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黑屋番外(下):

141.黑屋番外(下):

此为系统自动章。不过很快的,坐不住的奥古斯特阁下,还是在某个辅导功课的晚上,主动把自己的目的给卖了:

他在很认真的想要对拉斐尔好。

对一个人好的方式,在奥古斯特看来,就是去了解对方需要什么、想要什么,然后……给予。反正绝对不能是那种自以为是的“我都是为了你好啊”的方式。

于是,奥古斯特就不出意外的卡在了“了解拉斐尔”这一步上。他对拉斐尔的了解是很偏面又浅薄的,除了知道对方是个蛇精病以外,他甚至都不知道拉斐尔来布里斯托尔到底要做什么。顺其自然的,一个傻到家的主意就这样诞生了——奥古斯特笨拙的想要通过细致入微的观察来了解拉斐尔的喜好。

是的,从拉斐尔角度来看的那些出现在背后的眼神、古堡闹鬼事件等,统统只是因为奥古斯特在关注他。

等这么做了有几天之后,奥古斯特才意识到,这种“观察”只能被读作痴汉。他根本什么都观察不到。拉斐尔伪装的很成功,如果不是奥古斯特确定他曾连续几个月不断的听拉斐尔讲他想怎么血腥的杀掉一些人,他也会以为如今的拉斐尔就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普通贵族。

一计不成,便再生一计。

奥古斯特开始一边暗中关心拉斐尔的生活,一边试图拐弯抹角的从拉斐尔口中打听到他到底想要什么。

“关心生活”这点,奥古斯特自认做的还是很成功的。他早上起不来,晚上却能熬夜熬到很晚,于是,每当拉斐尔忙碌起来需要晚归的时候,奥古斯特就会抱着一本骑士小说,等在大厅的壁炉前,盖着毯子,喝着热饮,一直等到拉斐尔回来。

奥古斯特在关心人方面是个彻头彻尾的生手,因为上辈子自母亲去世后,他就一直都是一个人,并没有谁需要他的关心。

他只能以己度人,回想自己孤身一人时最渴望什么。

答案显而易见,万家灯火,他只想要一个愿意一直等他回家的人。他甚至干出过为了假装家里有人,出门前就打开客厅的灯,一直亮到他晚上回来为止。这样一来,在走到小区时,就能看到一栋栋亮起柔光的房子里,也有属于他家的那盏灯,泛着温馨的昏黄光芒,仿佛真的有那么一个人一直、一直的在等着他。

所以奥古斯特几乎每晚都会等拉斐尔,但是又不想拉斐尔发现,便把贴身男仆推了出去。拉斐尔冷了一夜回来,看到温暖的壁炉,彻夜等他的仆从,一定会很高兴。

有次十分惊险,差一点就被发现了。那天下了很大的雪,拉斐尔一直没回来,纵使熬夜小达人奥古斯特也没能熬住,一直睡到拉斐尔走进城堡。仓促间藏的不算完美,但大概是光线问题,拉斐尔并没有发现。

至于从拉斐尔口中打听他到底喜欢什么……

这就彻底难住奥古斯特了。

作为一个母亲早逝的孤儿,工作又是很少需要交际的地理杂志摄影师,奥古斯特上辈子与人交流的经验几乎为零,大部分工作都是编辑通过网上告诉他的,作为一个手速比脑速快的网瘾少年,他根本不知道什么叫有技巧的说话。也就是传说中的社交障碍。

他这辈子仅八年的儿童生涯所说的话,已经快是他过去身为一个成年人所说过的话的总和了。

依靠这辈子为期不到一年的礼仪课家教的教导,奥古斯特尝试了数次,才终于勉强的迈出了第一步——赞美拉斐尔。

礼仪老师说,在与人聊天的时候,讨论天气和赞美对方无疑是个不错的开始。

可奥古斯特还是搞砸了,他对拉斐尔的赞美,好像反而让拉斐尔僵硬了许久,这可是很少见的,这个世上还长袖善舞的拉斐尔都接不上来的话。

莫名有点小骄傲是怎么回事。

咳,最后,忍耐力有限的奥古斯特,终于决定还是直白的问吧。反正也快过圣诞节了,他可以拿圣诞礼物作为筏子来打听拉斐尔的愿望。

被壁炉的火光照的小脸红扑扑的公爵阁下,以一个只有他自己觉得不会被人发现目的的语气,对拉斐尔.临时家教.莫蒂默道:“耶尔!”

