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节

第二十五节

我曾对小慧提起福柯写的那部《癫狂史》。小慧撇撇嘴,“癫狂”?而且——还“史”?这人准有病!女人往往并不需要逻辑,仅凭直觉,就能得出准确的结果。福柯确实有“病”,当然,这是我们这些所谓的正常人眼里的“病”,虽然福柯自己辩解,疯癫只是一个相对的概念,你认定疯子有病,而疯人同样会认定你有病。这就譬如那个著名的故事,一个哲人受到市民爱戴,但有一天,市民喝了某处井水,全疯了,大家异口同声指责清醒的哲人是疯子,要把他烧死,哲人只好跑去喝那会令人发疯的井水,结果他疯得比其他人都厉害,所以他很快又受到大家重新尊敬。病是常态,不病才是变态。到处都是病毒、细菌、各种微生物。它们在空气中浮沉,奇形怪状,或青面獠牙或温文儒雅,有时是道德、有时是伦理、有时是法律,有时是**,它们生产出许多规则,互相交错、妥协、渗透、扭曲,当然,也吞噬。不仅互相吞噬,而且,随时随刻都在吞噬着人的**与心灵。这些规则必然要求人“物化”——成为具有长、宽、高的几何形状——从而得以像搭积木一般构建出“社会”的种种模型。每一个人脊梁骨后都有着一把看不见的量尺,凡不在这把量尺刻度范围内的,毫无疑问,要遭到“社会”的唾弃。这些规则形于外,是知识;究其里,是权力。所以断了双臂的维纳斯会成为美神,而在大街上脱裤子的美貌女子要被送入精神病院。不管她是否是渴望将自己美丽的大腿展现给大众看,抑或只是想通过这个动作来羞辱某种事物。医生却握有禁闭的权力,这是“社会”赐予他们的一种至高无上的权力。他们以社会的代言人的身份把女人关入精神病院。虽然他们并不知晓疯癫的起因,也没有理解疯人的主观世界,但当疯人的主观臆想与他认定的社会规则不相容时,他便用不可置疑的口吻定义、宣布——这个女人是疯子!说实话,我并不能判断出自己所说的与福柯曾说过的有多少重叠。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小慧的嘴越张越大,最后成了一个像黑洞一般可以吞噬一切光线的O形,我慢慢闭上嘴,脸已通红,只恨不得立马在地上找出一条缝钻下去。我真真切切感受到了羞愧。我也成了小慧眼里有病的人了。小慧的眼珠子都已快全成白色了。她打了个嗝,小心翼翼地走过来摸我的额头,你是不是烧糊涂了?昨天晚上累着了?我早说过嘛,趴在女人身上也是一种很累的体力活,得悠着点儿来。这是一个很好的台阶。我当然要顺着台阶往下爬,虽然姿势有点儿不好看,但总比被她一脚踹出门外的好。我咳嗽几声,清清嗓子。显然,我忘了一个基本原则,女人只喜欢煽情的故事,越煽情越好,最好能煽得她们身上每一个细胞都泪如雨下。我错了。我不应该与小慧讨论福柯是怎么想的,只须与她谈论福柯这丫是如何一个“病”法,就像原来说李香君、陈圆圆一般。我说,福柯是一个同性恋。最后死于艾滋病。他是一个有趣的男人。譬如,他曾公开宣称,“他对知识的全部追求就是为了吸引漂亮的男子”。小慧咦了一下,真恶心,两个男人搂在一起?哎,你与我说这个干吗?我说不干啥。只是想弄清什么是“疯”?为什么会有人疯?小慧啧啧有声,前言不搭后语,我看你也差不多要……小慧用极其惋惜的眼神看着我,想当初,这是一个多么好的孩子。这敢情都是你所孜孜以求的知识闹的吧?咱们不谈知识,只说风月,行不?我告诉你,活着,就甭多想,该怎么玩就怎么玩,该怎么乐就怎么乐,想得越多就越糊涂。我确实也糊涂了,脑袋里像是煮开了一锅稀粥,还热气腾腾地冒水气。天不热,却出了一头的汗水。心里堵得慌,仿佛哪里断了一根筋,还有橡皮烧焦了的糊味。我左右嗅了嗅,又想了一会儿,还是想不明白哪根神经出了问题。风月?哪里有什么风月?一些狗屁文人骚客们吃饱了撑得难受,在石壁上写下“虫二”,就能风月无边?屁,一定是的,不过若用这两个字来“显摆”或者自己**一把倒也不错。我露出笑容,小慧向我抛来媚眼,曼声唱道,一朵花开不为春,姹紫嫣红才是真。柔情让你香喷喷,我对青天喊一声……我也笑,随口和道,你是疯儿,我是傻,稀里糊涂烂茶渣。小慧的歌声并不能舒缓我的郁闷,也不能清除掉她心底的一些阴影。没过多久,她闭上嘴,叹了口气,幽幽说道,陈韪,还是说讨债鬼姐姐的故事吧。搁在心里头实在难受。说出来,我也听全来,然后,一起努力把它忘掉,好不好?我点点头。小慧说得没错,很多东西,必须要尽快遗忘,也只有遗忘才具有真正制止它们无限繁衍的力量,而公之于众反而能使其迅速传染。譬如罪恶,又譬如其他。这好像还是福柯说过的话吧。我这是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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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事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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