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第二章

遥远天际,不知何时翻上一层乌云。虽然眼前阳光明媚,有经验的庄家把式能观天象,便知过不了一两个时辰,便有雨落。

小鸡崽子还在挨挨蹭蹭,余小鸡继续酣睡,并不在意刚刚的杀气,更不清楚那两个人在讨论他,要将他如之何。

这一切对于他来说不过是镜花水月,梦幻泡影,而已。

因为这只是心魔劫,旨在炼心的心魔劫。

只要处变不惊,不滞于外物。变成婴儿也无妨,无法沟通也无妨,至于自己身世,来往人情……统统算不了什么。

心魔劫,试炼七情六欲乃至生死,如果勘不破,神识死于心魔劫,肉|身空皮囊也随之而灭,而只要领悟这心魔,便可不伤身体平安度过。

他本以为在这心魔幻境,或者经历今生心结,或者展望飞升之景,或者回顾平生的得意与愚蠢……谁知道竟然是一番从未有过的散漫生活。

这一次的心魔劫对他而言,实在奇特了些。

或许是因为魂魄被役兽同化?役兽的心魔劫与人不同?

想想,也未必不可能。

毕竟,谁让他识人不清,被塞进役兽体内,强制天劫了呢。

自己血肉成了役兽的养料,魂魄被姚瞬雨抽出,禁锢在对方爱兽体内,连元神也被下了禁制。要不是姚瞬雨得了他的金丹,短期内功力大进面临天劫,不得不放出役兽抵御的话,再过个三年五载,他余之归就烟消云散不留一点痕迹了。

哦,姚瞬雨,是他新婚的双修道侣。

新婚之夜被插了一刀的感觉怎么样?

那一刀插得好狠好准。

但是不很疼,因为他被灌醉了。

直到姚瞬雨捏出他金丹,他才认清事实。

自己真是个糊涂蛋。

不过,现在想这些,又有什么用呢?人都没了,就剩这点跟役兽混在一起的魂魄,苟延残喘。

心魔劫不由自主,没必要花心思。有这几只长鸣都尉陪陪他,他满足之极。

不满足……也没有办法。

身体都没了,金丹也没了,元神被下了禁制。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眼巴巴地等。

等这只役兽从心魔劫里醒过来,或者,走火入魔连同他这点魂魄一起,烟消云散。

他真不忍回到现实,宁愿一辈子活在这心魔劫的幻境中。

多享受一天是一天罢。

凉风飕飕的,阳光全然不见,空气中带着潮湿味道。

要下雨了。

余小鸡,不,余之归,小心翼翼把鸡崽儿一只只从身上挪开,慢腾腾站起来,带着这群黄团子回鸡窝避雨了。

这边,余之乐和田平还在商议。

却是拣了没人所在,小声密议了。

“舅舅想怎样?”余之乐问田平。

“既然你父亲都不要他,当然是偷偷把他处理了。”田平坦然笑道,“这样一来,你便是余家独子,这份家业,怎么说也是你的。”

“处理?”余之乐不由一惊,“舅舅,你不会真……”

田平并掌,在颈上狠狠一削,比了个“杀”的手势:“好外甥,你莫非以为方才舅舅说的话是玩笑不成?”

余之乐:“这……不好吧。”

他一点良知未泯,田平听着却十分失望“怎么说?”

“余家就我兄弟俩,嫡子出事,谁的嫌疑最大?自然是我这个当大哥的。”他有几分聪明,虽然打算继承家业,然而舅舅让他杀人,杀的还是同父的兄弟,他大为犹豫。

但是听他言语,并非以兄弟手足之情为根脚,而是洗脱嫌疑为目的,田平心中了然,笑道:“你忘了,那不是还有填房么。填房为了争宠固位,而故意为之的可能性也颇大。”

“可是,舅舅也说了父亲即将迎娶填房,焉知这不是父亲故意放弃这孩子,等别人动手,好为填房铺路?”余之乐指出另外一个疑点。

“只要金氏生不出儿子,岂不就天衣无缝了?”田平窃笑,贴在余之乐耳朵上小声说,“你父亲那个年纪,生不生得出,还在两可。”

余之乐微尴尬:“身为人子,我怎么知道这事?”

