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噩梦

第一章 噩梦

街道两侧的工厂里机器轰鸣,高耸的烟囱冒着滚滚的黑灰烟尘,伴随着四溢的蒸汽,整个城市吵杂混乱,灰蒙蒙一片。

二傻子走在黑灰色破败的街道上,身上全是灰突突的粉尘,还没到下工的时辰,街道上只有他的身影,在夕阳下拉得细长。

街道上有三两个巡逻的卫兵,神情严酷而又审慎,震慑着这个混乱城市的“蟑螂和老鼠们”。在卫兵无法顾及的不起眼的阴暗角落里,一双双机敏灵活的目光在街上巡视,寻找着他们的“顾客”。没有任何人的目光会在二傻子的身上停留哪怕一秒,二傻子灰白的脸色和拖沓的脚步已经明显表明这个年轻人已经到了垂死的边缘,或许是生病,只是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又累又饿而已,熬不过去的可怜虫,可谁又管他呢?

夕阳的余晖透光城市的烟尘形成了诡异的暗红色,二傻子的视线已经恍惚,他艰难地转动脑袋看了看四周,是做梦吗?这真是一场噩梦,他悲哀地想到。

噩梦!开始于几天之前,他恍惚想起自己原本生活在一个还算富裕的家庭,自己还有一份得体的工作,不愁吃喝,有宠爱他的父母,这还不算,他还能有各种堪称奇妙的娱乐,包括电脑游戏,看电影,玩手机,还有很多。

啊!二傻子忍不住嚎了一声,接下来就是那一天,无数大小不一的陨石燃烧着从天而降,人们恐惧地四处奔逃,他只记得自己慌乱不知所措,还有人们看着自己所在方向的恐惧神色,接着就是什么东西砸在了身上,剧痛和昏迷。等他再活过来的时候,他就出现在了这个城市,他记得以前很多东西,可不知为什么他唯独忘记了他的名字。

那一刻他不知缘由的一阵心痛,似乎丢失了自己最重要的一件东西。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出了什么事,只知道自己再次活了过来,而这里肯定不再是以前那个时空,因为这里不仅没有电脑和汽车,没有各种电器,连文字也和以前那个时空也完全不同,同样是方块字,同样相似的语音,可基本绝大多数字他都不认识。

他是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知道的文盲,只能到工厂里干最苦最累的活计,工头随口给他起了个名字“二傻子”,一天十几个小时拼命的工作只能换取难以下咽的被称作糠米团的食物,他怀疑这个所谓的糠米就是什么谷物的外壳而已。这样过了两天他就受不了煎熬,他虚弱的身子干不了那样的重活,所以他被工头扔了出来,极度的疲惫和饥饿下他又挺过了一天,而这一天里他除了挨了一顿打什么也没有弄到。

眼前已经是阵阵发黑,我的噩梦终于到头了吗?二傻子想着,我可是来自“现代社会”的人,我可是看过那么多穿越小说的人,我还是生在红旗下长在阳光里的天之骄子,老天不能这样对我!

似乎是老天对他的嘲弄,在路人轻松咦了一声的惊叹中,二傻子直直地倒了下去。

过了好一会才有个卫兵不耐烦地嘟囔着走了过来,嫌弃地用脚踢了踢这个“路倒尸”,然后大声地嚷嚷着:“清洁工,清洁工哪去了,赶紧把这个垃圾搬走。”

路上饿死个人,这种事太司空见惯了。

卫兵嘴里的清洁工并没有及时出现,只有两个穿着灰衣连体衣裤的人从街角匆匆地走了过来,一人把二傻子翻过来,用手摸了摸鼻息,略兴奋地对另一个耳语道:“太好了,这个还活着,别做声。”

士兵打量了眼前穿着怪异的两人,皱了皱眉,这两人穿着看来不像是那些贱民,可也绝对不是有身份的人,“你们是干什么的?”

