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1章 序章

1.第1章 序章

如火红般的夕阳,在挣扎中逐渐堕入海面,也带走了今天的最后一丝光明…

而背靠着石桥的兰斯.哥顿,仿佛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抵着喉咙的那把匕首已经削破了些许皮肤,滚烫的感觉,从破损处一直传递到心窝,难道这就是流出鲜血的滋味么。而对面那双冰冷无情并泛出猩红色的双眼表示着,如果自己敢大声喊叫,那么这条小命就会从此消失。不过兰斯也不是那么好惹的货,就在匕首达到喉咙的那一刻,自己的长剑也略微插入了对方的大腿,或许是出于本能的反应,剑锋倾斜着偏向了大腿外侧,可恶,都怪这剑太长了,在对抗这种突然袭击时完全没有任何优势。

一望无际的桥上,寂静得让人开始恐惧已经升起的海雾,随着一阵海风吹过那双红眼的额头,用海蜘蛛丝与银色吊坠镶嵌的面纱,终于因为主人的痉挛而抖落到了地面。这种装饰在整个哥顿镇,也只有镇长的夫人与他的情妇才拥有,这两个女人还曾为了同一条面纱而争夺的你死我活。兰斯.哥顿不由得因为这事情而分了下神,完全忽视掉了对面这位能听到鼻息的女人胀大的瞳孔和苍白的脸颊。正当他诧异于她与桥上浮雕一样的美貌时,这个偷袭者的右腿又因为一次战栗而将长剑吃的更深一寸,而她手上仅剩的一丝力量,在兰斯的喉咙上已经不太能造成更深入的创伤。

“是机会了!”兰斯心里面默默说道,谨记父亲对自己的剑术教诲,“骑士剑术第7式,也是最后一句教导,所有的战斗,都是以摧毁敌人的身体为目的。但如果不能摧毁敌人的身体,就只能相互消耗体力和意志力,谁能撑到最后,谁就能活下来!”

而这冷艳狂躁的女刺客也仿佛意识到了这个问题,要活命,就要下狠手。或许废掉自己一条腿,也比在这里丢了性命好很多。可惜她还是低估了兰斯的实力,正当自己想用匕首往兰斯喉咙来上一记猛挥时,兰斯已经连人带剑往后仰,从下巴一直到鼻梁,被这可恶的匕首划出了长长的深痕,而猛地抽出了长剑后,女刺客仿佛又疼的开始乱舞匕首起来。可右腿受伤外加流血过多的她,已经开始看不清眼前的一切,恍恍惚惚地靠着桥墩,她抬起了头,对兰斯说道:“别痴心妄想抓活的,我永远也不会回到那个地方了!”随后用匕首对准了自己的心脏,准备刚烈地结束自己的生命,不过此刻兰斯的世界仿佛一切都变慢了,自然不会让这名来历不明的女刺客自裁

刀光火石的瞬间,兰斯猛的用长剑打掉了对方手中的匕首,正想用通用语和对方说上一句“你是何人?”时,这女刺客竟然不知廉耻地倒向了兰斯怀里,而兰斯也出于自我意识往后跳开,摔倒在地的女刺客仿佛因为疼痛而支吾了一声,然后更让兰斯摸不到头脑地昏迷了过去。

“这都是什么跟什么!“兰斯咒骂道,今天当班的日子一切都风平浪静,刚好要到“干正事”的时候,遇到了这个家伙。

靠着桥灯的灯火,兰斯总算第一次看清楚了这家伙的脸,高高的鼻梁与苍白的脸颊,有点乌黑的双唇下方,点缀着迷人的一颗痣。银白色的头发无疑说明了这是一个贵族,而身穿的兽皮长衣露出了里面的海蛛丝长袍。兰斯顺手揭开了兽皮长衣胸口的几个暗扣,长袍在缠绕住脖子的那些蕾丝花边上,用金线和银线勾勒出拿着镰刀的黑太阳。

“天!”我都遇到了些什么,这女刺客难道是传说中,信仰死神的教徒?

“不太可能,剧父亲所述,死神议会早已经在上个世纪就从这片大陆消亡了,而其教徒们分崩离析,早已经被太阳王的骑士团剿灭”兰斯不禁自言自语起来。

“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被我选中的女子,理应开心地接受参加王城火焰节的人儿,又忽然间成为手持利刃的女刺客向我发起攻击!还穿着早已被禁忌的五种图案的侍奉之襟,外加这女人还是个贵族!“兰斯百思不得其解....

