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二章

第一百零二章

“你又想偷偷摸摸的跑掉吗?”

关林森被这无端的指责弄得哭笑不得:“属下是暗卫,大殿下没有吩咐,属下自然是在暗中保护。”

“不必了,你被免职了。”

“啊?”

凤歌冷着一张小脸:“你就在我身边一直呆着,哪儿也不准去,也不要偷偷摸摸的藏着,我要是出了事,你再快,还得从躲藏的地方出来,再出手,耽误时间。”

没有给他任何反驳的机会,凤歌继续向县衙走,关林森如影随形跟了上去:“可是大殿下,属下与陛下的合约不是这么签的。”

“暗卫薪水又不是特别高,你干嘛就喜欢干这种偷偷摸摸的事。”凤歌很是不解。

关林森决定捍卫自己工种的尊严:“大殿下,暗卫不是偷偷摸摸,在暗中保护,对方容易失去戒心,保护的成功率也高一些。”

“你就在我身边,不是更高吗?有什么区别?在暗中什么的,那是我主动去招惹别人的时候,多埋点伏兵胜算大,我又不做这种事,有伏兵的意义是什么?”凤歌连珠炮似的将关林森的话给堵了回去,她已经下定决心,不管关林森用什么借口,找什么理由,总之,在半夜三更走夜路的时候,就是不能让她一个人走!

关林森抓抓脑袋,看着她大步向前的样子,低声嘟囔了一句:“别是怕鬼吧。”

他这句话声音很低,只是夜晚实在太安静,凤歌的耳朵将这五个字尽数收音,她哼了一声:“子不语,怪力乱神,我又没做亏心事,怕什么鬼。”

话音刚落,她无意识的看了一眼左边的墙头,惊呼一声,关林森一个箭步冲上前,挡在她面前:“怎么了?”顺着她的视线望过去,一双碧幽幽的眼睛正望着她,那是一只虎斑纹的野猫正在巡视着自己的领地,逛累了,跳上墙头歇口气,正好遇上了凤歌的目光。

“别怕,就是一只猫。”关林森轻声安慰道,墙头上的那只猫居高临下望着凤歌,“喵呜喵呜”的叫了两声,充分表达了它对这个胆小如鼠人类的不屑与鄙视,然后就“嗖”的一声,跳下了墙头,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被一只小猫吓到,这是从未有过的事,太丢脸了。

凤歌表情僵硬,也没有与关林森说话,自顾自的往前走,此时她实在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关林森和她自己。

想当初在宫里,尚衣局那里闹黄鼠狼,她都兴高采烈的跟着那些太监们去送黄大仙,当时看着蹿出来的大个儿黄鼠狼,心中何曾有个怕字,还倒提着黄鼠狼的尾巴整个宫里乱跑着,招摇过市,吓唬弟弟妹妹各宫娘娘。

今儿这是怎么了!

说出去怕不是要被人笑死!

凤歌低着头只顾走路,连走过了县衙大门口都没注意到,还是站在门口的林翔宇叫住她,她才醒过神来。

“大殿下?您这是怎么了?”连标准版木讷直男林翔宇都看出凤歌这会儿魂不守舍,心神不宁的。

“没事。”凤歌木着一张脸,丢下两个硬梆梆的字。

更反常了,凤歌从来都不会这般冷着脸的。

大概也是觉得自己不太正常,凤歌重重的吐了一口气,双手食指按在太阳穴上揉了揉,对一脸茫然的林翔宇丢出一个笑容:“真的没事,我先回房睡了。”

她过去了,跟在后面的关林森却被林翔宇一把抓住:“她今儿怎么了,气不顺?谁得罪她了?”

“我……”关林森默默继续跟着。

林翔宇看着这对少年男女,也猜出这两个人之间是什么情况,不由得心里一阵哼哼唧唧:“一股恋爱的酸臭味儿。”

此时,空中传来一阵扑楞楞的扇动翅膀声,一只灰白相间的信鸽从空中如炮弹一般落下来,林翔宇连忙赶上前几步,将它接住,信鸽触手之时,肌肤上便传来一阵粘稠的感觉,还有一股淡淡的血腥气萦绕不去。

林翔宇借着府门口的灯光,低头看着接住鸽子的手,手掌之上一片暗色的水渍,是血。

看那鸽子也已经是气息奄奄,林翔宇忙捧着信鸽,往书房奔去。

这只信鸽早就该来了,却一直也没有等到,林翔宇心里发焦,才会在门口徘徊,从京师方向来的信鸽,便是从正门这个方向来的。

那鸽子背上有一道被鹞子的利爪擦过的痕迹,好在这信鸽够机智,身子侧了一侧,没让它给抓着翅膀,飞得也够快,否则,这信,断然是送不来了。

林翔宇先将鸽子腿上绑着的小竹筒拆下,取出其中的竹芯纸,只见那一个小纸卷上,以蝇头小楷端端正正的写着:“律王与北燕暗中结盟,不日边境将有异动,传令玄铁营萧燕然提高警惕。”左下角缀着一个小小的“杜”字。

