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娶妻

第四十二章 娶妻

“夫人啊。我看郭先生博学多才,相貌端正,是个不错的人。”

“什么?!”张婉芸立刻质问道:“你是不是想把女儿嫁给他?绝对不行!”

“事急从权。”甄逸劝解道:“若把女儿许给他,就能让他帮忙,他虽然出身不好,可学生多,是赵忠义子的老师和养父,可以依靠。”

张婉芸不屑道:“赵忠不过一个太监,有什么了不起?”

“话不能这么说,以后咱们儿子做官,还需要宫中有人才行!”甄逸越想越觉得郭松合适,便道:“你把人都叫过来,我要宣布一下这些事情。我身体撑不了多久了,趁我还能说话,先办妥当。”

张婉芸一脸不乐意,不满道:“那是倒插门,还是嫁女儿?”

“当然是嫁。”甄逸道:“若是倒插门,这家产就有他的一份,你们孤儿寡母更难。快去通知众人过来。”

“好。”

甄氏家族有点地位的人,都到场。甄逸便说了自己的安排。核心就两条:第一,财富属于自己的两个儿子,孩子没长大之前,由自己夫人代为管理。第二,将长女甄姜许配给郭松为妻,并将一百亩田地和一栋房产作为嫁妆。

第一条没人反对,历朝历代都是这么传承的。孤儿寡母的,想要运作好这笔钱,就必须依赖族人,他们也就可以从中获利。第二条反对的就多了,这摆明了是请了一个外援,来给孤儿寡母撑腰的。

郭松的来路,他们都知道。是能够通过赵忠给朋友买县令的人!这种关系的硬度,不是他们这帮人能比的!买官这种事情,光有钱可不行,你得有门路。赵忠的家族就在安平,求访的人无数,郭松是为数不多的成功者之一。

且郭松名望高,是马融的徒孙。虽然出身不好,可人家桃李满园啊!近五年,他的学生大都是士族子弟,虽然都是寒门或是名门中的旁支、分家,可扛不住人数实在太多!中山国、常山国两地,超过八成的士族小孩都在西柏亭读过书。就在甄氏家族内,也有几人的儿子是郭松的学生。

关系、名望,盖过甄氏家族这批人绰绰有余。

“我们甄氏家族的长女,怎么能嫁给一个农民。”

“家族的土地是共有,哪有当嫁妆送人的道理?”

众人就在房间里吵得不可开交,纷纷反对。郭松站在一旁不吭声,如果口头抗议有用,还要拳头干什么?

“够了!”甄逸突然鼓足了气,大声吼了一句,随即便是一阵咳嗽。张婉芸赶紧上前照顾,哭的梨花带雨。

“郭先生是马夫子的徒孙,并不卑贱。”甄逸喘着气问郭松,“先生可愿答应这门亲事?”

郭松拱手,“多谢大人抬爱。”

“好!”甄逸长舒一口气,道:“此事就这么定了。赶紧把礼节做到位,趁着我这把骨头还能动,挑个良辰吉日把婚事办了。”

众人反对也无用,只要甄逸还活着,他就对家族财富有绝对的支配权,嫁自己女儿也无人可以说三道四。

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这五个流程,一天就走完了。毕竟甄姜是郭松半个学生,双方又是“政治联姻”,当然一切从简。从“法理”上来讲,夫妻关系已经确立,只剩下最后一步“亲迎”。

要完成亲迎,郭松需布置新房。虽然有房子作为嫁妆,可没成亲之前他是不能用的。

何况女子过门,都是要进夫家的,郭松必须回女娲村张罗房子。“唉,结婚买房的传统真是历史悠久。”

派工匠把自己女娲村的宅子修缮一番,也给村民都发了请帖,邀请他们一起来喝酒。自己则回西柏亭,收拾点钱财。

不管怎么说吧,这都是自己的“结发妻子”,该重视的都要重视,礼节必须齐备。

回到西柏亭时,已经是晚上,天空晴朗,满天星斗,万籁俱寂。

把毛驴绑在栏杆上,摸索着钥匙在月光下开门。

“嗖。”破空之声从脑后传来,郭松下意识的低头,一支箭矢将他的发冠击落。毛驴嘶鸣,一道剑光就在眼前。

“乒!”一声脆响,半截剑刃掉落在地。郭松翻滚入栏杆后躲避,慎独剑握在手中,一丝血痕从脸颊滑落。

“小生何德何能,劳烦两位县尉亲自出马?”

李英丢掉手中的半截剑,淡然道:“军师天纵之才,鬼神护体,岂能死于宵小之手?”

