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林遭遇

雨林遭遇

味美汤骨缭缭绕绕飘香四溢~整间房内弥散着那股子鲜美的味道。信子裹着浴巾,赤脚走到壁挂更衣镜前,轻轻搓拭芝麻色秀发,打散的分叉在额前几络几绕,女孩的脸温热后润湿婴儿肥,她就在镜前简单梳理两下,那股扶弱的美感就油然而发。信子走出房间走廊尽头摆着一座卷胡子老人头像碑。正是黄昏和黑夜交替的时候,这一段走廊就有点晦暗阴沉,堡中点灯仆人掌着挑芯灯为每一盏廊角灯上火。

“侍女!”信子看见女佣如获至宝。

“信子小姐,你怎么了?”蹙眉的掌灯女仆看着赤脚漫步在走廊的小姑娘。“我感觉房间里有人藏着?”信子说,并时不时左顾右盼,加强语境渲染力度。这让掌灯女仆相信一位十几岁女孩说的话,“我去看看,也许是窗外的野猫。”“那您去看看吧。您看见小罗了吗他说”“他说房间里有人藏着?”

“嗯,”

“那我知道了,我点完这盏灯过去房间。”

这一走廊的灯全熄了,烟气挣扎着飘散,信子就想当然以为,“这里的蜡烛被小罗吹灭的。”

“大部分是小少爷,”掌灯女侍难得开口笑道,“小姐。”

如果一不注意,他们就会'重复这套无聊的把戏,然后躲在某一角落里偷偷取笑。说完,仿佛是在印证刚才的话,“咯咯咯~”“咯咯咯~”忽远及近的窃喜笑声传来。同一套把戏,他们乐此不疲。“小少爷喜欢躲在盔甲骑身后吓过来的人。”掌灯女仆放下点具,依言去检查信子小姐房间,那位淳朴的女仆刚走,走廊的灯又熄灭,信子害怕地去寻女侍点灯的火折,它就放在拖盘上踮着脚尖就能拿到。

火折在手里“嚇~”一声响。火光映着通红的脸颊信子稍稍捡起自信。走廊的灯莫名其妙熄了,双手拄立的盔甲骑静静守卫一旁,窗外夕阳拖着尾巴的余辉,而不远处,雨林又将进入另一番世界中。

今天爵爷邀请父女俩出门狩猎。这是一项已经超出研究范围的活动,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赛前预热。最后的狩猎,就当作最后一次狩猎的预演,玛纳自然是想到这上面来,那头有可能证明恐龙没有灭绝的,雷蒙纳爵爷也毫不掩饰。那头重金奖励品一只恐龙正在河边捕鱼,绿头彩羽尾鹦鹉在林间,一只鹿警

惕地注视着某垛草丛,然后放下它松弛的脖颈,也许里面藏着一只花纹豹子,也许是什么也没有虚惊一场总比丢了命强这是雨林动物们达成的惊人一致的共识作为原始生物该意识的存在,培养和遵循着,它们是合格的生存者,凭着敏捷各族的优势魔精灵占据着地球上98%的绝对优势资源。

吴歌享用完午后的阳光,伸了一个懒腰,回到水帘洞天,接着趴着小憩,他的弟弟在不远处似乎对洞口的水瀑颇为不满,每次出来进来弄得一身湿颇有微词,因为人话讲不清嘟嘟囔囔活像一位天天抱怨的小脚老太。吴歌也就不搭理它,埋头继续睡他的水床觉,就感觉后背被蹭了一下,原来是小恐龙幼崽凑过来。

平常,没什么要紧小恐龙是不会像今天主动,每天捕食,追逐,业务忙阿!要带有革命理解性。反常今天主动来搭理,吴歌瞪大眼睛,那意思很明显,你现在咋了?这北方俚语用的带劲,要不也不会天天挂在嘴边。要说小恐龙理解能力强呢?马上明白吴歌的眼色,沉沉说;睡觉”。噢,是想一起睡,睡就睡吧,吴歌以前也不是没和人共用一席,抵触什么洁癖毛病估计这辈子也难养成。吴歌让了半块石床,小恐龙不客气屁股一撅占了大半石床。