“你运气好,遇到了我兰斯.哥顿“兰斯对着已经昏迷的女人说道,“总之,我不能让你死去,否则上面发下来的火焰节人员名单我可无法照常完成。看来,只能先把你救活再说吧!“

一边说着,兰斯一边撕下对方的长袍作为绷带,如果用旁人的眼光来看,兰斯就像一头发疯了的禽兽,对一个弱女子行暴。可那诱人的双峰在兰斯眼前跳动,引诱着兰斯的双手蹂躏时,兰斯也咬着牙帮这个女刺客包扎完了最后的一圈,然后用自己的外套裹好了可恶的女人,朝着身后的桥墩观察厅走去。

当四周已经黑的只剩下桥灯时,兰斯看到了远处山上用火把打出的信号,“一个三角形,一个圆形“这是对方用火把划出的图案,意思是”回家吃饭“。这种通信方式,是兰斯的父亲交给兰斯,然后由兰斯交给自己最小,最聪明的妹妹。

而兰斯右手也拿起了手中的火把,没有一丝温热的,仅有光亮的火把。并在左手带上了一块黑色的遮光兽皮,站到了桥墩守望室的顶部,用火把的出现和消隐与告知妹妹的规则,描绘出当前的状况。

“三个圆形“兰斯哥顿终于费力地挥舞完了,”这下老妈可知道我还有工作没做完,她们先吃饭不用等我了,可恶,这女人的身份搞不清楚之前,我还暂时不能回去,万一是个来偷火种女人呢,嘿,谁知道呢“,盯着这女人的婀娜身段,兰斯搞不清楚自己卡在猴头的一口腥甜味道,是该吞下去还是吐出来

点燃一支塔罗香,小小的看守室有了一股家的味道,兰斯摸出随身携带的鳕鱼饼,吃了一点点,又打开父亲在这里珍藏了多年的一瓶酒,小口嘬了一下,用手将瓶塞狠狠地塞了回去,仿佛担心里面的酒味就这么消逝掉了。

回想半小时前的一切,感觉是在做梦,总觉得有什么地方是被自己忽略掉了,于是兰斯.哥顿,一边继续吃着鳕鱼饼,每吃上两三口,才再次费力地打开瓶塞,小小的嘬上一口酒,然后回忆着今天到底都发生了些什么…..

那是在下午的时候,兰斯.哥顿在桥墩的守望室里面一丝不苟地看着过往的行人,心中默数着数目的同时,也会用手将看守工作台面的刀子轻轻地扎向桌子中那个早已坑洼不一图案,每扎一次,原木制作的桌子都会发出奇怪地声响,当然,兰斯.哥顿不敢扎的太厉害,否则就会重蹈覆辙般将这张祖传的桌子一刀两半。

已经快要接近回家的时间了,准确地说,只要等桥墩上面的油灯逐一点亮,就能回家和妹妹们吃晚餐,好好地享用母亲的胭脂鳟鱼肉,这可比每天镇上发的鳕鱼饼好吃多了,外加上一大块黑面包,还要让小妹给自己倒上一杯葡萄酒。唔,是的,家里的葡萄酒比起镇上的,虽然酒精浓度可能不够,但放了奢侈的砂糖,让葡萄酒的口感提升了不少,否则先苦后甜的那种味道可不太合他的喜好。

点灯的时间从太阳余晖没入大海的那一刻开始,会持续接近足足一小时,每隔开一里格有一盏灯,而点灯的火把就是从镇中间的家里通过铁索线传递出去,家中的三位妹妹和母亲负责点火,以及用均匀的速度来传递,确保在固定的时间点亮哥顿桥上面的火把。当然自从家里买了一头驴后,大家再也不用手工去转动火把的铁索轴,这样三个妹妹才不用那么辛苦地把手磨破,不过这样也会让自己逐渐遗忘掉父亲的样子,至少最小的妹妹安娜是这么说道。

点灯的过程是让人感觉到兴奋的,从哥顿镇开始,当夜色来临,光线逐渐消亡时,母亲就会用上好的羊羔油配上白麻布卷裹的松木棒,这种木棒在哥顿镇附近是没有的,都是从更北面的城镇送来。然后母亲一定会在嘴里面唠叨,如此好的松木为什么不能拿来做家具而是用来燃烧哪,同时放入镇中心家里的火源,嗯,所有镇上的人都知道的,唯一的拥有热量的火源那里就在兰斯家里,点燃那些奢侈的火把后,放上铁索中已经设好的位置。再让妹妹中最大的一个,今年她可才14岁,用鞭子在家里那头不听话的笨驴,要知道往往你要打上好几下这家伙才肯动那么几分钟。随后让其余的两个妹妹负责给铁索的轴承加上润滑油,天,可是海里面鲸鱼的油脂啊,比点燃火把的羔羊油还贵重不少。最后母亲会让三个妹妹轮流地赶着笨驴转动轴承,然后自己开始去准备晚餐了。

