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短暂的编辑生活(6)

●1短暂的编辑生活(6)

他竭力把自己与沃尔夫联系在一起,俨然把自己当做这位作者的翻版。这让我痛苦不已。因为我们那一代有无数年轻的沃尔夫崇拜者,我也狂热到了几乎痛苦的地步。我愿意献出一切,换取与威塞尔共度的一个亲密、轻松的夜晚,以聆听大师的轶闻趣事,尤其是他的那些怪癖行为和惊人之举,以及那重达3吨的手稿。我会不停地惊叹道:“上帝啊,这简直太有趣啦!”但威塞尔简直不可接近。他苛刻、机械,这一点使他与麦克格雷严谨、呆板、极端保守的风气很快融为一体。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我仍在那儿自命不凡,玩笑般地对待我的编辑工作。我疲惫的双眼早已变得呆滞,但这丝毫不影响我对流行文风、出版业的时尚以及其他一些东西抱相同的态度。因为麦克格雷虽然身披文学外衣,但毕竟是美国式的商业范例,所以,只要像威塞尔一样冷酷的人在这儿掌权,我就知道我的麻烦快来了,我在这儿的日子不会太长了。他上任不久的一天,叫我去他的办公室。那张油光可鉴下大上小的枣形脸、纹丝不乱的胡须头发以及充满敌意的黄鼠狼般的眼睛让我产生一个念头,注重仪表乃至到了敏感程度的托马斯·沃尔夫不可能对他有任何信任感。他示意我坐下,稍作寒暄便直奔主题,说我在“相貌”方面不符合麦克格雷公司应该遵守的标准。这是我第一次听人把“相貌”这个词用在形容一个人面容以外的地方。威塞尔又谈到一些细节,令我更加迷惑。因为老好人范内尔从未对我或我的工作说过半句坏话,但现在看来,我的错误还不仅仅在服装上,甚至政治倾向上也有问题。“我注意到你没戴帽子。”威塞尔说。“帽子?”我回答说,“是的,没有。”我向来认为帽子是用来御寒的,所以我只在冬季能想起它。两年前离开海军陆战队后,我还从未把帽子与工作联系在一起。戴不戴帽子是我个人的权利。所以,迄今为止,我还从没想过这个问题。“麦克格雷公司的人都戴帽子。”威塞尔说。“每个人?”我问。“是的,每个人。”他的回答很干脆。其实他这样说的时候,我已经想起来了,麦克格雷公司的确人人都戴帽子。无论是早晨、中午还是晚上,电梯里、走廊上到处都是草编的和软毛毡的帽子。所有人的头发都剪成一样的发式,当然这是对男士而言,女士们(主要是秘书们)就另当别论了。看来,威塞尔的话太对了。我从没发现这一点,但此时我意识到,戴帽子不仅仅是为了时髦,还是一种责任,是麦克格雷公司的一种习俗,就像这绿色大厦里人人都得穿箭牌衬衣或裁剪得体的威伯黑尔波侬牌法兰绒衬衣一样,不管你是发行员还是编辑。我居然如此愚笨,没有意识到自己一直与众不同,但即使我现在意识到这些,涌上心头的却是一种既恼怒又窃喜的感觉。我忍不住马上问威塞尔,而且借用他那种严肃的腔调:“请问,我还有什么地方不对劲儿吗?”“我不能批评你的阅读习惯,也不想这样做。”他说,“但对麦克格雷希尔公司的雇员来说,看《纽约邮报》是不明智的选择。”他停了一下又说:“这是对你善意的忠告。不用说,你当然可以在你自己的时间和地方读你喜欢的东西!但作为麦克格雷公司的一位编辑,你不应该在办公室读那些激进派的东西。”“那我该看些什么呢?”我问。我习惯在每天午休时到42大街买一张《邮报》和一块三明治,然后回到办公室,消磨掉一个小时。《邮报》是我每天必读的报纸。那时我并没有什么政治倾向,只是一个中立者。我读《邮报》不是因为它刊登自由、激进的言论,也不是为了马克斯·勒内的专栏;我对这些都不感兴趣。我只是对它那大都市报刊的活泼的新闻文风和有关上层社会的报道着迷,比如关于伦纳德·里昂的报道。我在回答威塞尔的时候,知道自己不会因此放弃这张报纸,但可以找一顶卷边的平顶帽戴上。“我喜欢《邮报》,”我说,开始有些激怒,“那你认为我该读什么?”“《先驱论坛报》也许比较合适,”他慢吞吞、冷冰冰地说,“要么《新闻》也行。”“但它们都是早上出版的。”“那就看看《世界电讯报》或《美国纪实》,耸人听闻总比激进要好一些。”“但《邮报》并不是激进派报纸。”我差点脱口而出,但马上咽了回去。可怜的威塞尔!尽管他像鱼一样冷冰冰的,我却突然有点为他难过。我意识到,不是他想约束我,而是他不得不如此。(这难道是一个南方人对另一个南方人迟来的一点点歉意吗?)他用这种方式告诉我,他对这些愚蠢无聊的约束也没一点兴趣。但在那种年龄那种地位,他是麦克格雷真正的囚徒,不得不同流合污,以换取那些不义之财。而我呢,至少我的未来世界是自由、宽广的。我记得他干巴巴地说“耸人听闻总比激进要好一些”那句话时,我几乎有些狂喜地在心里暗暗说道:“再见,麦克格雷希尔……”但我缺乏勇气立即走人,这让我至今还为自己感到悲哀。我开始消极怠工,或者确切地说是罢工。在接下来的几天里,我每天早上准时上班,下午5点准时离开,桌上的待审文稿越堆越高,当然都没看过。中午,我不再看《邮报》,而是到时代广场旁的一个报摊买份《工人日报》。我读它丝毫没有卖弄之意。我一边看,或者说尽量去看,并像往常一样,一边大嚼犹太泡菜和五香烟熏牛肉做的三明治,在这座绿色的盎格鲁·萨克逊要塞里扮演着**员和犹太人的双重角色。这让我觉得其乐无穷。我怀疑那时的我真有些疯了,因为在被解雇的前一天,我带着一顶褪了色的海军陆战队的绿色帽子(就是约翰·韦恩在《爱娃·吉玛的沙漠》里戴的那种)出现在办公室,帽子上面的装饰与我的印度薄纱衬衣构成奇妙的搭配。我敢肯定,威塞尔一定看见了我这身可笑的打扮,而我的计划是,在让他发现我最后的叛逆行为之后扬长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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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世纪百部最佳英语小说之一:《苏菲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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