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记忆,四年忘却》六十六(1)

《三年记忆,四年忘却》六十六(1)

一年后,老孙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在一家香港人的广告公司里作项目经理,什么项目经理,只是叫得好听,其实就是一推销员。于是,他又恢复了蚂蚁的生活,象乡野的狗追逐骨头和大粪一样,重新追逐起客户和纸币。有些时候,坐着出租车回家,他觉得不是行驶在一条拥挤的马路上,而是卷入了一条物欲与兽欲合并的河流,疯狂而没有止歇,带着他奔腾、咆哮而去,而自己却无力抗争,如翻起的水花一样消逝。秋天又来了,独自回到家,先把所有的灯打开,再把电视机打开,调到中央台新闻频道,不是为了看,只是为了让房间里有点声音,有点人气,再打开窗透气,看着窗外,灯光映着落了一地的叶子,楼上小菜场的阿姨训斥她儿子的声音传送过来,让人觉得这个世界很正常地在运转。他有时想,如果秋天院子里没有落叶,电视里不再有中央台新闻,楼上小菜场的阿姨不再训斥她的儿子,那他极有可能疯掉。黑暗的天空,没有月亮的晚上,只有一夜,他想起了过往的一些日子,人,快乐,和一点温暖。他念叨,与其相濡以沫,何不相忘于江湖。他读到一首诗:面疙瘩爱上了葱花,葱花又爱上胡萝卜,胡萝卜爱上蒜头,大蒜头又爱上了辣椒粉,辣椒粉爱上了豆腐渣,豆腐渣爱上了大头菜,面疙瘩、葱花、胡萝卜、蒜头、辣椒粉、豆腐渣、大头菜一起向水博士讲述情感水博士一声不啃他拿起勺子把他们倒进铁锅搅成了一锅汤电话那头传来父亲沙哑的喉咙,不管发生什么,他都照例要给孤单在外的孩子打电话的,儿子啊,来冷空气了,明天要降温4度,别忘了加衣服。有时,母亲偷偷来给他的空旷的小房子打扫一下,留下一张小字条,给你炒了两个小菜在冰箱里,一个是鱼香肉丝,一个蒜泥鸡毛菜。某个下雨的周五晚,听着窗户上的雨点声,老孙想次日去看看老爹老妈。清晨的时候,街上还是飘荡着牛毛细雨,他打算走到复旦大学后门的小街上买点东西回家,一走上这条稔熟的小街,他就想起只有这条街上是种柳树的,其它地方都种梧桐树,他就这么想着走着,走着想着,眼睛的余光摹地看到一个人,那人站在街对面扶着自行车,不动,望着他。竟是田晓安。田晓安还戴着雨披,她先看到老孙的,她就停下来,下意识地把雨帽摘掉,露出一头乌发,刘海还是当年的样子,只是头发剪短了许多,削到耳根,并且人也略微胖了一点。老孙没看过往汽车就大步走过街去,一辆呼啸而过的助动车几乎擦到老孙,那人在急驰中没忘丢下一句沪骂XX,扬长而去。老孙说,你…好…;田晓安说,你…也好…现在,过得怎么样?行,那就好,那就好。两人实在不知该说什么了,田晓安就推着自行车慢慢地走开去,老孙跟上去,雨稀稀拉拉地不起劲地飘着,给两人突然的窘迫蒙上了一层面纱,老孙的眼镜镜片上起了一层雾气,过了好一阵子,大概也并不是很长的时间,田晓安伸手抹了一把自行车坐垫上的雨珠,那我走了,她把眼睛散漫地放在马路边的一个水果摊上,然后再望了一眼老孙,很淡地说了"再会",就推着车过马路那边去了,再蹬腿上车,在雨中一点一点踩远了,老孙望着那小小的谙熟的背影,宛如那年春节,他送她回家的轮船上,看她提着行李走进检票口的身影,消失在茫茫人流中,不知什么时候眼睛湿润了。老孙也没有问她骑车去哪里,干什么去,现在住在哪里,她也不会问老孙。有一刻,他有一种冲动,想往前去,大声喊住她,让她别再流离,让她永远别再离开自己,但又有一股更大的力量在黑暗中拉着他,使他钉在原地,这种让人窒息得无法透气的感觉,使他的眼泪居然慢慢流下来了,他不晓得在人生的长路上,还会再遇见她吧,一个和他曾经共枕细语的人,而今却连拉手说话的缘份都没有了。他暗笑自己越来越软弱的同时,又更软弱地,甚至有点恐惧地想到,今年居然是认识田晓安的七个年头了,七年前的夏末,他们也在这条小街上相识,那还在复旦读书,浸在夏末的蕴热之中;第二年他们相爱,住在各自的大学宿舍里;第三年结婚,喝喜酒的人都不知现在何处;第五年离婚,在民政局里排队;那年,他遇见陶小澜;第七年的邂逅,不知不觉中,懵懵然,自己年轻时最重要的年头居然是以一个女人为时间坐标设定的,太荒唐了。他一直漫无目的地往前走着,连要买东西的事都忘记了,那些柳树还在往下滴水,他就在这滴水的树下。他想起这七年的光阴,象黑暗里连放的幻灯片一样,闪动起来。那个在父母面前的好学生,那个从学校出来追逐名利的自己,那个和田晓安相守的自己,那个经不起诱惑的自己,那个在雪域被陶小澜吸引得无法自拔的自己,那个找赵铁牛饮酒作乐的自己,那个时而正经时而荒唐的自己,那个卷入社会疯狂运转轨道的自己,那个越来越无法安静下来的自己,如被沸水煎熬的蚕蛹一样,一个个死掉了,幻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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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代人飘泊的青春记忆:三年记忆,四年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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