每次想到这些事情,幸福的让兰斯不由得打哈欠起来,“唔,我想的太多了,或许是我想家了“,兰斯哥顿揉揉眼睛,继续地回想与这个女人相关的时间段的事情……

当第一盏灯被点亮时,哥顿镇都会爆发出一阵欢呼,这盏灯的光芒将整个哥顿镇照亮,虽然不如白天般亮堂,可也至少像昏黄的傍晚,要知道灯光之外的黑夜世界,是无法让正常人活下去的,血红的双眼与看似幽灵般的浮游体会在每一寸黑暗可以渗透的地方等待着无知的旅人,只有光芒,才能让这群异类躲避的远远地,也只有光芒,才能让分割在十二块大陆上的人们继续有希望地活下去

话说回来,在电量了第一盏灯后,漆黑的世界逐渐会变得扑所迷离起来,每一里的这盏灯照亮了小半个里格的范围。每次次父亲曾带着兰斯前往哥顿镇旁边的悬崖,等着看夜晚的灯全部被点亮是什么样的。小兰斯便会靠在父亲的肩上,用自己的小指头当作指示标,一个个地算从哥顿镇开始被点亮的灯,但数到50个的时候,就不太看的清楚了,正当小兰斯要放弃的时候,忽然看到平行于哥顿桥的左右两边极为遥远之处,也开始逐渐有灯光燃动起来,小小的火焰仿佛是地上的蚂蚁般大小,在黑夜中爬行着前进,片刻后,整个黑夜,都是这些带着火焰的小蚂蚁。相比头顶上遥远的星幕那几颗老的发霉都不愿意散发出光芒的星星,这些火焰,总能让小兰斯和父亲两人感觉到一种敬畏和幸福

“哇,爸爸,没想到其他地方也会点灯啊!”小兰斯总是不厌其烦地用这句话作为和父亲作为开场白,而深知小兰斯在想什么的父亲,也会用豪迈而低沉的声音说道“哈哈,小子,又想从你老爸这里套点故事了?”....

.....

镇里面的油灯已经点亮了,还剩下一盏油灯就会到我这里来,兰斯心里面不停地提醒自己。这次!没想到这么快就到约定的数目了,督查大人德里芬说过,每个被挑选的人都是火焰之神的旨意,是纯洁而高尚的。还好因为自己家里需要照顾点灯,所以不可能成为被选中个那个人,这样兰斯心里面也轻松了不少。但是自己的工作真正的目的,是在桥墩上为了挑选出来每年都要参加火焰节的那个人,总的来说,希望今年的这个人也同去年一样,是个老弱病残吧。

干这行当已经快10年了,从父亲去世的那一天开始,15岁的兰斯就来到了桥墩的守望室,这里只有他一个人工作,当然,也只需要一个人工作。守望室负责向来往的行人颁发区域地图,如果有需要的话。这些地图上面只有一个目的地,就是太阳之城索娜瑞恩,据说这是大部分的旅行者的唯一目的地,更是广大的朝圣者耗费其终身都要前往的极乐天堂。而这座太阳之城,从哥顿镇开始出发,号称要走上两年才能看到全貌,当然,哥顿镇几乎从未有人到达过那里。

哥顿桥从哥顿镇的峭壁开始延伸到茫茫大海中,孤零零地像是被火烧过的平原中唯一剩下的朽木,桥身是花岗岩构成,真不知道当年是什么样的人和什么样的力量才能构成今天的哥顿桥,桥的两侧刻画着华丽的浮雕,些图案都是远古的传说,比如龙之间的战争,或者是火焰王是如何将众人从被巨龙的生吞活剥中拯救出来铸成了属于人类的时代等。

这桥面并不宽,只够两匹马车同时通过,如果遇到了每年的商贸季节,桥上甚至比哥顿镇的集市还要热闹,从离哥顿镇最近的薄雾港会上来一大批带着北方的皮毛,南方的山珍和奇特的兽类,以及东方的铁器的商人,这些商人天生就是嗜酒如命的好色之徒,哥顿镇那唯一的小妓院干脆就直接搬到了桥中间来满足下这些长途跋涉的人儿们。商人们会带来最新的情报,比如某位大公又出了什么绯闻哪,或是在某座桥上进行的比武大赛,不知名的野孩子居然战胜了高贵的骑士。甚至还会说说海面的事情,每当商船遇到了奇特而凶猛的海兽而无力抵抗时,如果能看到硕大的桥墩,那就是看到了生存的希望,这可是他们乐此不疲的段子。“天哪,我又想的太多了,噢,父亲,我的父亲…“兰斯已经快要把瓶子里面的酒喝掉一半了,”得集中精神!别再想太多了!”