拉斐尔的法文叫法是拉法耶尔,出身法兰西的王太后便用“耶尔”来当做了拉斐尔的昵称。苏美尔语里闪耀、光荣的意思,充满了王太后对拉斐尔寄予的希望。只有很少的人才能这么称呼拉斐尔。

拉斐尔放下手中的金线手抄书,勾唇,故意凑近道:“恩?”

拉斐尔靠的实在是太近了,作为一个理论上的巨人,行动上的矮子,奥古斯特虽然往日里很大胆的喜欢看男色,实则却是个在上辈子连手活儿都很少做的纯情boy。乍然和理想型如此近,让他顺利变成了一个小结巴,金色的呆毛迎风招展。

拉斐尔很有耐心的看着奥古斯特,继续用一种说不上来的磁性嗓音,上调着音调,再次“恩?”了一声。

奥古斯特猛地低下头:“今天、今天天气挺好的哈。”

“……”

尴尬,往死里尴尬,奥古斯特都替自己犯尴尬症的那种尴尬。

“噗。”拉斐尔再也忍不住的笑出了声,他一把抱过轻的仿佛是一根羽毛的奥古斯特,让他叉开腿坐在自己的膝上,脸对着脸道,“我是你的叔父,你有任何想说的事情都可以直接告诉,好吗?不要怕。”

这个体位真的很容易让理论上的绅♂士开始满脑子黄色废料啊,小叔!

奥古斯特整个人都彻底僵住了,像是中了石化咒。就是哈利波特里的那种能让人变成石头的石化咒,他很喜欢那个童话故事,所以总觉得银色和绿色才是贵族的颜色。当然啦,现实是,在英格兰三头金红色雄狮才是皇室的标志。

拉斐尔与奥古斯特认识也快有两个月了,他觉得更亲近点应该也没什么问题,于是他就用高挺的鼻尖蹭了蹭奥古斯特白皙小巧的鼻尖。

然后再次用温柔到仿佛能把人融化的了低沉声音说:“好不好,奥尔?”

“……好。”奥古斯特的声音小到几乎等于没有。

“那告诉我,你最近到底在做什么。”拉斐尔诱哄道。

稀里糊涂被抢走了节奏的奥古斯特,就这样稀里糊涂的把自己卖了,拉斐尔想要什么、最近在做什么一个字都没打听到,他自己最近在干什么、想要什么倒是和盘托出了。

拉斐尔听后的震惊不比奥古斯特少。

这种关心人的方式,还真是别出心裁、富有创意呢,不过……

“我很喜欢。”拉斐尔就势就亲了一口奥古斯特粉嫩的脸颊,如雪花落在脸上,那么轻,那么凉,却又带着冰雪消融时的温度。

奥古斯特:突然有一种自己被占了便宜的错觉是怎么回事?

不对不对,拉斐尔这么好看,如果一定要说谁占了谁便宜,也是他占了啊!自暴自弃的公爵阁下,索性色心大起的回亲了拉斐尔,左边一下,右边一下,美人的脸颊可真香!不是人造香水的那种矫揉刺鼻,而是一种带着冬日凌冽之气的清新,有些温凉,却不至冻伤。

然后……叔侄俩就来回亲了个爽。

奥古斯特欲哭无泪,总觉得这个走向不是他想要的那种,但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对。算了,反正他一开始就没对自己的智商抱有期望,已经做好了被发现的准备。

对了!他要问拉斐尔的喜好!

“圣诞节快到了,你想要什么礼物?”奥古斯特从拉斐尔身上吸取了经验教训,决定打直球。

“这种事情是可以直接问的吗?”

