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失的平行 第二十一章

迷失的平行 第二十一章

迷失的平行

第二十一章

深沉的夜色,树林中的火把飞速向远处移动。

树下终于恢复了平静,良久,李寿才从树上轻轻跳下,悄无声息的落在树后面,然后钻进夜色中的树林。

树林中又寂静下来,偶尔有几声蛐蛐的叫声传来,能不绝于耳的就是远处孔雀河的流水声了。

李寿从林间转了回来,来到余生藏身的树下,轻松说道:

“下来吧,人都走了。”

余生这才手脚并用的从藏身的树上爬了下来,落在李寿的边上。

“你怎么会鸡鸣狗盗之术?”李寿低声问余生。

“鸡鸣狗盗之术?你是说刚才的口技?”余生一时没有反应过来,没明白李寿为什么说自己模仿马蹄声的口技是鸡鸣狗盗之术:“当初一时兴起,学着玩的,想不到现在居然还能用来救命。”

说完余生才想起来,当初马教授给自己讲的鸡鸣狗盗的故事。

战国时候,齐国的孟尝君喜欢招纳各种人做门客,号称宾客三千。他对宾客是来者不拒,有才能的让他们各尽其能,没有才能的也提供食宿。

有一次,孟尝君率领众宾客出使秦国。秦昭王将他留下,想让他当相国。孟尝君不敢得罪秦昭王,只好留下来。不久,大臣们劝秦王说:“留下孟尝君对秦国是不利的,他出身王族,在齐国有封地,有家人,怎么会真心为秦国办事呢?”秦昭王觉得有理,便改变了主意,把孟尝君和他的手下人软禁起来,只等找个借口杀掉。

泰昭王有个最受宠爱的妃子,只要妃子说一,昭王绝不说二。孟尝君派人去求她救助。妃子答应了,条件是拿齐国那一件天下无双的狐白裘作为报酬。这可叫孟尝君作难了,因为刚到秦国,他便把这件狐白裘献给了秦昭王。就在这时候,有一个门客说:“我能把狐白裘找来!”说完就走了。

原来这个门客最善于钻狗洞偷东西。他先摸清情况,知道昭王特别喜爱那件狐裘,一时舍不得穿,放在宫中的精品贮藏室里。他便借着月光,逃过巡逻人的眼睛,轻易地钻进贮藏室把狐裘偷出来。妃子见到狐白裘高兴极了,想方设法说服秦昭王放弃了杀孟尝君的念头,并准备过两天为他饯行,送他回齐国。

孟尝君可不敢再等过两天,立即率领手下人连夜偷偷骑*快奔。到了函谷关。正是半夜。按秦国法规,函谷关每天鸡叫才开门,半夜时候,鸡可怎么能叫呢?大家正犯愁时,只听见几声“喔,喔,喔”的雄鸡啼鸣,接着,城关外的雄鸡都打鸣了。原来,孟尝君的另一个门客会学鸡叫,而鸡是只要听到第一声啼叫就立刻会跟着叫起来的。怎么还没睡踏实鸡就叫了呢?守关的士兵虽然觉得奇怪,但也只得起来打开关门,放他们出去。

天亮了,秦昭王得知孟尝君一行已经逃走,立刻派出人马追赶。追到函谷关,人家已经出关多时了。

孟尝君靠着鸡鸣狗盗之士逃回了齐国。

不过按照马东明教授的说法,这个典故是出自《史记·孟尝君列传》,现在秦国覆灭,楚国得天下,没有汉朝,更没有写出史记的太史公司马迁,难道已经有鸡鸣狗盗的说法了?

这个世界到底是不是自己穿越来的那个文明时代的历史世界?为什么历史完全碰不上?

还有,是不是有人故意改变了历史,难道是那个佐佐木香——达芙妮的外婆?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她改变了历史,为什么自己当时所在的后世的历史记录还是原来的样子?

余生感觉自己的头好痛,这一切好混乱,好多问题都解释不清楚、想不明白。

看来很多谜团只能见到那位传说中的老妖婆,叫左香的女人才能解开了。

李寿和余生两个人趁着夜色,利用那些骑士被人引开的空当,迅速向树林深处蹿去……

马蹄声隆隆,那队骑兵在夜色中如同黑色游龙一般奔腾。

蓦然,为首的什长停下战马,身后的骑兵也纷纷勒马驻足,一阵轻微的慌乱之后,竟然全部队形整齐的停了下来,显示出了这队骑兵骑术的不俗。

人马俱静,什长闭上眼睛静静的倾听着,耳中除了夜风吹动树叶的沙沙声,一丝杂音也没有。

“从追出来开始,我们是不是就没有听到他们的马蹄声了?”什长沉思问道。

“好像是没有。”身边的士兵想了想说道,“他们怎么跑的这么快,剑圣李寿的那匹千里驹在夜里也能跑的这么快吗?”