寥寥数字,却是看得林翔宇心惊肉跳,律王与北燕结盟,不发兵还好,若是发兵,那便是剑指京师的意思,而丰县,就是北燕铁蹄要踏平的第一处地方。若是已有铁证,陛下就可以直接拿下律王,可是很明显,所谓律王与北燕结盟,必然只有风声,并无实据,当今圣上若是想要拿下亲弟弟,也不是靠着莫须有,就可以做到的。

就算是北燕当真兴兵来犯,律王也可以假装与已无关,在丰县这地方,守城的都是律王府的府兵,只要他随便的那么一放水,就算是到时候将北燕人给打回老家,也无法对律王进行事后清算,毕竟打仗么,有输有赢,说他是故意输的,那证据也不好找。

林翔宇都快要愁死了,给信鸽上药的时候,不小心手重了些,信鸽发出凄惨的嘶叫,在寂静后花园的夜空中回荡,听起来分外的吓人。

“你在做什么?”被信鸽的惨叫声吸引而来的凤歌倚在门口,见林翔宇手上按着一只满身是血的鸽子,那只鸽子激烈的挣动着,看林翔宇的表情,好像是在与这鸽子发生激烈的厮杀。

“它被鹰之类的东西抓伤了,我想给它包扎一下。”林翔宇一脸无辜的举起手里的布条,以示自己说的是真话。

凤歌上前,轻轻接过那只鸽子:“让我来吧。”

看着她十分熟练的处理着那鸽子的伤,林翔宇颇有些意外:“大殿下怎么还会这个?”

“以前,各宫里的宠物受伤,都会有专人去治,我觉得好玩,就会在一旁看。看着看着,也就会了。”伤口处理完毕后,那只信鸽的精神恢复的非常好,在书桌上走来走去,时不时发出“咕咕咕”的声音。

“可惜后来实在太忙,也再没什么机会去看,好在这手艺还没丢下。”凤歌看着林翔宇:“这鸽子又传来了什么消息?”

话音刚落,只见林翔宇忽然撩袍跪在她面前,把凤歌吓了一跳:“这是做什么?”

“丰县即将有巨大的变故,只怕边境将有战事,请大殿下速速回京,以策万全。”林翔宇俯下身,一拜到底,且不说凤歌的国之储君身份若是有个好歹,整个大恒国都会因国本动摇而陷入慌乱,就算单纯以相处这么久的个人关系来说,林翔宇也完全不希望凤歌受到一丝一毫的伤害。

上回劝她,根本就不听,这次杜书彦如此郑重的提醒,定然是兵祸迫在眉睫,无论如何,也要让她离开,林翔宇甚至已经想好了,若是她不走,他就拿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威胁她——文死谏!

还没见着菜刀,凤歌已经被他这阵势给惊到了,她结结巴巴的想要将林翔宇从地上拉起来:“你,你先起来说话。”

只是这么一个大男人,就算是个身材细瘦的文弱书生,那体重也不是凤歌能轻易拉得起来的,扯了几下没动静,凤歌也只得放手随他去了。

林翔宇又磕了几个头:“大殿下,算我求你了,快走吧。储君乃是国之根本,如果大殿下出了任何的事,不说陛下与皇后娘娘该有多么的着急难过,就算是我等官员百姓,也会惶恐不安。大殿下,你不为自己保全自己,也要为天下苍生、黎民百姓保全自己啊!你的命不是属于你自己的,而是属于整个大恒国的。”

哎呀,这个大帽子往头上一扣,凤歌只觉得心里被压得沉甸甸的,就好像如果自己不赶紧离开丰县的话,就会成为大恒国历史上的千古罪人,要用生铁铸成雕像,跪在京师大门口,让人来人往吐口水的那种。

都快成罪人了,还不赶紧表态?于是凤歌马上从善如流:

“我答应你,明天一早就走,好不好?”凤歌平生头一遭,真正感受到了一股“文死谏”的气势,硬生生的被完全压倒,一点帝王威严都拿不出来。

她不知道,林翔宇那会儿在翰林院里天天呆得无趣、无聊,感到人生毫无意义,闲时经常去翰林院隔壁的御史台转悠,看着里面的御史在练习如何慷慨激昂的劝谏上书,按事情的轻重缓急,进行不同方式的进言,从最普通的谏言,到跪谏,力谏、泪谏,以及最高等级的死谏,都是不同的套路玩法。