“毕竟上了岁数力不从心嘛。”田平挤挤眼睛,又以利诱之,道,“好外甥,你有所不知,余王两家曾商量过联姻,没有这个小的,自然该轮到你。”田平说出另一件事,“王家二小姐今年芳龄二七,正是好年纪。你若扶正,与之联姻,更是一项助力。”

“王家二小姐?山城王家?”余之乐急忙追问,君秀山这山城中,余王二家乃是大家,他虽然离家日久,也还有些印象。

“正是正是。”田平笑道,“听闻王家二小姐貌美如花,实在良配。”

余之乐着实动心了。

然而毕竟是兄弟,他仍然不愿动手:“……此事还是从长计议的好。”

“为什么?”田平诧异。

余之乐犹豫着说:“余小鸡今年只有四岁,什么都不懂便卷入嫡庶之争,要我对付这样的无辜孩童,我……实在下不去手。”即使在弱肉强食、视人命如蝼蚁的修真界,这种恶事,也没人愿意出手。

但他重点不在人命,只在于自己下不去手,这就是要将黑锅让给别人去背。

谁背黑锅俱是一样,田平心道我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然而余之乐占着兄弟名分,既然对方不愿,他应承下来也并无不可:“小乐啊,你就不为自己打算,也得为你娘打算啊。田家人里,我和她当年关系最为亲近,她委身余家为妾,没少受苦,现在她走了,父亲又亏待你,舅舅不得不帮你打算一二。你得了余家之后,再联姻王家,这君秀山城,还不是你的天下。你娘便在九泉之下,也能瞑目了。”

田平在余之乐面前画了一张无比美味的饼:有富贵、有美人、有权势、有亲情,四样原料精心搭配,令人食指大动。

年青人最喜欢的是什么?一是理想抱负被人肯定,二是功成名就令人羡慕。

余之乐委实露出希冀。

见对方有所动摇,田平眼珠一转,放软声音又道:“再说,只要将他从这里带走而已。”杀不杀的,他可以自己动手。

余之乐眼睛一亮,犹豫着又问:“不是要斩草除根?”

“这件事,也并没有转圜余地。”田平露出一个成竹在胸的微笑,“我早有妙计。”

“妙计?”

“仙人曾赐我傀儡符,只要灵石便可驱动,保证不留话柄。”

田平要用傀儡符,也是经过很多考量的。

虽然余贵不爱余小鸡,但是嫡子名分还在,他使点□□手段万一被查验出来,麻烦大了。

可是他又不能放余小鸡一条活路,依然是嫡子的身份,只要余小鸡不死,他外甥扶正就名不正言不顺。

四岁幼儿,懵懂不知人事,又不似普通孩童爱跑爱跳四处作妖,发生意外的可能性并不大。

综上所述,田平想到十拿九稳的法子,便是做成云游修士意外遇到幼子,发觉与此子有缘,将之带走的“美事”,随后暗中宰杀,岂不美哉?

做这事之人务必要能信得过,将来还不易联系到。然而纵观身边之人,最合用的便是余之乐。

嫡亲甥舅的关系,就是此事失败了,余之乐也没法将他怎样。如果成功,余家……早晚都是他的。这外甥有小聪明,性子也不够狠,他拿捏着还不手到擒来?

田平多种筹谋,名义上是支持外甥,其实早有自己算盘。

况且田平身上有几道修士赐下的傀儡符,用来伪装云游修士实在合适不过。

“当真不会杀他?”余之乐咬了咬牙,追问。

“绝对不会。”说着,田平灵机一动,又指天发誓,“只要将他带出来,如果我动手杀害他,教我天诛地灭,尸骨不全!”是啊,他不用亲自杀人,把余小鸡捆进山里扔虎穴狼窝,小孩儿当然活不下去。就算没有野兽吃人,一条索子绑在树上,堵了嘴,没两天也活不了。

“——好。”余之乐被田平好一番软磨硬泡,又是亲情渲染,又是以家族兴盛为诱饵,加上最后这条毒誓,终于下定决心。

雨下得哗哗的,从下午,到晚上。

余之归搂着只油光水滑的大花公鸡,呆呆坐在屋门口,啃半个菜团子。

从他指缝间漏下的渣滓,被小鸡崽儿和老母鸡分食,大花公鸡安安稳稳待在他怀里,偶尔歪歪头蹭蹭余之归脖颈,余之归便掰一块菜团子喂它。

屋里传来嬉笑声,喘息声,过了很久,床帐掀开,一个丫头和一个小厮,衣冠不整地懒洋洋从床上爬起来。

“该睡觉了。”丫头收拾床铺,小厮把余之归抱到床上。

余之归听不见声音,但对屋子里尚未散去的气味习以为常,对床铺被占也毫不介意,躺在床上盖着薄被,合拢双目便睡。

不过是心魔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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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双修道侣抽走魂魄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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