郭松道:“王县令官位不大,本事挺大。学会了高祖的能耐,想必是官运亨通。”

李英道:“县令大人也有苦衷,咱们的事情你都清楚,又和士族走得近。不把你除去,总有人寝食难安。”

郭松立刻明白这当中可能牵扯到的人,轻笑道:“看来我不仅找了个好主子,结交了好兄弟,还教出了好学生。”

李英面露惭愧,拔出一柄新剑,道:“军师不要怪我,各为其主而已。”

“人在江湖,身不由己。我懂!”

话音未落,隐藏在暗处的养一箭已经再次出手。

郭松利用的环境的熟悉,躲开这一箭,连滚带爬跑向院内。

李英飞身一跃,道:“军师何苦。”

郭松嘲讽道:“回去告诉王县令,若是我要杀人,必然下毒。”

自古以来,搞暗杀,就应该以下毒为第一优先级。凡是要动刀子的,都是菜鸡!动刀子,不仅容易查出来历,失手的概率也极高。古往今来多少刺客“名垂青史”,都是因为动刀子。对刺客而言,“留名”本身就是失败!

进入院内,养一箭的能力就被限制住了。和李英一对一单挑,在力量上郭松处于下风,可慎独剑锐不可当,反倒让李英不敢轻易交锋。战斗技巧方面,郭松不算高,可也不是格斗白痴。

李英只敢保持着距离追,刚才他暗中出手,本以为十拿九稳。可慎独剑实在锋利,居然随便一碰就一刀两断。这十年来,郭松基本没出手过,练剑也是用寻常的铁剑。慎独剑出鞘的场景,李英更是一次未见。

仅有的一点记忆,还是两人第一次见面时,郭松一招秒掉数人的场景。那时李英也只看到了慎独剑入鞘的余光。

郭松一路往山顶的方向逃,一支箭矢射来。反手挥剑格挡,一阵火光闪过,箭矢居然炸裂开来,火星四溅。

“啊!”郭松立刻被迷了眼,看不清东西,再也不敢缠斗,朝着山里没命的狂奔。这火箭,是他的发明。只是简单的利用石灰和纯度极低的硝酸混合而成。爆炸威力也不大,主要是命中后会爆出火花和石灰,造成刺激性的杀伤。

爬到半山腰,郭松就感觉气力不济。登山是非常累人的,两腿很酸。李英二人的情况也差不多,他们年纪还比较大,体力方面还要差一些。

爬到三分二的时候,双方就都气喘吁吁了。郭松是逃命的,意志力要顽强的多,强撑着自己维持逃跑的速度。他视力迷糊了,看不太清路,被树枝、荆棘划花了脸。

养一箭已经有点跟不上了,干脆停下来,弯弓搭箭。

“嗖!”不凑巧,郭松正好绕过了一棵树,箭矢钉在树干上。

“啪!”箭矢再度炸裂,李英正在眼前。

“啊!!!”箭簇的铁片爆射进他的脸颊,打出了一个方孔。李英也是一条硬汉,伸手抓住铁片拔了出来,继续追击。

“别再用火箭了。”

养一箭道:“你先疗伤。”丢给李英一瓶药膏,自己则飞窜上前,“交给我吧。”

李英疼痛难忍,而且伤口不及时处理,血液流入嘴里也极为难受,只好先停下来,“别让他跑了。”

郭松听到背后的动静小了,感觉是甩开了。脚步也不由自主的慢了下来,他实在是没力气了,双膝就像灌了柠檬汁,酸的压根站不起来。

这时脚下一空,差点摔个狗吃屎,“已经过了山顶,开始下坡了。”

“嗖!”箭矢飞来,郭松已经没有做出反应的力气,箭矢穿过左胸肋下,透体而出。郭松跌落下山坡。养一箭快步赶上来,捡起掉在地上的慎独,看着倒在树丛中的郭松,松了口气。尽管郭松极少出手,但养一箭始终抱有高度警惕,这个小孩子是一匹恶狼,稍有不慎就会被他咬一口。

“军师,别怪我。”养一箭走到郭松身边,把积雪拨开,空出一块地方。取出一支火箭,用落叶覆盖着,然后用慎独敲击箭簇,爆裂出的火花点燃了落叶,火焰逐渐升腾起来。

李英简单的处理了伤口,赶到现场。此时火焰已经烧得很大了,还未死去的郭松依然在挣扎着。

“养一箭!你干什么?为什么不给一个痛快?!”

养一箭收拾好武器,将慎独插在地上,道:“我已经射中了致命处,你若要给他痛快,你去。”

言毕,养一箭头也不回的走了。

李英拔出慎独,看着火海中的郭松,迟疑了片刻,收起剑,亦转身离去,“军师,莫怪兄弟无情。”

翻过山,两人在山顶上看到火光,西柏亭也已经燃起了熊熊大火。

养一箭道:“听说军师的书都在里头?”

李英回头看了一眼垂死边缘的郭松,道:“人都死了,要书何用?”

“回去复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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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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