吴歌,有一个收集的嗜好,什么看着像飞鱼,走兽,花鸟,虫肉,等等之列的石头,从河床看到了,捡起来摆在洞里,看着舒服,最好能收集一套天然石制家具,什么石桌,石凳,石床,往上两公里有一处废弃的淘金矿,这条河流实际上被人工改道了,许多碎石也随工人挖掘出来被冲刷到下游。这也就是石头来历的源头,而雨林淘金,也叫筛金,金粒存在一条河流中如果发现了马上吸引一大批淘金者,西部淘金热消散过后,亚马逊雨林成为了第二个淘金天堂。

现状大致像前面交代的,所以吴歌在小恐龙眼里经常性要把自己弄得湿漉漉,每天下午2点30分,的狩猎两只恐龙也自然碰不到一起去做,吴歌饿了就在河里捕些马哈鱼吃,这种鱼个大体肥,稍微有了解亚马逊知识的游客都知道是当地有名的特色“小吃”,小恐龙也就睁一只闭一只眼由着自己想做什么,下午是相对自由的,进入了平常懒散的作息规律,吴歌曾对小恐龙形容——顺应大时代潮流!该下海独立就下海搞起!小恐龙从善如流,既然来到了亚马逊雨林,不尝尝当地特色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吴歌也不是一名吃货,但是肚子里那十八道弯怎么也绕不过口戒,吴歌在河里捞鱼,岸上一只恐龙在吃,这个吃货可把吴歌榨干了

奶爸,对,吴歌就是奶爸。恨不得把龙小弟栓在裤腰带上,天天带出门晚上再带回来心里才踏实。这样讲有点言过其实?却是吴歌此刻内心真实写照。终于在那一天,下午,来了一群人。

确切来说他们是全副武装来的,这打从进入下流河段吴歌一眼那么一瞧,就看出来本地的猎户!真大条了!每个成年人手上都握着枪,像是从上游仔细搜寻下来,一共八个人全是老美家的!吴歌心下萌生了退意,来者不善,善者不来,避其锋芒才是上上选,哪知吴歌刚一回头!

就在吴歌一回头,身后不远处乱石错立之间不是那一只花纹豹子是谁?上次就侥幸让挑衅的恐龙逃了没影,吴歌知道附近是这一只花子的地盘范围,花子和草原的花子不一样,它有固定的狩猎范围,而这只饥肠辘辘的花子显然还没意识到碰到吴歌哥俩,当然,也就意识不到上游那一帮老美狩猎队。此刻,吴歌陷入进退维艰的境地,龙小弟看着吴歌,场面一时尴尬着,走!肯定会引起双方注意,到哪条也不可取,硬拼是不能了,如果在密林中钻进去便是,料想也难寻踪,然而坐着等死又一直不是吴歌的作风。河床的大石很好隐蔽了吴歌的身形,估摸着再有5分钟八个老美走到乱滩高地,从上面往下面看它们就会暴露了,唯有水下一路这吴歌始终不敢付诸行动,他可以从水下潜回去,花个把小时游回帘洞,但已如手足的龙小弟却是不成,也不知道这怕水的毛病怎么就根深蒂固了般,急得龙小弟似乎也明白吴歌的顾虑,眼睛直瞅着河面,面上竟然还犯有难色。也怪平时太仁慈没有刻意改正龙小弟怕水的毛病,要吴歌丢下龙小弟自己跑那也是万万不能!这从认识好比同穿一件开裆裤长大,又是吴歌选择这片地方落脚,经常是俩位扶持着一路过来,从心里就已经把龙小弟当做亲人,更不消说已经流着身上同样的血,万万是办不到放下龙小弟顾自己,而吴歌也笃定龙小弟在碰到这种情况也不会丢下自己,哥俩之间太了解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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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兽肯尼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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