“我之前不了解你啊。”奥古斯特理直气壮。

“我们正好可以深入的了解一下。”拉斐尔笑的一身正气。

“对!”奥古斯特很高兴拉斐尔能如此上道,连珠炮一样的开始发问,“那你平时有什么喜好?偏爱吃什么?穿什么?有没有什么无论如何都一定要完成的心愿?”

拉斐尔:……这些和圣诞节礼物有一便士的关系?

虽然这么想着,但拉斐尔还是笑着回答了奥古斯特的问题:“我其实比较喜欢吃中餐。”

“……啊?”奥古斯特一双杏仁猫眼里,堆满了大写的“你逗我”的绝望,他再次确认,“中餐?”

拉斐尔继续凑近,仿佛连呼吸和心跳都能够彼此感受到的近:“对啊,我一直很好奇中餐是什么味道。你不喜欢吗?”

“还、还好吧,我更喜欢法国菜。”奥古斯特有点气短,他的眼睛控制不住的看着右下角,这是人撒谎时的下意识反应。但奥古斯特觉得自己撒谎撒的挺完美的,毕竟如今全欧洲都喜欢法兰西的东西,从建筑风格到日常服饰,连法语都是贵族必学的语言,和拉丁语一样重要。

英格兰前面几百年的官方会议记录,甚至用的一直都是法文。后世学者翻开这些羊皮纸资料,一定会很想哭的。研究英格兰历史还要掌握法文和拉丁语,真的很考验人。

“你喜欢法国菜?”这句话在拉斐尔嘴边玩味了很久。

那种让奥古斯特觉得危险的阴柔再一次席卷全身,他挣扎着从拉斐尔腿上下来,撂下一句“很晚了,我先去睡了”就跑走了。

拉斐尔单手托腮,看着短腿公爵跑远,想着对方对什么叫心虚还真是一无所知呢。

第二天早上,奥古斯特看到了姗姗来迟的、由老管家烫好的伦敦报纸。

在奥古斯特上辈子的历史里,欧洲的报纸诞生于十五世纪中叶,所以他也拿不准在这辈子的架空世界里,报纸的出现到底是历史的产物,还是拉斐尔的又一“发明”。不管如何,这样一周一次、只记录全国乃至全球大事的报纸,极大的方便了奥古斯特的死宅生活,帮助他更全面的了解了整个中世纪的欧洲。

至于熨烫报纸,奥古斯特以前只在英美剧里看到过,当时百思不得其解有钱佬的奇怪生活,这辈子才知道熨烫报纸最初其实是为了不让油墨沾到贵族的手上。

活字印刷术刚刚传到欧洲的前一百年,技术还是很落后的,油墨沾手便是缺点之一。

这个月报纸上最重要的新闻,还是没完没了的英法战争,再没有哪家表兄弟阋墙能闹到这种可怕的地步。这份伦敦报纸媒体业的祖宗,早早的就深谙了多年后英国小报的八卦色彩,报道完英格兰的战争优势后,还不忘从精神上打击法兰西的国王,谣言说他疯了。

“啧,上次他们说的还是舅表伯父重病不起呢。”奥古斯特半依在床上,一边评价一边翻到了第二页,那里是伦敦本地最重要的新闻摘要。

国王婚礼正在积极筹备,安妮公主待嫁之心迫切。

马奇伯爵(拉斐尔)临时成为国王使者,前往布里斯托尔关心城市排水系统重建。

尊贵的格洛斯特公爵阁下(奥古斯特)已确认会出席国王婚礼,这将是他第一次在公众面前露面。

……

……

城市排水系统是什么鬼?

“这是伯爵阁下这次的工作。”老管家道,“在第三版有十分全面的详细解释,还附上了伯爵的个人喜好。”

“……”早知道报纸会剧透,我之前到底为什么要犯傻?

