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美皆:余秋雨事件分析(1)

李美皆:余秋雨事件分析(1)

说实话我不喜欢余秋雨的散文,余秋雨的确是个很会做文章的人,但他的问题也就出在这个“做”上,所以我不喜欢。我对他的关注多半在于他文章之外的、来自媒体的那些内容。

这几年为余秋雨的事可没少犯晕,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你翻手为云,我覆手为雨,对局外人的判断力实在是一个不小的考验。好在这件事终于要接近尾声了。两期《南方周末》(2004年7月22日、7月29日)终于使我们看到了余秋雨事件的全貌。其中最核心的部分,就是《余秋雨片段:1963-1980》中所呈现出的余秋雨“文革”问题的全部史实。以往围绕着余秋雨的纷争主要就是“文革”问题,可是双方都是只见火力不见事实,局外人实在无从判断,那时候就替他们着急,用事实来说话呀。别一个整天来势汹汹泰山压顶,一个整天指天指地赌咒发誓。前者有理不在声高,后者天地帮不了你。现在好了,事实终于摆在公众面前了。

余秋雨事件已经全部浮出水面,他自己也同时宣布封笔,这件事即将划上一个句号,是全面透视和分析它的时候了。不过,整个事件摆在眼前的时候,从头到尾梳理一下,却有一种恍然的感觉,原来这是多么小的一件事情呀!问题就在于,这件事虽小,却充分暴露了余秋雨人格心态方面的局限,也正是由于这一局限,本来很小的一件事情被放大了。这就是我们分析它的意义。

无疑,余秋雨是一个“识时务者为俊杰”的成功范例,这样的人无论处在何种时代都会成功的。余秋雨在“文革”中少年得志、“文革”后青云直上、转型期风光无限就是一个证明。这样的人即使生在封建时代,大概也是状元之命,这只要看看他的文才就可以知道。余秋雨行文既有儒家的风范,又有纵横家的派头,是典型的状元之才。美名与财富,余秋雨都有了;官位,余秋雨也曾经有过了。更绝的是,在名人常常出问题的个人生活上,余秋雨也毫不逊色,家有美妻,琴瑟和谐。总之,文人所羡慕的一切,余秋雨都有了。这样的人生是不是太完满了?世界上可以有这么美满的人吗?自古以来,人们普遍接受的社会公理就是“人无完人”,谁也别想是个例外。尤其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的男性公民,大家活得都那么匮乏,凭什么唯独你那么富足呢?有句话叫“天妒红颜”,意思就是说人不可太完满,否则连天都会妒忌你的。连天都会妒,何况人呢?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世界上没有一个人可以活得这么舒服,这么俨然的。如何让一个成功人士感受到不舒服,如何让一个俨然圣人者掉下面具呢?攻其软肋。这是余秋雨的“文革”问题被拎出来的原因之一。

余秋雨的走红超出了大家对于文人成名的一般预期,对于人们尤其是文人们的承受能力构成了严峻的挑战。这是由余秋雨所处的位置决定的,没办法。那么,余秋雨本人的表现又是怎么样的呢?首先,他的频频出镜不断刺激着大家的眼球,已经不是一种挑战,简直就是一种挑衅了。而且,他在媒体当中出现的时候,总是带着某种难以形容的矫情,圈外人看着或许还可以,圈内人就难以消受了。余秋雨本来就是一个喜欢矫情的人,他经常煽情地写到或者说到自己的哭和流泪,每次看到,我都觉得可疑,他真的哭了吗?曾经和一个人说到余秋雨的文风。对方说,文章就像女人一样,要有风情才美,人家余秋雨的文章就是写得有风情。这话恰恰向我提示了余文的症结:风情有多少是天成的呢?多半还不是卖弄出来的。哭算是余文的风情之一了,哭出来的风情。余秋雨的哭可能还和他的撒娇有关,他曾经有一句话,说那些批评他的文章没有一篇令他满意的。说得何其撒娇。包括余秋雨的封笔都有点撒娇的意味:你们不是迫害我嘛,我就不写给你们看了,让你们痛哭流涕后悔莫及去吧,让中国的文化界蒙受损失去吧,我决不心疼。爱撒娇的男人必然爱流泪,没人撒娇的时候,他甚至会对自己撒娇,独自泪垂。问题是,一个人的煽情如果不能引起别人的共鸣,其结果就只能令人起腻,特别是一个男人的哭。煽情不成反成矫情的例子在余秋雨很不少见,比如,“我的妻子每天在家除了睡觉之外就是抱着个电视机,希望她的丈夫能回来”之类的。每次提到他的千禧之旅,他总是非常夸张地强调自己多么危险多么辛苦多么伟大……直接把自己打扮成了一个文化圣雄,实属欺负别人没机会,或者赚了便宜反卖乖。当被问及做明星是否影响学者的工作时,他说:……他们除了骂人,还忙着做代表、做委员、开会、拉帮,我从不参加这类活动,连手机也没有,因此我可能是全国拥有最多个人可控时间的人。他有助手,凡事不必亲历亲为,当然可以没有手机,当然拥有可控时间了,这里实际上流露出来的是阔人的优越感,是属于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矫情。一些人反感甚至厌恶他的原因由此可见一斑。

人们往往见不得成功者的矫情。一个跪在路边乞讨的人,再怎么矫情也不至于让人愤怒,但成功者的矫情就会比较刺激了。所以余秋雨关键并不是文章的问题,而是做人的问题。说实话,中国活得比较成功的文人,多半都有一点师爷相,无论府上主子如何更替,稳坐师爷椅的人总是他,永远善于审时度势,永远立于不败之地,活得太游刃有余了。所以人们看着不顺眼。即便不对人做冒犯之事,得到的仍然是别人的厌恶,厌恶他的圆滑世故,以及这圆滑世故运用之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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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远清再次发难:庭外“审判”余秋雨(选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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