“不好,我们中计了!”什长双目圆睁,彻底反应过来了。

不过此时为时已晚,想要回转去抓李寿他们两个人已经是人去楼空。

“轻身提纵之术只是一种对内息的应用而已,如果没有修炼出内息,这种提纵之术最多能让你动作灵活、手脚敏捷,达不到轻身的效果。你虽然修炼出了内息,但是内息根基浅薄,只是能勉勉强强的达到轻身的效果罢了。”赶路期间,剑圣李寿实在受不了余生那笨拙的动作和慢腾腾的速度,忍不住出声提点道。

如果不是余生体力惊人,一直跟在李寿后面不停奔跑,在这种夜色下的树林中,余生早就被李寿甩的远远的,根本现在就看不到这位剑圣的踪影了。

饶是如此,此时的余生也是浑身大汗淋漓,喘息如牛。

李寿饶有兴趣的盯着余生说道:“不过,你这幅身板也是强壮的可以,没有利用内息的话也可以凭借肉体的力量跟随我到这种程度,你也可以在这些凡人的里面鹤立鸡群了,不愧是我们神秘一族的人。”

“呼……呼……”余生喘息着,心脏猛烈的收缩,将富含氧气和能量达到血液有力的泵到身体需要它的地方。

“我一直想问,你也是神秘一族的人吗?其他神秘一族的人都去哪里了?”

李寿负手而立,仰望着略显昏黄的月亮,悠然神往的说道:“先父便是神秘一族的人,当初神秘一族因为一场意外来到了这里,多年以后,利用圣城又离开了这里回到家乡。孤当时因为年幼,被留了下来。孤一直想追随先祖的脚步,破碎虚空,回到我们神秘一族的家乡看看……”

余生颇有些无奈,不知道这位剑圣阁下为什么会动不动的就背着手还背对着人发出一些感慨,这难道是这些古人说话的通病?

此时已经完全平复下来呼吸,余生问道:“那你为什么不启动那座迷……圣城,去追随先祖?”

“哼!”李寿居高临下的看着余生,嗤之以鼻的说道:“若不是孤当时年龄幼小,根本不记得也不知道先父他们是如何启动圣城的,况且从这些人留下的手记中也查不到有用的消息,孤何苦会留在这凡人的世间,甚至是去求老妖婆该如何启动圣城?你最好知道如何启动圣城,孤可以用任何东西去换取。不管是珍宝、古籍、名剑还是权势,孤全部都会满足你。”

余生苦笑道:“我根本不是神秘一族的人,也不知道怎么去启动你说的圣城,我来到这里也是阴差阳错,我还想回去呢,也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去做。”

余生颇为无奈的摊摊手,李寿却丝毫不为所动。

“休息好了吗?休息好了,我们就继续赶路,路上孤会教你简单的轻身提纵的功法。孤已经说了,至于你是不是神秘一族你自己说了不算,一切等见到了那个老妖婆再说。”

在这个时空的长安城。

此时的长安城应该是这个时代地球上最大的城市。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旒。

在余生所在的原先的时空历史上,秦末汉初,长安其地当时为秦都咸阳的一个乡聚,是秦始皇的兄弟长安君的封地,因此被称为“长安”。汉初,高祖刘邦下诏,相国萧何主持营造都城长安,开启了汉帝国的宏大基业。

公元前202年刘邦击败项羽,娄敬建议定都关中,但群臣大多是从东方而来,纷纷反对。刘邦征询张良,当时张良说:“东周虽然比秦晋两世好,但雒邑城郭仅数百里,田地太薄,四面都是平地,容易遭受到攻击。反观关中有函谷关、陇蜀的沃野千里,南边有巴蜀的富庶,北边有胡人畜牧的便利,可以在三面防守,并向东方牵制诸侯,只要握住渭水通运京师,当东方有变,就可以顺流而下。正所谓金城千里,天府之国。娄敬说的没错。”于是刘邦决意定都长安,并拜娄敬为郎中,赐刘姓。

