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殴妻“理论家”的前世今生

一个殴妻“理论家”的前世今生

最早知道李耀辉,是听说这个人比较“好玩”。这“好玩”的意思是指任何交际场面有了他气氛就活跃不少,是那种能给朋友带来快乐的人。他原籍山东青岛,又在南方长大,属于那种“北人南相”的长相,看上去比实际年龄年轻,可以说相貌俊秀,有几分像陆毅。他的眉宇间透着几分恬淡,若不是我耳闻他曾打“跑”了两个老婆的惊人之举,我可能会被他的这种恬淡气质所迷惑。他一见我的面就说:“我对我的话负责。”我调侃了一句:“包括对你打女人的行为?”他郑重地更正道:“我得声明一下,我只打老婆,不打女朋友。”他这话并不是暗示他并不缺女朋友,在我采访他时那个俏丽的女孩曾两次走过来,一次交给他手包,另一次来拿他的车钥匙。这女孩子很礼貌很乖觉,每次出现都会站得挺远,直到李耀辉招呼她才过来。说完话后,总忘不了对我微笑点点头,然后飘然离去。我们的话题便从眼前的女孩子说起。她是我女朋友,我们已经好了两年多了。很年轻是不是?我今年41,她才23,我有一次开玩笑对她说:你爹妈也顶多比我大个10来岁左右,我哪天跟你结了婚,怎么称呼你爹妈?她跟我说:我早有准备,为了让二老不至于尴尬,我已经把你的岁数故意说小了6岁,反正你从外表也看不出来。她还挺机灵是吧?哈哈。我没有对她动过手,只有一次我们俩吵得很厉害,按照我的说法,就是到了要打的“临界点”。她要是真的气焰太嚣张的话,我的反应是,伸掌去抓住她乱挥乱刨的手,紧紧地抓住,任由她又哭又喊:“你松手”,直到她没了力气,平息下来。这就是我怒不可遏时的最强烈反应了。你刚才说“打女人”,我理解你的意思。你别解释,听我说,我不仅不对她动粗,而且对我所有处过的女朋友都不动手。现在不是流行一个词“潜规则”吗?这也是一个潜规则:人家又不是你老婆,你凭什么就可以打吗?我知道你会反问我:难道是老婆就可以打吗?我现在就回答你的诘问。我认为婚姻是一种秩序,而不得已采取的“打”,是对秩序混乱的本能抵御。“打”的出发点是向善,尽管它的形式是恶的,也许,它的结果也是“恶”。没办法,就要打。对我这样的人来说——也许这么说太无耻了一些,只要我突破了那个“临界点”,就说明对方必有可打之理,所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的话就跟我这个道理接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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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口述实录:我为什么打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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