可兰斯控制不了自己的思绪,毕竟这是父亲的陈年佳酿,酒力一般的兰斯可没那么能抵抗住酒精在脑袋里面乱窜

每当油灯点亮后,兰斯的脑海中都会快速地回想起这些让他幸福,或者记忆深刻的事情,这样才能抵消心中那么一点点莫名的罪恶感。然后就到了极为关键的时刻,桥守的职责,就是需要将油灯点亮后通过桥守线的一部分人按规则挑选出来,送入到王城的火焰节进行表演,当然,兰斯也猜出来了,这种所谓的说辞简直就是在放屁,王城火焰节据说是每年都在办,可去的人从来没回来过,至少从那些商人的嘴里面套出的话就是把去的人当作死人好了,这节目肯定没有任何人是愿意去的,不过每个城镇的太阳教会给大家的解释是“为火焰王服务终身是每个大陆公民的应尽义务,被选中的人从此以后将不再和常人有任何的血缘关系,光芒教会的兄弟姐妹们,才是真正的,纯洁的,高尚的大家庭“

而兰斯的职责所在,就是帮督查大人挑选参加火焰节的人。每年从王城里面的各区域督察官们,都会派发出区域的挑选名单,而每年的挑选方式都有不同,比如前年的是,从七月一日开始算起,点亮了灯之后通过桥守的第五个,两千个,三千个个人。而去年就变成了,从六月十六日开始算起,点亮了灯之后通过桥守线的第七个,三百个,七百个,一千一百二十个人。而今年的更为过分,从五月二十二号,也就是现在,点亮了灯之后的第三到五个人,三十到三十二个人,五十到五十四个人…,总的来说,今年居然要上了接近几十个人送去火焰节,数量又增加了。这就是每年九月底的火焰节,所有人都逃不掉的节日。

还想起去年的时候,第七个人居然是哥顿镇兰斯的邻居,帕尔玛.莱斯特的傻子父亲老帕尔马,因为帕尔马那天夜里出去采野果,老帕尔马就出门寻找他,结果莫名其妙地走到了桥上来,兰斯吼叫着让老帕尔马千万别过来,甚至把守望室里面的水杯都扔出去打在了老帕尔马的头上,结果大喊大叫一番之后,这傻子老帕尔马竟然越过了守望线,成了第7个人。而一旦有人被选中,兰斯就会从守望亭里面出来,用自己父亲流传下来的剑,指向对方,然后下跪,口中说着“尊贵的灵魂,您被挑选为火焰节的客人,也即将成为他忠实的仆人,请调转您的方向,前往薄雾港的哨岗处登船吧”。当然,如果有人想反抗,兰斯就会用这把破损的剑,将对方打的屁滚尿流,并回到守望室里面,拉响紧急之钟。不出半刻钟时间,哥顿镇的男女老少就会拿着铁叉和渔网之类的各种家伙,前来助阵了。不过以兰斯的实力来说,没有人能敌得过他,至少在哥顿镇如此。毕竟得到了父亲的亲传骑士剑法,他知道怎么样面对敌人,有的时候你只用稍微把对方割破点皮,或者是让对方少几个手指头,那些原本不想参加火焰节的人,都会变得和羔羊一样的顺从和虔诚。

不过今年的任务很特殊,督查的信件里面要的人数,基本不可能不在同一天发生,自此以往的所有挑选,基本都是从人流量上进行了分开的,比如去年的指定人数,分别都是三天时间完成,因为最后一天有一艘船从薄雾港靠岸,导致了临时的小商贸会,但总的来说,同一天里面挑选出太多人,无论怎么样都不好对付。至少,兰斯的心里面是很难过的,设想这些人如果是你的家人,如果去参加了节日就无法再次见面。每次想到这些,兰斯都会想到自己的父亲,在十年前,自己跨越了桥守线去了火焰节,从此督查大人发文通知了哥顿镇,哥顿镇随后的七年时间都不用再次选择火焰节的表演者了。当然,也是因为这件事情,这个本来名叫“薄雾港边的悬崖”的小镇,正式更名叫做哥顿镇,以此来纪念兰斯的父亲。

