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后来”的事

2.“后来”的事

杜仲不知道妹妹是用什么办法,为他找到了孟迪。他对妹妹提起孟迪的时候,似乎并不抱有太大的希望。他担心那个叫孟迪的男人,也许早就不记得曾有过杜仲这个人。但这些年中,杜仲却从来没有忘记过孟迪这个名字。他记住孟迪并不是由于孟迪本人,而是另一个叫楚小溪的女孩。那个寒冷的冬夜,他去万山农场的一个连队看望楚小溪,分手时楚小溪把他领到了男生宿舍,让他和那个叫孟迪的男生合睡一个被窝。他猜想孟迪和楚小溪的关系应该很不一般。既然在今天的H城,楚小溪已经消失得杳无踪影,通往小溪的路径,就只有孟迪一个人了。

他和孟迪约在一个名叫“柳荫”的茶室见面。从电话里的声音听起来,孟迪对他会面的请求,答应得十分勉强,并且毫无热情。

从孟迪平静的叙述中,杜仲才第一次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这个“后来”,指的是1971年冬天,他离开万山农场之后的情况。第二天早晨他在男生宿舍醒来时,孟迪和楚小溪都已经出工去刨粪了,他独自一人走上公路,搭一辆运粮的“热特”到了火车站,火车再转汽车,回到呼玛他插队的那个村子,然后按照事先早已周密设计好的路线,在一个风雪之夜越过黑龙江边境,到达苏联境内。“后来”的那一切,都是他当初绝然无法预料的,二十八年之中,他对此一无所知。

杜仲已经很多年没在H城过冬了。他觉得有一股彻骨的寒气,侵入脊背,令他一阵阵颤栗。手边的茶杯没有一丝热气,就像抱着一个冰陀,十指顿时冻得麻木了。他听完了孟迪的讲述,过了很久,才说:

孟迪,如果那时我能想到,一个越境者离开之前接触过的人,会成为一个危险的同谋犯,我是一定不会去万山农场看望楚小溪的。

孟迪喝了一口茶,说:看来你已经不会讲H城话了,你还是讲普通话好了。

杜仲改用普通话说:可在当时,我无法对楚小溪说出我去看望她的真正原因,我只能用这种方式,同她告别。对于她,我不能不辞而别的。

孟迪冷冷地笑了笑。

杜仲把杯子放在桌上,茶杯抖了一下,茶水晃出来。他觉得自己的普通话也说得同样难听,混杂着俄语、法语和英语的尾音,像一杯蹩脚的鸡尾酒。他一边用纸巾吸水,一边问:你是说,在我走后,楚小溪被作为同案犯隔离审查了好几个月,撤销了她预备党员的资格和其它所有的职务,以至于断送了她的前程。可是我仍然不明白,在我插队的地方,有谁会知道,我在离境之前曾经到过万山农场、见过楚小溪呢?

孟迪说:这个问题,恐怕得问你自己。也许你无意中告诉过别人?也许在你走前扔下的东西里头,留下了什么蛛丝马迹?再说,那个时候,到处都是密探。

孟迪嚼着嘴里的茶叶,面无表情地接着说:你在临走之前,难道真的不知道过江那种事情,即便侥幸成功了,也会牵连很多人,造成严重后果的么?

我……我当时顾不了那么多了……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怎样才能过江……

杜仲喃喃说着,颓然垂下头去。他觉得脑子里有一粒炮弹正在爆炸,身体迸裂成无数的碎片,血肉横飞地弹开去了。

只有经历过1971年隆冬的那个漆黑的风雪之夜,才会知道世上的地狱究竟在哪里。但20岁的杜仲已经懂得,比地狱更恐怖的地方是人间。他知道自己的面前,只剩下地狱那一条通道了,他惟有从地狱中穿过去,前方才会有一丝亮光。若是在地狱里坠落,只是坠落在地狱的深处,他看不出来地狱与地狱深处有什么区别。

那天半夜,杜仲临出发前,抱定了从容赴死的决心。与其生不如死,死亡何惧之有?他甚至希望在穿越那片茫茫雪原的无人地带时,能挨上一粒不知何方射来的枪弹,使他的生命在瞬间结束,也将他的全部痛苦彻底终止。他承认自己是一个对痛苦过于敏感的人,所以他才会无法忍受眼前的生活。而选择这样的方式去死,正符合他内心对于自由与尊严的渴望。那种凛然与高傲的性格植根于他的少年时代,更准确地说,来自于他所读过的十八十九世纪的欧洲文学作品。遗憾的是,决斗只能确定一个对手,而在他面前,似乎人人都是对手又都不是,太多的对手恰恰意味着没有对手,没有对手就意味着他的“敌人”是“大象无形”或是高不可攀的。经过长达几个月的反复思虑,杜仲最后把“对手”这个位置,毅然留给了自己。

孟迪如果了解自己当时的真实处境,他就该懂得,那个冬天杜仲是非走不可的。

那是杜仲父母被隔离审查的第四个年头,杜仲仍然看不到双亲有一天能获释回家的可能。他写给一位朋友的信,又带来了意想不到的麻烦。冬闲时节,他以去北安看病的借口请了几天假,从黑龙江边一路逃票扒车回了一趟H城。他下乡前,已将妹妹送往江苏老家的亲戚抚养。杜仲借住在一个要好的同学家,一连在城里转了好些天,却得不到有关父母的任何音信。曾给他的童年少年时代带来欢乐的那栋小楼,底层已搬进了新的人家,他们一家所居住的二楼,每个房间门上都贴着封条,封条已变得破烂不堪,在阴冷的穿堂风中,如同一只只黑色的蝙蝠煽动着翅膀……

1967年,是少年杜仲厄运的起始。一夜之间风云逆转,不断往纵深发展的运动终于波及到了杜仲的家庭。父母留苏期间与“苏修”的关系,还有许多杜仲所无法确切得知的“历史疑点”,都被红卫兵视为如获至宝的辉煌战果。父母曾在抗战胜利后被派往苏联学习与工作,1953年回国,带回了留苏的成果之一——在莫斯科市出生的杜仲,小名德鲁卡。父母回国后即被派往H城工作,均任省厅局领导干部。文革开始之前,杜仲一家的生活风平浪静,即便父母的头上早已有阴影笼罩,快乐的小德鲁卡也是感觉不到的。但如今那一切都已随着父母的消失而不复存在,杜仲被迫摘下红卫兵袖章,赶出那栋小楼的时候,觉得自己像一只被啄光了羽毛从高空坠落的麻雀。

杜仲选择了逃离H城作为惟一的出路,走得越远越好。他已经不记得自己当初为什么如此坚定地选择去黑龙江。时隔几十年,他仍然要辩解说那绝非预谋,而只能说是一种宿命。事实上,他报名去边境上那个叫呼玛的地方,很费了一番周折,在当时他那样“出身”的人,本是没有资格去“反修前线”的。他为此甚至写了血书。幸而有一个从小一起长大的高一“战友”,时任奔赴三江的知青头头。火车开动的时候,杜仲看着伸出车窗外挥动的那一只只草绿色的胳膊,心想自己也许是这一列长长的火车中,一条政审不合格的漏网之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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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抗抗全新小说――请带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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