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皆:余秋雨事件分析(4)

李美皆:余秋雨事件分析(4)

关于自己的“文革”问题,余秋雨时常王顾左右而言他。余秋雨“文革”问题复查的结果是被确定为“说错话,做错事,写错文章”的人,但允许重返工作岗位。于是,当别人提及他的“文革”问题的时候,他会首先振振有辞地说,如果我有问题,还会被提拔为上海戏剧学院的院长吗?大有哂笑这些人缺乏政治常识之意。其实真正缺乏常识的是他,不影响继续使用并不等于毫无问题,他这是在运用政治的模糊概念打老百姓的马虎眼。余秋雨不愧是内行,深谙政治在中国的生命线地位,所以首先拿政治来做挡箭牌。

余秋雨“文革”当中基本上没有伤害过具体的人,没有留下谁跟他过不去的把柄,这也是他“文革”后得以完身而退的原因。于是有人提到他的“文革”问题时,他总是理直气壮地质问,我伤害过谁?把被我伤害过的人找出来!他这又是在打狡猾的模糊战。他的问题不是伤害了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伤害了某些不确定的人,严重点说,就是伤害了一个时代,不是从**上,是从精神上——他的“文革”清查结论中“流毒”一词是赫然在目的。伤害的不是具体的人就算没有伤害人吗?不是人身伤害就不算伤害了吗?不能因为其不确定性和非人身性,这个责任就滑脱了。这种理直气壮,简直带有一点仗名欺人的味道,难怪他会聪明到有时让人避讳。

实事求是地说,质询余秋雨“文革”问题的人对于余秋雨这段历史在细节的真实上把握得并不是那么准确,比如石一歌问题。于是余秋雨大胆地声明:“我现在发出悬赏:有人如能指出我用‘石一歌’的笔名写过一句有他们指控问题的文章,只要一句,我就支付全年薪金作为奖励。”这是在运用别人事实方面的小漏洞来推翻自己的大问题,转移问题的实质,回避问题的根本,说到底,是一种低能的狡辩。用别的笔名写的呢?用别的笔名写的就不算了吗?问题的关键在于你有没有写,而不在于用什么笔名。这是智商正常的人都能明了的常理。

已经做过结论的错误,余秋雨居然还在口口声声不承认,理由究竟何在呢?虽然他没有直说,但替他说白了无非就是:一、不是他错了,是时代错了,是路线错了,是上面错了,而他只是受上面的领导。——全部责任往时代身上一推了之。个体对于历史的责任就这样被釜底抽薪地逃避掉,可是,历史和时代难道不是由一个个的个体构成的吗?抽掉这些个体,历史和时代终将成为一个什么都不能负载的空壳。二、既然大家都错了,那干嘛还要追究我个人的错?——法不责众的心理在这里得到了看似合理的运用,可是,大家都错就不是错了吗?

许多文化人在“文革”中的表现,体现了知识分子在权力面前常见的媚态,是知识分子与政治和权力关系的一个缩影。知识分子泛泛而言无一例外地会标榜自己的民主主义立场,但是,当真正被推到政治舞台上去的时候,就不仅自觉的独立不倚做不到,连自然的疏离都做不到了。封建士大夫的功利心和庙堂意识相结合,取代了知识分子为民立言的民主主义立场,使之最终沦为帮闲或帮凶。

中国人习惯于区分好人坏人,我原来也觉得余秋雨不过是一个做过尴尬事的好人而已。后来再看,好人坏人的界定不仅困难而且毫无意义。一个人可以有狐狸的狡猾同时又有释迦牟尼的心,憨厚的狡猾和真诚的做作以及聪明的善良虽然比虚伪还要虚伪,但看起来却比真诚还像真诚。所以,人的好坏没法区分,我们只能就事论事,就算一个人已经死了,说“盖棺论定”都不如说“盖棺事定”来得科学和准确呢。笼统地说来,余秋雨这个人有文人的酸腐矫情但无伤大雅,有小男人的狡猾好面子但没有大男人的阴狠歹毒,是一个适合点缀升平的表现派而不是一个鲁迅式的斗士。他的脆弱敏感而常常又过分的反弹很大程度上来自于他的襟怀不够坦荡,所以很小的一件事就让他看得很重,就使他走了麦城。

正是面对批评的孱弱使余秋雨把指向自身的批评放大了,这件事本来不至于影响他的形象,但这样一来却真正暴露了他的问题。余秋雨的“文革”问题并不比他在这一事件中所体现出来的心态问题更加典型和深刻,他的软肋与其说是“文革”问题,不如说是面对“文革”问题的那种人格和心态。即便没有一份应有的雅量,如果能够皮实一点,余秋雨也不至于此。在知识分子群体中成为名人,便无法逃脱被解剖的命运,而且这种被解剖常常会切中肯綮。知识分子看同类一向如同看自己一样明白,因为几乎都是通病。在批余的过程当中,不少人也暴露了自己的丑陋。

没有人可以不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可余秋雨一直没有为自己的“文革”问题付出过代价,连内心的代价都没有,所以历史地辩证地来看,他最终补上这一回也算应该。而别人之所以拿他的“文革”问题说事,就是因为他太聪明太游刃有余了,一直没有受过伤,一直没有付出过代价,这比“文革”中伤过人而后自己也被伤得不轻的人还让人过不去。

不必感叹人性的不完善,人性永远是丑陋的,自己也不尽美丽。也不必怨恨上天的不公平,这恰恰是公平的,这很符合人类的集体无意识,使人看到了某种类似于天道的东西。所谓天道,也许本来就是摆平人心的那种神秘的制衡力量吧?余秋雨现在稍微有点不舒服,那就对了,你已经舒服了那么久,让别人舒服一下也是应该的。这就是社会,这就是人性,自有它的制衡的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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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远清再次发难:庭外“审判”余秋雨(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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