兰斯的心情很是难受,难受得甚至想找个妓女来发泄,一个不够或者三个才够,虽然自己从来没碰过女人,但是25岁的他已经成年许久了。因为作为桥守的特殊性,导致很多女孩子对兰斯都不太感兴趣,或者根本不敢产生兴趣,毕竟从前年开始挑选表演者,兰斯忽然间就变了一个人,和他关系稍微好丁点的女孩子都开始疏远他。兰斯此刻还想杀人,为什么自己就必须要子承父业,为什么就要背上这样沉重的骂名,哥顿镇的人已经叫他“黑色火焰的死神”,因为挑选的规则从来都是秘密,和兰斯关系好的帕尔马也一而再,再而三地询问兰斯,到底名单上面的规则是什么。可能兰斯太像他的父亲了,死活不肯说出来,导致帕尔马的傻父亲被选中并送走后,两人就绝交了,当然是帕尔马提出来的。本来这家伙还想揍兰斯一顿,结果拿着鱼叉来挑战兰斯时,后者居然把剑放到了一边,让帕尔马刺,担心有诈的帕尔马只能落荒而逃,然后迫于面子又前来找兰斯,并以绝交作为条件,换取今年的挑选规则。但是兰斯还是不会告知,毕竟这是人命关天的事情,必须公平!

“公平?!”帕尔马曾经这样对兰斯说道“你他娘的全家都不公平,凭什么拥有镇上的火源?凭什么拥有资格来桥墩守望室享受着整个镇上的物资补给,凭什么你拥有全镇上唯一的一把剑!”

是的,是很不公平,兰斯心里面这样想着。这个世界本来就不公平,我的父亲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七年的和平,或许他还活着,也或许死去了。在这七年里面,我的一家人都受到了极大的“尊重”和“奚落”,全家人都在受罪。我们吃着镇上提供的羊肉,鱼肉,甚至还有鲸鱼肉。喝着从商人那里买到的蜜酒,糖馅饼,新鲜多汁且的野莓。但是我们一家人,都成为了镇上人讨厌的对象,因为在漆黑的深夜,油灯只能提供丝丝光芒而不能提供温暖。每天镇上的人需要做饭的时候,都要来我们家里取火,但是拿回家之后,火焰的温度也只能持续刚好把饭做完,如果遇上是要做大餐,比如烤火鸡烧羊排什么的,就只能在家附近了,所以我们占据了太多的好处,让人嫉妒,可又占据情理上的优势,让大家无法排泄自己的嫉妒,久而久之,兰斯的母亲干脆把家里变成了一个交易所。只要有人想前来取火,就必须以东西作为交换,无论是与可怜的三个妹妹说上几句话,还是拿上一些糕点,甚至是帮母亲做做饭,鞭打那头蠢驴都行。

但是就算是这样,也无法让部分人的内心得到平息,帕尔马的母亲经常在抱怨,为什么一到冬天,男人们都往兰斯的家里跑,自己的女人还不够温暖么?自己的女人难道还不能给你满足么?而母亲无偿地帮助镇上的老人,让他们来取火的时候不用给任何东西作为交换,也惹恼了镇上妓院的老鸨芙蕾雅,她总是在排着长队的取火人群中插队,还破口大骂地说道“如果不是冬天快到了,我们一群女人下面可热着呢”,弄得取火的队伍笑成一锅粥,这时候三个妹妹总是捂着自己的耳朵,老远地躲在旁边看着。

“唔,快到了那个时候了”,兰斯自己对自己说,拿起守望室里面的长剑,兰斯仔细地盯着守望线,桥上的一条直线。心里面开始继续数着,一!二!

三!兰斯立马冲出了守望室,出现到了那个人的面前,可这家伙用看似高贵的头巾遮着自己的脸,所以兰斯客气地说了一声对不起,然后想用手快速地揭开了这层布。可这时兰斯才发现,这家伙已经用一把匕首抵住了自己的喉咙,用冰冷的双眼看着高大的兰斯说道“我已经死了,难道还要让我再死一次么?”

……

躺在地上的女人仿佛开始醒过来了,腿上剧烈的疼痛让她全身开始出汗,并发出可怜的呻吟声,也就是这段呻吟,让兰斯从完全无法控制的回想中缓过神来

“就是这句话!就是,就是!”兰斯对着躺着的女人说道,“嘿,我可能知道你是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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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种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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