天资聪慧的他将这些套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时不时还会被御史们拉去做陪练,到最后,他的水平反倒是御史台里最高的,御史中丞甚至一度提议要将他调进御史台,加入他们光荣的进谏队伍。

林翔宇觉得这种一哭二闹三上吊的事情不太适合自己,这才将午饭后的散步路线改为从翰林院前往工部,一路过工部深似海,工部那些神妙奇异的机关术数与各种精妙的设计一下子吸引住了他,工部一个看门小厮做的人偶娃娃都会哭会笑的,那是他收集的第一个娃娃,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如果凤歌知道林翔宇的过往,她一定会庆幸,这么一个隐藏的嘴炮之王,竟然就自断了经脉,决定去跟闷嘴葫芦理科宅男们一起混,不然,那可有得她受的。当一个讲究逻辑的理科男变成了文综帝,那威力要翻几倍。

总算听到凤歌答应第二天早上离开的许诺,林翔宇大大的松了一口气,送凤歌去休息之后,他还要去给萧燕然送信,让他重点关注北燕方向军队的情况,抓紧布防。

前几日,律王高调的出现在京师里,不在丰县,分明就是要告诉所有人,丰县出事的时候,他可是一无所知,隔那么远,他也鞭长莫及,出什么事,都不是他的错。

北燕人从来都不守信约,口头约定如同放屁,律王不管与他们谋划了些什么,必然是有一封盟书,记下誓约内容,到时候再一一履约,如果能找到盟书,那就能坐实律王里通北燕的造反之举。

谁都知道盟书重要,律王自然对盟书的安放更是加了百倍的小心,不会随手搁在书房里,想来定然是放在一个各种机关暗道、守卫森严的地方。

林翔宇将偌大一个丰县几乎要翻了个底朝天,也没有找到,至于律王府,杜书彦曾奉旨前来颁赐寿礼,在王府里住了有半个多月,将王府里里外外也是查了个透彻,以他的机关术数之能,找出了律王大公子藏的春宫图,二公子藏的坊间男女之事的话本,翻出了律王各位妾室们争宠用的扎针巫蛊小人、催春药、滑胎剂,以及管家娘子放的高利贷花帐,远超出亲王应有品级俸禄的地契与金银用具,甚至还有一套明显僭越身份的五爪金龙袍服。

却就是没有找到盟书。

没有找到盟书,私造的龙袍很容易就被处理掉,而为了地契与金银处理亲王,也够不着杀头之罪,不过抄一些,罚一些,根本动不着他的根本,反倒容易打草惊蛇。

因此,即使现在北燕人就要兵临城下了,也仍然动摇不了律王半分根本,人家在皇宫里被当今圣上好吃好喝的供着呢,遥遥地就等着看丰县这里的好戏了。

林翔宇下地道赶往边境去送信了,凤歌在房间里睡不着,她走出房间,坐在院中,抬头看着圆圆的月亮高高悬在头顶,她嘟着嘴:“一定是月亮太亮了,一点都不想睡觉。”

忽然,似乎有什么东西在舔她的腿,借着月亮低头一看,黑乎乎的一团狗,睁着圆溜溜的眼睛抬头正望着她,嘴里还“呼哧呼哧”的喘着气。

“虎子?!”凤歌有些惊喜,也有些意外,那天虎子带着狼群被自己拒于山庄之外,天亮时就没了踪影,以为它从此与自己恩断义绝,再不会露面,没想到今天竟然又看见了它。

凤歌起身,想去厨房给它找些吃的,可是虎子却叼着她的裙摆,不让她走,凤歌蹲下身子,问道:“你要干什么呀?我是去给你拿好吃的。”

虎子没有松开,反倒是拉着她的裙摆,一步步的往林翔宇的卧室走。

“你到底要干什么呀?这个屋子的主人不在,我们不可以随便进别人房间的。”凤歌好声好气的说。

虎子完全不为所动,凤歌也不能因为一只狗……嗯,可能是狼,听不懂人话,就揍它,也不至于为了一只狗断裙摆,人家断袖可是为了美少年呢。

被力大无穷的虎子拖进了林翔宇的房间,虎子示意让她钻到床底下。

林翔宇的床底下,有一个地道,当初她与金璜进城的时候,就是从这个地道里进来的,莫非那地道里有什么玄机?

凤歌想了想,还是唤来关林森,与自己一同下了地道。

这条地道不长,走了没多久,便已出了城,未出地道,凤歌便觉出不对了。

外面为什么有那么多人的脚步声,还有马蹄声,仔细听听,还有“哔剥”作响的火把声,以及不远处的号令声,那是北燕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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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坑吧祭司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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