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建设篇

法制建设篇

法制建设篇:

说到中国的法律,我不得不提到这个名字:易绍辉。现代东方法系(成文法),一个影响于东亚、南亚、东南亚以及非洲部分地区的法律体系的创始人,一个神秘的人物。他最常挂在嘴边的话是:但求商鞅之贡献,车裂有何惧哉?东方法的宗旨是预防犯罪(不是治病救人),易绍辉也常借用马克思“300%的利润能使人冒着生命的危险去追求”这句话,指出“狭隘的公平使法律的效用在低水品徘徊,等价的交换使违法者不感到恐惧,只有(违法有)3倍的坏处才能使守法者享受到有效的庇护。”法律真正的平等体现在对于约束对象的执行平等也就是依法办事。除此之外,这一法律派系还特别注重刑法的制定,认为人与人的关系应当首先应当是安全关系,民法则作为刑法的延伸、补充,从而不同于罗马法系以民法(人与人之间的经济关系)为本的立法理念。在自由上强调交出2份自由,就能享受到8分自由;如果想得到10分自由,那最终1分也得不到。东方法系代表了低违法起点与高量刑起点的统一、罚金与低年限有期徒刑的统一、高年限有期徒刑与死刑的统一。认为,从经济角度看改造一个坏人的社会成本远高于消灭一个坏人,何况改造的失败率非常之高;而消灭一个坏人又可以震慑至少10个将蜕变为坏人的人;在相对合理的立法条件下,每一个违法者其生存价值将可以换算为经济价值;国家的主要责任是保护合法者利益;人趋利避害的本性是保证法律效果的坚强后盾;在中国,个人初犯5年以下有期徒刑将可以通过赎金予以抵销,初犯20年以上有期徒刑、累犯30年以上有期徒刑将予以折合死刑(累犯量刑是:各次判处刑期之和乘以次数的阶乘);团伙犯罪考虑到其危害1+1>2的特点,如若首犯判处有期徒刑30年,次犯18年那么首犯刑余的10年将转给次犯,满20年折合死刑,又刑余8年转给三犯,依此类推,如若从犯量刑少于5年,则最高追加到有期徒刑20年(在中国只要具有正常智商的人,都知道做小弟是冤大头,所以在中国也找不到黑社会。)另外,中国未成年人(16岁以下)并不游离于法律之外,只是有所宽赦:初犯1年以下不予追究,5年以下监护人交出监护权,改由国家行使监护权,初犯30年、累犯40年有期徒刑折合死刑。如果成年人组织未成年人犯罪,难么成年人在基本量刑上加上所属少年犯量刑之总和。为了鼓励公民见义勇为,中国法律除了放宽正当防卫权限(斗殴不算)、袭击见义勇为者(包括带有报复性质)等同袭警(基本上要折合死刑)、罪犯脱离犯罪现场也认为是犯罪过程,对其造成的伤害属于正当防卫(最大程度避免守法者受到违法者的报复)。之外,还与军队协调,与军功授爵(20级)进行统一。将见义勇为的评估分数可换取爵位,而爵位的高低在中国男子的生活中影响还是挺大的。还为了避免犯罪分子狗急跳墙,犯罪分子被抓时束手就擒作为重大立功表现。我听说各一个笑话,匪徒甲、匪徒乙准备行窃,甲看乙带了刀,说:“那东西留在家里吧,否则不成功则铁定成仁了。没见现在的人对消灭个坏人多么热心吗?”;关于经济犯,在追回涉案金额的前提下最高刑期20年,如果潜逃国外,则进行缺席审判,一旦折合死刑,只要在地球上就总能消灭,如果带家属出境则视为同罪,(刚实行时,还有人抱着侥幸或者是死一个造福一家的心理,结果则是所有潜逃境外者惨遭灭门(50年代是美国财政部门的风光年,有大量的中国黑钱收入,同时也造成了中美外交冲突20年),所以现在即使有人敢潜逃,也没人敢把财产转移国外。)不过我可以肯定,中国政府肯定与一些国家的黑恶组织有联系,自己则很少出手。所以有人把中国政府看作世界上最黑的黑社会也是有道理的,不过很多人都以到这个‘黑社会’生活为荣)。另外,中国也是少有的同时把吸、贩毒作为重罪的国家之一,吸毒者只要不是自愿前往戒毒所(自首),都是10年以上的重罪。中国的反豪强法受到西方的广泛批评,有人理解为这是对资本家的迫害,而其实质仅仅是一种针对家族式犯罪的普通法律,是在家族式犯罪量刑的同时,强行分家、外迁到不同的郡县。同时,为了保证法律的合理性,中国立法把量刑与定罪分开,定罪程序比到繁琐(我不得不承认,中国政府定的各条罪名大都科学而合理,仅仅是量刑过重),先由各政治代表提出,并投票通过(半数通过)。然后在各地随机抽取立法听证候选人(自愿登记),投票赞成超过一半时,立法有效,20年内若要修改则需要三分之二多数,之后是半数通过。不过量刑绝对是“黑箱操作”,但奇怪的是不管结果如何,竟然多为中国人民普遍接受,这也许是易绍辉深谙他们“打蛇不死随棍上”、“放虎归山终为患”、“痛打落水狗”的传统吧。不过令我仍然不解的是:中国死刑的条款很多,公安、检查、法院工作也算尽职,但年执行人数竟然有死刑国家里面最少的,难道他们真的达到了目的?难道真的“若要去刑,唯有用刑!”还有一点,每一个中国人从1年级(7岁)就开始上法律课,直到本科毕业,并作为中考高考科目,其时间跨度、重视程度世界第一。

在5年1次的世界司法部峰会上,东西方司法体系碰撞了40年,其结果是罗马法系在非基督、天主、东正教地区的认同度逐年减弱。

中国法律之最:

涉案人数最多:1952年,曾经纵横江南1市12郡2年之久,“鹤顶红”黑社会集团在五行组、公安、边防、工商等部门的联合围剿下,全体1038名成员落网,活捉“老大”钱戕(qiang)兹判处有期徒刑2350年、其他23个主要骨干都处以500年以上有期徒刑,全体1038成员全部折合死刑。

境内涉案金额最多:1961年,中央银行交趾郡分行行长汲爱财挪用公款71亿到国立赌场交趾分场赌博,失败。被查处后,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境外涉案金额最多:1964年,豫章郡交通厅厅长郝堵挪用公款5000万(折合1亿美元),到拉斯维加斯赌博,失败。被查处后,潜逃阿根廷(妻儿未随其逃亡),缺席审判折合死刑。次年暴毙,死因不明。

死刑执行年龄最小:1956年,香港市某中学初1学生赵斯,因琐事报复同学杨不活,造成5人重伤。被判处有期徒刑55年,折合死刑。

有期徒刑执行年龄最小:1972年,流窜于上海市的“三只手”盗窃团伙被剿灭,其中7~11岁男女儿童16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剥夺监护人监护权以国家监护形式执行有期徒刑)5~9年不等(到16岁完成基础义务教育)。首犯强必(成年人)判处有期徒刑81年(儿童累计有期徒刑65年),折合死刑。为了方便访问,请牢记bxwx小说网,bxwx.net,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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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写二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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