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风在唱歌 七(5)

听风在唱歌 七(5)

“你跟她之间,算是明明白白的结束了吧?”猫咪问我。我说,这应该算吧,送纾雯去机场,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猫咪点点头。“问她联络方式干嘛?”“到时候我要先问过她呀!我可不想我到纽约去看她时,她还在想念你,那我的机票钱不就白花了。”懒得理会这只笨猫,我独自走回房间。打开了床边的小窗户,任由轻软的风吹进来,我看见桌上有本册子被风吹得翻动着,那是纾雯给我的,各明星初中的资料。从这本册子里,我想到了资优班策略,稳住了阿泽先生的地位,也让大老板运用在彰化区的竞争上,更证明给别人看,我不是光靠着纾雯的推荐而被录用的。而今,一切都过去了,我已离职,纾雯也要出国了。回想起那段日子,总有些许不确定的感觉,既真实,却也朦胧。而我与纾雯之间,是否也结束了?我想是的,终于,我清楚地把心里的话告诉了她,也跟她说了我喜欢郁芬的事情。猜不到她会怎么想,也不想猜。因为我们之间无形的差距,猜测她,对我来说,太过困难。或许,这是社会人与学生之间最大的差别,也或许,这是女人与男孩之间的微妙不同,除了单纯的爱情之外,许多生活上的、人生中的规画与计划都有差别。纾雯会许个愿望,并且对目标层级画分,像她说的,短程与中长程,现在她要去美国了,带着她在台湾一年多的工作经验,去走更长远的路了;而我,会朝着希望,顺着时间与际遇,慢慢前进;至于郁芬,她要的是平静的生活,只要平顺的生活就好,不求大起,也不想大落。我介于她们之间,却发现自己偏向后者,最后我选择的,还是郁芬。我想写一个故事,关于一个无聊的男孩,爱上一个写作能力实在不怎么样的网络女写手的故事。星期二的傍晚,写完了男主角在麦当劳后空翻的那一段之后,我接到了郁芬的电话。她人在学校的医务室。这两天,郁芬都告诉我,心脏老是闷痛着,才刚决定要去看医生,她就又发病了。体育课时,郁芬在篮球场上痛得倒了下来,吓得老师赶紧抱着她跑医护室。我赶到学校时,她的疼痛已经减轻许多了。“你其实不该做剧烈运动的。”我说。郁芬摇摇头,软弱无力地说,她以前打篮球打得很好,心脏也没有这样痛过。“我知道小时候开刀一直没有治好,大概什么该割开的没有割开,又或者,什么该割掉的没有割掉,总之,就是这样偶而轻微痛一下,也过了快二十年,没想到最近才变严重。”她说得很慢,试着让自己的呼吸不要太过急促,但是我看见她每吸一口气,眉头就皱一下,想来心脏还是很不舒服。让她安静休息了一下,杨妮也来了,还带着晚餐来,又说要去帮我们买饮料。趁着只有夕阳与我们共处的时间里,我把纾雯找我送她的事情说了,郁芬微笑着,轻轻拧我的脸,叫我不要乱来。我可以闪开,可是却不忍心看她抬起的手臂落空。“我一直以为你应该是会咬我,怎么居然是拧我的脸?”我说。“好好送她一程,这可能是你们最后一次见面了,以后天涯茫茫的,对吧?”她说。看我点头,郁芬放开了拧着我脸的手,缓缓收回到胸前。“你结束了一个感情上的纠葛,就算是完全的空白了。我请我家人陪我去检查身体,有必要就开刀,这样,我也可以是全新的身体、全新的自己了。”她说着,眼中带着些希望。傍晚的光线,让白色的医务室染成黄橙色,淡淡的消毒水味、浆洗过的粉蓝色床单与棉被,还有温静的郁芬,让我说不出话来,只能这样轻轻握住她的手。“阿哲。”她的轻声呼唤,让我从一片瑰丽的色彩中回过神来。“等我病好了,我们去普罗旺斯看看好不好?”我想起来,那是郁芬说过,她想象中最美的城镇。我答应了,顺便告诉她,我想把自己写作的小说,投稿到纾雯介绍给我的出版社去,虽然希望不大,不过至少是个机会。“如果可以,等我退伍,我带你去普罗旺斯,而你陪我去北海道看雪。”她笑了,再没有要咬人的凶悍,也没有像个愚蠢大侠一样的无聊,只是很纯真的,用大眼睛对我微笑。因为郁芬身体不舒服,所以我没敢打扰她多休息,要买给纾雯的饯别礼物,是猫咪陪我去买的。“这个时钟好可爱,我猜纾雯也会喜欢。”我们在东海附近瞎逛着,逛进了钟表店来。“拜托,你是去送行,不是送葬,买时钟干什么?送终哪?”他圆睁怪眼瞪我。“我喜欢嘛。”“那我买给你。”我赶紧阻止他。猫咪反对送钟表之类的,可是我们走了好长一段路,却始终没有发现比较象样的礼物,想送大娃娃,怕她带不走,而且嫌幼稚,我说我看过一部网络小说,叫作《大度山之恋》,男配角送给女主角的礼物是条钻石坠饰,我觉得既符合纾雯的成熟,也符合纪念的意义。“你有多少钱?”“一千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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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失在两个女人之间:听风在唱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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