一个灰衣人干咳了一声,压低了声:“我们是为研究所工作的人,士兵,您看我们可以把尸体搬走了吧,您知道研究所是有权处理尸体的。”

研究所?卫兵再次皱了皱眉头,那是一群疯子研究所谓“科学”并且为政府制造变异人的地方,研究所通常都是从焚尸炉前领走他们所谓用于研究的尸体,不过这个路倒尸肯定是无人认领的,交给他们除了小小地违背了一下城邦的法条,倒是不会有什么纠纷。

“好吧,都是为了城邦服务。”卫兵略显威势地挥了挥手,示意他们赶紧抬走。

两位为研究所干活的人熟练地取出一条麻袋,把尸体装进去,一人轻松地扛上肩头,对另一人低声笑道:“这个货倒不重,我先送回去,趁时间还早你再好好找找,那位大人可是催得很急。”

不知过了多久,二傻子痛苦地长出一口气醒了过来,然后他一睁眼就看见了一张马脸的中年男子带着期待的表情注视着自己。

“为城邦服务,为元老院服务,我很期待你的表现。”那人嘟囔着。

二傻子很快就发现自己的不妙处境,一张冰凉的铁床,自己四肢分别绑在了一个床脚,整个人呈现大字型赤身裸体地展开,而且眼前这个人身穿一身白大褂,铁床旁边摆放着各种器皿和刀具之类的莫名其妙的东西。

“不!”二傻子喉咙里发出一声不甘的声音,换来的却是对方邪恶的咧嘴一笑。

“这次用第875号魔药吧,或许能制造出一个可控的变异者。不!是研究,是研究!我可是伟大的研究所成员之一。”

邪恶的人体研究所?用药剂制造变异人,还是不可控的,不就是没有理智的人形生物吗?二傻子悲苦地惨笑一声,“我的噩梦以这种方式结束了吗?这是比饿死更悲催的结局。”

眼看着穿着灰色连体衣裤的助手取来一瓶红褐色药水和注射针管,研究员先生似乎想到了什么,突然道:“等一等,这次我要用一样东西作为辅助。我最新的研究成果,那可是我翻阅了大量神圣的远古书籍——我们伟大神圣的先祖遗留的宝贵财富,然后研究出来的一种辅助工具……不,是圣物,对圣物,先祖古书上都是这么说的。”

说着话,研究员先生从大褂里面的口袋里小心地取出了一个精致的小盒子,然后他又小心翼翼地从小盒子里取出了一样小巧的东西。

那东西璀璨夺目,灿烂生辉,完美的工艺和切割水准绝对不是时下的产物,在助手目瞪口呆的崇拜目光下,研究员先生得意地说道:“就是这个,据我研究,在远古时代这种圣物代表着纯洁高尚,能驱除邪恶污秽。我要用这个圣物照在他身上,驱除魔药带来的魔鬼的诱惑,然后我就可以得到一个可控的变异体,对,能够为城邦和元老院服务的变异体。”

被绑在铁床上不得不接受“人体研究”的二傻子又发出一声悲哀的不甘的呜咽声,二傻子看见那个圣物:那是一个金属小圈,上面镶嵌一粒东西,在他记忆中的那个时代,人们叫它钻戒!它确实是一种圣物,不过只是在婚礼上!

在这么邪恶恐怖的人体实验中您拿求婚钻戒出来干什么?二傻子想笑又想哭。

更可笑的是这枚钻戒上还连着标签,模糊的字迹表明它的价格,在盒子上还写着一行字,那是一行他那个年代的方块字,他嘲弄地把这行字用力地念了出来,“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真是可笑!

“什么?你这个贱民在胡说什么?”

“我只不过念出盒子上写的字而已。”

“你这个贱民还认得神圣的先祖所用的文字?要知道作为研究员的我也才认识不多的一些而已!”

研究员先生下意识地转过盒子,仔细地辨认上面的字迹,那些字迹是一种装饰体,他辨认了一会,确实认出了一两个字,研究员收起了浮夸的表情,认真地思考了片刻,然后对助手道:“放开他,给他吃的穿的。对,你看好他,别让他死了,他或许对研究还有一点别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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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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