新闻变旧闻,奥古斯特对着老天伸了个中指。我有一句妈卖批,我一定要讲!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啊。

奥古斯特竖起全部的防御工事准备应敌,敌人却根本没打算在今天发动总攻。

拉斐尔只享受了一把被奥古斯特时刻关注的大明星感,等享受够了,他就抬手捏了捏奥古斯特滑嫩如鸡蛋的脸颊,表示话题结束,他们可以换一个了:“要先吃点东西吗?我让厨房准备了一种比较便于携带的棒国料理,名字好像叫包子,也不知道你吃不吃得惯。”

“棒子怎么就那么脸大呢?包子是中国的,谢谢!”奥古斯特想也没想的就反驳了回去。

拉斐尔再一次笑的意味深长起来,双眼微眯,像极了一只偷了腥的狐狸:“抱歉,口误,不过没想到奥尔你连这么冷门的东西都知道呢。”

“……”啊,今天的天气真好啊,万里无云,一碧如洗。

看着再一次缩回洞里的小松鼠,拉斐尔没说话,只是开开心心的投喂了起来。他让厨师准备了好几种馅料,目前来看,奥古斯特的口味更偏北方一些。

在了解到拉斐尔其实很喜欢吃中餐后,奥古斯特就又把中餐厨师李请了回来,对于这种出尔反尔的销假行为,奥古斯特充满了歉意。但李却……喜极而泣,宁可放弃已经成行的伦敦之旅也要回到城堡工作,他至今都没相信奥古斯特当初所说的“这不是辞退”的安慰。如今,李带着她混血的女儿也跟着车队里,准备完成父女之间有关于伦敦和蓬蓬裙的约定。

奥古斯特总是抵挡不住“皆大欢喜”的魅力。

吃饱喝足,车内就再一次恢复了安静,奥古斯特无所事事的摸来看去,仿佛突然对这辆他乘坐过多次的马车升起了浓厚的兴趣与探索欲。据说打造马车的木头和装饰物都大有来头,好比先代英格兰国王的纯金袖扣,金丝打造的柔软座垫什么的,连脚踏都是同样的质地。

但是不管奥古斯特哪次从他的探索里抬头看去,拉斐尔总在微笑的看着他,仿佛拉斐尔比他还要无所事事,而他比马车更有趣。

气氛总这么尴尬也不合适,于是,在与拉斐尔对视到第五次的时候,奥古斯特主动开口:“你在看什么书?”

“《亚瑟王之死》。”

“哦,骑士小说。”

“是的。”

之后他们就再一次安静了下来。

几分钟后,拉斐尔谈起了一个更有延伸性的话题:“说起来,我有个朋友,很特殊的朋友,曾经和我说过一个理论,有关于骑士小说和亚瑟王的。”

“是什么?”奥古斯特摆出一副很感兴趣听下去的表情,哪怕拉斐尔要和他讨论这个世界上最无聊的话题,他都能“充满积极”。

“他以为我不知道圆桌骑士是虚构的,特意提醒我,圆桌骑士只是小说,并不是真正发生过的历史。亚瑟王只是五世纪一个普普通通的国王,但他却因为骑士小说成了我们生活的时代里最伟大的英雄,被贵族和平民趋之若鹜。”拉斐尔陷入了回忆,嘴角挂着真正的笑意,他问奥古斯特,“是不是很独特?你之前听谁说过这种话?”

奥古斯特并不觉得这话很独特,因为他就听过,从他自己口中……

……以及他买的《给我的孩子们讲中世纪》里。

——十二世纪,诗歌叙述着骑士传奇;十三世纪,传奇改为了散文。但它们都有一个万变不离其宗的共同点,它们都是假的。不少现代人都以为兰斯洛特真实存在过,这就是传奇的力量。说不定未来人还会以为龙傲天和中二病真实存在,你要加油哦。

上辈子的讽刺都成为了这辈子奥古斯特抬不起头的原因。

“我的这位朋友与那些至今还以为幻想中的骑士精神真实存在的虚伪贵族完全不同……”拉斐尔没等奥古斯特回答就自顾自的说了起来,每一个音节里都都充满了“他是那么的单纯不做作,和外面的妖艳贱货一点都不一样”的骄傲。

你到底在骄傲什么啊,摔!

