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中国力量》(2)

评《中国力量》(2)

社会永远存在着矛盾,表现为贫富的矛盾,有钱有势和无权无势的矛盾。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能够做到完全平等的。勉强去做的结果,我们也是领教过的。穷人造富人的反,打倒富人的结果是大家都变成了穷人。本来穷人有希望变成富人,其中也有少数穷人真能变成富人。可是彻底打倒富人的结果是连这点希望都没啦,因为中国变成了穷人国了。大家又说,大城市的高楼大厦都是农民工造的,财富是工农群众创造的,顶多还有知识分子。这话不错,但不全面。请问,改革以前也有工农群众,也有知识分子,为什么高楼大厦没有盖起来呢?这里相当关键的一点是有没有企业家。企业家把资金融合起来,把劳动和技术结合起来,瞄准有效的项目,把这些要素以最有效的方式组织起来,这才形成生产力。为工农大众说话,保护他们的利益,这是对的,也能够得到广大群众的承认,在道德上占了优势。但是把工农大众的利益和企业家的利益对立起来,看不到企业家的贡献就很不公平,而且十分有害。这种论调容易把是非搞混,最后是造成社会动荡,其危害性切切不可小看。

企业家为富不仁,剥削工农大众,这种情况有没有?当然是有的,但并不表现在工资过低,而是拖欠工资,任意加班加点,缺乏劳动保护,性别歧视,不允许工人组织自己的工会等等。这些情况都属于违法,所以依法办事是正确解决劳资矛盾的办法。法律就是划分利益的依据,要充分依靠法律。工资高低是市场决定的,任何人无法改变它,市场的原则是双方自觉自愿地同意。如果存在剥削,被剥削的一方不会同意,所有双方同意的合同肯定对双方都有利.可惜的是我国法律的实施多少也有点软约束,许多法律并不认真执行,这才是当今我们应该认真对待的大问题。此间吃亏的往往是居于弱势地位的工农大众,大规模拖欠工资是最明显的例子。如果没有行政当局出面帮助,几千亿元的拖欠根本不可能得到解决,法律在这里显得软弱无能。

企业家办事,原则是利人利己。如果他们赚了许多钱,和他们打交道的人一定同样赚了许多钱。为什么企业家可贵,原因就在此。这本书中介绍的几位企业家的事迹充分说明了这个道理。既然是利人利己必定有财富被创造,否则一方得利另一方必定受损。现在双方都得利,没有财富的创造怎么可能。《中国力量》一书中的故事很好地说明了这个道理,它让我们更清楚地认识到现代社会财富创造的奥妙。这正是我国改革得以成功的原因,其实也是经济学最根本的道理。所以,从很多角度来看,这本《中国力量》的确值得我们认真阅读。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以楼忠福和广厦为坐标――中国力量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言情穿越 以楼忠福和广厦为坐标――中国力量
上一章下一章

评《中国力量》(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