由中央执行委员会召集一次,代表任期2年。主要职权为修订党章,议定党纲,听取并检讨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评议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罢免中央执行委员及评议委员等。

(二)主席。党主席的产生由全体党员直接选举产生,任期2年,连选可连任一次。历任党主席为江鹏坚(第一届)、姚嘉文(第二届)、黄信介(第三、四届)、许信良(第五、七届)、施明德(第六届)、林义雄(第八届)、谢长廷(第九届)、**(第十、十一届)、苏贞昌(第十一届补选)。

(三)中央执行委员会。闭会期间由中央常务委员会行使职权。中执会共设委员35人,其中由“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出30名委员,并互选10人为中常委,任期均为2年,可连选连任。除党主席为当然中执委以及中常委外,并增列4席当然中执委以及中常委,当党主席为“总统”时,为“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以及“总统”指定的3人;当党主席非“总统”时,为“立法院”党团总召集人、干事长与书记长及县市长之间互推1人。

党主席可就中常委中提名副主席1—3人,经中执会同意后任命。中央党部设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3人,由主席任免。中央执行委员会下设组织、外交、大陆事务、侨务、社运、文宣等部门。

由于中执会与中常会均采合议制,也即重大决策必须经由多数委员的同意。中执会尤其是中常会经常成为党内各大派系进行权力争夺与利益分配的场所。目前党内的派系主要有“正义连线”(第一大派系)、“新潮流”、“福利国”、“新世纪”、“新动力”、“**联盟”等。

(四)中央评议委员会。设委员11人,候选委员3人,由“党员代表大会”直接选出,并由评议委员互选1人为主任委员,任期均为2年,可连选连任。

(五)地方组织。经过十多年的发展,民进党的基层组织逐步完善,目前已在各县市设立了县市及乡镇市区党部。

三、政策主张

追求“台湾主权独立”是民进党的基本政治目标。其政策主张具体有:

(一)政治主张。民进党自成立之日始就带有严重的分离倾向,声称“台湾前途应由台湾全体住民共同决定”,并于1991年将“建立主权独立自主的台湾共和国”列入党纲,叫嚣“独立建国、制定新宪,依据国际法原则重返国际社会”,“两岸依据国际法在国与国的关系下发展关系”等等,蜕变为地地道道的“**党”。然而,这一激进“**”主张却阻碍了民进党的发展,民进党后来不得不对“**党纲”进行了一些淡化处理,并于1999年5月8日通过了所谓的“台湾前途决议文”,逐步由过去叫嚣“建立新而独立的国家”与“台湾共和国”转变为鼓吹“维持现状就是独立”的“事实**”,声称“台湾是一主权独立国家,其主权领域仅及于台澎金马与附属岛屿;台湾,固然依目前宪法称为中华民国,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互不隶属,任何有关独立现状的更动,都必须经由台湾全体住民以公民投票的方式决定”。2000年3月上台后,**鉴于民进党实力有所增长,于2002年8月3日抛出了“台湾、中国,一边一国”的谬论,彻底暴露了“**”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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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示台湾政局世纪之变:国民党下台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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