总感觉话题越来越危险的奥古斯特,不得不再次祭出了他的终极大招——睡觉。本来只是装睡的,结果装着装着就真的睡着了。

在车队抵达伦敦郊区时,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

车队走到外伦敦区的里士满后,就不再前行了,他们并不着急去国王所在的怀特霍尔宫,因为……奥古斯特在伦敦有自己的住宅,准确的说是王宫。

汉普顿宫。

自这里被皇室没收、整修过后,就一直有英格兰的凡尔赛之称。

一百年前,汉普顿只是一座庄园的名字;

几十年前,红衣大主教沃尔西斥巨资对庄园进行了改建,用七年的时间将它变成了全英格兰最奢华的建筑群;

十九年前,黑太子在位的最后一年,他在“最后的疯狂”里做了很多惊世骇俗的事情,其中之一就是以沃尔西富倾公侯为名,要对这位嚣张一时的红衣大主教进行财产来源审查,为了保命,沃尔西把庄园献给了黑太子,汉普顿庄园变成了皇室财产;

六年前,理查二世与罗马教廷彻底闹翻,他一气之下就把自己苦心孤诣扩建了十多年、刚刚才修建好的汉普顿宫,送给了年幼的奥古斯特。

简单来说,这座毗邻泰晤士河、远望伦敦、拥有1280个房间的当世最奢华王宫,仅仅是奥古斯特阁下三岁时收到的生日礼物,之一。

不过,直至即将年满九岁的今天,奥古斯特才第一次踏足这里。

汉普顿宫是典型的中世纪末期风格,有属于哥特式的塔楼、尖顶,也有着英格兰最著名的对称红砖美学,庄严大气,又不失质朴。一进门,就是整整三道庭院,这仅是用来招待客人的地方。整体的建筑风格都是十分开阔宽敞的那种,为的是让宫内能够在阴雨连绵的伦敦也享受到足够的阳光,华丽又气派。

可惜,这些奥古斯特暂时都无缘得见,比起欣赏不需要门票的汉普顿宫,他更倾向于在睡梦中徜徉现代生活。

马车一直驶过三个庭院,直至寝宫前才停下。骑士长安德烈下马,在他准备像之前在布里斯托尔堡那样把熟睡的公爵抱起来时,拉斐尔却挡住了安德烈的手,他没说话,眼里的意思却很明确,他来。

拉斐尔不假他人之手,一路把奥古斯特抱到了差不多占了三层一半面积的寝室。汉普顿宫的仆从几个月前就已经在为迎接公爵而做着各种准备,全新的被褥,拍到最蓬松的枕头,以及垫了不知道多少层的舒适床垫,一切都是那么的恰到好处,让奥古斯特能够继续安睡,一觉到天明。

第二天早上,伴随着悦耳的鸟鸣和第一缕阳光,奥古斯特难得起了一个大早,睡足了之后他反而变得更加懒散,一直赖在床上不肯起来。

直至他敲响了室内的金铃,招来了老管家和……拉斐尔。

“!!!”你怎么还在这里?奥古斯特的眼睛如是说。

拉斐尔就像是能听到奥古斯特的心声,他主动道:“我们到里士满的时候已经很晚了,我想你应该不介意招待一下你舟车劳顿的可怜叔父在这里先住下。”

对此,奥古斯特能说什么?他自然只能说不介意啊,随便住,这里多的是房间,想住到什么时候住到什么时候。

然后,拉斐尔就说了一句,好。

好?好什么?卧槽,跪求不要把我的客气话当真啊,你在伦敦又不是没有家!奥古斯特不能赶人,只能暗示:“其实我有点害怕你睡不惯,毕竟还是自己家更舒服。”

拉斐尔表示赞同:“是的,你说的太对了,在住到你右边房间的那一刻,我就一种好像回到家的感觉,很舒服,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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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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