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毛皮小镇

第一章 毛皮小镇

申明:前篇并非现在写的,而是10个月之前写的,现在发上来是因为最近要准备考试,写的少了,所以发上来给大家先看看解闷.希望能够理解!谢谢

远处是神秘的“静寂森林”,它属于大陆西南部断蛮山脉的一部分,中心地带人迹罕至,猛兽横行。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是个非常诡异神秘的地方。群山连绵起伏,终年气候潮湿,密林深处昏暗见不到太阳,几座高峰长年积雪不化,异常寒冷。生活着众多的罕见魔兽、毒虫,很多珍稀而又古怪的植物。

森林的中心地带最为神秘,传说有邪恶的生灵被封印在里面,进去后就永远也出不来了。大概在三百多年前有一支三千人的冒险队伍进入中心地带,队伍中有当时几个大国的宫廷魔法师,白衣布莱忒、黄衣兰德、红衣特萝伊丝、蓝衣蒂娜、伟大的灰衣大贤者沃迪,众神殿的两位大主祭司和下属的二十四个大祭司、十二神殿骑士,龙殿最厉害的五位地龙骑士,还有各国的精锐骑士、武士、弓箭手以及佣兵协会组织的经验丰富、武艺高强的老佣兵两千五百余人,另外还有少部分种族的英雄。但是这三千人多人的队伍进入中心地带后就渺无音讯,至今没有一个人出来,从此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敢进去了。而很多高级魔法和武技也因此失传。

这样这块禁忌之地就成了“流民”的天堂。除了人类外还有不少不为族人所容的精灵、矮人、兽人、巨人等其它种族也在这里定居。

一阵“踢、踏,踢、踏”的马蹄声从森林边缘传出。一位穿着灰褐色布衣,外罩一件轻皮甲的少年骑手骑着一匹十分神骏的白马从林中的小路蹿出,纵马跃上通往离“静寂森林”最近的被称为“毛皮镇”的小路。

镇子不大,约有三百来户一千多居民,这里到底属于哪个国家,他们自己也不太清楚,大概由于太偏远而被疏忽了吧。这里没有政府官员、军队,公务人员都是居民自己推选出来的。为了防止被偶尔流窜到这里的猛兽或盗匪攻击,镇子外面用粗大的原木围了起来,并修建了多处塔楼。居民大多都有一些武技,镇长甚至会一点点魔法,也因为他有那么一点点唬人的魔法,所以他成了镇长。在镇长的倡议下,小镇成立了一个自卫队,负责保卫镇子和维持治安。而且居民大多很纯朴,一直以来也没有出过什么大的问题。因商人们来此可以收购很多高质量的野兽毛皮和其它一些山材,特别是这里可以以比较低廉的价格购买到稀有而又高质量皮货,所以商人们把这里叫做“毛皮镇”。不过对于大多数人来说,这里还是一个既偏远有落后的小地方。除了商贩,来这里的得人还真不多。

不过,今天“毛皮镇”很热闹。

由于这里比较偏远,受过高等教育甚至教育的人都相当的少,在这里那怕会认识几个字都会被人所尊敬,同时享有极高的待遇。因此,小镇上为数不多的几个店铺基本上都没有用文字的招牌,唯一的兵器店的招牌是在店门口的木牌上画了个盾牌上面交叉着剑与箭。因为过往商贩较多,旅店到有四家,分别单人床、双人床、被子、枕头作标志,有兼作酒吧或提供饮食的就又加上了盘子和酒桶。据说这是这些商铺请了一位偶尔路过这里的叫“涂鸦.舒”,乳名“舒舒”的吟游诗人所画。后来这个小镇因某人而出了名,连带这些涂鸦也成了某些人珍贵的收藏,这些不朽的大作也得以流传后世,并因此形成了一个“舒舒”画派。而那位诗人也改行作了画家。

这里的皮货山材店比较直接,大多在店门口挂上一块兽皮或兽角什么的。只有镇公所旁的一家店有自己的店名,据说也是那个那个画家留下的墨宝,全称叫“毛皮镇好毛好皮好角店”。因为有名字,所以它是这里最大的店铺,也是生意最好的一家。有正式员工七人,分别是丈夫、大老婆、二老婆、三老婆、四老婆、小老婆、大女儿,另外还有诸如二儿子、三女儿、小侄子等未满十二岁的兼职员工。

“毛皮镇好毛好皮好角店”的老板皮尔斯.毛现在缩在高高的柜台后即快乐又懊悔的数着大把的金银币。快乐的是今天把几乎所有的存货都卖出去了,连以往被来此收购的商贩挑选剩下的一些次品都卖了出去,懊悔的是昨天卖出了大量的上等货给外地来的商贩,而今天大量的佣兵、骑士、贵族就涌入镇中,似乎是路过。不过当那些佣兵出高价买一些在他眼里并不怎么好的皮革的时候,他明白了.........亏大了!

原来镇子里的人很少去外面,这里基本上是自给自足,偶尔缺少的东西都由外面的商贩带来销售,然后再低价收购这里的特产运往大城市。

皮尔斯.毛在默默的祈祷:“瑞文啊!我心中的神!请快来拯救我吧!”

“璐丝!”皮尔斯大声叫了起来。

“什么事?爸爸”。一个大约十六岁头发很长的少女飞快的来到皮尔斯面前。这是皮尔斯的大女儿。

“璐丝,你去镇口看看瑞文来了没有。”

“好的,爸爸。”璐丝有些疑惑?父亲今天为什么这么失态,但还是乖巧的答应了。

小镇由于没有什么外部援助,离这里最近的城市也有大约七百多里。为了提高镇里居民的自保能力,这里无论男女老少都很重视对武技的学习。虽然他们的武技在行家眼力真的是很烂,但这里的人毕竟因此而使自己的身体相当健康,身手也比较敏捷。璐丝就是其中的佼佼者。

璐丝来到小镇边上的了望塔边上,也不在乎周围某些高贵优雅的外来人惊诧的眼光,三下两下的就爬到了塔楼里张望起来。

瑞文是璐丝家主要供货的猎户之一,从瑞文父亲时就开始了,那时侯璐丝还没有出生。五年前璐丝十一岁,也就是瑞文十二岁的时候,瑞文那魁伟而又和蔼的父亲去世了。从那时起每隔一个月瑞文就来送一次货,瑞文的总是最好,而且从来不讨价还价。而皮尔斯总是给瑞文很低的价格,最后他的五个老婆和璐丝一致对他的这一做法表示不满,皮尔斯才很不情愿的加了些钱,其实也担心瑞文另投别家,毕竟他的东西成色相当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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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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