但是在这个时空里,楚汉争霸中是项羽获胜,建立了大楚王朝,项羽自立为大楚高祖,拜亚夫范增为相,娄敬投靠了大楚,被赐以项姓。长安城是相国范增主持建造的。

秦末的战火让民生凋零,人口减少。身为亚母的左香完全搬照了历史上汉初时期的政策,“约法省禁,轻田租,十五而税一,量吏禄,度官用,以赋于民”。楚国立国之初的基本的轻徭薄赋政策,让社会的矛盾得到缓和,百姓的生活压力减轻,可以安心生产。

反正历史已经证明了汉初的政治主张的正确性,左香只要完全照搬过来,就能帮助楚国度过建国之初最艰难的时候。

此时项羽早已驾崩,在位的是项羽的儿子项隆。项隆体弱,由亚祖母左香监国,左香现在在楚国的权势可谓是一手遮天。

就如同历史上汉朝吕后的存在……

长安城,齐王府。

项隆之子项充被封为齐王,在京中赐予府邸。

此时项充端坐在书房之中,手持一卷竹简,伏在案几上聚精会神的阅览着,然而不时眯起的双目和不停抖动的双手,却显示着我们这位齐王的注意力根本不在竹简上。

书房之中再无其它人,却有咂嘴的声音隐隐传来,齐王伏在案几上,不时的舒服的冷哼一声,案几下,有青丝从齐王宽大的下摆中飘散出来,原来案几下竟然躲着个女人。

本是上午时分,前院忽然传来阵阵的喧哗声和女子的娇叱声。

“蹬蹬蹬蹬……”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一个身着鹅黄色衣服的女子急匆匆的闯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一脸苦笑的想拦却不敢拦着的侍卫。

“项老四,你一大早上装什么学问人,躲在屋子里不敢见还是怎么?”女子的声音从房门外传来,伴随着话语声,书房的门被一脚踹开,那个鹅黄色衣服的女子已经站在门口。

齐王身躯猛然一阵僵直,嘴上发出嘶嘶的抽气的声音,握着竹简的手将竹简扔到桌子上,然后手伸到案几下面。案几下传出来女子低声的惊呼声,还有嘴被堵住的支吾声,甚至带着案几都一阵晃动。

良久,齐王向后瘫坐在软榻上,案几下钻出一个钗斜发乱的侍女,通红着脸颊,朝鹅黄衣服女子简单施了个礼,便捂着嘴巴跑了出去。

鹅黄衣服女子脸颊微红,羞恼的呸了一口,骂道:“真不要脸,白日宣淫,还以读书研究学问做借口,我还以为你齐王殿下改了性子,真要去做那讨人喜欢的乖宝宝了。”

被人现场抓包的齐王倒是脸不红心不跳,轻咳一声,大大方方的说道:“堂姐你进别人的家里从来都不敲门的吗?再说人伦之道乃是天地至理,谁说就不能在看书的时候阴阳交合了?”

鹅黄衣服女子眼睛一瞪:“就你道理多,你赶紧收拾好,我在大厅等你,有事要和你说。”

齐王懒散的靠在那里,神情有些疲惫,说道:“有什么事情在这里说就好了,我还再想睡一会呢!”

“滚!”女子皱眉骂道,嫌弃的扫了一眼这间书房:“以后我才不要进这里来呢,你赶紧收拾好,最好沐浴下换身衣服,我不想问道狐媚子的味道。”

说完女子转身离开书房。

鹅黄衣服女子姓范名含霜,是亚夫范增的嫡亲孙女,大楚开国以来,项范两家就相依相存,当今天子项隆就娶了范氏嫡女为后,

因此项隆的第四子项充和范含霜是堂姐弟,从小一起玩耍到大的玩伴,平时说话也颇不避讳。

范含霜年芳二八,圆脸、大眼睛、微有些塌鼻子、下唇有些兜齿、看起来有些地包天,每个五官看起来都不是很漂亮,但是糅合在一张脸上,却有一种奇异的美感。

这位范家的天之骄女,却是老祖宗左香最宠爱的小孙女。

范含霜在大厅中站立着,饶有兴趣的把弄着一套精致的瓷器,半响,项充才沐浴完毕,一步三摇的来到大厅。

范含霜瞥了项充一眼:“老四,这个杯子我很喜欢,这套瓷器就送我了。”说完,也不待项充反驳,就让下人收好放在自己的车架上。

项充无奈的撇撇嘴,对于这位堂姐的做派已是见怪不怪,从小到大都是这样,喜欢什么东西都是直接抢走。

“大姐,今天找我有何要事吗?”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余生记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都市青春 余生记
上一章下一章

迷失的平行 第二十一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